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车辆使用协议书【3篇】

贷款车辆使用协议书(精选3篇)

贷款车辆使用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指定乙方为维修车辆的唯一定点单位,订立如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二、维修费用

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山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

三、结算方式

每月30日前结算一次,甲方根据维修费用清单椐实支付维修费用。

四、质量保证

1、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服务

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

六、合同的解除

1、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以上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4)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2、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经催告仍未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七、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合同成立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

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

车辆维修合同

贷款车辆使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

一致,甲方将一辆牌照为川 的车辆借给乙方使用,借车时间自20xx年 月 日 时 分至20xx年 月 日 时 分止,乙方可指定驾驶员(该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驾驶该车辆,油费自理。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状况良好,各种证件标志及一切保险公司为该车开办的保险齐全。

三、乙方在使用车辆期间,应遵守国家[车辆借用合同协议书(共2篇)]的有关法律法规,要安全行车,因违法、违规、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或法律责任,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不得使用借用车辆从事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将借用车辆转让、典当、抵押或改装,不得将该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在使用该借用车

辆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发生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以及所属保险公司报案,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商解决,乙方并要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责任及保险公司赔付后不足部分及其它费用,如保险公司不受理此案,则由乙方全部负责,同时承担该车辆修理费及修理期间的经济损失,并承担与本案相关所产生的费用。

六、乙方在借用车辆

期间,应妥善保管车辆及一切证件,如有丢失,乙方应赔偿该车现有的价值,和其它损失以及证件的补办。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未按以上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双方收到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共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解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车辆使用协议书 篇3

甲方:(女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方)、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的签订基于以下基本事实:甲方与乙方现为关系,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现乙方需要贷款购买一辆(车架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牌号为: ),故希望以甲方名义办理车辆登记、保险及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各条,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并愿意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车辆保险及银行贷款。

第二条 甲方仅是名义上的车辆所有人,实际所有权人为乙方。待贷款还清,乙方必须立即配合甲方办理过户手续。

第三条 车辆保险费用、年检费用、维修费用、违章罚款及其他所有与车辆使用有关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车辆除每年购买交强险以外,还须购买车辆损失险和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第三者责任险。

第四条 乙方保证合法文明驾驶车辆,绝不酒驾、毒驾或疲劳驾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无论何种原因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赔偿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因此致甲方被追诉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五条 车辆贷款全部由乙方负责偿还,不得逾期。若因此致甲方被追诉或承担其他责任与后果,乙方必须出面处理,消除影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全额赔偿。

第六条 车辆购买保险或偿还贷款需要通过甲方账户进行的,乙方必须在保险到期前一个月或应还贷款日前一个月将所需款项汇存至指定账户。

第七条 上述各条,若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乙方仍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车辆用于抵扣相关费用和赔偿,或在甲方承担损失后直接以车辆抵偿对甲方的债务。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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