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发工程管材采购合同(精选3篇)
销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购货方(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中标人)
甲方对农业开发工程—管材管材管件进行采购,于年月日通过询价招标,确定乙方为—管材管件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循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管材管件: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本合同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根据甲方实际使用的—管材管件,按照投标人投标报价的货物单价结算。
第三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
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六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随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分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需负责卸货及入库(如人手不足甲方可帮联系民工)。
乙方保证每批货物在甲方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内完成。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按该批次甲方指定的型号和数量,以货物卸货入库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为准,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货资料及配件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配件等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甲方所购货物超过实际使用量的,超过部分退还乙方,但甲方需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合理的运输费。
7、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七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服务或售后服务约定: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2)所购货物的保修和系统维护,不得少于1年;具体保修期按按照乙方投标服务承诺执行,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4)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个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八条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供货。
乙方每次供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需请甲方到现场验收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外观和各种证明、手续等)。
甲方如对货物质量产生疑问,有权将货物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检验(随机抽取5个品种型号)。
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合格,则质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法定质检机构质检出货物不合格,则质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调换该批次合格商品,两次送检均不合格的将退回全部货物,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和地点全部供货完毕且所提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或法定质检机构出具质量合格报告后,按进度支付,货物供应完成60%支付50%货款,全面完成经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乙方需派代表现场监督)合格验收后一月内支付40%,甲方安装使用乙方所提供的管材、管件运行正常,一年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1%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3、如乙方不能按期或者按批次交付货物,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
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
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
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通过向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诉讼或者起诉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伍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用于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PP-R管材、管件等材料)。
2、供货地点: 。
3、供货时间: 按照甲方要求
二、合同价款(详见附表)
1、以上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及交货前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运输、卸车)。
2、本合同PP-R管材、管件单价,厂家、质量详见材料采购清单。
三、材料款支付
付款采用按月按实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将货物按实按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现场初步检验数量及型号与甲方供货书面通知单或合同相符合后,至当月底按实结算。
2、到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如进非国标材料进场,造成工地停工待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
四、质量、技术标准
1、材料质量须达到现有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所供物资须为:
(1)、PP-R材料: (国标)
3、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所供材料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本材料质保期为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合同期限
1、甲方所购材料在生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应将事故原因尽快通知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尽快传真或邮寄甲方,尽最大努力及争取一切措施力争尽快履行合同。
六、交付、检验和验收
1、所供材料的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材料;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所供材料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三份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加盖鲜章)及生产厂家的整套资质加盖鲜章,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验收完成后出具一份货物验收单,该单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每批次产品都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或者保存样品待检测。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若工程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没有设立相关的检测项目,则向工程所在地的上一级城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3、对所供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材料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乙方所供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在合同特殊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负责处理问题,乙方必须3天内更换该批不合格的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合格的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所供材料,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的责任
因相应所购材料安装工程与小区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对供货期限、违约等均须作出特别安排。在此基础上,双方约定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a.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七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损失(包括货物差价、运输费用、建设承包方的窝工损失、设备闲置及其他赔偿要求);
b.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c. 乙方提前交货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d. 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收货后,有权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和对质量担保书的信任立即将相应材料应用于施工。但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已使用的材料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另行采购相应物资、安装、拆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相当于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批次所供材料(PP-R管材、管件)价款的300%的赔偿金。
(3)、不可抗力
a、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禁止性法律规定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可延长,延长的期限应不超过7日,延长期内甲方有权另行购买,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包括施工费用在内的所有损失。由于乙方违约或疏忽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按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
b、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尽快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不可抗力的时间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
十、附则
1.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