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混凝土制作合同(通用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混凝土拌和站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
第二条:租赁期限: 。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 租金及计算:租金为 元/月,大写: .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 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租赁费按承租方财务结算办法及程序进行支付。本合同及其他相关附件(如甲方工作人员出具的相关数据等)中标明的总价与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不一致的,以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结算单标明的总价为准。
3. 租赁计费起止时间:设备调试完毕能正常生产之日起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承租方通知退场之日为计费终止之日。
4. 设备进退场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5. 出租方应当向承租方提供正规发票。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 工程项目: 。
2. 工作内容: 。
3. 施工地点: 。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 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 名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 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所租赁设备及配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只享有使用权。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并不得转租、变卖、抵押。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损毁和灭失
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间发生的,承租方责任造成的租赁机械的损毁(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
第七条:双方责任
1. 出租方责任
(1) 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 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不得影响承租方的正常施工。
(3) 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施工补助及设备维修配件费用。
(4) 每天工作时间由施工进度及安排而定,出租方操作人员应听从承租方安排。
(5) 出租方为本合同机械设备交纳机械设备保险并负责相关费用。
2. 承租方的责任
(1) 承租方不得违章指挥。
(2) 仅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人员的食宿。
(3) 承租方与出租方在施工期间共同负责设备的看守,确保设备安全。
(4) 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借支,在租金中扣除。
(5) 负责协助出租方处理地方事务。
(6)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2. 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违约方损失自负。
第九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故详细资料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因本合同的任何争议,须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 出租方机械设备因故障停机,应在三小时内恢复使用,如超过三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除当日租金。
2. 出租方机械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承租方可以解除合同。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失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 租 方(盖章): 承 租 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该工程木模工以包工助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要求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承包范围:
该工程设计图纸所包含的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制作、支撑制作、木模安装及拆除、模板整理、修补、上油、拆除归堆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材物料清理分类堆放到指定地点。围木放线工作及所需木桩的制作,线方及刚性屋面分格缝木方的制作以及技术交底的工作内容等。
二、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总工期为________天。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标准的合格或优良。
四、图纸:
甲方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始时,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在施工过程中,如图纸不够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五、承包价格:
按上述承包内容,采取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以________元计价付款,施工期间,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预借本层建筑面积________%的工资,其余款项待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月内付清。
六、劳务报酬支付:
每完成一层主体结构(基础算一层)按该层建筑面积的________%付款,剩余款项待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月内付清。
七、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负责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指导及管理。
2、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材料表、机械设备计划进行审批。
3、按照所批准的乙方提供的材料表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机械设备,临时设施。
4、向乙方作书面技术交底、安全交底和对乙方施工方案的审批。
5、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的工作,确保乙方按照其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负责楼层主要轴线的定位,楼层标高的传递引上工作。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