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鱼塘合伙协议书(精选3篇)
本合同由 公司,主营业所在中国 (以下称甲方),与 公司,主营业所在美国 (以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签署
兹证明
鉴于乙方拥有现用于制造钢丝绳的机器设备,并愿意将机器设备卖给甲方
鉴于乙方同意购买甲方用已方提供的机器设备生的产钢丝绳,以补偿其机器设备的价
鉴于甲方向意向乙方出售钢丝绳,以偿还乙方的机器设备价款;
因此,考虑到本协议所述的前提和约定,甲、乙双方物此立约:
1.购买协议
甲方同意从乙方按一下列条款购买下述商品:
1.1商品、规格及其生产能力:
商品:
规格:
生产能力:
1.2 数量:
1.3 价格:
港FOB价:
单价:
总价:
1.4 支付:
机器设备价款以甲方的产品--钢丝绳偿还,全部价款在边疆三年内平均三次付清,自XX日开始支付。
1.5 装运:
装运期: 装运港:
目的港: 装运唛头:
1.6 保险:
由甲方保险。
1.7 检验:
1.8 保证:
乙方保证其机器设备从未用这,性能先进,质量好,并保证该机器能生产规格钢丝绳,产量每小时 米。
2.销售协议
甲方以钢丝黾偿还购买乙方机器设备的价款。
2.1 商品及规格:
商品:
规格:
2.2 数量:
铡丝绳每年 米。
2.3 价格:
钢丝绳的价格按交货时国际市场CIF价确定
2.4 装运:
每年两次装运,一次在六月,另一次在十二月,每次货价为 。
装运港:
目的港:
法语运唛头:
2.5包装:
木卷轴装。
2.6支付:
凭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允许转船。信用证必须于装运日期前15天到达甲方,有效期不少于90天。
信用证要与本合同完全一致,否则,乙对迟装负责;而且,甲方有机就其中的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修改信用证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7保验:
甲方保险,投保水渍险和战争险,投保金额为发票金额加10%
2.8 检验:
甲方出具的品技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若货到后乙方发现质量与上述规定不符,乙方在货到目的港后45天内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有争义的问题。
3.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故,甲方或乙方对未交或迟交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货物不负责任。
4.仲裁
有关或执行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有关争议案则提交仲裁。仲裁决定为终局的,并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5.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和履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6.正本条款
本合同以英文书写,正本两份,每方各持一份。
7.有效期
甲方: 乙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鱼塘一口,有效水面约亩,已支出投资额为 万元(此款已作为该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金支付给原鱼塘承包人),甲方出资 万元,乙方出 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 %和 %,后继鱼塘经营投入资金各占 %。
第二条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鱼塘被国家征收致无法经营为止。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鱼塘,经营利润和亏损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即各占 %)分摊。
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必须由双方共同与政府协商退地补偿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补偿协议上签字,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第四条双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接受他人垂钓休闲要求;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鱼塘垂钓休闲,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产生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有关鱼塘的建设和发展等相关资金投入,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如果一方不听:052975对方意见,固执己见擅自行动,由此造成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概由其本人承担,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鱼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平时费用支出,均须双方当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负责,否则,未签字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由擅自行动的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在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利用鱼塘开发其它项目, 风险和利润按开发项目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摊。
第八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
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鱼塘被国家征用;
(二)合伙双方协商一致;
(三)一方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四)出现合伙事业无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签字捺印生效。
甲方(签字并捺印):
乙方(签字并捺印):
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快餐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资格:乙方承诺,乙方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其所有工作人员均具有健康证。
2.客饭标准:客饭以每份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为标准,提供二荤二素一汤。
乙方须在周末提供下一周的菜单给甲方作为参考,并应甲方的要求作部分修订。
3.通知:甲方应在上午10:30前,下午15:30前将就餐人员数量报给乙方;或由乙方通过电话与甲方联系。
4.送餐时间:乙方应在每日中午11:20-11:30,下午4:50-5:00之间将客饭送到甲方。
5.客饭质量:乙方需确保甲方每日饭菜的质量及数量,甲方将成立伙食委员会随时对乙方所提供的伙食进行监督,如若发现不合格(如饭、菜中有虫子、菜太咸、菜量太少等),将督促乙方进行改善,乙方需配合进行改善,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每日饭菜的质量要符合营养、卫生等,且利润不得超过20%,若稽核发现利润超过20%且事实确凿,则每次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元,三次违规本协议解除。
6.食品卫生:如若由于饭菜原因引起甲方公司员工任何程度的食物中毒,乙方将承担其一切赔偿责任;同时合同终止。
乙方同时应负责甲方餐厅卫生,甲方不就此另行支付费用。
甲方将每日指派卫生监督员对餐厅卫生进行监督。
7.结帐方式:为月结,即乙方必须每月30号前提供正式发票交给甲方,甲方于次月5号之前交餐款给乙方。
8.合同解除:从协议生效日开始,若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疑义。
除本协议约定之外,任何一方如需解除本协议,应提前7天通知对方,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其他条款:本协议为不定期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