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服务合作协议(精选3篇)
甲方: 订餐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议制定,宴会细则如下:
宴会日期:20xx年xx月xx日星期五 宴会标准:4000元/桌 就餐地点:一楼大厅
开始时间:17:00 宴会桌数:x桌 宴会人数:xx人
甲方事宜:
1、甲方根据乙方消费标准,免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设备及辅助品。一楼:舞台、音响设备(不能唱歌)、无线麦克、停车场。
2、甲方因不可抗拒因素,不能为乙方提供宴会时,将退还乙方全部订金,并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不为乙方寄存或保管任何食品。
乙方事宜:
1、乙方要交纳一定数额的订金,于xx年xx月xx日通过电汇方式交纳订金 元。
2、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达到预定的桌数,将承担未食用桌数的全额餐费(备份除外)。
3、如需灯光、线路等设施设备及其他服务,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以便提前准备。
4、在宴会举行前一周,甲乙双方确认相关细节。包括:菜单、酒水、布置、时间安排等。
5、乙方布置宴会现场时,需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现场不可使用冷烟花、碎屑物及带壳食品。会场布置要本着不破坏甲方装修及整体环境的原则,如因宴会布置造成的装饰破损和设施设备损坏,将由乙方负责赔偿。
6、宴会用餐造成的餐具破损或设施设备破损,乙方需按价赔偿。
7、甲方不提倡乙方餐后食品打包,因打包食品过后食用会产生非物理反应,有食品卫生隐患,因此产生一切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同样原因,甲方亦不支持乙方食品加工。
8、宴会用餐中午应在14:00前结束,晚上应在21:00前结束 。
9、结算当日乙方必须以现金结算,并凭订金收据退还预订金。
10、宴会不参与甲方的任何优惠活动。
备注:
1 、结帐时甲方收取乙方百分之十的服务费(就餐总额的百分之十)。宴会必须现金结帐,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2、上述事宜如双方没有疑义,签字即可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内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将给予对方一定的经济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方是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乙方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促进合作、实现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事宜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目标
1、甲方在电力需求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2、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二、合作范围
1、市场领域:国内市场。
2、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合作条款
1、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2、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
3、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4、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5、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6、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7、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四、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年内仍然有效。
六、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七、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保留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八、争议解决
1、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一、乙方遵依《________________》规定办理相关废弃物清理作业。
二、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含废弃物基本数据表及其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交付甲方清除处理废弃物,并依申请表内容所纪录之废弃物种类、性质与数量交付。
三、乙方至迟应于清运前提供废弃物性质左证数据与甲方。
前述左证资料应为中文或英文。
四、甲方为乙方清除处理之实际废弃物数量,以网络申报数量为准,未网络申报者,依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之。
(一)以固定容量之容器盛装者以下列方式之一认定:(以甲方之磅秤个别量称)1.使用甲方所提供之垃圾子车者,经甲方随车之磅秤量秤后当场打印磅单双方签认。
如甲方之随车磅秤因故无法作业时,则以乙方前三次所交付同类废弃物之量秤纪录平均值代替之。
2.使用乙方自备容器者,由甲方载回甲方所属之《_________》(以下简称本中心)后以电子秤过磅并打印或开立磅单左证。
(二)以槽车、卡车或环保车整车过磅计量者:以本中心设置之地磅实际量秤之重量为准,并打印量测报表佐证。
如本中心磅秤因故无法执行量称作业时,则以甲方另行指定之磅秤替代之。
(三)使用甲方所售之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可燃性事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者,以专用垃圾袋规格及数量计算之。
五、废弃物清除处理费依甲方公告之《________________》办理,并追溯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用计价依据以本契约第四条之认定数量为准。
六、甲、乙方为共同维护本中心设备之妥善率,于交付废弃物时,乙方愿配合依甲方订定之《_________》交付废弃物。
七、甲方为追踪辅导乙方之废弃物清除
处理作业符合_________园区环境影响说明书内容,得派员携带证明文件进入乙方进行各项废弃物清除处理流向辅导检核工作,乙方应配合办理并提供相关数据供参;拒绝或借故拖延者依(废弃物收受作业要求》记点。
八、甲方办理废弃物清除、处理之工具、方法、设备及场所如附件三所示,作为双方清除处理废弃物之依循。
废弃物清除作业之频率、清除时间及地点由双方协议之。
九、甲方于每年三、六、九、十二月底寄发前三个月废弃物清除处理费缴款单,乙方应于寄发月份之次月十五日前携缴款单至_____银行完成缴费。
逾期未缴纳者,自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逾三日加征应缴费用百分之一违约金。
但加征之违约金以至应缴费用之百分之二十为上限。
前述废弃物清除处理费及违约金,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期缴纳,届期不缴纳者,依法移送强制执行。
十、如乙方部分废弃物之清除处理费由其它事业单位缴纳时,另检附承诺书纳入本契约书内,恪遵办理。
十一、其它甲方应配合遵守事项:(一)甲方应维持本中心各项相关法令规定要求之许可与证照之有效期。
(二)如本中心发生操作困难无法继续从事清除、处理业务时,甲方应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安排紧急应变之作为。
(三)清除处理期间突发事件之应变措施:1.甲方应订定园区内清运作业之紧急应变手册及通讯设备,供随车携带。
2.甲方清运人员于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通报本中心及甲方,告知事故发生地点、位置、状况及需求,由本中心依状况需求派员协助,并告知乙方处理情形。
(四)甲方于每次清除处理乙方依进厂申请表内容交付之废弃物后四十五日内提供已妥善处理之证明文件予乙方。
十二、其它乙方应配合遵守事项:(一)乙方应详实告知甲方拟清除处理之废弃物种类与性质。
若因乙方未详实告知,经甲方清除发现者,该批废弃物退还乙方。
(二)如乙方为应使用专用垃圾袋盛装一般可燃事业废弃物(生活垃圾)者,则不可混合使用其它非专用之塑料袋或非甲方所指定之专用垃圾袋。
如有混合使用情形者,甲方得当场拒绝清除使用其它非专用之塑料袋部份之废弃物。
(三)如乙方未依申请表内容交付废弃物、或未详实告知废弃物性质之变异,或未依《_________》分类、包装与管理,经甲方发现者,除该批废弃物退还乙方外,如因此损害甲方清除处
理设施、致生事故、或致甲方遭相关主管单位处分时,乙方应负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确切且实际发生之直接损害。
十三、于本中心正常上班期间(每周一至五,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乙方如需临时清运大量废弃物时,应以书面及电话告知方式通知甲方及本中心(传真电话:_________),甲方应于收到通知后立即协调安排清运事宜。
十四、因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未履行本契约事项,经甲方以书面通知限期改善,乙方届期仍未改善者,甲方得径行停止收受乙方之废弃物。
十五、乙方如终止与本局签订之租地契约或标准厂房租赁契约,本契约亦随之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