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购水果合作合同(通用三篇)

订购水果合作合同(精选3篇)

订购水果合作合同 篇1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1.品名: 交货地点:

2.品质规格: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双方协商(山竹的坏果率不超3%,超3%的部分乙方承担),乙方应将好果交给甲方销售。生果及坏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退换货。

3.价格: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市场价格协商一致确定。甲方保证货到凭祥通关后付清全部货款。

4.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货量为 柜(件),做到有计划 采收。

5.验收办法:按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抽样验收。甲方供货的实际销售商反应质量不合格,视为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6.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和乙方商定的价格,在到货当日内全部付清货款。延期按日息千分之五, 支付乙方利息,次日不能结清余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七日内不能结清,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给与赔偿。甲方按照拖欠货款的20%赔偿给乙方。

7.费用负担:清关费、运输费由甲方先垫付,次日返款时扣除先行垫付费。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8.利润分配:甲方销售价格,乙方采购价格双方公开,双方承担各自费用,利润各占百分之五十。

9.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质量,按照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供货任务。

10.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乙方应在交货前一天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视乙方违约。

11 .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12.合作期间,相关事宜可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协商结果以书面通知为准。

13.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___%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民法典》及有关法规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

1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作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_____(盖章) 乙方单位:_____(盖章)

经办人: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签字)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订购水果合作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订购水果名称、单位、单价、数量

第二条果品质量:按照国家规定的规格标准执行。

第三条包装要求和费用负担

1.包装材料及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2.每包水果净重: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同品种等级分别包装。

4.包装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5.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6.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方法及运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结算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品名、品级、数量交货,应向乙方偿付少交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逾期10天,应向乙方偿付迟交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当返工,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负。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收货,否则,应向甲方偿付少收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压级压价收购,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向甲方偿付压价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甲方交货后,应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未付款部分总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乙双方由于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而确实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可免除全部或部分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订购水果合作合同 篇3

水果罐头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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