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柜台货架加工合同实用三篇

店铺柜台货架加工合同(精选3篇)

店铺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 )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 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 )项目位于( ),工程建筑面积: ( )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 年 月 日。

二、 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 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 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 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 进行加工。

三、 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 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 甲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 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 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 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 甲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 须提前 3 日,数量不得超过 30 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 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 后 )。

4、 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 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 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 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 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 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 10 吨。

五、 乙方工作:

1、 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 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 12 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 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 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 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 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 处。

6、 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 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 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 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 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 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 产品质量要求:

1、 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 的规定。

2、 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中的第五章

5.3.4 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 的规定。

3、 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 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 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 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 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 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 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 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 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 C4-5 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 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 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 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 )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 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现货市场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 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 24 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 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 )吨,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 写: )。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

2、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 26 日至本月 25 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 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 80%,余款 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 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 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 整价格依据 24 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 任务。

4、 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 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 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 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 3 元/吨违约金。

6、 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 50 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 、 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 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 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 153 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

3、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店铺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

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

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______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

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__________________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交货。

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交货地点在_________,由_________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_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________元计算,共计________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日

店铺柜台货架加工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

│品名│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玻璃柜台│130_40_ 90│件│120 ││

├──────────┼───────────┼───┼───┼───┤

│塑料台面柜台│180_100_95│件│10│其中不│

│││││带抽屉│

├──────────┼───────────┼───┼───┼───┤

│玻璃台面柜台│180_100_95│件│20││

├──────────┼───────────┼───┼───┼───┤

│棉布货架│180 _40_200│件│10││

├──────────┼───────────┼───┼───┼───┤

│大百货电器货架│180_80_ 200│件│5││

├──────────┼───────────┼───┼───┼───┤

│小百货货架│180_50_ 200│件│80││

└──────────┴───────────┴───┴───┴───┘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2000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 (签名)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账户: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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