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订单合同范本(精选3篇)
中国 省 市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或地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或元器件),由甲方在 省 市加工(或装配)成品达成协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省 市 公司。
法定地址: 省 市 区 路(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
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
国(或地区) 公司。
法定地址: 国(或地区)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
开户银行及账号:
第二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一)提供加工(或装配)生产厂房,地址: ,面积: 平方米;
(二)招聘工人 名;
(三)提供厂内加工生产所需要的水、电及设备,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按照本合同规定按质、按量、按时向乙方交付成品;
(五)协助乙方办理驻厂人员暂住户口、入出境申报手续;
(六)协助乙方办理加工所需原材料的进口和加工成品的出口手续;
(七)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为甲方进口 套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先进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一),其价格应经双方协商认可,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甲方则从乙方支付的工缴费内逐月偿还乙方垫付的本息,偿还期为 年。
(二)为使加工生产正常化,由乙方无偿提供生产所需要的其他专用设备、测试仪器、检验工具等(详见附表二)。这部分器材,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只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保管使用,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但正常维修由乙方负责。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数量、规格、质量及时间要求,提供加工生产的原材料(或零部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辅料(或辅件)。
(四)甲方要求乙方协助办理的其他事宜。
第三条加工(或装配)的项目、成品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项逐个列出)
加工/装配项目成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
在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改变加工项目,增加或减少加工(或装配)的数量,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另立补充合同,才能进行生产。
第四条原材料(零配件和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的名称、规格、质量和数量
(注:根据实际情况逐一写明)
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
包装物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
第五条来料(或来件)时间和交接手续
乙方每月必须分 次,即每月的 (填写每次的日期)以前,把加工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和包装物料筹运到生产场地,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对乙方送来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等必须派专人负责验收和保管。经验收不符合规格、质量要求的原材料(或零配件、元器件)和包装物料,或数量不足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更换或补足。
第六条原材料损耗率
乙方提供的料、件损耗率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注:根据各种料、件的不同情况,逐类规定)
序号材料名称损耗率计算规则
第七条交付奖品的时间和交接手续
甲方每月分 次,即每月的 (填写每次的日期)在甲方厂区或仓库向乙方移交加工成品。并按下列方法办理交接手续:
(一)双方必须派专人参加;
(二)交接的产品必须是在包装前经过双方检验合格的成品或半成品;
(三)双方代表必须在交接清单上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以乙方提供的并经双方商议确定的样品为标准;
(二)加工生产应在双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以工艺比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的产品,乙方必须派出常驻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具体的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产品质量;
(三)产品质量检查应有双方的技术人员参加;
(四)技术要求较高,人工无法检查的产品,应以机械测试检查为准;
(五)不合格的产品,若纯属甲方加工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返修;若是原材料本身质量问题,或是技术设计等原因造成,则乙方应负担返修费用。
第九条工缴费
来料加工的工缴费应包括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厂区的水电费、国家税收、固定资金折旧费、各项管理费和合理利润等。收费办法为:
(一)试产期(包括对职工培训)为 天,采取计时工缴费,工人每人每天(八小时)工缴费为 元(币种: 大写: );
(二)试产期满,采取按件计算方式收取工缴费。甲乙双方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每批加工合同中订明,以 (币种)支付。
第十条结汇方式
结汇应以乙方已签收的合格产品数额为依据,采取D/P即期结汇或 方式结汇。产品交付一次结汇一次,每月总结一次。
乙方逾期支付工缴费,应按银行贷款利率向甲方加付延期利息,如连续 天不支付,甲方有权停止交付产品。
第十一条运输
乙方提供的加工机械设备、原材料、包装物料等,以及甲方加工的成品复出的运输工具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二条保险
甲方的厂房、设备等,乙方的加工物料、设备和加工成品等,由甲、乙双方分别向 市保险公司投保,所需费用各自承担。
第十三条税收
双方均应遵守中国的有关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自应该缴纳的税款。
第十四条违约罚款和损失赔偿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进料,并及时结汇,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停产或其他经济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成品数量、规格、质量和时间要求向乙方交货,如违背合同的规定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或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一方不能履行时,事故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办法,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设备安装与技术培训
由乙方代购或借用的设备,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协助安装,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生活的方便条件。
第十七条仲裁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将争议事项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中国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终止合同或延长合同期限,均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批准方能生效。提前终止的还应按合同规定做好财产、债权和债务的处理。
第十九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呈报审批机关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报请原批准机关认可,可进行修改或补充。
甲方: 公司乙方: 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定做方: (称甲方)
承揽方: (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1.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200×6×9.35。 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 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做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此材料加工合同,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 成品原料及加工内容
注:
1、有无附图纸;
2、如有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生产加工图纸,图纸作为本合同内容的附件一并执行(图纸需盖章或签字确认)。
第二条 加工期限和质量要求
1、材料选定:材料的选定根据乙方自行选择的方式:
①甲方根据乙方的制定选购。
②由乙方自行选购后交付甲方制作。
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付所需材料,加工期限在甲方接收到所需材料后开始计算,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具有可行性地具体加工期限,该加工期限的确定,应由甲方根据自身的设备、技术、人员等情况谨慎确定,本合同确定的加工期限为: 天。
3、成品的质量要求,有相关技术图纸规范的,应符合图纸要求,没有图纸或者只提供成品规格、型号规范的,应符合相应的规格型号要求。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结算方式
1、交货时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日内交货,即 年 月 日前。
2、交货地点:
3、乙方自提:甲方按照约定的加工期限完成加工任务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提货,乙方自行到甲方工厂内提货;乙方收到通知后未按时提货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接收成品时,组织人员对成品进行验收,双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确认;乙方对成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在交货时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甲方交付的成品合格。
5、甲方将成品交付乙方后,仍应对成品的品质与数量向乙方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在加工期限内完成加工任务,则应与乙方协商顺延相应期限,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款的 %赔付乙方;如造成乙方其他相应连带损失的(如:供货合同、施工合同、其他与本次加工相关联的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甲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承担修理、更换、无偿补充的责任,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合同价款的,乙方应承担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五条 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补充条款
如有以上内容未尽条款,甲乙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作为附件形式附于合同之后,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