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肉鸡托养回收合同书(3篇)

合作社肉鸡托养回收合同书(精选3篇)

合作社肉鸡托养回收合同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社成立的宗旨

合作社以带动当地村民致富为目的,坚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民主管理、按股分红的原则成立。

第二条、入股形式

乙方以户为单位,以入社申请表为依据,自愿加入鱼台县万举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拥有的股数金额自愿入股,共计股,金额为元。

第三条、入股期限和退股

乙方与合作社签订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内,必须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发扬相互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社员一切以合作社利益为中心及带动村民共同发展为目的。社员要求退社必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股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社员须分摊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在会计年度决算后30日内,退还该社员账户内出资和公积金的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第四条、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处理措施

如果有社员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社员,经成员大会批评教育无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员签字要求该社员退出,合作社办理该社员退社手续。(按照入社资金的股份返还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合作社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五条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为合作社股东。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章(字)生效后各执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签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社肉鸡托养回收合同书 篇2

委托方(甲方):

饲养方(乙方):

为了促进藤桥家禽饲养业发展,确保肉鸡产品的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肉鸡托养回收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鸡苗、饲料、药品、药器械

⑴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后±2天)向乙方提供( )鸡苗_______羽,价格 元/羽(损耗率 %),共计款 元由甲方垫付。

②甲方按饲养鸡的生长情况定期提供饲料,饲料款按乙方签字的实收饲料收据结算。

饲料品牌型号

包(公斤)

价 格

金 额

⑶为确保绿色产品质量,甲方统一有偿提供养鸡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治疗鸡病、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甲方技术指导人员定期对乙方饲养全过程进行技术、防疫、药品、药器械使用等上门服务指导、监督。饲养期间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饲料、药品,按照甲方提出的技术要求和技术指导方法进行饲养管理。

甲方承担提供的鸡苗、饲料、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的质量责任。

甲方提供的鸡苗、饲料、药品、疫苗和药器械等货款,在该批肉鸡收购款中扣回。

第二条 肉鸡的质量要求: 。

第三条 收购价格:

⑴肉鸡收购规格和最低收购价:

( )肉鸡

饲养日龄(天)

重量(市斤)

价格(元)

次品残鸡(跛脚、垂翅、重量不足1斤的)由乙方自行处理。

⑵市场收购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按当地当天市场收购价格双方可协商提高收购价格。

⑶凡符合肉鸡收购规格和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成品鸡甲方承诺全部收购。

第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 。

第五条 收购要求:乙方饲养的肉鸡养殖天数、规格达到标准后,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前来抓鸡,乙方必须在抓鸡前2小时断食、1小时前停止供水,同时配合甲方做好收购。

第六条 饲养职责:

⑴乙方按合同进鸡雏数向甲方支付饲养履行保证金 元(饲养履行保证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饲养义务履行完毕一次性归还,也可由乙方自愿决定是否留下作为下次合同饲养保证金。

⑵饲养期间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在甲方技术人员指导下对存栏鸡100%接种疫苗。如乙方不接种疫苗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并向甲方赔偿鸡苗(按订价)和运费的损失。

⑶乙方必须按照《肉鸡饲养管理手册》的要求饲养管理肉鸡。

⑷乙方在饲养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肉鸡饲养管理报表,每五日向甲方报一次,到成品鸡出栏为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⑴乙方饲养的肉鸡养殖天数、规格达到甲方的标准后,甲方接乙方收购通知后应当在_______日内由甲方前来收购,延期收购的甲方每天向乙方支付每只肉鸡饲养费 元。甲方未完成合同收购数的,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⑵甲方迟延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天按照延迟部分价款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⑶甲方提供的苗鸡、饲料、技术指导培训、药品及药品使用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费用。

⑷乙方擅自向他人出售本成品鸡的,甲方有权不返还饲养履行保证金,乙方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责任。

⑸因乙方饲养管理疏忽造成鸡死亡或损失的,应承担赔偿给甲方造成苗鸡、饲料、药品等损失的费用。

⑹因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鹿城工商分局藤桥工商所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藤桥工商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 话:

签订时 间: 年 月 日

合作社肉鸡托养回收合同书 篇3

甲方: 签约地点:温岭市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社员)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保证无公害花坞温岭草鸡生产的品质和数量,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自愿互利,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致共同信守。

一、饲养管理事项

1.饲养条件:具有规模饲养商品鸡的设备、设施:鸡舍要坚固、干燥清洁,水质符合甲方生产标准等条件;有一定的饲养管理知识和技能;诚实信用。

2.乙方品质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合格健康快、中、慢速(乌骨鸡)型苗鸡羽(以开发货单为准)。全程饲养鸡快速型成活率95.2%,中、慢速型(乌骨鸡)成活率94.5%;其中烂脚钉商品鸡应小于8%,无脱毛鸡。

3.饲料要求:根据鸡不同生长期为乙方供给不同品种的饲料,乙方按需到甲方办理手续后提运。料肉比核定为:快速鸡饲养43—48天的为2.1∶1;中速雄鸡饲养65—75天的为2.6∶1,饲养75—95天的为2.8∶1母鸡饲养95—105天的为3.0∶1;慢速饲养65—75天的为2.8∶1,饲养75-85天的为3.0∶1细毛乌骨鸡饲养70—80天的为2.8∶1。

4.用药要求:饲养鸡只确实需要药物治疗的,乙方应报告甲方兽医,使用的药名、剂量、用法和用药时间等报兽医批准并记录备耷。饲养期的疫苗(除禽流感外)和鸡药费合计限额为中、慢速每羽_______元,快速每羽______元,乌骨鸡每羽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饲养鸡的用药、用料情况,并判断鸡的质量。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方为乙方提供健康合格的苗鸡、无公害饲料、疫苗和必要的药物,全面落实饲养和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派技术员指导生产技术、检查和监督。

三、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有从甲方获得饲料等物资和技术服务的权利,乙方向甲方交纳饲养风险金____元/羽,并服从甲方的生产安排,执行甲方的企业标准、饲养管理规程。乙方一般采取要“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商品鸡饲养每平方米不超过一羽。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免疫程序和时间防疫,严格遵守药物使用准则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按照饲养规程和表式每天必须做好生产记录。乙方生产的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交接。

四、草鸡饲养时间:时间以发出苗鸡之日起,饲养期快速型为40—50天,中慢速型为105天为准。

五、合同转让:乙方在饲养期间,不得擅自将饲养的义务转给第三人。如乙方要转让的,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才可,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交货方式:本批饲养的商品鸡所有权全部归属甲方所有。根据商品鸡的长势和市场需求,经甲方质检验收后,乙方按甲方要求送活鸡到甲方指定地点,或者由甲方上门回收,并做好交接手续。

七、报酬计算:按甲方回收合格商品鸡时间计算羽均饲养天数,以实收合格鸡数量计算报酬,中、慢速(乌骨鸡)付给___元/羽,快速____元/羽。其中中、慢速(乌骨鸡)以95日为标准,超过105日按每羽______分计算。

八、奖赔办法:(1)鸡死亡率小于4.8%的,每少死一羽,甲方奖给乙方人民币______元;每超1羽,由乙方按价(苗鸡1元+已用饲料、药费)负担。(2)经检验,对烂脚钉超过标准的鸡只,乙方按每羽鸡_____元补偿给甲方;脱毛的,乙方按每羽____元补偿给甲方。(3)料肉比低于核定标准的,按实际饲料数量奖给其成本价的60%;超过按实重成本价的80%赔偿。(4)疫苗加药费超过限额的乙方按每羽负担其价款的70%;节约的部份奖给价款的80%。(5)商品鸡交接时,乙方应如实点数,对故意多报者,经抽查最少为平均基数处理。

九、支付方式:甲方收完商品鸡1个星期内,乙方及时交还生产记录表格,结清帐目,甲方一次付清饲养报酬。

十、违约责任:

1.甲方或乙方因一方失误造成对方损失,另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向对方索赔由此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花坞牌商标,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按饲养成本的3倍赔偿给甲方(饲养风险金首先抵扣): (1)违反饲养规程,不按绿色无公害标准饲养;(2)不按免疫程序防疫,私自乱用疫苗或经血清抽检抗体不达标者;(3)私自买药治疗或经抽检药物(抗生素)残留超标者。

3.乙方不得私下出卖,如发现乙方私下出卖、转移藏匿商品鸡或饲料的,按市场价的______倍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十一、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各半负担。

十二、其它事项: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可补充合同条款。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担保人执一份。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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