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热门3篇】

粤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精选3篇)

粤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篇1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服务公司注册备案资格。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为用能客户提供节能咨询诊断、评估改造等服务,并与用能客户共享节能效益。

乙方是一个集科研开发、生产经营、技术服务、系统集成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以节能环保为主营业务。

双方本着促进合作、实现共赢的原则,就共同发展事宜达成本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目标

1、甲方在电力需求管理领域的客户资源、销售平台与乙方在节能环保领域先进的产品和应用方案可以形成优势互补;确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互利共赢为合作目标,为客户提供先进的系统解决方案。

2、通过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和资源互补。加强合作联盟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率和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二、合作范围

1、市场领域:国内市场。

2、项目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节能变压器、电机变频节能、企业(建筑)能耗监测与治理、新能源应用等项目。随着双方合作关系的不断深入,双方可以拓展其他项目领域的合作,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合作条款

1、在同等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价格和商务等方面的优势不低于其他同类厂商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项目的合作伙伴,并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客户或第三方资源。相关事宜视具体项目再行友好协商。

2、甲方在其选用乙方产品或技术方案的项目手册或宣传文件上注明乙方品牌,并标注甲方Logo。

3、在双方合作的项目中,乙方要给予甲方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交流、方案制作、技术协议的签订等),必要的时候,可以以甲方的身份参与客户的技术、商务交流活动。

4、甲、乙双方主动创造合作机会和条件,共同维护双方权益。在合作领域内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双方的品牌、产品及行业解决方案。

5、根据合作的需要,甲、乙双方定期交叉举行产品培训和市场培训,提高双方对彼此的认知,培训时间由双方人员共同确定。

6、甲、乙双方将合作常态化,成立合作团队并指定团队负责人,对合作的进展状况及时沟通并迅速解决差异。

7、加强合作双方的企业文化交流,包括高层互访和必要的市场活动等。

四、排他条款

甲、乙双方的战略合作具有排他性,对于双方已确认并达成共识的合作项目,任何一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合作。

五、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所获得的对方(包括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分支机构)相关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及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其中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检测报告、技术文档等。商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项目进展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备忘录、客户信息、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各类计划等。

2、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______年内仍然有效。

六、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具有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书的有效期内以及本协议终止以后,双方(包括其附属企业)均不得单独或以合作、合营或合伙的形式在任何地区冒仿、生产或销售对方的产品或技术方案。本协议框架下,双方通过合作产生的全新知识产权,双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约定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七、协议的有效期、续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保留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本协议到期之前,如双方没有就续签事宜达成一致,本协议于到期日自然终止。

4、本协议终止不影响双方在协议终止前按照本协议已经各自签订的销售合同效力,上述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其履行完毕。

八、争议解决

1、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协议的成立、变更、解释以及争端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公章生效。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冲突,按时间顺序,以后补充协议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以书面形式修改。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粤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目标,

依据《民法典》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建立医药市场战略性伙伴关系事宜,经诚恳、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背景

甲方是一家以医药批发为主年销售额逾百亿元的现代化大型医药物流企业,下属17个子公司,职工总数3000多人,固定资产3亿多元。构建了“买全国药品,卖向全国”的经营格局,销售行情被誉为全国医药商业的“晴雨表”。连续三年在全国医药商业企业中单体销售排名第一。以“品种全、价格低、质量好、服务优”的经营特色响誉全国。乙方是地区以医药批发为主营业务的医药

经营企业,主要经营等,在业内具有良好的企业声誉和形象力,其在地区销售市场覆盖面积很广,年销售额可达亿元。

二、合作意义

(一)联合打造强势品牌。

甲方利用其享誉全国的品牌

竞争优势,帮助乙方巩固和开发当地销售市场,努力扶植乙方成为该地区医药商业企业的“龙头”企业,联合打造该地区医药销售中心。

(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乙方可利用甲方超强的库

存,实现零库存销售,也可利用甲方的销售网络,优先推销自己独家代理品种,利润无处不在,风险降至最低。

(三)软件支撑,硬件推进。

甲方自主研发出的远程开票程序,技术先进,操作方便,保密性强。远程开票,同步进行,并以覆盖全国的物流畅通体系,为乙方提供及时、准确、高效的药品配送服务。

三、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以各自的资源、资金、产品及品牌为基础,

(一)甲方选择乙方作为(省、市、县)唯一

战略合作伙伴,负责该地区客户资源的巩固与开发,最终双方成立股份合作企业,打造成为中南地区药品集散中心。

(二)甲方提供远程开票软件和程序,派员进驻乙方,或由乙方独立开展远程开票、查询业务。

(三)乙方作为甲方战略合作伙伴,由甲方帮其建立与甲方数据同步数据分中心。帮助乙方软件升级,与华源数据对接、导入等。

(四)资金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但最长结算时间不超过_天)。

(五)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派驻工作人员的办公和营业场所,甲方将以优惠的加盟条件(包括服务、价格等)给乙方。

(六)双方在市场营销中,互相支持,资源信息实现共享。

四、权利和义务

(一)本战略合作关系不改变双方各自独立地位和原有在合作的各个领域沟通协作,风险同担,利益共享。的隶属关系,双方均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以各自的名义经营并对外承担责任。

(二)双方均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协议,未经双方书面授权或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对方的名义进行商务活动,或擅自以对方的名义对外做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三)双方代理协议以外的产品与服务均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各自对其产品及服务承担法律责任。

(四)乙方所有从甲方购进的药品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进行处理。

(五)乙方保证每年最低销售额20__万元,如完不成任务或连续两个月没有采购数额的,甲方取消对乙方的保护,并关闭已开通的远程开票程序,重新开发其它新客户。

(六)乙方作为甲方的会员,每年应向甲方缴纳元的电子商务费。

(七)根据乙方完成销售额的多少,甲方每年向乙方返利%。

五、保密规定

任何一方对因在合作期间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对方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价格、客户资料、药品信息资源等,在合作期内以及合作终止后,只要该信息尚未经对方自行公开而成为公众信息的前提下,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对方授权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该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合作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补充与变更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战争、灾疫等)影响,本协议自动解除。

本协议以及与本协议相关的其它购销合同、协议等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本协议壹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粤港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篇3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协议双方】

【签署代表】

【协议特色】

一,由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牵头的粤港两地经济合作协议

二,全国第一份省和特别行政区之间的合作协议

三,首次明确提出粤港两地金融合作以香港为龙头,这被视为粤港合作的一大新突破

【协议目的】

落实和明确粤港两地合作,打造世界级经济区。两地将更加紧密融合,经济上也会各自提升到新台阶,达致“粤港双赢、国家有利”的局面。

【协议内容】

协议在经济、社会、文化、民生方面对广东省和香港两地的角色分工作出清晰的定位,在环境、医疗、养老、教育培训、应用工业设计、旅游、软件设计承包服务等方面,协议提出多项构思,协议列出六个发展定位,如“世界级新经济区域”、“金融合作区域”等,首次清楚罗列粤港双方的分工和互补,可以遏止过去香港和珠三角地区重复投放、浪费资源的情况。

协议中比较进取的内容包括:

■支持和鼓励香港的保险业机构在广东省开业;

■容许香港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在广东省开办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协议背景】

经过十年的竞争和磨合,港粤官方就两地的定位达成了共识,在金融方面以香港为龙头,带动广东省的现代服务业。这既有助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又有利粤方融资和贸易、合作互利。香港只有融入珠三角地区,才能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的金融合作区域,才能与广东携手打造具国际竞争力的城市群,形成世界级新经济区域。

【历史意义】

《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是关于粤港合作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是粤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里程碑,是一国两制实践的新发展。协议扭转了香港过去因“两制脱节”、“两地分隔”而导致的边缘化趋势,赋予了粤港合作新的内涵。在框架协议之下,粤港可就一些措施先行先试,这对粤港合作应对竞争有重要意义。框架协议打通了粤港合作的经络并清晰定位。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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