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工程合同(实用3篇)

工装工程合同(精选3篇)

工装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结构层次:

二、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

1)按广东省华南建筑设计院设计蓝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施工过程中未进行施工前的一切图纸变更、技术更改随变,均己纳入承包范围以内。

2) .包施工操作所需的加工机械、工具及劳保用品;

3).现场主材由甲方提供,按照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使用,超过预算量,除非工程量有所增加,否则所发生的材料均由乙方承担。

2、承包内容:所有给水(冷热水)排水(雨、污、废水)工程及给水管道清洗,水压试验等正常使用前所有工序。所有低压配电柜、进出柜电缆、封闭式母线槽、照明设备电箱、进出箱电缆、灯具、开关、插座、管线、防雷、等电位等的安装调式工作。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及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安装、调试。主体施工期间预埋工程。即:

1) 冷、热水给水施工的全过程及相关的工作以及三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施工用机械用电等;

2)低压电房配电柜、不间断电源安装调试;

3)低压柜进出线缆、封闭式母线槽安装调试;

4)照明、设备电箱、灯具、管线、线槽、插座、开关等的安装调试;

5) 屋顶、基础接地母线、基础防雷、铝合金窗、金属结构等的防雷校直、等电位箱安装调试等。

6) 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工程的安装及调试。

7) 自动报警系统工程的预埋、安装、调试。

8) 以上工程内容含均含地下室人防部分安装工程。

9) 施工现场的全部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塔吊不能用时);

10) 浇灌混凝土时值班、检查管是否有松动或移位现象;

11) 本工种作业范围内场地清理与工程相关的成品保护、清洁。在每次混凝土浇灌前须做到工完场清;

12) 施工期间的文明施工:验收前本工种楼房内垃圾清理装上袋,并与下道工序办理交接手续;

13) 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以下不可预见性的因素,需采用人工进行二次作业:①机械故障;②停水停电③不可抗拒的气候条件;④设计变更及其它;⑤现场材料整堆。

3、承包方式:

1).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承包施工:即包人工、包辅材、包所有施工机械及其耗材、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包安全;

2).按设计图纸以及变更图的所有给排水、低压、照明配电、消防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的单价为:元/m(含各类零星工程在内的平均价格);

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无法计算面积时,技术工按计时 元/小时,普工按 元/小时计;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推卸任务,计时工要明确时间、工作内容、人数及实际用工量,当天的时工当天签证,逾期无效。计时工每月结清,但签证单上至少有二位现场管理人员签名;

三、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国家颁发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

工。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如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和不支付工资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合格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如由乙方引起的返工工料费由乙方负责。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要求满足流水作业需要,按时完成项目部进度计划安排,不得因自身原因影响延误其他班组施工时间。

五、双方职责:

A、甲方责任

1、提供有效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工程联系单及设计变更通知文字资料,作为施工依据。

2、负责向乙方作详细隐蔽物交底,技术交底、技术规程指导及施工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及时解决图纸存在问题。

3、配备垂直运输工具—塔吊。

4、负责审核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单,及时定量购进各种材料到工地。

5、提供施工用水、电及夜间施工照明。

6、完善外排脚手架及安全防护网。

7、负责安装工程质量的跟踪检查、监督、评定及验收。

8、协调好其他工种,尽量避免因配合不到位造成返工、返修。

9、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10、甲方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满足乙方施工需要。

B.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及时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竣工。如因乙方 原因造成工期拖延,影响了施工进度,造成甲方停工、窝工和工期损失,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奖罚条款(包括补充说明)执行,由乙方负责,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后支付给甲方。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以及国家有关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协助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4、乙方质检人员及时做好本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自检工作,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复检,而后配合甲方通知有关部门进行隐蔽验收;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组织,接受甲方监督等工作;

6、乙方对本分项工程的自控标准A、按国家现行《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技术》等相关规定,防雷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保证本分项工程质量在合格以上;B、保证本分项工程进度能在甲方组织时间内完成。

7、乙方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能违章作业,必须安全生产。由于不注意安全生产所引至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8、乙方开工前应作好进场工作人员安全三级教育工作,签订用工合同。进场一个月内提供给甲方人员保管;

9、乙方必须保证本分项工程质量。按图纸设计要求、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导、规定及按施工规范规定施工;

10、乙方所承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或由本身技术不过硬所造成的返工,其工、机、料等费用、影响本工程的进度,其分项工程的正常施工等一切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1、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在甲方组织的施工计划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乙方必须保证其人数充足到场,根据本工程生产、进度要求,必须24小时连续加班作业,并随叫随到,进行开工作业。乙方若因作业人员减少或有意不开工,甲方将随时有权对乙方罚款或用乙方工程款高价聘请其他班组进场完成等不同制度方法处理;

12、乙方负责人及各班班长必须经常在施工现场监督本班组工作;

13、文明施工要求:A、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乙方必须协助甲方现场安全员做好该工程文明施工组织管理工作;B、施工场地必须整洁,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绝不能零散。施工现场无任何散落物品,捣楼面混凝土前必须清走所有物品。严禁工人施工现场内外随意大小便,用完后剩料及时规类堆放。

14、乙方不能造就人为性的机具损坏及材料浪费,乙方不但要每分项工程工完场清,而且班后场清,工具、材料堆放整齐,违章时当事人及乙方进行处罚;

15、乙方必须做好工序交接工作,必要时一定要做好跟班工作。特别在浇筑混凝土时给水班一定要派人跟班作业。若发现无人跟班现象,每次扣罚500元;

16、乙方进入施工区域后,不能进行违法乱纪行为。乙方负责办理本班组作业人员的暂住证(当地派出所允发证件)等一切有关证件,非作业人员不能进入施工现场及留宿;作业人员上班必须佩带工牌,违者罚款50元/次;

17、乙方工人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本合同附页规章制度及安全、质量技术施工工艺等交底内容;

16、施工过程中,负责施工质量、工期自查自检,编制施工日志,并对已完工的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复查;

18、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设计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施工员汇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行材料代换;

19、配合甲方做好取样送检工作;

20、密切配合其他班组交叉流水作业,不得故意刁难;

21、验收前做好成品的保护工作,损坏翻修费用由乙方负责;

22、乙方必须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工人办理工伤劳动保险。委托甲方办理的,必须及时报送进离工地工人名单给甲方,费用占总工程造价的0.5%,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95%时扣除,按甲方已定保险标准执行;

23、施工过程中,本班工人因自身原因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含第三者)均由乙方自负。

六、付款方法:

1、乙方按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管理人员、质检人员验收后报甲方审批并且甲方按当月审批量的 %支付给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甲方应按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给乙方,余 %待工程全面竣工验收、所有材料按甲方制定地点堆放整齐,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施工质量等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将自动退场。

七、工程变更

1、如有设计变更,技术更改,造成工程量增减,乙方必需以现场签证单的形式及时报项目部审核,经审批签字、盖章生效。

2、增加施工项目或由于图纸变更施工内容变化大,造价增加较大,原合同条款不能言表的,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工期延期。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场地、施工条件、图纸变更资料、材料,停水、电超过8小时等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的,可办理工期延缓签证。

八、保修责任:

保质、保修期内,甲方通知乙方限定时间内不整改,甲方将另请人保修,费用在保质金中扣除。

九、奖罚制度:

1、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进入工地需佩带工作卡,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宿舍健全安全、防火、防盗、卫生值班制度,违者将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罚,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必须要达合格,如单项工程按付款方式分阶段进行评定,经甲方三级检查、评定,合格才验收.

3、主要材料表为依据,合理、有计划使用材料,不得随意裁剪各种型号、规格管材,造成超定额标准浪费材料,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每次罚款1000元以上。

5、文明施工,使用材料、设备要统一堆放,有计划使用,不得随便乱放、弃置,违者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

7、擅自更改或盲目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乙方要赔偿人工、材料及施工工期等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8、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甲方核定主材总损耗量大于%时,超出部分的材料费及人工费全部由乙方自负,节约部分(标准总损耗量为 %)按实际节约材料费的 %奖励乙方。

9、在工地打架、斗殴、惹事生非、中伤他人,违者每次罚款500-20xx元,情节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1、有进度延误现象或工程安装质量存在问题时,由项目部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额度的罚款,并在当次进度款支付时扣除。

以上乙方职责,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适当的罚款警告,而且甲方将有权终止乙方继续施工。乙方立即自动清退现场,乙方所做工作不给予结算,并向乙方追索由此引致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处理:

1、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东莞市仲裁委员会作最终仲裁。除甲乙双方同意或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正常施工。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装工程合同 篇2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签订地址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日期 :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及范围: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完工。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国家建委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与有关补充规定办理。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驻工地代表名单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名单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材料和设备供应:_________________

凡包工包料工程,由甲方提供材料计划,乙方负责采购调运进场,凡包工不包料工程,甲方应根据乙方施工进度要求,按质按量将材料和设备及时进场,并堆放在指定地点,如因甲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脱节而造成乙方待料窝工现象,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预决算按江苏省常州市单位估价表编制或江苏省综合定额。

1.基建项目技省建工局和建设银行规定办法付款。

2.工程费用按下列办法付款: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开工前甲方预付工程款%计元工程完成时甲方付进度款%计元工程完成时甲方付进度款%计元工程竣工后余款%一次结清计元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竣工验收: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限期解决。工程经验收签证、盖章并结算材料财务手续后准交付使用。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开工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路通、水通、电通)。

2.单包工程甲方应帮助乙方解决住宿和用膳问题。

3.施工中如甲方提出工程变更,应有甲方提请设计部门签发变更通知书,由于工程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本工程设计预算如有漏列项目或差错,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审查修正,竣工结算时以工程决算书为准。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份,在印章齐全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前有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方式中选择一种:_________________

1.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常州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安装施工合同范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a.钢屋架制作安装,彩钢压型板安装、屋顶两侧有组织排水、沟槽及¢100PVC雨落管安装,跨度24m,长度83.6m,柱距为7.6m,檐口高度7m,不含门窗、基础。彩板封面——单面,维护墙。

b.墙面、屋面剪刀叉、柱间的支撑,细杆、墙面加固。

c.材料的规格

墙面、屋顶彩板厚度∫=0.476mm

房面水平支撑:_________________114_____3cm焊管

细杆:_________________114_____壁厚3cm

墙面剪刀叉:_________________¢16的圆钢

墙面套管:_________________¢32镀锌焊管140_____40_____2.0_____20

注:_________________(所有钢制结构必须刷两遍防锈漆和一道面漆,连接焊点须正规操作)

3.工程单价及造价: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208元/m2(不含税),其中包括人工、机具、机械、材料、租赁、安全措施费、劳保等费用,具体结算按甲方现场实际收方结算。

4.工程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乙方完成整个工程的50%时,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5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余款(除质保金外)在10天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余款

第二条工程质保

该工程质保期壹年,并扣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退还。保质期内乙方应负责维护。

第三条施工工期及施工措施

1、合同签订后,甲方基础工程完成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立即进场施工,工期为30天,除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工期可适当顺延。

2、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合格。

第四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派

2、甲方及时协调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

3、甲方给乙方提供住宿、用电、用水及施工场地。

第五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派为现场负责人,联系电话

2、乙方严格按照规程办理,坚持文明施工,保证质量,做到安全生产,若发生工伤事故和不文明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4、乙方在施工中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现场清洁,不影响其他施工。

第六条工程验收

1、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2、乙方完成施工后,甲方在10天之内进行工程验收。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附现可计量的工程量清单及造价预算。

4、除本合同外另增加的部分,按本合同单价计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装工程合同 篇3

目 录

第一条 工程范围

第二条 合同文件

第三条 履约保证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第六条 图纸

第七条 一般责任

第八条 工程完工

第九条 工程_____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第十三条 对于承包方未履行_____义务的法律救济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第十七条 劳工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_____

第三十八条 通知

第三十九条 发包方的违约

第四十条 文字

第四十一条 应当遵守的法律

编号: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发包方”,和________代表的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承包方”,于____年___月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订立。承包方在____国注册为法人,其主要办事机构位于_____________,其代表已经被授权签订约束该法人的合同。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范围

考虑到发包方将如下文所述付款给承包方,承包方特此与发包方订立协议,以执行、完成和继续与合同规定相符合的工作。

承包方负责提供与第二条所列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要求相一致的、执行和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所有劳工,包括其管理,材料,工具,建筑方法,设备和装备。

第二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当被认为并被解释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即:

1.投标须知;

2.特别条件(如果有);

3.详细说明;

4.图纸等。

第三条 履约保证

在合同签订日,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提供总额为_________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在指定的担保和/或持续期间到期后方可解除,并且承包方因此应当在此期间维持保证的有效性。如果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无论因为任何原因迟延超过规定的完工期,承包方应当同样地延展担保以覆盖这种迟延期间。

第四条 工程总价和完工时间

发包方同意支付工程费用,并且承包方同意接受基于数量单所规定的工程单价或合同条件下所确定的其他类似款项的总价为_________的工程费用。

合同应当于_________(时间)完成。

第五条 转包和分包

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把本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或其项下的任何利益转让。

承包方不能分包整个工程。除了合同其他方面规定的以外,没有发包方预先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当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这种同意,如果给出的话,不应当免除承包方在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并且他应当对分承包方、他的代理人或工人的违约和疏忽负责。

第六条 圈纸

如前所述将提供给承包方的一份图纸的复印件,应当由承包方保存在工地,并且这份复印件应当由发包方和被发包方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为检查和使用的目的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

无论什么时间工程计划或进展有可能被拖延或中断,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书面通知,除非任何进一步的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由发包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通知应当包括对图纸或命令的要求的详细情况和这种要求为什么要提出,要何时提出以及如果这一要求迟至可能造成的任何迟延或中断。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发包方疏忽或无能,没有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任何承包方根据本条第 (3)款所要求的图纸或命令,承包方因此遭受拖延,那么发包方应当在决定合同所确定的任何时间的延展时考虑这种拖延。

第七条 一般责任

承包方应当全权负责所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和建筑方法的合适、稳定和安全,但是,承包方不应对永久性工程或任何临时性工程的设计或详细说明负责,除非合同中已经清楚地规定了。

发包方应当使承包方根据投标文件可以得到发包方或代表发包方从已经进行的与工程有关的调查中应当已经得到的关于水文条件和地下条件的数据,并且投标应当被认为是基于这些数据的,但是承包方应当对他自己的解释负责。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检查了施工现场和它的环境以及与之有关的可得到的资料,并且就实际情况而言,在提出他的投标之前就对包括地下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的范围和特征、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的方法和他可以要求的贷款等的形式和特征感到满意,一般来讲,应当认为承包方已经得到关于上文提到的风险、意外事件和一切其他可能影响他投标的情形等的必要的资料。

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在投标前就对工程投标的和估了价的工程数量单和进度、价格表所规定的工程进度和价格的正确性和资格感到满意,除了合同规定的其他方面,投标书的进度和价格应当包括其在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一切为正确执行和继续工程的必要的事情。

除非法定或实际上的不可能,承包方应当严格地依照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以使发包方感到满意,并且应当在任何事情上严格地遵守发包方的指令、指示,无论合同中是否提到。

(1)承包方应当在与执行和继续工程有关的施工现场提供和雇用:

(a)只有在他们各自职业领域是熟练的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对他们所被要求的管理工作进行正确管理的称职的副代理人、监工和领导;并且

(b)正确、及时地执行和继续工程所必需是熟练的、半熟练的和非熟练的劳动力。

(2)发包方可以自主地提出异议并要求承包方立即从工程中解雇那些承包方在执行或继续工程期间的雇用的任何人,这些人在发包方看来,在正确执行他们的职责方面是不规矩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他的雇用被发包方认为是不愉快的,并且这些人没有发包方的书面承诺不应再被雇用于工程。任何被从工程中解雇的人应当立即由发包方认可的称职的人代替。

与工程相联系,承包方应当以自己的费用为保护工程或为公众及其他人的安全和便利,在任何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应发包方的要求,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警卫、围墙和守护。

第八条 工程完工

从工程开始直到依据第26条为整个工程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时止,承包方应当对其管理全权负责。倘若发包方就任何一部分的永久工程发出完工证书,承包方就将从该部分的完工证书所确定的日期之日起终止对该部分永久工程负责,并且管理这部分工程的责任转移给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对其承担的任何未完成的工作在工程持续期间到该未完成的工作完成时全权负责。只要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发生来自无论什么原因的破坏、损失或损害,但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除外,承包方应当对他应当以自己的费用并使其恢复原状,以便在完工时永久性工程应当在良好的状况和条件下以及在每个方面都与合同的要求相符的管理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在任何预期的风险引发的任何破坏、损失或损害的事件中,如果达到发包方所要求的程度和本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承包方应当修理并使其恢复原状,费用由发包方承租。承包方也应对为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或遵守本合同第27条项下的责任由其进行施工的过程中由其所引起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坏负责。

“预期的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战争是否被宣布)、敌对行为、侵略、外国敌人的敌对行为、_____、_____、_____或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发的_____、动荡或混乱,或者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被发包方使用需要的占有,或者任何这种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自然力的作用,或者一切为此_____同提到的“预期风险”所作的合理的准备或_____。

第九条 工程_____

在本合同第八条项下没有限定其义务和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应当以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的名义为由于除预期的风险以外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损毁_____,因为根据合同条款承包方是有责任的,并且在这种方式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期间和工程继续期间内对某一原因引起的,发生在工程继续期间之前的损毁受到_____的保护,并且对承包方为完成第二十七条项下的义务的目的所执行的任何工作期间所引起的损毁受_____的保护:

(a)按估算了的现时合同价值所要施工的工程或者和材料一起被列出的以其替代物的价值在工程中合并计算的增加的费用;

(b)以其替代物的价值计算的建筑机械和其他被承包方带入施工现场的东西。

这种_____应当由一个_____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由发包方认可,该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根据要求向发包方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费的付款收据

第十条 人身和财产损失

除非如果并仅就合同有另外规定,承包方应当保护发包方免受在工程执行和继续过程中发生的无论是关于对任何人身的伤害和侵害或对任何财产的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破坏的任何损失和权利要求,并且免受任何请求、诉讼程序、破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无论是在哪方面或与什么相关联,除非这些赔偿是关于: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占用的土地;

(b)发包方在任何土地之上、之下或通过该土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

(c)根据合同执行和继续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结果所引起的对人身或财产的伤害或破坏。

第十一条 第三方责任险

开始执行工程之前,只有在没有本合同第十条项下限定的义务和责任的情形下,承包方应有义务为由于执行工程或合同可能引起的包括发包方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或包括发包方任何雇员在内的任何人的任何本质上的或物理上的损毁或伤害投保,除非可归因于此的事件已经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中提到过。

这种_____应当由一个_____公司完成,并且在条款方面由发包方认可,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并且至少为_________(金额)。承包方无论何时都应当根据要求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保费的付款收据。

_____条款中应当包括这样一项规定,即在任何请求事件中,因为承包方将被授权接受_____单项下对发包方的补偿,_____公司将保护发包方免受这种请求和任何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的意外事故或伤害

发包方不对任何人或承包方及其分包方雇用的其他人由于任何意外事故或伤害在法律上应支付的赔偿负责,除非这一意外事故可归用于发包方、其代理人或者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承包方应使并持续使发包方免受这种赔偿,除非如前所述,并且使其免受无论关于什么的一切请求、诉讼程序、诉讼费用、控告和支出。

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认可的_____公司投保这种责任,这一认可不能无理由地扣留,承包方并且应当在他为工程雇用的人被雇用的全部期间内继续这种_____,并且应当根据要求提供这种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金的付款收据。除此之外,关于被分包方雇用的任何人,如前所述,在本款下如果分包方已经就这些人以_____单项下发包方免受索赔的形式或投保了责任险,那么承包方的_____义务应当是令人满意的,但承包方应当要求这些分包方根据要求提供_____单和现在的_____金的付款收据。

第十三条 对干承包方未履行_____义务的法律救济

如果承包方未能完成并有效地维持在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提到的_____,或他在合同项下被要求完成的其他任何_____,那么,在这种条件下,发包方可以完成并有效地维持这种_____,并为那种目的在必要时支付_____金,并时时从如前所述的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款项中扣除,或从承包方取得同等数额的到期债权。

第十四条 应当遵守的法规、规章等

对任何国家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关于工程的执行,和根据规定和章程,或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的任何形式的影响的公众团体和公会要求给出的一切通知,或支付的一切费用,承包方应当给出通知并支付费用。

承包方应当在各方面遵守如前所述的适用于工程的任何这种法规、法令和规章,或者任何地方的,或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的细则的规定,并且遵守这种如前所述的公众团体和公会的规定和规章,而且应当使发包方免受所有因违反任何这种法规、法令或法律、规章、细则的每一种惩罚和责任。

发包方将偿付或酌情考虑承包方应支付和已支付的与这种费用有关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承包方的加入

承包方应当给发包方所雇用的其他承包方及其工人和发包方的工人以及可能在施工现场或其附近被从事任何本合同未包括的,或任何发包方可以参加的与工程有关或辅助工程的任何合同的工作的任何其他正当组成的当局提供一切合理的机会。

第十六条 承包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方应当合理地保持施工现场免受一切不必要的妨碍,而且应当存放或处理任何建筑机械和剩余的材料,并且以施工现场清除任何残骸、垃圾或不再要求的临时工程。

在工程完成时,承包方应当从施工现场清除所有的建筑机械、剩余的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并且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清洁而且在使发包方满意的整洁的条件中。

第十七条 劳工

承包方应当自己组织所有当地的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且除了承包方在其他方面提供的以外,还负责运输、住宿、膳食和工资。

就合理地切实可行的措施而言,承包方考虑到当地的条件,为使发包方满意,应当在施工现场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其他水的供应,供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使用。

除了根据现时有效的法规、法令和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方不应当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含酒精的液体或毒品,或者允许或负担其分包方、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这种进口、买人、礼品、易货或让与行为。

承包方不应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法让与任何武器或各种弹药给任何人;或者允许或负担如前所述的行为。

承包方在对待他所雇用的劳工中应当充分注意到所有公认的节日、休息日和宗教日以及其他风俗习惯。

在任何传染自然界的疾病发生的事件中,承包方应当遵守并执行这种由政府,或地方医院或卫生当局为处理和克服这种疾病所可能作出的规定、命令和要求。

承包方在一切时候应当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任何由其雇员引起或在他们中的不合法的、扰乱性的或者混乱的举动,并且为维护和平和保护工程周围的人身和财产制止这种举动。

第十八条 材料和工艺

一切材料和工艺应当是合同中和根据发包方的指令所记述的各种类别,并应当时时接受发包方可能在加工厂或制造地,或者在施工现场,或合同规定的其他地方以及任何这类地方进行检验。承包方应当提供通常为检查、测量和检验任何工作和任何使用的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所要求的帮助、仪器、机械、劳动力和材料,并且应当为发包方所选择和要求的检验在材料用于工程前提供材料的样品。

一切样品应由承包方提供,如果这种提供已经由合同规定,则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如果检验已经由合同规定,并且,仅就负荷检验或者确定任何已完成的设计或部分完成的工作是否适合其想要达到的目的的检验而言,在合同中以充分的细节列举了以使承包方能在确定价格时或在其投标中考虑这些时,进行检验的费用应不由承包方承担。

如果任何一项检验是由发包方以下列任何一个方式指定的:

(a)未被这样设想或提出;或者

(b)(就上面提及的而言)没有这样列出;或者

(c)尽管是由发包方这样设想或提出,但是由一个_____的人在施工现场或材料的加工厂或制造地之外的任何其他地方检验的。

如果检验显示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同的规定,那么,这种检验费应当由承包方承担。

第十九条 施工的检验

发包方和其授权的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进入工程地点和所有的正在开展工作的或为工程存放材料、人工制品或机器的地方,并且承包方应当为获得这种进入的权利提供每一项便利的帮助。

没有发包方的认可,任何工作不应逃避检查,并且承包方应当为发包方提供充分的机冷检查和测量任何可能将逃避检查的任何工作和在永久性工程施工前检查其基础工程。无论何时,这种基础工程工作为检查做好或将做好准备时,承包方应当向发包方发出到期通知,同时,发包方应当没有不合理的拖延为检查和测量这种工作或检查这种基础工程的目的到场参加,除非发包方有根据地认为不必要并向承包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十条 不适当工程和材料的返工及更换

发包方在工程进展期间有权时时以书面形式命令:

(a)在命令所规定的时间中从施工现场更换任何在发包方看来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

(b)合适的替代物和合适的材料;并且

(c)更换并正确的再执行,尽管任何对其预先的检验或为此的临时工程,在发包方看来,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与工程不相符的一切工作。

就承包方在执行这种命令中所作出的违约而言,发包方应当有权雇用并且付款经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所有因其发生或附带的费用应当由发包方从承包方取得补偿,或者由发包方从付给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工程的中断执行

根据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应当在发包方认为必要的任何时候和方式中断工程的进展,并且应当在中断期间正确地保护和保管工程,就发包方看来是必要的。承包方在执行本条项下的发包方的指令所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发包方承担和支付,除非这种中断是:

(a)在合同中其他方面规定的;或者

(b)由于承包方所作出的一些违约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c)由于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的原因的必要;或者

(d)为正确执行工程或为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安全的必要,就这种必要性而言,不是由于工程师或发包方引起,也不是由于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预期风险所引起的。

倘若承包方没有被授权获得这种额外费用,除非他在发包方命令之日起二十八天内向发包方发生书面的意向通知提出要求,发包方应当处理和决定就这种在发包方看来是公平的和合理的要求而言的本合同第二十三条项下的对承包方造成的额外费用和/或时间延展。

如果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展因发包方的书面命令而被中断并且从中断之日起九十天内发包方没有给出继续工程的许可,除非这种中断是由于第一款的(a)、(b)、(c)段所列的,承包方可以向发包方送达一份书面的通知,要求允许自其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二十八天内继续进行工程,或者被中断进行的那部分,并且,这种许可设能在那段时间内被承认,承包方通过进—步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可以,但并不受此束缚,决定或处理这种因为本合同第二十八条项下的部分的_____仅影响工程的部分的,或者因为发包方对合同的放弃影响整个工程的中断。

第二十二条 开始和终止的时间

承包方应在合同签字后15日内在施工现场开始工程,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两个月,承包方应当迅速地并且没有拖延地开始工程,除非由发包方特别认可或命令,或完全超出承包方的控制。

除了合同可能规定的承包方时被给予占有权的施工现场和其依命令能够得到的在合同中任何要求下执行工程所命令的部分范围之外,发包方将根据可能的要求给予承包方这些施工:现场的占有权,以使承包方能依照同意的计划开始和进行工程的执行。如果承包方承受了由于发包方给予占有权的任何失误所造成的拖延或费用发生,发包方应当为工程的完成许可一个延长的时间,并且以其观点证明这种公平的足以补偿发生的费用的数目。

承包方应当承担他自己要求的与进入施工现场相联系的特别的或临时的通告权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承包方也应当以自己的费用提供任何在施工现场以外的为工程的目的由其所要求的附加的膳宿。

在整个工程完工前就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的完成而言在合同中的任何要求的条件下,整个工程应当在与本合同先前的第四条第二款相一致的情况下完成。

第二十三条 工期的延展

在这些条件中提到的任何额外或附加工程的任何种类或任何原因的拖延的时间量或者异常的不利的条件,或者他们在无论可能发生的任何一种的特殊的环境,除了承包方违约之外,应当为工程的完成公平地授权给承包方一个时间的延展,发包方应当决定这种延展的时间量并且据此通知承包方。

第二十四条 工程的进度

如果因为任何没有授权给承包方时间延展的原因,工程或其部分的进展速度,以发包方的观点,在任何时间太慢以至于到规定的时间或为完成而延展的时间时不能保证完成,发包方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方并且承包方应当因此采取必要的且发包方可能认为加快进展的步骤,以便到规定的时间或延展的时间时完成工程或其部分。承包方不应被授权为采取这些步骤而增加款项。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延期损失的计算

如果承包方没有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那么,承包方应当为这种违约向发包方支付按每天______%的比例计算的损失,并且不是在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时间和证明工程完工的日期之间消失的一种违约金。发包方可以在对任何取得赔偿的方法没有偏见的情况下,从在其手中的对承包方的到期的或即将到期的任何款项中扣除这种损失的金额。这种损失的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承包方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项下任何其他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工程完工的证明

当整个工程已经真正地被完成并且满意地通过了任何合同规定的最终的检验,承包方可以就那个结果给发包方发出一个附带一个在工程继续期间完成一切未完成工作的保证的通知。这种通知和保证应当是以书面形式并应当被认为是承包方的一个要求签发就工程而言的完工证明的请求。发包方应当在收到这种通知之日起二十一天内或者对承包方签发一个以其自己的观点说明工程真正地按合同完成的日期的完工证明,或者以书面形式给承包方以指令,具体说明以他的观点看来在签发这种证明前要求承包方做的一切工作。发包方应当通知承包方在工程中的可能在这种指令之后和其中具体说是有的工作完成前出现的影响工程真正完工的任何缺陷。在具体说明的工作完成的修补好被通知的任何缺陷后二十一天内,承包方有权得到这种完工证明。

类似地,根据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程序,承包方可以要求并且发包方应当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关于:

(a)合同中规定了一个_____的完成时间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和

(b)发包方满意的已经完成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质性部分。

在应当实质性地完工或应当满意地通过厂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检验的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中,发包方可以在全部工程完工前就那部分永久性工程签发一个完工证明,并且因这种证明的签发,承包方应当被认为已经在工期中膜行了完成任何在工程的那部分中的未完成的工作的义务。

倘若在全部工程完成前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一部分给予了完工证明,不应被人为证明了任何需要恢复的场地上或地表的工作的完成,除非这种证明清楚地说明了。

第二十七条 工程缺陷的保证和不履行义务的责任

在这些条件下,“维修期”是指由发包方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六条证明工程完成的日期起一年的保证期间。

应发包方的要求,承包方应当不迟延地以自己的费用维修或返工任何由于有缺陷的材料或工艺引起的缺陷或损害。

如果承包方未能应发承包方的要求完成如前所述的工作,发包方有权雇用并付款给其他人以执行同样的工作,并且如果在发包方看来这种工作是承包方在合同项下有责任以自己的费用完成的,那么,所有因其发生的或附带产生的费用应当是可取回的或者是到期的债权。

—旦合同先于工程竣工而终止,承包方对材料或工艺的缺陷的责任仅在该工程全部完成并被发包方接收后一年内适用于他已完成的工程。

第二十八条 合同条款的变更、增加和删减

发包方可以变更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必要的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和数量,并且为此目的或为任何以他的观点看来是满意的原因,他有权命令承包方做并且承包方应当做下列任何事项:

(a)增加或减少合同项下的工程量;

(b)删除某项工程;

(c)改变某项工程的特征、质量或种类;

(d)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高度、基线、定位和尺寸:和

(e)执行任何种类的完成工程所必要的附加工程。

并且这种变更不应当在任何意义上使合同无效,但是这种变更的价值,如果有的话,应当在确定合同价款总额中计入。

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命令,承包方不应当做出这种变更。但不是根据本条项下的给出的命令。而是根据工程数量单所作出的任何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不必要求发包方的书面命令。

所有由发包方命令所确定的增加的工作或删减的工作应当根据合同所确定的比例和价格进行估价,如果这种比例和价格在发包方看来是合适的。如果合同没有包含适合于增加的工作的任何比例或价格,那么,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确认合适的比例或价格。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发包方应确定以他的观点看来是合理的和合适的比例或价格。

第二十九条 由于工程数量变更所做的合同价格的调整

如果工程按月进度款的总额除去附加工作费用和临时款项后超过或不足原合同总价,那么,应当根据工程的完成的情况对合同总价做如下调整:

(a)如果按月支付的款项总额超过原合同总价的120%,那么,超过的部分按80%计算并支付;

(b)如果按月进度支付的款项的总额少于原合同总价的80%,那么,将支付差价的20%以补偿承包方的一般管理费用和利益损失;

(c)本条项下的合同总价的调整不适用于按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合同的终止。调整后的支付应当在最后结算时做出。单项的工程项目数量上的增减不影响合同总价的调整。

承包方应当逐月向发包方呈送一份尽可能全面和详细的账单,写明承包方认为有权获得的附加款项和按发包方的命令在前一个月完成施工的所有附加费用的款项。

第三十条 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

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建筑机械、临时工程和材料在被运抵施工现场时,应当被认为专门用于工程的执行,并且没有发包方的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应移交这些或其部分,除非是从施工现场的一处到另一处。

工程完工时,承包方应从施工现场撤走所有由其提供的滞留其上的建筑机械和临时工程以及未使用的材料。

对于承包方为工程目的而进口的任何建筑机械,发包方将根据承包方的要求协助其取得任何必要的政府对如前所述的为撤走承包的建筑机械的再出口的同意。

发包方将应承包方的请求协助其得到工程所需的建筑机械、材料和其他东西的通过海关的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单中所规定的工程量是工程的预测量,但他们不能作为承包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义务所执行工程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数量。

除了另有规定外,发包方应当通过计算确定依据合同完成的工作在合同条款下的价值。他应当在要求计算任何部分工程时向承包方授权的代理人或代表发出通知,并提供他们所要求的所有细目。该代理人或代表应当立即参加或派一名被授权的代理人以协助发包方进行计算。如果承包方没有参加,或不派出代理人,那么,发包方所作的计算应当被作为工程的准确计算。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即使有一般的或当地的习惯,工程也应当被计算。

第三十二条 临时款项

“临时款项”是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在工程数量单上指明了的用于工程的执行或货物、材料的供应,或服务,或全部或部分用于意外事件,或根本不同并完全由发包方支配的款项。

第三十三条 付款和保留金

承包方应当在每个月底尽早向发包方呈递其每月的工程进度付款单。该单应当是发包方认可的格式并是应当附有测量和计算的记录的复本以证实要求的总额。发包方核实该付款单无误,经扣除一定数量的保留金后向承包方支付净额款项。最终付款应依照完工证明的建议给付。

发包方应当从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百分之十作为保留金。如果保留金被扣除超过六个月,那么,承包方可以选择发包方接受的本地银行提供一项银行担保,并且以发包方所要求的形式来替代已经累积至少六个月的保留金。

合同项下的工程完工时发包方将解除承包方的保留金和/或银行担保。

第三十四条 对承包方违约的法律救济和处理

如果承包方即将破产,或者收到宣告破产的命令,或者应当呈交破产申请书,或者应当向债主偿债,或者应当承诺在其债主的调查委员会的控制下完成合同,或作为公司应当进行停业清算(不是由于合并或重建而自愿进行的清算),或者如果承包方首先未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许可就转让本合同,或者应当对其货物进行扣押,或如果承包方以他自己的观点看来:

(a)废止合同;或

(b)无正当理由不开始工程或者自收到发包方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中断工程的进展;或

(c)自收到发包方关于所说的材料或工程被宣告废弃并拒绝接收的书面通知二十八天后仍未从施工现场撤走材料或推倒并重建工程;或

(d)无视发包方的书面警告,不根据合同执行工程,或者一贯地疏于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或

(e)无视发包方的反对意见或有损于工程的质量而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如果发包方根据本条的规定进入并驱逐承包方,发包方只有在维修期终止并且在执行和维修费用、延期完工损失以及由发包方招致的其他支出均已确定之后,才有责任付给承包方依合同规定的款项,然后,承包方才有权获得可付给他的到期款项。

第三十五条 特殊风险

不抵触合同中包括的各种规定:

(1)承包方除对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并于下文所涉及的任何特殊风险发生之前对工程负责外,对于损毁及与损毁有关的损失、对发包方和第三方的财产、对于下文所界定对特殊风险造成的身体的伤害和生命的丧失及相关损害,可承担责任。发包方应当赔偿并解除承包方对前项所列事项的责任,并且承担和同时解除承包方就所有在该过程中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请求、诉讼程序、损失、诉讼费用、指控和支出的责任。

(2)如果工程或任何位于工地、接近工地或者运往工地的材料,或者承包方使用的,或者意欲用于工程的任何其他财产遭受毁损,并且这些毁损是由于所规定的特别风险的原因造成的,则承包方有权得到以下赔偿:

(a)对任何永久性工程的赔偿,以及对任何完成工程必要的材料遭到损坏的赔偿,这种赔偿应当是基于成本加上发包方证实为合理的利润;

(b)替代或修复任何这种工程的毁损;

(c)替代或修复承包方的用于或意欲用于工程的这种材料或其他财产。

(3)除了可归因于重建本合同第26条规定的被决定废弃的工程的费用之外,发包方应当向承包方偿付任何增加的费用或执行工程的杂费。这些费用可归于特殊风险或在某种意义上与所说的特殊风险相联系,且无论如何以本条下面包括的有关战争爆发的规定为条件,但承包方一知道任何这种费用的增加就应当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发包方。

(4)特殊风险是指战争(无论是否被宣布),战争行动,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原子弹及冲击波的风险,或者工程本身在其被执行时在与国家相联系的范围内,_____、_____、_____、军事政变或篡权行为、内战,或者除非完全由于承包方或其分包方的雇员在施工过程中引起的_____、动荡或混乱。

(5)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在此界的任何地方爆发了无论是否被宣告的战争,以至于无论在时政方面或其他方面实质性地影响了工程的执行的话,除非并且直到合同根据本条的规定被终止,承包方应当继续尽其全力去完成工程的执行,但发包方有权在这种战争爆发后的任何时候向承包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并且根据这种给出的通知,除了本条下各方的权利和本合同第37条的执行外,该合同应当终止,但是不应有损于各方就先前违约所享有的权利。

(6)如果合同根据上一款的规定终止,那么,承包方应当尽快地把所有的建筑机械从旗工现场搬走,并应为其分包方同样地撤出提供便利。

(7)如果合同如前所述被终止,发包方应当为在合同中规定了进度和价格井在终止日以前完成的工作向承包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且包括:

(a)就已经开展工作的任何初步的工程的可支付的总额,和就已经部分开展工作的这种初步工程的由发包方所确定的合适的付款比例。

(b)合理的订购的已经运给承包方或已为承包方合法的接收的材料或货物的成本,这种材料或货物因发包方的付款而成为其财产。

(c)由承包方在完成整个工程的期望中合理的引发的未能依本款以前的规定得到给付的任何花销的总额款项。

(d)依本条第(1)、(2)和(4)款的规定可支付的任何附加款项。

(e)在本条第(7)款下撤走建筑机械和承包方要求的返回在承包方注册国的主要机械停放地或其他地点的合理、不宜过大的花费。

(f)在这种合同终止时所有承包方的雇员或与工程相关的雇用的工人的遣送回国的合理的费用。

除了任何本款项下发包方的到期的任何款项之外,就建筑机械和材料以及任何其他的在合同终止日依据合同条款可由承包方支付给发包方的款项而言,发包方有权将任何承包方到期的未付清的余额记入其贷款账户以示友好。

第三十六条 合同的落空及其补偿

合同订立后,如果发生战争或其他双方无法控制的情形,以致任何—方都无法履行其合同的义务,或者根据约束合同的法律,双方无须进一步履行合同时,发包方就执行工程向承包方可支付的款项应当比照本合同第35条项下规定的在合同因第35条规定终止时应支付的有关费用。

第三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_____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在任何时候发生与合同有关的一切问题、争议或异议,任何一方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这种问题、争议或异议的存在,同时应提交_____。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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