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泥画加工合同(通用3篇)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加工水晶琥珀画,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作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 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 元/幅,大写: ),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三、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第2款时以( 元/幅,大写: )的 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或是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 元(大写: )的 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本合同有效期 月,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产品验收标准
甲方(定作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一条合同总则
1.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 泥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2.1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3.1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4.1 乙方在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要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大写 元(¥: 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5.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应当在货到后 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5.2 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告知乙方。
5.3 自货到 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5.4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 %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 日内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账户,如有违约应给予乙方该货款的 %作为赔偿。
6.2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应给予甲方该货款的 %作为处罚。连续 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信誉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七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7.1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可提前 个月提出书面续约要求,双方在正常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续订该项代理合同,不再另收取加工信誉保证金。
7.2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
(1)有损 泥画形象的行为;
(2)乙方自行销售同类产品而影响甲方利益;
(3)扰乱甲方市场价格体系,破坏营运体系;
(4)抄袭泥画配方自行生产、销售。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8.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保密条款
9.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资料,其中涉及商业机密、加工技术、知识产权等内容,乙方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提供给乙方以外的第三者使用、参照,否则甲方要求乙方最高赔偿金额 元(大写: 元)。
第十条其它
10.1 合同的修改或补充,均须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协议形式修改或补充。
10.2 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缴纳相关费用之日起生效。
10.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甲方(医疗机构):
电话:联系人:
乙方(加工方):
电话:联系人: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定制式义齿系列产品,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执行。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合同书有效期限暂订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后双方如无异议则不自动延期续约,停约后须重新签订合同。
二、加工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牙模交接方式及时间,采用乙方上门接收的方式交接。时间:上午10点,下午5点,特殊情况适当调整。
2、交货时间、方式:乙方收到牙模后正常情况下七日内交货,特殊情况可双方协商后决定,当乙方不能按时出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原因。
3、货物验收:甲方应依照向乙方所提供的牙模及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对产品的质量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即向乙方提出异议,乙方应甲方要求重新修改或重新制作。
三、材料的提供及计价方式
1、甲方将所有患者的模型送乙方加工义齿,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内容和成交价格以加工价目表为准(详见附件)执行;在合同期内,价目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审批,否则价目变动部分由乙方负责。
2、加工所需材料由乙方提供,若定制产品材料为贵金属(黄金、钯金、铂金)的,乙方将按材料用量以国家公价另外收取材料费。
四、双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为甲方制作加工所要求的烤瓷牙、铸造件等口腔修复体在产品品种、数量、质量上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以及医院的订货要求,保质期为二年,如有不符,由乙方负责包修或重做;对于保修期内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改或重做。
2、乙方的加工制作产品必须符合牙科室的加工制作要求,如未按设计要求制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乙方需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返工。
3、因特殊原因造成义齿返工,如牙色不调,外型不美观等非乙方技术原因,乙方应给予免费重新制作(本条款不适应于:氧化锆烤瓷牙、贵金属烤瓷牙、全瓷牙、铸瓷牙、纳米生物烤瓷牙、钛合金烤瓷牙等产品)。
4、甲方途中变更设计要求,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相应金额50%材料费。
5、甲方提供合符标准的准确临床石膏模型,具体要求如下:
a.牙模清晰、牙冠、周边无残缺、气泡(尤其是工作模,材料用超硬石膏或硬石膏)。
b.全口腔托需有正确的蜡堤、中线、颌平面线、口角线。
c.烤瓷、固定桥的的桥基牙应无倒凹,基牙边缘清晰,基牙制备须充分,考虑到金属层和多层次瓷的厚度。(前牙至少1.5mm,后牙至少2mm)。
五、加工费的支付及要求
1、加工费每1个月结算一次,按每月____日为结算日期,(按收货签单结账加工费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员,或转帐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号。)
2、如果直接支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人员的,该收款人员需提供乙方的收款书,并向甲方提供乙方加盖财务章的收款凭据,乙方收款人员的个人收据视为无效。
六、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发生违约,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指定的业务员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签订合同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