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通用三篇)

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通用3篇)

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 篇1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员工与企业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理念,现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内容

1、课程项目:

2、培训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3、培训地址:

第二条?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项目;

2、培训费用预计为____元左右,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3、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

第三条?工资及福利待遇

受训期间的工资视情况按原工资的____%支付;奖金按通常支付额的____%支付。在晋级或工资办法修订时,受训员工作为在册人员处理。社会_____、劳动_____,原则上按有关规定作为在册人员处理。受训员工受训期内不享受年度休假。

第四条?服务期

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开始起;

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___种:

(1)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至劳动合同期满时止。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条?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 篇2

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及《经纪人管理办法》、《经纪人条例》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立约人

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 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培训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从事培训事业的独家及唯一经纪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甲方独家提供培训服务。

2.3培训业务的内容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影、广告、论坛、录音、剪彩、广播、录制光盘、培训、内训、电台访问和咨询,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有关培训事业需要的活动。

三、 在合同有效期及顺延期,甲方为乙方提供经纪服务,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培训及有关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服务,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

3.1经乙方同意,甲方拥有安排、接洽签署一切与乙方有关的培训工作事宜的权利,甲方签订的与乙方培训工作有关的合约和细则,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会乙方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诺并保证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无论是否收取报酬,不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同有抵触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培训事项。

3.3不论有无报酬,在合约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培训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3.4在合约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乙方同意甲方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培训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培训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3.5乙方同意为证明甲方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3.6乙方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甲方协助并负责办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3.8乙方有权拒绝违法和色情、暴力、身体暴露及其它有损乙方人格、名誉和损害乙方身心健康的培训、咨询及其它工作。

四、 甲、乙双方除担负本合同内的其它责任外,双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4.1甲方

1、 必须全力协助乙方在培训事业上发展,辅助乙方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2、 负责乙方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 提供有利于乙方培训事业的各种训练,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4、 负责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

5、 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6、 负责办理乙方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 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为培训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乙方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甲方参考,甲方应考虑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

2、 了解及遵守甲方属下讲师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甲方安排参加任何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培训,内训,咨询,会议,录制光盘,课件制作和宣传活动等。

3、 按照甲方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授课现场,咨询企业、录制场地等培训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4、 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乙方联络并发出通告

5、 遵守甲方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培训合约和协议。

6、 若某项培训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为甲方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甲方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乙方争取合理补偿。

7、 负责办理甲方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五、 乙方承诺承担下列义务:

5.1乙方有绝对法定权利、年龄及自由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在此前没有,并且不会与任何人、机构、公司订立任何会与本合同相冲突,或影响甲方利益的合同或类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诺(不论是否以书面记录或口头承诺),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声明本合同生效前与第三者的任何承诺。

5.3乙方获得任何与发展其培训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乙方需以第一时间知会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乙方接洽任何有关乙方培训事项的事宜。

5.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与第三者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培训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5乙方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胜任培训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的活动。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沿用的姓名或笔名。

5.7乙方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其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5.8乙方确认甲方为其独家经纪人,甲方拥有安排、洽谈乙方培训事项的决策权。

六、 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

6.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1、培训、内训、咨询、广告、音像、剪彩、论坛、书籍、电台访问或嘉宾,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有关培训事业发展的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3、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4、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同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6.2甲方对乙方在合约期内的培训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 元,第二年全年薪酬(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 元,从第三年起,往后每年的全年薪酬收入(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 元;甲方同意并保证乙方收取的年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6.3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配6.1条所列各项收入,其中:

1、 培训、内训收入的 %作为甲方辅助乙方并致力推介乙方在培训事业发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项的甲方佣金。

2、 咨询收入的 %份额由甲方获取。

3、其他项目收入的 %由甲方获取。

6.4乙方收取的培训收入超过甲方承诺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 的比例分配。

6.5乙方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给予任何形式的培训收入,乙方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6.6乙方应收取的对外培训及有关工作酬劳,甲方代乙方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乙方。

七、 转让

7.1经双方协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转让、授权甲方在合同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7.2乙方无权转让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八、 在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尽职尽责,违背或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条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所列的有关事项。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纠纷而严重影响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工作地区。

九、 违约

9.1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由双方分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9.2过失方应当赔偿无过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 不可抗力

10.1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 本合同为唯一全部关于甲乙双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甲乙双方确认并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十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如甲乙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

十三、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四、 本合同适用文字为中文,合同文本由中文书写。

十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用讲师培训服务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共同

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委派(先生)作为讲师到甲方培训,培训

内容为:经济法律知识,会计报表分析,由甲方指定业务一部(部门)负责讲师接待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二、本次培训日期:从 至,

培训总时数为20小时,具体上课时间由甲方安排,地点杭州市刀茅巷小学(场租费3000元),乙方及其委派人应遵守。

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提前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延长或缩短培训时间。

三、培训费用的计算标准与支付办法:

1、培训费用指,培训期间的讲师授课费及差旅费。

2、培训费用的计算:授课费按每(小时)人民币750元的标准计算;

3、培训费用的支付:培训费用在培训前七天内,由甲方指定的培训组织实施部门负责计算培训费用,填写付款通知书,报人力资源本部审核,经总裁批准后,由财务本部转账到乙方提供的账户,乙方应在收到转账款三天内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和预期效果。

乙方应根据该计划选择合适的师资担任培训讲师,并事先对课程安排、教材选定作出计划报甲方备案。

2、甲方可根据培训目的需要,随机对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如效果评估结果不理想,甲方有权要求讲师改进,直至要求乙方另派他人作为讲师,由此造成的培训费用增加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过错共同承担。

3、甲方为乙方委派讲师的教学提供充分的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要求委派讲师在培训期间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培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及其委派的讲师不得将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向外透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委派人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的任一方不得单方面违反本协议规定,否则违约方将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如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约定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约定的其它事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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