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加工合同(精选3篇)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_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品 名规格(长、宽、高c)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月 __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 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183;服装加工合同 183;钢筋加工合同 183;加工贸易合同183;进料加工合同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公证处、_________物价局、_________银行各存一份。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光盘加工复制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节目名称:
母盘刻字号:
经协商,甲乙双方就上述节目光盘的加工复制及相关事宜达成协议,签定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如下事项(具体委托内容可在□内勾选√)
□图像压缩□制作母盘□复制□切割□包装□保存母盘、菲林□发货
第二条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1、正式《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或《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委托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并由乙方出具交接材料。
2、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甲方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复制的音像制品和CD-ROM内容出现侵权时,均由甲方承担侵权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材料CD-R/子盘,共计 张,彩喷稿 张图挡 套;
第四条 复制类型:□CD□VCD□CD-ROM□DVD5□8厘米盘□卡片盘□异型盘
第五条 印刷要求:丝印 ;胶印 。
第六条 包装及其他要求:□简包(1000张/件)□精包
第七条 验收:以CD-R及本合同第五款要求为标准进行验收。如有疑义,甲方必须在收货当日起7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八条 交货日期及条件: 年 月 日发货。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第二、三款所列文件及材料,则交货期顺延;因母盘、菲林不合格或设备故障不能按期交货的,双方协商后另定交货日期。
第九条 发货方式:乙方不得擅自保留甲方委托印刷刻制的作品,双方商定以下列第 种方式交货。
□1、甲方自提,产品的交付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为准;
□2、乙方代理发货,由乙方交由快递公司日视为交付日;
收货地址: ;
第十条 费用标准及合同金额
费用名称数 量单 价
小计(元): (大写: )
审批费 盘 元/盘
母盘制作费 张 元/张
CD-R+印刷费 张 元/张
包装材料费 个 元/个
包装费 个 元/个
代出菲林费 套 元/套
合同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预付 %货款,余款货到付清。
第十二条 本公司的开户行: ;
开户名: ;
帐号: 。
第十三条 以上各条款双方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若甲方延迟给付货款,每延迟一天,按延迟付款部分货款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若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一天,应按未履行部分货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履行合同时,根据不可抗拒影响,按规定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拒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事实通知对方,尽可能减轻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拒结束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供事故的书面报告等文件给对方。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由于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生效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地为乙方所在地。
第十八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