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汇编19篇)

工程合同(通用19篇)

工程合同 篇1

业 主(甲方):监理单位(乙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湖北业 主:湖北(以下称“业主”) 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以下简称“监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____区支行装饰工程

2、工程内容:湖北____区支行室内外改造装修、土建、消防、空调、水电工程

3、工程造价:____区支行装饰工程合同价

4、合同起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公司委托代表湖北中南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派驻毕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

第三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派驻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有国家注册工程师资质(包括土建、装饰、水电等)

第四条:监理费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按工程合同价的

1.76%计算工程监理费。

2、进场____日内支付30%监理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监理费至95%,如有罚则约定范围的相应扣除工程监理费用,工程决算完毕监理费余款付清。

第五条:监理的义务权力

1、监理的义务:

1.

1、监理参与业主装饰工程设计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图审定、工程招标、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等工作的整个流程范围,并明确赋予其职权和工作要求;

1.

2、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

3、协助业主办理消防、质监等有关开工手续,并代表业主组织工程分部和竣工验收整理存档工作;

1.

4、监理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注重信息、新工艺、新材料,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证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设计方或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1.

6、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对本工程的有关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提出,由监理研究处臵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业主和有关方发生争执时,监理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等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1.

7、出具工程监理评估报告。

2、监理的权力:

2.

1、装饰工程中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2.

2、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实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2.

3、装饰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2.

4、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

5、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厂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施工方取得监理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工、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2.

6、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竣工期限的确认权。

第四条:业主的义务及权力

1、业主的义务

1.

1、业主应向监理提供项目文件及资料,并负责装饰工程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1.

2、业主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1.

3、业主应当授权熟悉本工程情况的领导、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联系。更换常驻代表和领导,要提前通知监理;

1.

4、业主应当授予监理的监理范围和权利,及时通知已选定的设计方、施工方,并在与设计、施工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监理。

2、业主的权利

2.

1、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2.

2、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公司业务范围的专项报告,并加盖公司合同章。

第五条:罚则约定

1、工程施工期内,监理方必须常驻工地,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拒付监理费。

2、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单位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4、监理单位(派出监理人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方、施工方或配套方索取钱财,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与业主利益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六条: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及解释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进行变更。

3、合同项下不发生任何业务或业主提出终止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终止。

4、本合同依据《民法典》、《____省室内装饰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____省室内装饰施工监理规程》享有对本合同的解释权。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仲裁。协商或调解不成立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业 主:(签章)湖北甲方代表:(签章)监理单位:(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乙方代表:(签章)工程建设监理公司黄石司派驻毕监理工程师为驻工地代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施工单位:_______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_________生产、生活基地

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_________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_______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_________生活、生产基地

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____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15-19-97和____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____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_________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________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_______%给乙方,留_______%的工程款作保修金,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3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 项执行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

(4)包料;部分包工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第三条 工程价款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元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 执行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

(4)甲方特殊标准

第五条 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 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第六条 合同组成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工程变更

1、工程设计变更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发包人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确定变更价款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4)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3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5)发包人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3天内予以确认,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3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6)发包人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而实际工程继续施工的,视为同意承包方人的价款变更要求。

(7)发包人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八条 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基坑土方外运(甲方负责装车,乙方负责用车外运至工地外)。

三、合同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基坑开挖验收规范达到全面优良。

五、合同单价及价款及工程量计算方式:项目单价总价备注说明土方外运元平方米按实际方数乘以单价1土方单价以实方计算;2本单价含施工时的有关机械台班费用,外运装车等费用;3本单价含外运泥尾场地清理费用;4本单价含一切乙方机械进退场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每月按实际完成量的80%,结算时扣除相关罚款及相关费用后支付给乙方;

2、当主体基坑到底完成后三个月内付清完成工程量的95%;

3、所有土方工程及手尾工作完成后六个月内支付5%。

七、甲方责任:

1、办理施工许可证,余泥排放证等费用;

2、组织图纸会审,组织监督落实班组工人进场安全教育;

3、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负责工程控制轴线的放线、测量标高工作;

4、向乙方提供基坑支护施工图纸一份。

八、乙方责任:

1、指派管理人员驻现场,负责管理土方队伍,办理准运证及相关费用;

2、运输车辆必须是散体物料运输正规车辆,禁止雇请非法营运“野鸡车”;

3、余泥堆放场必须是手续证件齐全(提供合格证件给甲方备案)否则承担相关责任;

4、必须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业主、监理公司、总包单位管理人员的管理;对进场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平安卡考试;

5、负责工人的安全教育,对工人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管理工人的生活问题;

6、乙方必须带领全体工人生产、文明施工,如发生事故(无论任何原因)乙方负者20%事故引起的相关费用,甲方负者80%的相关费。

7、各班组在签订本协议时先交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

8、在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安全防护及安全标志,没有甲方许可不得随意拆除。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如违章作业、违章蛮干,不听从管理人员指挥,一律按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通知进行罚款;

9、分包单位必须按____省、市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总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负责土方内外运输工作的货及机械、车辆的安全责任,负责土方施工进程中违规导致的政府部门的罚款;

10、乙方外运的过程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持场地内外道路文明卫生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规行为,如有发生乙方负责相应为规处罚费用及相应责任;1

1、乙方必须服从项目部的工序、工作面及工期安排;1

2、乙方负责周边外围关系(如、街道、村委等)。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因图纸变更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所造成工期延后责任有甲方负责;

3、乙方施工时因工艺及施工方法而造成质量返正,其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得顺延;

4、乙方如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乙方须采取有效措施如增加机械车辆等,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结算方式为乙方完成整个基坑开挖标准如果中途乙方自行退场,则甲方只结算乙方所完成总工程量的85%;

十、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请仲裁委员会调解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副本一份。(附安全责任书、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发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承包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2、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合同 篇7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现聘用(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劳动合同制职工,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第三条工作条件的_____

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照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四条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第五条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周工作五天,四十小时,每天8小时工作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_____,丧假、计划生育假等有薪假日。

甲方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按照____市和甲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或相应时间的补休。

第六条劳动报酬

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基本工资为元。其余各类津贴、奖金等发放按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甲方发薪日期为每月____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

第七条劳动_____和福利待遇

乙方因生、老、病、伤,残、死,甲方按国家和____市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按照国家和____市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甲方在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为乙方购买的商业_____,在_____期内,甲方有权变更或撤消险种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治疗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之规定,给予相应的医疗期。乙方在医疗间的工资待遇、医疗费用等按照国家和本地区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等制度。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主的规章制度,甲方可按奖惩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的规定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4)乙方因其它情况需要辞职,需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对于乙方在本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并退还任职最后三个月薪金;在培训结束后的,将酌情减免培训费的赔偿金额。

第十条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若因病不能上班时,可凭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享受甲方规定的________年七个工作日的有薪病假。

当有薪病假日累计超过七天后,甲方将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十一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大小,依据国定的有关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双方约定的事项,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辞退、除名、开除乙方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由争议的一方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不服从_____裁决的一方,可在收到_____裁决书即日起十五天内,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来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有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在罐体防腐工程采用四布七油,粘布要平整美观,不得有气泡,面与面搭接不得大于3cm,质量必须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架子管租赁、拆搭运输、喷砂机械设备、辅助材料、施工人员交通、吃住由施工人员自行负责。喷砂所用的辅料及防腐工具一切由施工方负责,发包负责主材、树脂玻璃布、固化剂等相关材料。

二、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在拆塔架子、防腐施工过程中出现一切的伤亡事故由施工方自行负担,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必须听从甲方(内蒙古伊品)以及发包方指挥和安排,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出现的一切违规罚款由施工人员自行负担。

三、付款方式: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发包方向施工方付20%的入场费,在防腐工程量达到70%以上,再付40%,待甲方验收合格后,付清余下全部工程款。

四、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平的情况下签定如下合同:

一、 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 室 厅卫 阳台 厨。工程地址:

二、 价格清包工费总计: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其中:水电工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________元;泥工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________元;木工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________元;油漆工________元*________平方=________元;垃圾清运、材料搬运、敲墙、打孔及其它等费________元 。

三、 付款方式

1、施工队进场,付32%。

2、木工完成,付31%。

3、工程竣工,付32%。

4、保修金 5%,从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后支付。

四、 设计

1、 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一套,并负责交底工作。

2、 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设计意见,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

五、 材料

1、 乙方应提前5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5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采购材料,若已采购,甲方有权无条件拒绝使用并可拒绝支付该材料的费用。

3、 乙方应验收甲方所购建材的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向甲方及时提出并有权拒绝使用。若甲方坚持使用,应书面要求乙方,并承担因材料质量引起的损失。

4、 乙方应帮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

5、 乙方应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工地现场。

6、 乙方应保证在本小区内没有双包和半包的工程。

7、 乙方应做好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损坏由乙方承担。

8、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建材出门,若发现按偷窃论处,并按材料价格5倍从人工费中扣除。

六、 工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工期为________天。

七、 材料搬运若甲方材料送至工程所在地的楼下,乙方任何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搬运。

八、 垃圾清运

1、 垃圾袋装化。

2、 垃圾应日日清。

3、 垃圾应由乙方清运至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场所。

九、 劳动力管理

1、 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 未经甲方许可,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

3、 乙方应具备在____市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指定由 为工地现场负责人。

5、 在合同价内,若甲方要求乙方应跟随甲方挑选材料。

6、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乙方应按程序施工,不同工种不得同时施工,但必须由工程负责人协调各方。

7、 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但工或殆工。

十、 施工机具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十一、工地现场管理

1、 现场禁止使用明火。

2、 现场禁止吸烟。

3、 工人着装必须干净整洁。

4、因乙方施工人员原因引起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二、维修

1、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________年内无偿维修。

2、 普通维修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三天内及时维修,特殊情况(水、电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并维修。

3、 若因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时完成维修,甲方可以安排其他施工队进行维修工作,所发生的人工费用按实从保修金中扣除。十三、合同附件施工项目清单: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甲方可有适当的增减项目、但不能多(增减项目不增减包工费),具体式样由甲乙双方商定。

十四、合同争议

1、 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附加条款

1、橱房卫生间做防水

2、每道工序结束验收后,再下道工序

3、部分下水改道

4、过道、南北阳台吊顶,客厅、饭厅部分吊顶

5、 敲阳台面砖及其它

6、油漆前清除原涂料

7、自行车库做一柜子

8、完工后卫生工作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签章:________签章: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住宅装修。

1.2工程详细地点:

1.3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家装工程预算书)

1.4合同价款(此报价不含税收)。

1.5工程承包方式种承包方式:

(1)基础装修部分,详见(工程预算书)。

(2)588套餐,详见(套餐表)

(3)整装方式(包基础施工材料、包部分或全部主材等),详见(工程预算书)。注:以上关于双方承包方式,甲、乙双方应认真按照预算书中明确的要求执行,不经双方书面签字同意,不得变更。

1.6合同工期

(1)开工进场时,甲、乙双方共同对原土建、水、电工程进行质量确认,如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后,乙方开始进场施工,并从此时计算工期(超出确定开工日期的,工期顺延)。

(2)合同工程期限__________天(不含国家规定的节假日,节假日工期顺延)开工日期:年 ____月____日,竣工时间为年 ____月____日;

1.7本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主材另见主材代购清单及(工程预算书)。详见:工程预算书(预算由甲方签字认定,完工后乙方按实际成品工程量、按预算单价结算)。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 3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不对余留陈设损坏负责。

2.2 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由甲方承担其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由甲方承担。

2.3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4负责办理物业部门或小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及相关费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装修期间管理费、电梯使楼复费、垃圾外运费、装修押金(包含甲方、乙方)等任何名目的收费由甲方负责缴纳,乙方不承担小区物业方收取任何费用,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邻居之间的关系。(施工人员出入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2.5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积极配合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

2.6 甲方因事不能参与验收,应书面委托专人对材料进场验收、隐蔽验收、分项验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变更进行签认。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

3.2严格执行本省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3.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四条 工程变更

4.1甲方变更或增减施工项目时,应与乙方协商,双方签署《工程变更单》并列明调整的价款和工期的相应顺延后,乙方按《工程变更单》执行。(依照建筑装饰行业惯例,减项不缩减工期)。

4.2合同履行中的各项协商事宜、项目变更等均须由乙方签约代理人或监理与甲方共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或《工程变更单》,任何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无效,任何非乙方签约代理人签署的协议及一切变更手续无效。

4.3施工中甲方与乙方施工人员违背

4.2条约定所做的变更洽商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额外费用和损失的应予承担和赔偿。

4.4工程增项或变更应适当顺延工期。

4.5合同签订后,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须按合同额的10%支付对方违约金。

4.6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如甲、乙两方,其中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10%的违约金。

4.7工程施工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减少合同规定的施工项目时,为部分违约,须向另一方支付减项全额30%的违约金。若甲方要求减掉的项目乙方材料已进场或已经施工,甲方须另外向乙方支付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

4.8如甲方增加项目,其价款应由甲方先确认,并交纳增项工程全款后,乙方方予施工。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5.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乙方填写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查确认。

5.3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在使用中出现不符合预算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整修并承担其费用。

5.4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该是符合设计及施工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施工进度送到工地现场。甲方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因甲方供应材料延误或发生规格差异等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5.5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的,须在合同中列明“甲方委托乙方代购材料清单”,并将代购全款交乙方财务部,需有乙方盖章签字,甲方未书面委托乙方代购而经由其他任何个人(设计师、施工经理)推荐或代购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⑴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⑵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非人力所能控制的因素);⑶停水、停电或物业管理部门原因要求暂时停工。⑷本合同所指“工期”指符合物管部门及国家有管规定的准许施工的有效期(如静音施工工期属非有效工期,应相应顺延)。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物管部门禁止施工则工期顺延。⑸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未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⑹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同时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⑺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工程完工验收时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由乙方返工或整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工程验收与结算

7.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⑴隐蔽工程验收中期验收(含水电隐蔽工程验收、防水工程、吊顶基层、其它木作基层)或(水电隐蔽工程验收、泥作工程过半)⑵分项验收⑶竣工验收

7.2 中期验收结束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进度款催款通知(口头或书面)两日内到乙方财务部交付工程进度款。甲方未按约定交付足额工程进度款,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同时,由于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工期延误最高封顶为3000元。7 .3工程验收前____日,乙方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单____日内进行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____日内无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如果甲方未按上述时间足额支付尾款,每拖延一天应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验收时甲方签署验收单,付清尾款后,乙方签署保修单,并与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合同 篇1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湖南省颁布的有关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规程、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维护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_______天。

四、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___元整

五、质量标准

5.1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或专业的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5.2使用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2.1本工程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应按照国家、部颁、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程和规范。

5.2.2本工程适用的地方标准、规程必须符合湖南省标准规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条承包范围所列工作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干。

七、工程计价

7.1本工程计算编制原则: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_______,《_______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_______号),《_______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_______《_______省修缮定额》、_______《_______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量消耗标准》、_______《_______省安装工程消耗标准》及工程消耗标准动态调整统一解释进行编制。

7.2人工、材料价格的确定:人工工资按_____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_______建价_______号文件综合工资单价计取,材料价格按照施工同期《_______建设造价》预算价,信息价及市场价格执行。

7.3具体工程量以甲方签证单为准。

八、工期

有下列情况者,工期经核实签证后可顺延。

8.1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责任找出的爆炸、火灾,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时降雨_______mm或_______mm以上(以_______市气象局报告为准),一次停水、停电_______小时以上。

8.2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关键工序延误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实际情况顺延。

8.3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能顺延,费用由乙方承担。

8.4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合同工期顺延,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款的支付

9.1工程完工后,甲方在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价的_______%。

9.2在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_%,工程保修金留结算总价的_______%,自工程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_______天内全额返还,保修金不计利息。

十、违约责任

10.1违约方案本合同约定的形式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案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10.2因违约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认真执行国家及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建设单位的有关管理要求,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但诉讼期间不得中断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如乙方承建的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等而被政府处理,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资。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

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

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

5、本合同专用条款和补充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12、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六、词语定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

七、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书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八、发包人的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 办 人:

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 篇1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的消防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护保养,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二、工程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共有3个系统:

(1)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共_____个月。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经双方协商,该项工作每年的维护保养费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半年内支付协议额的________%的维护费,即: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元整)

五、双方义务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应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保养记录,并由甲方主管领导或指定代表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期间负责各消防设备的清洁工作。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维护联系人:

维护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4

施工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公司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工程名称:公司梅林生产、生活基地2#、3#楼

2、工程地点:上梅林深华石料公司大院内

3、工程内容:

根据公司工程施工联系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厨卫间防水工程采用聚合物水泥基防水涂膜(1.5厚),屋面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851"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厨卫间聚合物防水每平米20元;屋面"851"聚氨酯防水每平米28元。结算时按实际面积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公司梅林生活、生产基地2#、3#楼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严格参照广东省防水工程新规范标准DBJ15-19-97和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提出施工计划,并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如提供必要的垂直运输、工人工地住宿等。

(4)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整改。

2、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即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深圳市建设局颁发的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配合市建公司梅林生活基地整体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三年。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甲方按乙方进度支付进度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优良标准后甲方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5%给乙方,留5%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三年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余款。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三年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

代表:

工程合同 篇1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Χ: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总日历日期:3.质量等级:4.合同价款: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语言:2.适用法律法规:3.适用标准、规范:

第四条 图纸。1.图纸提供日期:2.图纸提供套: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2.实行社会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Χ(如果有):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七条 甲方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道·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λ置提供和交验要求: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8.施工场地周Χ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八条 乙方工作。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4.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6.成品保护的要求:7.施工场地周Χ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8.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九条 进度计划。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2.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等级。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2.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中间验收部λ和时间:

第十七条 试车。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1.调整的条件: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条 工程预付款。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2.预付时间和比例:3.扣回时间和比例:4.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Υ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支付。1.工程款支付方式: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3.甲方Υ约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1.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2.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1.结算方式: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5.甲方Υ约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1.保修内容、范Χ:2.保修期限: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4.保修金利率:

第三十条 争议。1.争议的解决程序:2.争议解决方式:

第三十一条 Υ约。1.Υ约的处理:2.Υ约金的数额:3.损失的计算方法: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1.分包单λ和分包工程内容:2.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 保险。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1.合同生效日期:2.合同份数:3.合同副本份数:4.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5.合同书制定费用: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1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根据需要由乙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工期: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日历天。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实行单价承包方式。

2、本合同价格包括:a、工程实体施工费;b、施工队进出场费、施工人员伙食费; c、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及甲供材料、设备的进出场装卸车;d、现场各种措施费;e、工人劳动保险费;f、建筑业税金;g、利润

三、承包方式:包清工(或包清工,包辅材、消耗材料,包机械、工具)。

1、甲方提供材料如下:(或见甲供材附表)。甲供材料之外其它材料为乙供。

2、乙方提供材料如下: 等(或见甲供材附表)。

3、甲供材料现场损耗量参照20xx定额消耗量进行控制,超出部分乙方以甲方实际采购价格进行赔偿。

四、付款方式

1、进度款按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50%支付。下月5日前核算出工程量,15日前支付进度款。

2、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配合甲方进行现场收量,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结算。结算书确认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款的95%。

3、甲方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一年后,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工程款(质保金不付利息)。

4、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或支票。乙方每次收款时出具收款证明(收条),并提供发票。不能提供发票情况下,甲方代扣代缴,税率为 2 %。

5、工程进度款必须由合同签约人进行领取。

五、变更及签证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照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合理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但原则上不能影响工程进度。

4、甲方如用乙方零工以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签证数量为准,按 元/工日(10小时)计算。

六、甲方责任

1、按国家颁发及图纸要求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验收工程。

2、提出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

3、提出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及文明施工的程序和要求。

4、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

5、管理和监督乙方施工,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6、协调各施工队间的交叉施工工作。

七、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图及国家颁布的规程规范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颁发的质量评定标准的优良标准并在合同期内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自负。

2、乙方生活费、交通、医疗、进出场费用自理。

3、在甲方的联系协调下乙方自行接通水电管线。

4、遵纪守法,遵守厂规、厂纪及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等,由于乙方引起的不良行为后果自负。

5、按甲方要求完成进度计划,创建文明工地。

6、在工程质量、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向甲方全面负责。

7、派驻现场负责人为: ,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工作。施工代表的行为即代表乙方的行为,行使除领取工程款外的其他签字权。

8、服从建设单位和甲方对现场的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9、应与其他施工队伍密切配合,不得耽误安装的正常施工。

10、在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所有人身伤亡事故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11、乙方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12、乙方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料、厂区内装卸车及材料厂区内保管。施工中,乙方提供甲供材用量计划,由甲方批准后采购。工程竣工结算时根据乙方实领量参照乙方提供的甲供材用量计划与竣工结算用量对比,施工用量超过竣工结算量(含损耗)部分,按市场采购价从乙方结算款中扣回。工程结算时,甲供材部分及甲方承担的工程内容,乙方不计取保管费、配合费等一切其它费用。

13、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执行。

14、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甲方不付任何费用,且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八、工程质量与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和建设单位派驻代表的监督,确保工程达到优良等级。

2、施工中如发现与图纸或建设单位要求不符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不得擅自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认可后,由监理代表、建设单位代表共同检查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4、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代表,不得擅自处理。

5、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承包方不得随意降低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如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承包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工或返修,直至达到甲方的质量验收标准,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进行处罚,罚款起点500元。

6、工程竣工后保修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7、在质保期间发生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指定其它施工单位进行返修并从质保金中扣除双倍的返修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按乙方违约处理,扣除乙方总造价的3%。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不得向他人转包本工程。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提供施工人员不能满足工程需求且经甲方督促不能及时补充情况下,甲方有权安排其它队伍进场施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新入场队伍的施工费用在乙方承包范围结算款中双倍扣除。若乙方被清除现场,所完成工程甲方不付任何费用,且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竣工,工期每拖期一天,甲方扣除乙方合同价1%工程款。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可向石家庄市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十、安全施工: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规范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执行甲方项目部安全管理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利造成的伤亡事故的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十一、其它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工程竣工、工程款结算付清尾款自动失效。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提出修改建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条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交纳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付利息,承包方按合同施工并结算确认后返还。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或建设单位下发的文件指令,如乙方对其有异议可在二日内以文字形势澄清,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中建设单位指“诚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本合同附件:(1)安全协议

(2)项目管理规定

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17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小区1、2号楼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区 。

2.工程地点:____市----------。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资金 自筹 。

5.工程内容: 商住楼建安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商住楼图纸内土建、安装工程 。此合同不包括甲方分包项目 。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根据XX条款

1.

1.

5.2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的约定确定。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发包人项目所在地办公室签订。十

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

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___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十

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6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4份,承包人执2份。发包人: (公X)

承包人: (公X)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工程合同 篇18

工程合同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_________________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_________________

辅助语言。

2.法规: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_________________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_________________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_________________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_________________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_________________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_________________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_________________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_________________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_________________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_________________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_________________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_________________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_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_________________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工程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售楼部装修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为准(不包含水、电材料及安装费)

三、工程承包范围:包工

四、工程期限及交付标准:

1、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9月1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10月10日

合同总日历天数:30天。

2、交付标准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

五、工程造价及合同款:

1、本工程合同款为总价包定。各项费用总计人民币¥ 83958 元整。大写捌万叁仟玖佰伍拾捌整。(分项详见预算表)

2、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付款手续,经验收合格后付款95%,本工程质量保证金占 5 %。

3、如有增减部分按投标文件价格折算并出具双方确定联系单。

4、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工程款支付。

六、质量要求与施工材料的约定

1、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