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合同(汇总三篇)

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合同(精选3篇)

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合同 篇1

甲方:

合同顺序号: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之印刷、纸品加工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乙方作为甲方供应厂商

本合同则视为甲方与乙方达成的订货合同,乙方在每次接到甲方的订货单或订货单传真件,即作为本合同持续生效,双方不需再签订其他合同。

二、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货单

必须按订货单内容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交付

确保产品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确认样为标准进行验收。

三、为确保乙方能够及时交货

甲方承诺及时提供有关的资料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通知甲方生产

乙方保证按甲方提供的交货计划安排生产和交付

四、甲方义务

1、如甲方在签字确认样后再变更印刷品的成品尺寸、纸张、规格、数量等应偿付乙方实际损失。

2、甲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时间提供乙方所需的正确无误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校对工作,将校稿及时送交乙方,否则交货时间应予顺延。

3、甲方应在乙方送的校稿上认真校对批注,对已经签字认可的校稿,其中仍有错误,对制版印刷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提供的产品包括物料、菲林、技术资料等,乙方需要验证其质量符合印刷要求。

5、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印刷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五、乙方义务

1、本合同中规定的印刷品的纸张、规格、质量与订单规定不符,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应负责返工。

2、印刷、装订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印刷品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如不符,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及责任。

3、印刷样张须甲方审核签字后才能印刷,样张上有差错,甲方签样时未能提出修改,损失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无偿保留印刷胶片和样张3个月,逾期按报废处理,乙方保证报废处理行为不导致印刷胶片和样张对外流传或者被第三人使用,除此之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按时交付货物,逾期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支付当期订单总价的5%给甲方。逾期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6、乙方在交货时应接受甲方的验收,若出现验收不符合的,乙方应立即给予重做更换,由此产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情形,例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

2、如因甲方提的印刷品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并导致第三方追诉乙方的,应当由甲方单独出面、协调处理相关事项,并负担因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3、甲方保证,所提供给乙方印刷的印刷品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4、如果乙方有证据证明甲方提供的印刷品存在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印刷品的内容、形式作出修改、调整,甲方不得拒绝。

甲方拒绝的,双方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货物的质量、效果不低于其所提供给甲方的样品的质量、效果。

否则,甲方在验收时有权拒收,乙方应立即返工,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付款前,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应付款项。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但甲方承担的责任以当期订单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2、乙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条款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但乙方承担的责任以当期订单的印刷加工费为限。

3、其他具体责任划分依《民法典》有关规定进行确定。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实施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采取有效的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陆份

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箱: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合同 篇2

甲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签订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_(产品)_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_______个月内,(或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___币_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百分之一百一十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备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_______国_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副本_______份。

第十六条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中国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合同 篇3

甲方姓名: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业务开通及终端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魔百和”业务通用条款

魔百和是乙方推出并由乙方收费的一项互联网业务服务。该业务是以宽带网络为载体,以视音频多媒体为形式,以电视机作为显示终端,为宽带终端用户提供全方位有偿服务的业务。

(一)业务资费

魔百和资费:选择方案____办理:

方案1:收视费元/月,魔百和业务订购成功当月开始计费,按月收费,合约期2年。

方案2:两年内魔百和基础收视费元/月。

方案3:前____个月魔百和基础收视费元/月,后____个月基础收视费按15元/月收费。

魔百和合约到期处理方式:方案合约期满后,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魔百和合约要求的,方案合约期满后魔百和继续使用,按基础收视费15元/月收费。

(二)用户停、复、拆机规则

1.甲方办理“魔百和”业务后,合约期内所捆绑的宽带账号、手机账号不允许销户、拆机,不得中途撤销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约定办理的优惠活动。

2.“魔百和”业务与宽带的使用状态一致:若手机欠费停机,则宽带和魔百和业务相应停机,手机缴费开机后,宽带和魔百和业务于24小时内相应开机。

(三)关于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的明确:

用户端设备(机顶盒)获得方式及归属权按照以下第_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办理合约方案使用机顶盒:

终端设备为乙方拥有所有权,则甲方需在办理业务实缴纳设备押金人民币___0___元,甲方应在乙方提供的业务和服务期间内合理使用用户端设备,对于擅自改变用户端设备硬件或软件状态,造成用户端设备遗失、损坏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协议解除,乙方有权收回用户端设备,并将押金以话费形式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法退回该设备的,应按乙方购买该设备时的价格的100%进行赔偿。如遇雷雨天气,甲方应将用户端设备的外线和电源拔掉,以防接入设备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承担赔偿责任,与乙方无关。

第二条 “魔百和”业务受理条件及终端使用条款

(一)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可自主选择参加乙方的 “魔百和”营销活动,并遵守营销活动规则。

(2)甲方申请宽带加装“魔百和”业务,其宽带须为中国移动宽带,且与宽带业务同址、同户名,并同意甲方指定手机号码代收相关费用。

(3)甲方自备电视机、路由器等终端设备的,其配置、性能应满足本业务的基本要求。

(4)甲方仅限于在本协议约定适用范围内使用“魔百和”业务,不得利用本业务从事各类经营性或非法活动。

(5)“魔百和”业务和宽带业务获的话费不能同时享受,如甲方办理宽带业务时享受了话费优惠,在办理乙方“魔百和”业务时不能同时享受“魔百和”业务获的话费优惠。

(6)终端售后服务条款

1)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内(安装之日起12个月),由乙方对甲方主终端设备进行维保(主终端不包含配件);

2)甲方使用的终端在终端保修期外的,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

3)甲方使用的终端配件(机顶盒的遥控器、AV线、高清线等)需甲方直接到终端厂商售后点进行售后处理,乙方不提供配件维保。终端厂商售后点信息可通过乙方获取。

(7)如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按约定使用中国移动通信网络服务,或者协议有效期内单方面提出解除合约或违约的,甲方须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两项之和),在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和违约金之后方可终止业务。提前终止后,乙方停止余下的优惠资源。具体标准如下:

赔偿金:

(1)甲方在合约期内提前退订业务,需一次性赔付魔百和初装费元。

(2)甲方退还租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光猫/智能网关(价值元/台)、机顶盒(价值元/台)),退还的用户终端设备需满足再次租赁条件(即终端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若无法退还或不满足再次租赁条件,甲方应根据租赁用户终端设备价值进行一次性等价赔偿。

(3)甲方退还从乙方已获话费及优惠总额。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网络情况,在网络资源具备“魔百和”开通能力的地区提供本业务。如业务开通地(或移机地)不具备网络资源能力,乙方应尽快告知甲方,自双方签订业务终止协议之日起停止收取甲方相应费用。

(2)为保证服务质量,在不影响甲方的利益情况下,乙方可对“魔百和”业务的服务功能作出调整。

(3)凡因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或终止,乙方应当提前告知甲方;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使用服务中断,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合理期限内以合理方式告知甲方,并及时予以恢复。

(二)协议的中止与解除

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在结清所有实际使用费用后,可办理业务注销(拆机)手续,并退还机顶盒终端,则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2.甲方如在本协议所规定的合约期届满之前办理销户手续,原享受过优惠资费的,须按标准资费与优惠资费间差额全额补缴费用后方能办理。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终止向甲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本协议解除,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甲方假冒他人名义或采用伪造的证件申请并使用业务的,乙方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2)甲方本人或甲方授权他人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协议或法律所禁止的用途或开展经营活动。

(3)如因国家政策等原因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乙方可解除协议。

(三)争议解决条款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选择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按下列第2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仲裁委员会;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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