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磋商,就结成长期、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以下或简称“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项目。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 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就乙方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人士发起的项目达成以下战略合作意向:
一、项目合作宗旨
为弘扬公益精神,传播全民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普通人生存状态与发展机遇。乙方于年月联合甲方及社会各界共同发起项目。
项目的核心理念及宗旨是每年通过12个公益主题,传播“关注社会最普通人群”的公益理念和文化。
二、合作模式
1、甲方作为””项目的战略合作伙伴,认同并支持””项所倡导的理念和宗旨,同意并授权乙方在项目宣传及执行过程中合法列明或对外公布甲方系乙方在““项目中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2、甲乙双方如需使用对方公益项目的相关内容,需提前征得对方书面同意。
3、双方所做一切宣传推广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以及保障甲方的正当权益。
4、乙方将在其””项目中,开展与甲方项目相关的策划、推广等活动;甲方将就乙方””项目中符合甲方宗旨的公益活动,进行积极配合和参与。
三、合作期限
双方经协商就““项目的合作期限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其他约定
1、乙方承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管理并执行整个项目,并自愿承担因执行、管理项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后果。
2、双方的合作是平等自愿的,乙方仅以双方均认可的范围及方式体现甲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甲方有权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监督乙方合作行为的正当性、合规性,有权提出合理建议,共同完善并推动项目的顺利开展。
4、任何一方不得以另一方组织或项目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对方品牌或形象的活动,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如因此产生经济损失、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造成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
5、本战略性合作协议中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不具有排他性,双方均有权与其他合作伙伴建立合作关系。
6、本战略合作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本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到期后任何一方如无书面异议,则自动延续两年。
甲方:
乙方:北京言信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
商品价款
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其他事项: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甲方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其购买价格有权保密,乙方不得以此拒绝接收相关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其他事项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委托代理人
1、甲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乙方指派为委托代理人。
2、本合同甲乙双方委托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3、双方如变更或撤换委托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委托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2)订货合同(3)其他____________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发现质量问题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_____:
(1)不接受退换货(2)可接受全部退换货(3)有条件的退换货(4)在商品总价值%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2)其他____
在第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2)产品存在质量问题(3)其他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特殊商品另行约定。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15个工作日或个工作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帐结算时予以扣除。
七、对帐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_____:(1)扣率结算方式(2)货款和有关费用收取分开结算的方式。
2、采用第1条第(1)、(2)种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帐及结算周期。
(1)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帐周期为:每月_____次,具体对帐日期为每月日。对帐日前3个工作日,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商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商品对帐单》的内容。
(2)双方确认的结算周期为:
A10日B15日C30日D45日E60日
3、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帐周期、结算周期或者其他的对帐、结算办法另行制作本协议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持《商品对帐单》及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1)现金(2)转账支票(3)电汇(4)其他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5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个工作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个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支付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乙方不予返还;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不予返还;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还已经收取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条第2、3、4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或陷入无力偿付债务或资不抵债的状态,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认为财务状况恶化或有该可能性时;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3、合同解除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帐和结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促销服务费
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约定,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服务项目内容期限;乙方收取促销服务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盖章):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建立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玉石项目战略合作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作事项
1、本合同仅限于玉石生意;
2、在玉石项目上,双方须将最新玉石情报首先告诉对方,不得出现虚假情报;
3、在每一笔具体项目上,首先要估算这笔项目原材料、加工费、路费、看料费等加在一起所需的总费用额(以下简称为预算成本),预算成本需经双方认可;
4、根据预算成本,双方确定自己的认购份额,认购份额作为以后分红的份额;
5、双方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双方同意,可以增加其他人认购份额,但须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6、在资金到位或甲乙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具体的买卖操作;
7、原材料的采购和运输需双方人员到场,或则委派其他人到物:
8、玉石加工的题材、工艺需经双方同意;
9、从原材料采购起,到玉石加工成最终成品为止之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称为实际成本(倒料的成本不在此列);
10、加工后的成品,双方以不低于实际成本的作为产品总体定价的标准,具体每件产品的价格,需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这个价格为产品出厂价,低于出厂价不卖;
11、以产品出厂价对外批发,甲乙双方具有优先认购权;12、甲乙双方可以依据所占的份额拿走相应价值的产品进行销售,销售所得超过批发价的,由销售方所得;
13、在销售过程中,出现产品损坏、丢失,由销售方赔偿,赔偿价格按出厂价算;
14、在具体分红上,产品出厂价扣除实际成本所得为利润为分红总额,按甲乙双方及其他人的份额进行分红;
15、如果出现亏本、资金不够或则钱未花完现象,甲乙双方及其他人应根据所认购的份额进行多退少补;16、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而定;
17、如出现战争、抢劫、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应首先告诉对方实情,收集证据,并采取相关措施,尽可能减小损失,其余事情由双方协商解决;
18、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有效,双方各持一份,份备案;
1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终止日期以第一笔玉石项目利润分配完成之时为止。
二、违约责任
1、违反第2条,故意提供虚假情报,所造成的损失由情报提供方按实际损失赔偿另一方,并记入合作档案;
2、违反第5条,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拉人认购份额,在利润分配时,将不分给其他人利润;
3、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了时,将通过法律手段裁决。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泊车营运管理管理有限公司是专业投资建设立体停车库项目的公司,停车难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大社会突出问题,受到省市区各级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关注,为加快停车场项目建设、招商、运营管理进程,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战略合作协议:
第一条 甲、乙甲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前提下,甲方积极支持乙方的项目建设和运营。
第二条 为了解决乙方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甲方愿在乙方项目建设期间,积极为乙方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 乙方应完善项目建设的相关手续,并向甲方报送工程建设和招商进度等相关资料,甲方积极配合并协调相关贷款手续的完善与办理批准手续。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针对合作项目给乙方授信并提供不少于项目投资总额65%的信贷支持。
第五条 乙方投资建设的立体车库在对外销售过程中,甲方可以给与购买车位的业主按揭贷款,有关手续和贷款年限及利息都给与优惠政策,并且为乙方做好服务及支持。
第六条 在符合国家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有关贷款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前提下,甲方根据乙方项目建设形象进度需要所提报的`资金需求量优先发放贷款。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向乙方发放借款时,其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和本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优惠利率。
第八条 在具体项目的建设期间,双方应当在信息共享的前提下,甲方对乙方的资金用途实行监督。
第九条 乙方承诺在企业合作伙伴中广泛宣传甲方在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及延伸工具等多项服务内容方面的优势,并积极推荐优质客户在甲方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协助甲方吸收更多存款。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20__年框架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合作经营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以共同打造一个基地与学校、基地与家庭更紧密联结的时间教育环境为宗旨,就东莞市、深圳市两地市客户资源整合项目的合作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互利共赢,寻求合作为宗旨共同开展以下项目合作。合作范围如下:学校团体活动(春秋游)、实践活动(亲子活动、夏令营、冬令营)、企业拓展训练、学生军训、学前教育等活动。
第二条:合作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乙方每场活动的协调与相关事务安排。
2、甲方负责每场活动教官安排和派遣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开展项目的方案及优化工作。
4、甲方提供场地安排和接待前的准备工作。
5、甲方负责乙方学生活动中的安全事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主动开发深圳与东莞两地市市场资源。
2、负责组织深圳、东莞两地的中小学生前往惠阳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开展活动。
3、乙方承担活动每批学生及客户来回的车辆接送安排。
4、乙方整合资源并以每年带给甲方50万元人民币营业额(以上)的收入为目标值开拓市场。
5、乙方营业额达到50万元人民币,甲方给予乙方每项活动协议单价的93%(即9.3折)的价格优惠计价。
第三条:框架合同价格及说明
(一)乙方组织一天活动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接待餐给予减免;
(二)乙方组织两天以上活动所涉及到的工作人员用餐与住宿安排由甲方给予减免,若乙方对餐标及住宿有更高要求,则按照费用与甲方进行结算,并事先做好双方沟通工作。
(三)具体项目及合作价格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适龄阶段
单价
说明
适合地域客户
1
春/秋游
一二年级
30元/人/天
价格不含磨豆浆、做面点、CS野战,若此项目活动则收取食材费/器材费1元/人/项。
深圳市
东莞市
三四年级
32元/人/天
五六年级及初中以上
33元/人/天
2
亲子游
家长、小孩
47元/人/天(大小同价)
除基地高空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已包含在价格内
3
学生军训
青少年
35元/人/天(5天以上)
价格含住宿费、餐费、军训费、服装费
4
团队拓展
成年人
20元/人/天(场租费)
用餐标准按照10人围餐300元/围收费
学生房间20元/老师接待房100/元
第四条:活动结算
1、每场活动结算时间为乙方开展活动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
2、结算方式可公对公银行转账、支票、私对公转账、现金等形式付款。
3、甲方需对每次活动开取相关票据给乙方,如发票、收据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本项目合作的协议价格进行保密,不对外公开。
2、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若有一方违反本协议书项下任何条款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2、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个工作日内提供由当地政府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本协议期满可续签。
2、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3个月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口头无效。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