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费用顾问聘请协议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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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猎聘人才,就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_______职位___人,并付该职位两个月的正式月薪作为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分二次付款)。
2、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招聘委托书》,所填写的内容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在签订猎聘合同后,即支付乙方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总额的30%作为寻访金。
4、如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未猎到符合甲方《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候选人提供甲方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退回所有的寻访金,或者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以适当延长寻访时间;如果甲方已面试乙方提供的符合《招聘委托书》中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乙方将不再退还寻访金。
5、甲方如在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所推荐的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面试,直至合约期满。
6、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甲方不能单独约见应聘者,面试由乙方安排,如有特殊情况约见,也必须通知乙方。
7、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一周内必须付清其余70%的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
8、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猎聘任务。如甲方选中人才上岗三个月内对人才不满意,或由于人选自身原因而离开公司,甲方都有权要求乙方再次举荐人选,乙方都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如甲方还不满意,则乙方不再免费举荐人才,合同自行结束。
9、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甲方原因中止合同,甲方需支付给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10、甲方在半年以内,不得录用乙方曾推荐过的而未被甲方录用的候选人,否则将按该职位招聘成功收取人才猎聘服务(咨询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签订猎聘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招聘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找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确定预备候选人,对预备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3名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正式候选人。并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资料包括候选人基本情况,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的推荐报告)。
4、为甲方和正式候选人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如甲方要求正式候选人赴企业所在地面试,将由甲方负责旅途及住宿等相关费用。
5、乙方在正式候选人被聘用并正式上班以后,做详细地跟踪,提供给甲方《服务反馈表》,由甲方填写,并将回执反馈给乙方。
6、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企业信息资料绝对保密,不得泄露。
7、协调甲方与拟聘人才之间的关系,并最终完成猎聘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______天。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未尽事
宜,双方可协商另立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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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方: ___大学(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根据___大学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等任务的需要,___大学聘任___为______职务,具体聘任单位为______,经双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聘期
本岗位聘期为___年。聘任期满,视聘任双方需要,决定是否签订继续聘任合同。
本次聘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 乙方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注:本条内容由学校授权聘任所在具体单位,结合所在单位聘任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细化,务求做到明确、具体、可操作。)
一.乙方在聘期内该岗位上应完成的工作目标:
二.乙方在聘期内应履行的工作任务:
1.教学任务:2.科研任务:3.学科建设任务:4.人才培养任务:5.其他任务: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岗位工作目标、任务,对乙方进行管理。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和奖惩。
二、甲方义务(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2.为乙方提供完成岗位任务所必须的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
3.为乙方提供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所需要的校内相关政策。
4.乙方在聘期内做出重大成就的,甲方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按照___大学的有关规定,享受按国家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津贴等其他待遇;
2.享受甲方为其提供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甲方如不能按规定履行其应尽义务时,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申诉。
四、乙方义务
1.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聘期内保证全职在甲方所聘岗位上工作;
3.全面履行所聘岗位职责,完成所聘岗位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及管理;
4.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四条 考核(具体内容由甲方授权具体聘任单位落实)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时,乙方须向受聘具体所在学院或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学院或单位根据学术委员会意见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2.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可以解除聘任合同。
3.甲方在三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对乙方进行评估(具体评估办法另定),决定是否续聘事宜。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由甲方发布解聘文件。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聘任方及受聘方各持一份,具体聘任学院或单位留存一份;本合同于受聘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除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外,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处理,对合同有关条款的变更,应征得对方同意。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聘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顾问专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聘请,担任税务顾问。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聘请乙方注册税务师担任其税务顾问,并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请,指派专人(组)担任甲方的税务顾问。
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属于税收服务范围的各项事务。
三、税务顾问的服务范围
1.解答有关涉税收政策、财务处理方面的问题;
2.指导企业运用税收政策的策略与方法,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3.指导企业每月纳税申报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办税咨询服务与操作指南,包括纳税框架的设计,运用税种、税目、税率的认定,办税程序指南,以及为避免纳税风险,提示关注的涉税事项等;
6.为贵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关税收信息,包括纳税成本及涉税风险;
7.应贵单位要求,参加贵单位召开的有关财税会议及有关税务专项讨论;
8.协调税务关系,调节税务争议;
9.税收策划咨询。
四、双方职责
甲乙双方对其依本协议履行义务时所获得的对方的相关商业秘密负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应当不受时间限制而持续有效。
甲方责任:
1.甲方有义务及时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如果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及时、不全面给乙方工作造成重复,由此产生的工作量,甲方有义务支付额外费用。
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税资料不真实,造成偷税、欠税以及由此而受到处罚,由甲方负完全责任;
2.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3.按本协议书之规定向乙方及时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顾问人员实施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有此类情况,经劝告不停止,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_____用按未服务的时间计算退返甲方。
乙方职责:
1.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委派税务师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约定的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顾问税务师每月至少_____1-2次,每次工作时间按实际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1.双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协议提供的服务,甲方应按下述规定向乙方支付税务顾问服务费
A.服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不退,如乙方无故终止协议已收的顾问费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与相关政府部门协调联系时,如需必要应酬的,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主持,该应酬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因委托的代理事项遇到重大问题,致使乙方实际工作量有较大幅度增加,甲方应在了解实际情况后,与乙方协商酌情调增顾问费用。
5.到外埠为甲方办理业务,由此所发生的外埠差旅、通讯、住宿及饮食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乙方在顾问期间向甲方出具的书面资料,仅限于前述委托项目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务顾问在处理甲方日常涉税工作时,或应甲方委托从事税务筹划、税务代理、税务审计、内控制度的设置及财务分析等工作时,将按乙方有关税务师_____标准另行_____,双方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但乙方应按_______%优惠_____。
八、违约责任
1.甲方委托事项违法,隐瞒事实,或利用顾问税务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顾问税务师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单方终止合同。
2.乙方顾问税务师因故意、过失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九、其它条款
甲乙双方若需续签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进行协商有关事宜。
十、未尽事项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时,可向厦门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