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甲方(购货方):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签订______日期:______
为了严格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保护合同双方权利,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甲方按下表所示向乙方采购相应物品:______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乙方所供商品必须保证销售时间:______2______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18个______月以上销售时间;1______年有效期的商品到货验收后必须有9个______月以上销售时间。乙方所供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由于乙方商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夸大宣传、产品包装等)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顾客投诉、诉讼、行政处罚、媒体负面报道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因之受连带责任的,乙方应二倍赔偿甲方因之所受的损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任何商品如因质量问题或不良反应、商标专有权、专利权等引起医疗事故、纠纷的行政、法律、经济处罚责任概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数量、单价及总金额每次以采购清单为准。
第四条供方发来的产品包装到达甲方仓库要完好无损,如有破损、变形等影响销售,须退换或冲退货。
第五条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三个工作______日之内
(2)、合同签订地及交货地点:______八一大道371号
第六条验收方法按甲方收货要求验收(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按GSP要求规定验收。)
第七条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______45天实销实结按商品零售金额的65_______%作为甲方利润第八条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的承担:______乙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如经乙方要求代为处理,甲方负责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要求处理时间为3个工作______日内乙方给甲方明确结果,其处理方式由双方协商决定,超过时间处理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3)、合同履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第十条保密条款
此合同内容只能为合同双方及签订合同当事人所知,任何一方不能将合同内容泄露,否则按违约处理。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主管部门例行的抽检、送检产品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商品运输途中的破损由乙方承担,货物到库______日期不超过生产期6个______月。
(3)、进口药品应有符合进口药品管理制度的证书和文件。
(4)、每件包装中应附产品合格证。
(5)、新品进场从入库之______日起配送至门店试销三个______月内出现滞销产生的退货,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乙方所供在销商品如因市场原因发生滞销,甲方有权在有效期内无条件退换货,并确保最低市场价供货,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其货款。
(6)、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招标人:______
投标人: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______日期3个______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______日期6个______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______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______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______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______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_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______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______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______
(1)违约终止合同:______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______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_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______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
(1)投标人履约延误:______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______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_______%,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_日计算,不足_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_______%,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______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______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_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______(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
(1)采购周期:______自签定合同之______日起,12个______月。
(2)批次采购合同:______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______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______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______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______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
经办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社会信用代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 广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公平自愿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地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_____系统事宜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1条 合同概要
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系统项目,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支持服务。
第2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使用乙方的系统。
2.2经乙方对甲方的现场电气线路勘察,确定所需要安装的点位为 台。 根据甲乙双方的商定,技术支持服务费用为 元/台/年。
2.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系统,合同签订期限为 年,合同期限内费用共计 。清单见附件。
2.4甲方应在合同签署 日内将首年服务费及辅材费用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共计 ,后续每年服务费共计 应于合同年度的第 个月前支付。乙方同时开具相应的发票,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含税价、税率以及税额详见当期发票。
2.5上述费用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维护费用,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系统调试完成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3条系统平台使用期限及费用的交纳
3.1甲乙双方约定系统运营支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系统运营支持期满后,下一期系统运营支持费应在期满期前 天支付续缴费用。运营支持 年期满后,若甲方不再需要系统运营支持,可不支付系统运营支持费,系统自动转为当地设备报警,本合同自动终止。
3.3系统运营支持期满 年后,若甲方仍然需要运营支持,则需继续签订系统服务合同,每年的运营支持费用按照每个点位 元收取,共计 个点位。
第4条系统平台服务内容
4.1 乙方依托系统为甲方提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以便于甲方查看安装有乙方产品的电气线路运行情况及相关的传感数据、统计管理数据和其他分析数据。
4.2 乙方定期(每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指定的联系人发送用电安全报告。
4.3 乙方向甲方提供自数据生成之日2年内、被监测设备运行数据的保存和查询服务。
4.4 乙方向甲方提供电气火灾隐患/故障分析在线支持服务。
4.5 乙方发现安装产品的线路有异常情况,及时短信通知甲方指定的通讯联络人。
第5条系统平台监控服务
5.1 乙方拥有监管系统服务平台的所有权。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监管系统服务平台。
5.2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监管系统进行维护、更新和升级,甲方承诺对此予以认可。
5.3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监管系统服务账户和密码,是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识别甲方的唯一依据,甲方应当严格保密并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甲方及指定保管人均不得将账户和密码提供给除甲方指定的监管系统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确认并承诺使用上述身份认证要素所完成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所为,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5.4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有权对甲方指定的监管系统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甲方承诺尽最大努力予以协助、配合。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更换不合格的操作人员。
第6条设备保修与平台维护
6.1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负责监管系统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如设备在正常使用产生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若设备故障是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引起,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甲方支付维修或更换设备的成本费。
6.2系统出现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乙方应 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6.3在系统运行期限内,乙方负责系统平台的维护和更新。
6.4本合同服务费用只限于对于平台运营监管服务(24小时监控、预警、报警、通知),若甲方需要乙方针对电气火灾隐患排查和相关线路排查整改的情况,乙方将收取相关的费用。
第7条通讯
7.1甲乙双方分别指定下列人员作为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通讯的联络人:
甲方联系人
姓名
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乙方联系人
姓名
地址
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7.2任何一方有变更联系方式,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否则应当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7.3合同一方发出的通知、函件、以上述确认的地址为准,若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照合同地址发出的通知、函件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7.4合同一方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函件,收件人不论是否有异议均应签收;决绝签收的或退回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7.5若乙方拒绝签收或无人签收的情况下,甲方还有权将通知或函件的内容在上述地址张贴并拍照或摄像,以兹证明,并视为已经送达。
第8条保密
8.1 甲乙双方有对其获取的任何对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价格等)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8.2 乙方对监管平台监测到的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公布以及做任何的规律性分析,违反此规定造成甲方金融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发现安装的设备有故障通知乙方后,乙方要在3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特殊情况的,经甲方同意后可以适当延长;
9.2乙方提供的系统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功能和技术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9.3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违约方应当就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承担责任,但本合同中免责和责任限制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
9.4甲方未按期、足额支付本合同项下款项,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应当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若逾期达到 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未履行合同款项总额的30% 的违约金;因乙方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期以及下期费用,直至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开具合格发票。
9.5甲方有法人变更、停业、公司转让等行为有义务提前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和公司新责任人对接。
9.6 若甲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拆除并回收设备,并且由甲方承担拆除设备所产生的拆除费用。
第10条责任免责
10.1因下列原因导致设备平台无法正常运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预先通知的系统平台停机维护期间;
(2)由于黑客攻击、相关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等原因而造成的系统平台中断或者延迟;
(3)由于互联网、GPRS、CDMA、WIFI等通信以及相关作业网络环境的干扰等原因而发生的设备故障;
(4)甲方在现场设备遭到破坏、被盗或受到其它外因使设备无法正常运作的情况下而诱发的问题;
(5)其它不可抗力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以及系统平台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
10.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监管系统仅作为甲方开展隐患管理的依据之一,但不能作为对电气火灾或相关事故发生预测、预警的任何前提条件。
第11条合同的变更与异议处理
11.1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广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开户行:
帐号:
附 件:
合同项下每年应缴费用合计( )
年限
类型第一年(元)第二年(元)第三年(元)合计(元)
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