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联营合同(通用3篇)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精选3篇)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公司(以下称“____”)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公司”登记商标。

2.____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____”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____”)。

3.____在没有设地区__________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____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____。每个店铺为日__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____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____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____。此加盟____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公司_______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____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公司”____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____(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____(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____(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____(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____(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____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公司”的____,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____公司”____及商标;

2.有关“____公司”____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____,公限于由____提供或指定的____。其使用方法,要按照____(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____的物品类,均由____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____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____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____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____(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____(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____(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____(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______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______日报)向____(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______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______日报的违约____:________________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______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______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_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____(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____(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____(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__________元以下部分交______%;

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

______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_%;

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_元以内部分交______%;

__________元以上部分交0_______%。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____(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____(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____(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____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____(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____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____(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____(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____额是按以下基准由____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____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_______%,或租赁费的1个______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__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________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________________施工额的_______%;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________________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_______%;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________________折合3.3平方米)__________元,但最低总____额应足_________________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________________保证____的______%或租赁费的1个______月____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____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____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____(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____(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____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____(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____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____(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____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____(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____(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____(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____(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____(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____(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______月前以书面形式向____(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______年度中旬已向____(支部)交付了______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____________日前。

第二十一条____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____(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____(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____(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____(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____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____(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____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____(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____(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____(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______日报.或____(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____(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____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____公司”的____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____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____提供或许可的____.标志.广告特等上交____(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____(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____(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____(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____(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____公司”的____及标志等时,____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______日起的2______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______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____(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或“____”)和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____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____公司连锁(____名称)______________(支部名称)______________。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向甲方支付加盟______________元,甲方收到___________元。

4.设备预定____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____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____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高额:________________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____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____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价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____实施______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____,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_______%。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使用时间为___________月;

(3)使用费每月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______月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______月额__________________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______日期:____。

(2)支付______日期:____。

(3)支付方法:____。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_________;

存款种类:_________;

户头帐号:_________;

户头名义人:____;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加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____;

机动车保险:____;

其它保险:_________;

以上作为____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____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甲)盖章:____________

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

(乙)盖章:__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

保证限度____额:__________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

保证限度____额:__________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签订场所:______________

甲方承担者: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联合开设**公司连锁专营店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并经友好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或称为本协议(包含双方签署的各项合同附件)。

第一条 联合经营 --------------

1、甲方是代理经营各类汽车销售的专业企业,拥有丰富的汽车和客户资源、拥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人才储备,__________公司连锁品牌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2、乙方自愿成为甲方的联营(合伙)合作伙伴,在约定区域联合经营__________公司连锁店(以下简称"门店"),使用__________公司统一品牌和标志,在经营过程中自愿完全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开展联合经营活动,完全接受甲方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3、本协议期限日期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但根据本协议满足提前解约或终止的条件除外;

4、门店股权和出资比例按照:_______________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甲乙双方根据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经营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债务,此债务不以出资金额为上限,为无限责任;后期门店经营需要继续补充出资的,甲乙双方继续按此比例出资;

5、甲乙双方出资形式均以现金出资,首期合计出资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_元(大写),乙方出资__________元(大写),乙方出资资金须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前汇到甲方指定账户;

6、乙方有权核查并监督门店资金的使用情况,有权参与、监督门店的日常工作,有权随时查阅门店各项财务和业务资料,甲方不得无故拒绝;

7、门店选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由甲方负责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法人;

8、联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门店地址:_______________ ,实际使用面积:____________平米;

9、本协议委托甲方对外代表门店开展各项经营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门店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门店承担;

10、甲方负责门店统一的装修设计、施工、负责统一的物料采购和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门店员工由甲方负责进行全面专业的业务技能培训;

12、乙方须充分利用本人的有效资源开展业务,为门店销售提供各项支持,但是为了更好的实现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流程统一、服务统一,最终实现长期的互利共赢,乙方须主动监督门店人员各项工作,但是不得直接参与门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13、甲乙双方的出资、门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取得的门店财产,均为门店财产,联合经营期间除非约定情况外,一方不得请求分割;

14、在联合经营过程中,所有账目均走甲方流水,甲方公司财务人员、市场人员、内勤人员等工资奖金由甲方承担,不计入门店经营成本;乙方(或乙方安排的人员)可参与门店的监督和协助工作,但不领取工资;

15、门店盈利是指门店一定时期内全部收入扣除门店人员工资、奖金、水电、宣传、税收等各项支出后的净利润,此为门店利润分配的重点,以出资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16、甲方向乙方按_____月度 提供门店财务对账单,并于门店开业两个月后,根据门店盈亏情况 每三个月 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如没有利润则不分配;

17、门店对外进行担保、贷款、抵押、改变工商登记现状、改变经营场所、处分不动产等情况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否则造成损失的,另一方有权向对方追偿;

18、甲乙双方约定此联营(合伙)门店股权不得出售或者转让,且原则上不再引进其他联营合伙人,如一方要求引进其它投资人或者出售股权,必须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19、甲乙双方约定门店业务模式、业务流程、运营管理、经营产品(汽车和衍生品)、人员管理等均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负责日常监督和利用自身资源为门店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20、人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一方在门店的财产份额时,被执行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友好办理提前终止协议的财产结算事宜;

21、本联营(合伙)协议采取单店合作形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开立新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名称或标志;

22、乙方用于联营店投资经营的资金须为本人合法所得或其它途径合法拥有;

23、门店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车源及指定的衍生产品,乙方不得擅自经营其它产品,一经发现乙方将承担品牌违约责任,情节特别严重者,甲方将追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

24、甲方根据门店可供展销车位数量提供适量车源供门店销售,门店经理负责展销车辆的看管及日常维护工作,车辆交付门店后造成的损失由门店承担,计入门店成本;

25、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展销车辆保证金,双方约定每辆车__________万元(大写),车辆所有权仍归甲方所有;

26、乙方须完全认同甲方制定的购车付款政策、贷款政策、质保政策、促销政策、金融保险方案等,不得干预门店人员的正常工作;

27、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车辆价格、销售流程开展车辆销售,不得随意变更或要求门店工作人员变更;

28、门店须按照甲方统一提供的车辆销售合同样本进行洽谈签约,车辆销售的各类钱款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流程及时全额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29、门店内物料原则上由甲方按照采购价统一成本价配发,费用由门店承担;特殊情况甲方和乙方可以安排专人就近采购,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

30、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为联营(合伙)关系,共同承担门店经营过程中相应法律的责任;

31、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或门店名义缔结合同、作出承诺,使甲方蒙受损失和承担责任;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公司"字样商标、标识作为其公司名称或公司的组成部分;

32、双方如有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即可视为违约,一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协议,并向另一方提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的所有损失;

33、联营(合伙)门店作为甲方连锁加盟发展模式中的其中一种模式,甲方向门店颁发该店铺的"特许经营许可证"作为门店连锁经营的依据;

34、本合同中其它规定不明确或者需要变动的条款,甲方将以公司文件的形式及时通知乙方;

3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 特许权及市场管理 ------------

1、门店取得甲方特许经营授权后,甲方授予门店在指定区域内享有以下权利:_______________

⑴按本协议约定使用"_____公司专卖店"或"_____公司"等门店名称;

⑵以甲方连锁加盟店的名义经营甲方车源和甲方提供的各类衍生产品;

⑶在_____公司连锁加盟店的装修、装潢上使用甲方商标和相关标识;

⑷以_____公司连锁店的名义开展汽车销售、衍生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工作;

⑸使用_____公司统一印制的各类合同、折页、写真、喷绘等物料开展业务;

⑹除上述五条外,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超出本协议的范围使用或要求门店员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标识等;

2、乙方与甲方成功联营(合伙)后,门店将享受甲方的区域市场保护,甲方将不在该店有效辐射区域范围内发展新的连锁加盟店;

3、甲方有权利对门店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提出整改要求,促进门店经营,乙方应予以配合;

4、甲乙双方对于市场上出现的侵害"_____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均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一起合作加以阻止;

5、为保证门店形象的全国统一性,甲方将进行统一形象策划(统一商标、统一形象、统一员工服装、统一广告)、统一提供车源、统一价格、统一业务模式、统一服务规范等;

6、门店须使用甲方统一提供的合同、单据、赠品、宣传单页等物资;门店在当地所有广告(含固定广告:如墙体广告、门头广告、户外灯箱广告、车体广告、招牌,软性广告如杂志、报纸等)需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乙方不得私自投放有损**公司品牌信誉的宣传广告;

7、在乙方擅自干预联营(合伙)门店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

第三条 车辆的订购与交付

1、门店店长以书面订单或其它通讯形式向甲方公司订货,传真件、订单照片、聊天记录等视为有效订单,甲乙双方必须认可店长的订单有效性;

2、甲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现有库存车辆资源,主动调配车辆供门店销售,乙方必须认可甲方的配货行为;

3、门店收货后,店长应于现场进行验收签字,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否则视为验收无误(注:隐藏的明显可分辨的缺陷视为车辆本身问题);

4、车辆交付门店后,由门店负责车辆的完整与安全,如产生的损失计入门店成本;

5、车辆往返门店的运输费用计入门店经营成本;

6、其它特殊情况或者双方另行约定的事项根据约定方案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_____公司"的品牌形象合法拥有,甲方保证所提供车源合法正规;

2、甲方保证可供销售的车源充足,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做出合理调拨调整;

3、甲方对门店在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有义务协助处理或提供处理建议;

4.甲方有义务及时向门店通知公司可供销售的车源及衍生品;

5、甲方保证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及时对乙方及门店员工提供业务指导和培训;

6.甲方有义务主动维护乙方的合理利益和确保门店在一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的权利;

7、甲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

8、甲方有义务不定期派员到门店相关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协助和督促门店更好的开展经营活动;

9、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车辆售价、返利标准、销售方案做出调整;

10、甲方有权对门店员工进行临时工作调配,对优秀员工表彰奖励,对不合格员工直接辞退;

11、甲方须就市场和公司消息与乙方进行及时沟通,并协助乙方遵守公司要求。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责任积极利用自身资源协助门店开展业务,并完成双方的既定的销售目标;

2、甲方统一策划的大型促销和宣传活动,乙方必须积极开展和配合;

3、乙方不得擅自要求门店提价、压价或变相提价、压价销售,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损害**公司品牌形象,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5、本合同为单店联营(合伙)协议,乙方不得私自开设新店;

6、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并积极协助进行问题整改;

7、乙方应积极参加并协助甲方为门店相关人员或客户进行的业务或车辆知识培训;

8、乙方不得擅自发布广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名誉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9、乙方有义务在不违反法律和不侵犯第三方利益情况下,向甲方提供与市场和服务有关的竞争对手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同类竞争产品类型、品名、价格和竞争力分析;

10、乙方对违反法律及本合同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通过合同约定应得的利益损失;

11、乙方有义务主动规范履行本合同,执行本合同对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各项约定,并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本合同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合同;

3、一方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一方出现失踪、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偿债能力、在联营资产中个人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等类似情况出现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5、一方未履行出资义务、故意或重大过失给联营门店造成重大损失、有欺诈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情况出现时,另一方可单方面解除此协议,并以协议书面解除日联营门店财产情况进行结算;

4、若发生地震、台风、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各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合同依据本条款终止的,双方应按照实际经营情况,及时结清各项费用,遭受不可抗力破坏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有关情况;

5、乙方有违反本合同行为,且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的情况发生时,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6、门店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经营场所调整、拆迁、资金链断裂、经营执照被吊销等重大变故,导致无法继续经营,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7、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门店中销售非甲方提供或指定的车辆及衍生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并随时解除本合同;

8、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甲方商号、商标、商业形象等有关的一切无形资产;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相关的侵权责任;

9、本协议终止时,如乙方有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或侵害甲方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况不予支付未支付的销售返佣等款项,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七条 续约及合同到期后财产处置

1、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续约的,应重新签订联营(合伙)合同;

2、如合同到期,甲乙双方不再同意续约,则合同到期后将自动终止;

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以到期门店财产按出资比例开展财务清算与结算工作;

4、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一方要求退出本联营(合伙)协议、另一方要求继续经营门店的,则以合同终止时门店财产开展财务清算,继续经营方按对方出资比例给予退出方对应的货币补偿;

6、本合同终止后,双方须积极进行财产清算、展销车辆移交、客户档案移交、银行保险等材料移交等工作;

7、本合同终止后,待各项财务结算完毕、物品和资料移交完成后,基于本协议形成的联营(合伙)关系正式解除。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1.乙方须尽最大努力保守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或掌握的甲方的商业模式、价格信息、客户资源等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利用掌握的甲方公司经营模式、产品和客户信息,开展或与他人联合开展类似业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及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委申请仲裁;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进行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并经双方加盖印章或签字,乙方首期应出资资金到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5、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江苏苏州吴中区,签订日期为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6、如甲、乙双方之后签署类似协议条款,则以最后签署的协议为准,之前条款自动终止执行。

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达成的任何协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经加盖甲方公章方视作有效协定,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做出的任何口头承诺或发出的未经甲方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协议、合同、备忘录、授权书、承诺、支持政策等)对甲乙双方不发生法律效力,一律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苏州**公司交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中国 江苏 苏州 吴中 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联营合同 篇3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 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 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 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 (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 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 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 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 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 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 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 比率

20__元以下部分交 1.50%;

20__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 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 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 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 0%。

第九条 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 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 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 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 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 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 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 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 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 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 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 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 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 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 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 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 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 月 日 (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 (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 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 (支部名称) 。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 元,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

最高金额: 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 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 元,于 年 月 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 年 月 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 元;

(2)使用时间为 月;

(3)使用费每月为 元;

(4)支付方法为 。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 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

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 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 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

(2)支付日期: 。

(3)支付方法: 。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

存款种类: ;

户头帐号: ;

户头名义人: ;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

机动车保险: ;

其它保险: ;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年 月 日

总部:

(甲): 盖章

加盟者:

(乙): 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 金 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 金 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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