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材料采购协议(通用3篇)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第三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
3.包装标准: 。
4.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8.其他约定: 。
第六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 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 ;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七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2)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3)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 %以上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提)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 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十条 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 。 乙方: 。 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 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根据_____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产品名称:
规格:
质量:
第三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包装规格:
费用:________元
第四条?验收方法:
第五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
2、交货地点:
3、交货日期:
4、运输费: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_____。如一方对_____不服,可于接到_____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共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____份。
甲方(盖章):
日期:
乙方(盖章):
日期:
买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
卖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
项目总承包工程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1. 合同标的物
1.1合同标的物基本情况(合同单价及总价均包含标的物运送至交货地点的装运费及保险费用等)
名称型号
规格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含税
单价
(元)含税
金额
(元)交货
时间
合同总价款(含税):¥ 元,人民币大写: 。其中不含税价格____元,税额____元。
1.2标的物用途
标的物用于买方承包建设的工程项目,卖方对此充分了解。
1.3标的物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按如下约定执行:
1.3.1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行业惯例或公认的企业标准执行。
1.3.2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质量标准、样品或特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2. 包装
合同标的物包装采取通用方式,以避免在路途中产生挤压、碰撞和损耗等影响质量、数量和重量的情形;有特别要求的,应采取特殊包装方式。不管采用何种方式包装,包装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交付后转移至买方。
3. 交付
3.1交货单位:
3.2交货方法:卖方直接送货或交由第三方代运。
3.3运输方式:
3.4交货地点
3.5接货人:
4. 验收
4.1买方在标的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及时指定人员负责验收,验收人员应在验收单据上注明合同标的物名称、型号和规格、数量和计量单位等基本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也应记载在验收单据上,双方参与验收的人员均需在验收单据上签字认可。买方验收了标的物,不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前由卖方承担。
4.2买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妥善保管该批标的物,在 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且买方有权拒付不符合约定部分的货款。在紧急情况下,买方先行电话通知卖方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视为认同买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标的物的实际交货数量和重量在行业规范允许或者合同约定中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的合理范围内,买方验收后负责接收,不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数量或重量不足的,卖方应在买方要求时间内给买方补足相应数量和(或)重量的标的物,构成延迟交货的,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4.3甲乙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时,买方可停止付款,同时可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卖方承担检测鉴定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卖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标的物尚未使用的,卖方须负责更换,同时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已经使用的,卖方除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外,还应承担使用不合格标的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 支付
5.1买方在签署验收单据后 日内支付已到货部分货款的 %,留取 %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无质量问题,买方于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日内向卖方全额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
5.2买方支付到货款时,卖方应提供到货价值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相应收款金额的收据。
6. 权利与义务
6.1买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买方可以变更合同标的物品种、型号和规格、数量、质量标准或包装方式,但应给予卖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并提前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
6.1.2买方可在合同履行期限内退货,但应事先取得卖方同意,否则仍须按合同约定验收并支付货款。
6.1.3卖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后,买方负责组织卸货(或由卖方负责卸货)。
6.2卖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卖方须保证合同标的物来源合法,并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6.2.2卖方应积极协助买方或者工程建设单位组织的质量检查和试验活动,并无偿提供必要的样品和相关的技术资料。国家行政主管机关对合同标的物进行例行抽查的,所需样品由卖方免费提供。
6.2.3合同标的物在下卸、保管、使用过程中需要买方特别注意的事项,卖方应事先通知和提示买方;与标的物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等资料也应在交货时一并交付给买方。
6.2.4卖方应向买方出具符合国家税务机关和财政机关规定的税务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6.2.5卖方同意买方因业主迟延付款原因而顺延此合同款项的支付。
7. 违约责任
7.1买方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期向卖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日,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7.2卖方的违约责任
7.2.1标的物不满足合同约定用途或者经过验收被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技术要求的,买方有权要求采取更换、退货或折价等措施。
7.2.2因标的物包装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含运输费用),赔偿买方损失。
7.2.3卖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买方协商,买方仍需要的,卖方应继续交货,并按逾期交货部分的货款 %计算日违约金。
7.2.4卖方交货不足不能满足买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应赔偿买方损失。
8. 合同解除
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买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8.1.1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
8.1.2标的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8.1.3卖方逾期交货超过30日的;
8.1.4卖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
8.2买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免除卖方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8.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9. 不可抗力
9.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9.2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0. 争议处理
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其他约定
11.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页
买方:_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