木门工程销售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乙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实木门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及金额
二、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实木门产品的安全标准质量标要求。
2、质量及验收标准按乙方的出厂标准。
三、包装规格: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 四、交货时间:
1、乙方暂定于 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前将实木门交付到甲方工厂和安装调试成功。
2、工期不包括非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拖延时间。
五、交货地点: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指定地址( ),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承诺和保修:
1、乙方在产品运到甲方工厂后,应负责派遣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地进行安装调试,。
2、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3、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
4、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一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5、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6、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7、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8、如在保修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履行以上承诺,甲方可另行请其他厂家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
2、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伍拾元整(¥15850.00)(施工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实算)。
3、付款方式:
①双方约定甲方按下表分 3 次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尾款即工程保修款应
②木门安装完成后甲方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甲方 7 天内结清保修款。
③本合同价为不含税收价。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供货,每月承担合同总额5%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或所供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须承担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付款,每延期十日,向乙方承担未付款额1%的违约金。
3、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名、颜色、数量、规格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者向乙方要求换货、退货。
4、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处理。
九、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按下列任一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十、其它约定事项:
1、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到法律效力。
3、由于洪水、火灾、风暴、雪灾、地震或其它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甲方或乙方免负任何责任。但是,无法履约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的不可抗力事故官方书面证明文件。
4、经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有设计图附件。
甲 方:(签章) 乙 方:
年月日: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地址: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各方的义务,协商一致商订本合同。
一、 此工程包含内容:数量、单价、规定如下:
此单价包括三层板门扇、门框、贴脸、制作、安装、手刷调合漆、除锁以外的小五金。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参照国标西南J611图集进行制作安装,以质检站验收合格为准。
三、 计算方式: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设计洞口尺寸办理相关结算。
四、 付款方式:门框安装完毕后,付给供方总工程款的30%,门扇安装完毕后付给总款的40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97%。余款3%(保证金)一年后付清。
五、 供货期限:根据需方进度年月日前把需方订购同的全部产品安装完毕。如遇施工现场有干扰情况下,不可抗拒因素,则工期顺延。
六、 违约责任:供、需双方若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每天赔偿总货款的%作为违约金。
七、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仲裁。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乙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番禺半山国际
2、 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兴南大道景山大街61号 3、 项目内容:半山国际6#楼样板房木制品、7#楼样板房木制品、9、10#楼样板房木制品
二、产品金额及明细:(详细看清单) 1、产品结构及色板根据双方确认。
2、对于现场尺寸未确定或甲方临时增加的产品,双方另行通过补充单的方式安排生产,补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生效。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为工程款总额(视为暂定价现场尺量核算后为准) 9000元的33%即 3000元作为订金,在乙方发货货到现场后安装前甲方应支付总工程款9000元的 50% 即 4500 元。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付总工程款 9000元的 10 %即 900 元。余款10%现场尺量核算后15天后付清总工程款。
四、生产周期
1、甲、乙双方协商 收到订金后 25天内安装完成,保质保量,包验收合格。
2、如甲方由于出现制作更改或货款不到位、五金件不确定等情况(3天内),乙方有权把工期顺延。
五、包装标准:珍珠棉+胶纸+纸皮,如需特殊包装乙方不承担费用。 六、安装场地条件:
1、 甲方负责无偿提供安装场地用水、用电。如因水、电不全致安装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 乙方安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如有违规,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3、 乙方自备一切安装工具及安装配件,甲方协助解决乙方工具配件存放地点。乙方必须提供优质的安装服务,保证产品质量,产品在未验收以前必须做好成品保护一切工作。
4、 甲方必须对通过验收合格的安装成品进行适当保护,若出现的人为损坏及非人为损坏,由责任方来承担。
七、责任
1、 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产品质量、数量、尺寸及颜色交货的,视同违约,乙方应负责全部责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验收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款项,也视为违约,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八、验收
1、甲方应在上述指定期限内对货物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甲方对产品无异议;若只说有问题,但未具体明确指出问题所在,视为无异议。
2、乙方需保证门的安装质量,对完成安装的产品需进行必须的保护,并对各施工单位进行沟通,避免碰伤,刮伤的破损情况发生。
3、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由于某种原因,需维修,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验收前的一切工作。
4、一切生产图纸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现场尺量深化设计,发现有异议的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提出及更正,如因乙方提供的深化图纸及尺寸有误,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约履行合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提供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文件给对方。
十、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实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可向乙方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 表:
日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