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工程合同(通用3篇)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建筑高度40.50m,建筑长度65.56m,结构类型框剪。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
承包范围:①—⑨轴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其中包括主体结构后置埋件的施工;幕墙全部金属框架、紧固件的施工及防腐处理;石材面板的加工制作、搬运及安装;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施工;脚手架工程施工;石材幕墙的设计施工图由施工单位提供(含计算书、施工方案各一份),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28日
竣工日期:20xx年5月10日
四、工程质量
质量标准:合格
工程质量: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定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的检查和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一经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承包人应无条件拆除和重新施工,直至符合标准合格要求,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施工用电由承包方安装电表以实计算,所用电费由承包方承担。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方式(工程量约2250m2),除有设计变更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金额:(大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小写)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支付:承包方人员和主材(槽钢、角铁)全部进场后,发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金属骨架全部施工完后支付总价款40%;石材安装50%后支付总价款20%;石材幕墙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25%;剩余5%留作质量保修金,待2年保修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积做好施工中各方关系的协调,为施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2、发包人随时有权过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情况并实施全过程监控。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前由承包方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应费用,竣工交验后,由发包人负责;
③承包人随时清理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七、材料设备供应
本工程全部材料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1、石材产品必须按双方确认的样品及材料表确定的厚度供货,其他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材料表确定的规格型号进货。
2、材料的品种、规格、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合格证、试验报告及有关厂家资料,报发包人检查验收签字,不合格产品不得进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或发包方工地代表认可签字,发生的费用按合同确定的单价增减。
九、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文明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要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有交底、有检查、有落实;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可靠,不留事故隐患;要科学组织施工、科学打孔,埋设后置件不能破坏主体结构,要确保主体结构安全。
如发生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工程验收报告。
2、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之日为竣工日期;如在验收过程中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以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接到报告后20天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结算报告经双方确认后,发包人在15天内支付结算款。
十一、违约和争议
违约: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承担总价1%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承包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全部费用。承包方擅自停工或处于停工状态,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剩余工程款。
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质量保修
1、质量保修范围及内容:世际金辉大厦工程正立面的全部石材幕墙工程。
2、质量保修期:2年。
3、质量责任:
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专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③对于涉及幕墙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承包人应采取积极防范措施,联系和配合有资质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双方约定工程结算时承包人预留5%质量保修金,质保保修期满时,如未出现质量事故,予以全数返还。
十三、合同生效
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合同份数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存档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杭州精欧置业有限公司。精欧荣寓工程石材幕墙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
4、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土建工程已具备安装条件。
5、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6、设计单位:
7、监理单位:
8、总包单位: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工程石材幕墙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范围内的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含二次运输)、保管、安装及成品保护全过程;与总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间配合协调;提供该工程在质量保证期内的日常维护、免费维修保养与质量保修服务。通过竣工验收、验收资料及档案资料的移交;工程材料检测、抽样送检及节能检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浙江省及杭州市质量验收标准,并承诺满足总包单位申报奖杯及总包合同相关要求。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元¥: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其组成部分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石材幕墙施工合同,以及甲方确认的样品(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明确权利义务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为安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安装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为准);
3、询标纪要、投标承诺书;
4、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
5、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其补充说明;
6、石材幕墙施工投标报价表;
7、现行国家及浙江省、杭州市有关规范、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说明。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
七、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保山五洲国际广场一期工程1#楼—4#楼及9#楼外墙干挂石材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干挂石材工程及相关项目。
4、承包方式:包清工。
二、施工依据
乙方应按照施工图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及国家现行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补任何缺陷。乙方应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
2、总日历工期天数:90日历天。
3、因停水、停电、自然灾害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承包价格
1、本工程承包单价为
2、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减,增加或减少部分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联系单为结算依据。
五、材料
1、本工程所有干挂石材及相关辅材及安装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开具材料规格单,乙方开具材料单和现场安装损耗量大于实际安装面积且数量超过总量2%,超出部份由乙方自行负责,小于2%由甲方负责。
2、本工程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1、进度款:工程施工按进度付款,每月10日甲方支付给乙方经甲方审核确认的上月完成工程款的50%作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
2、本合同乙方完成工程款为所有主材、面材、五金配件、辅材等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以甲方和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程款至80%。(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
3、竣工验收后七天内甲方支付乙方至95%。
4、尾款:剩余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乙方完成保修任务后无息结清(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为期1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2、本单项工程验收以我省颁布的相关施工工程验收规范以及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单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八、双方现任和义务
甲方:
1、协助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工人宿舍(乙方自理)及所有材料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3、甲方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乙方:
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甲方、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乙方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甲方有权随时把乙方清除出场且只付给乙方已完成工程量70%的工程款,余款作为甲方的损失补偿。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
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负责把甲方运到现场(一期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自行搬运到施工地点(搬运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施工过程中若石材色差较大的,乙方负责现场挑选比较相近的石材施工。
5、在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须搬走所有施工机械、垃圾、容器、剩余材料,保持建筑物、施工现场及临近范围的清洁和整齐。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玻璃幕墙班组交叉作业时,需按照甲方要求做好相互配合工作。
九、签证事项:
乙方涉及工程施工工期、补充鉴证等事宜必须以书面形式报于甲方确认,甲方应在2天内予于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十、安全事项:
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用电教育后方可上岗,并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禁止外架上抛扔东西。非甲方原因,乙方生产人员所造成的他人或本人工伤事故,一切经济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
十二、本协议书双方鉴章后即已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可另行协商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