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通用3篇)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精选3篇)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1

甲方将工程中混凝土桩基质量检测试验委托乙方,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订立如下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检测项目

1、静载试验(承载力)

2、动测试验(反射波法、声波透射法、钻芯法)双方的责任

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工程的桩基设计图纸和有关地质资料及其它相关资料。

2、甲方(监理)负责组织设计、施工、检测等相关质量责任单位确定试桩数量及桩位。

3、甲方负责静载堆载重物及设备安装等费用。

二、工程质量检测

1、管理部门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检测机构

检测机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分为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和专项检测机构。

专项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又分为:_________________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3、资质要求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发展趋势与投资分析报告前瞻》分析,检测机构资质的要求包括以下3点:

专项检测机构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_

(一)专项检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二)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三)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接受了相关检测技术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边远的县(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少于6人;

(四)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

4、专项检测机构除应满足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二)主体结构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结构工程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其中1人应当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三)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建筑幕墙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或者中级职称的不得少于4名。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2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室内吊顶、抹灰、地面工程、水电改造、乳胶漆涂刷,墙纸粘贴、灯具电气和卫生洁具安装,以及其他装饰所涉及的项目和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 室内吊顶项目为   2   年;

2、 地坪地砖地板   2   年;(甲供材料及施工的除外)

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4、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厨房、阳台等,防渗漏为  5  年;            

4、 灯具及卫生洁具为  2  年;

5、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在非人为因素下,本工程所涉及的项目保修二年。

(以上条款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除外)

三、保修说明

1、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不可抗力除外)。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非因室内装饰改造引起的质量问题,承包人不承担维修责任。

四、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                             承包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书 篇3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市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号房屋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4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5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装潢公司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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