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成包方式:
甲、乙双方以包工、包料方式
二、服务内容
对甲方天津市义兴里小学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在
2. 乙方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所需线缆等材料。
三、合同总金额
本项目执行总价优惠,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 元)。
四、付款方式
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甲方验收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全款。
五、解决纠纷
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订自乙方收到甲方首笔货款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监控系统工程维护质保项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维护保修条款:
一、乙方的职责:
1、对甲方现有设备恢复正常使用,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2、对甲方的设备进行每月一次,每次两天的定期维护保养工作;
3、不论系统有无故障,每年提供12次定期维护保养服务,并提供相应的维护保养报告,年底提供一份详细的年度维护保养报告,以供甲方对各系统设备运行状况有全面的了解,确保系统设施的正常运行。
4、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如发现设备、零部件损坏,经甲方确认同意更换后,按原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收费更换,如原合同中没有规定的设备及部件,按设备或零部件的成本价收费。
5、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咨询服务。
6、如乙方没有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每少一次扣除维护费用的8%。
二、甲方的职责:
1、积极配合乙方进行系统维护保养工作。
2、在系统出现问题后,应如实向乙方反映情况,提供维修条件,合同范本《监控安装简易合同范本》。
3、及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
三、合同金额及收费标准:
1、维修保养合同金额为:元人民币。
2、全年上门维护次数累计超过12次或全年维护保养工作累计超过48个工作日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护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四、付款方式:
1、维护费按年度结算: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年度维护费用的50%,满6个月后5日内支付50%余款;
2、更换设备材料、零部件所发生费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票据后5日内甲方一次付清;
3、逾期付款时按未付款金额的5%收取滞纳金,满一个月后仍未付清余款,乙方视同甲方不需要乙方继续提供维保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乙方停止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上门维修保养服务,服务费用按每人每天300元计算或一次性付清自停止之日起本合同约定的定期维护保养服务费。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后派员到现场排除故障。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双方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本合同一式 二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 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订立合同双方: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 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 设备要求及设备清单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
第三条 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 2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 20%作为预付款,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2、本合同附件一所载明的设备到位并经甲、乙双方验收确认后,甲方应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60%,即¥ 元整,大写:人民币 整。
3、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组建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应在 3日内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17%,剩余工程款总额的3%做质保金,保修期一年届满后 5 日内支付给乙方。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一年期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但不包括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
经甲方同意所增加的预算外工料费用,双方应在工程完工后另行一次性结清。
第四条 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 工程安装、调试
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 日内调试完毕。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 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 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主管部门组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双方各指派2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乙方应当在甲方付清总工程款的60%后 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 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重大技术问题应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壹年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工程的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 2)、中途解除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工程款总额的40%。
(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场地等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工程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期间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预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5)、甲方拒绝接收设备和部件,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的来往运费及额外产生的仓储费等乙方实际所发生的损失;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乙方提供的设备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技术要求。
(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
(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
(4)、未提供设备保修服务
第十条 责任的免除
1、因不正确的保管、安装、使用、操作等行为引起的产品乃至系统问题,均应由本方承担责任。
2、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 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郑州誉成金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社会公共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器材供应、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2、 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1)、合同金额:人民币 元整(¥____________元)。
(2)、注:
3、 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产品为全新产品,包装完好,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否则必须予以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合同设计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因更改方案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负责。
4、 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家《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甲方安排专人当面验收后,乙方方能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及要求见附件2(监控工程施工图)和附件3(监控工程施工说明)。
5、 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1)、甲方预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以通过用户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为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6、 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 年。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响应, 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若在 个工作日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备用产品。
(3)、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7、 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 个工作日内,完成工程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超过 个 工作日,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作为预付款;
②、设备入场,工程施工中管线完成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 ③、设备完成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后的 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额的 %。
④、合同总额 %作为质保金,在设备交付甲方使用 月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8、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①、审核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 日内完成。
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③、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④、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⑤、组织人员对设备、工程竣工进行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责任:
①、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②、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器材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③、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④、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⑤、遵守甲方有关场地管理的规定并办理有关的手续。
9、 约定事项
(1)、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施工、设计方案以外的所有变更或要求必须致函对方,对方在收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回函,如果 日内不答复视为认可。
10、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并按合同要求提供售后服务,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30天,乙方有权撤除设备。因款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因设备撤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1、其它
(1)、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 (盖章)
年月日:
甲方:
乙方: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甲方现委托南宁市风科安防有限公司驻贺州市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承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调试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10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臵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在安装调试中停电3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2天以上;○
5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6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7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工程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的设备配臵验收乙方提供的设备,整体工程验收遵从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商定之标准。
3、甲方在收到乙方系统安装调试完毕或工程完工通知之日起2日内完成系统的验收。在此期间内,如甲方没有异议,应即时签署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如甲方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则视为验收合格;如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乙双方应在3日内达成处理意见。
4、甲方收到乙方验收工程通知之日起5日内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5、有关验收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6、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双方人员签字,甲方方可使用。
七、工程质量与售后服务
1、工程的设计、设备供应、施工及工程质量遵从双方共同商定之标准。
2、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操作和维护人员安排一次集中培训,帮助他们学会系统的操作和日常维护。
3、乙方对工程实行1年保修,负责更换或/和修复有质量问题的设备,但不承担因天灾、人为操作及其他非产品工程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对保修期后的系统故障或损害,公司提供有偿维修服务,并在设备修理期间尽量为客户提供暂用替换设备,以减少甲方系统的停运时间。
4、乙方在全部工程完工后,向甲方提供所有设备之安装及操作手册一套。
八、工程造价
监控设备金额为:27581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捌拾壹元整)安装调试费金额为:1654.86元(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肆元捌角陆分整)工程总造价为:29235.86元(人民币:贰万玖仟贰佰叁十伍元捌角陆分整)
九、工程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及购臵相关工具和设备。
2、工程施工到摄像机安装时约工程量的50%后2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40%的工程款项。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乙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九按工程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甲方已付金额不足乙方所供设备款时,乙方有权收回所供设备,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在甲乙双方不能就造价变更及其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更改设计或设备配臵的要求。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倒运、人员设备调迁、设备材料积压的实际损失。
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有关设备,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附件(监控系统工程预算清单)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附则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最后签署生效之协议为准。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条款,并签字确认如下: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合水县地税局 ;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大写 ) 。
合同金额:(大写)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年日前开工,年月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设备质保期满后,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每个点120元的设备包干维护服务费,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六、工程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付清工程总造价剩余50%。乙方承诺在接到预付款后7天内开工,15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七、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代表: 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长沙胡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元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1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xx年6月19日开工,20xx年6月21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一年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1)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歌山建设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电话:地址:
乙方:长沙胡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731-85218375
地址:长沙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308号华盛世纪新城11栋4单元507
经办人:开户行:银行帐号:年月日
经办人: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井湾子支行银行帐号:660900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表(监控工程预算表)
合同金额:(大写)。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并提供各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3、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天。年月日前开工,年月日以内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五、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国家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2、设备质保期满后,甲乙双方协商设备包干维护服务费,如需更换设备,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六、工程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50%作为预付款,待安装调试完毕后10日内付清工程总造价剩余50%。乙方承诺在接到预付款后3天内开工,6天内全部工程结束。
甲方保证在工程安装调试过程中给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图像质量问题的排除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派技术人员指导安装并负责全部设备的调试。
七、约定事项:
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表: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监控系统方案书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小时内响应,××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使用×××后(即内)(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方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丙方: (银行)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工程款的组成部分,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有效合理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甲方在丙方处开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资金专项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该专户内资金专用于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工程安全防护用具和设施的购置及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及其他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开支,不得挪用他用,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控。经三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甲方须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金额,一次性足额存入上述账户。
二、经乙方复核,甲方应存入专项账户内的监控资金数额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三、甲、乙双方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对四方提供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核算出工程实施各阶段需监控的划转资金数额:
第一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二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第三次支付人民币 元整(小写: )。
丙方核对各阶段应划款项无误后办理资金划转。
四、甲方在丙方开立的账户通过甲、乙双方共留印鉴实现共管,该账户的预留印鉴为甲方的财务专用章、财务主管章加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章,丙方凭甲、乙方分别出具的预留印鉴授权书办理印鉴预留手续。
甲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及施工单位用款申请,填写转帐支票加盖甲方预留印鉴送乙方,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同意后,在支票上加盖乙方预留印鉴交加甲方,丙方凭加盖有专用账户预留印鉴的支票办理结算。
五、甲方每次支取该项费用后,需在下月5个工作日前,持银行对帐单原件及复印件交乙方财务复核,乙方复核后留下复印件,将原件退回给甲方。
六、甲方到丙方处办理上述专项账户内资金相关转帐手续时,丙方应对甲方账户印鉴进行审查,经审查无误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七、甲方如需更换预留印鉴或变更户名,应经乙方审批同意。丙方在取得双方均同意更换预留印鉴或户名的书面申请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丙方可拒绝办理变更手续;办理变更手续后,丙方根据变更后的预留印鉴及户名办理结算业务。
八、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协议约定的手续支取监控资金或丙方不按协议约定为甲方办理监控资金的支付手续,违约方须按应支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资金总额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协议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壹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 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各单
项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 订货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订货款伍仟伍佰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监控摄像机完毕,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的材料款玖仟贰佰伍拾元整;
(2) 甲方厂区车间照明设备安装完毕,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
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20%的剩余款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月月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 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公安部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 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 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其它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之内。
第五条 其它
(1)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效力;
(3) 本合同签约地为 德市 ;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 承包方单位: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工程范围: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二、工程总价:4300元(含税)
合同金额:4300元(含税)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2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3天。(20__年3月9日开工,20__年3月12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5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甲方工程师现场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2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并签注验收结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日内支付合同总金100%(¥4300)。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甲方备案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增加内部监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1、协议内容
1、1乙方向甲方提供监控系统工程设计、施工、调试等。
1、2乙方将派遣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施工安装及调试开通。系统开通后的12个月内为保修期(清单以外设备不在保修范围内)。
1、3系统正式验收后开通。
1、4工程内容:安装内部监控点位个。
2、协议价款及支付方法
2、1协议价款:本协议工程价为:。
2、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总价协议,现场实际发生等可协商再做变更。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3、施工安装与竣工验收
3、1协议生效前,乙方安排工程技术人员与甲方代表商讨深化设计和其他技术条件,协议生效后按甲方要求派工程技术人员施工进场实施。
3、2工程竣工,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4、保修责任
4、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长期维修服务和故障热线服务。
4、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备本身质量和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保修期内如部件在运行中出现非人为的故障或本身质量问题,乙方要在得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免费处理,甲方要及时将坏损件退返乙方,无免赔责任。
4、3在保修期内若由于甲方人员使用不当而导致坏损的部件,甲方要负责将坏件退回乙方。若因乙方提供的文件错误而损坏,费用由乙方承担。
4、4“设备”的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5、违约责任
5、1如因甲方原因不能调试开通而造成延误,乙方不负相关责任,但有义务在甲方约定时间安装开通。
5、2如协议签订后乙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协议价款总额的5%;如协议签订后甲方单方面取消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总额的5%作为赔偿。
6、安全施工
6、1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7、1甲、乙任何一方由于火灾、水灾、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共同承认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影响本协议执行时,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期作相应延长,并由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7、2由于国家政策变化或无法控制的其他行政因素而影响供货机,所造成的困难由双方协商解决。
8、质量要求
8、1按本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符合规定的规格与型号,其技术性能必须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8、2在保修期间,乙方须履行其所保证的义务,及时免费消除甲方在保证期内通报的故障。
8、3在设备验收后的三年内,乙方在同规格,型号的基础上,应低于市场价格向甲方提供用于维护工作的必须备件,插件或其代用件。若此种备件已停止生产,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以充足的时间做必要的储备。
9、解决争议的办法
9、1凡发生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仲裁由协议履行地仲裁机关处理。
10、其他
10、1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10、2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及价格有保密的义务。
10、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慨况:
1、工程名称:预制场视频监控安防系统
2、交付设备及工程安装地点:预制梁场
3、承揽方式和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设计(设计方案以甲方书面认可为准)的形式由乙方承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定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工程的设备供应及安装和调试。
二、工程造价:
1、本工程总造价(见附表)为人民币:23251元(大写:贰万叁仟贰佰伍拾壹元整)。
2、整个工程必须满足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功能要求,以甲方审定的设计方案为标准,在此基础上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甲方要求增加工程除外)。
三、工程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乙方组织材料设备进场,线缆及设备经甲方确认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设备的安装,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80%。
2、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剩余的价款。
3、乙方必须提供同等金额的正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或者缓付工程款。
四、工期: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5日内组织施工人员及相关设备进场,整个施工及安装调试工期为7天。
2、在履约过程中,由于甲方单方面变更原有设计方案所影响的工期由甲方负责,由于不可抗拒因素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五、供货及安装
1、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以及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的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先提供样品和质检证书并经甲方认可,方可采购进场安装。
六、售后维修:
1、本工程设备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或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遇到特殊情况如设备反厂维修的维修时间相应推迟,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甲方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
3、保修期内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在保修期内不属于保修范围: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自行拆卸改换设备任何部件(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审核并批准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安装施工方案,在收到后的两日内完成,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应委派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4、在乙方供货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验收。
5、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本系统的安装调试。
2、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设备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设备和材料验收前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对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
5、乙方应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装修、设备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八、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签订认可的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届满结清余款后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发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安防监控工程 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龙腾艺术馆的安防监控工程,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安防监控工程
3、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 安防监控工程( -1层、1-2层)具体详见附件安防监控设施报价清单及安防平面布置图。
3、合同总价:
1、本次 安防监控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模式进行发包,按最终实际施工的设备数量×设备合同单价结算(详见附件清单)。(预埋管线及配件按图纸初步核定并约定的合同附件清单数量包干结算,如因现场实际施工时与其它综合管线相碰修改线路时,所发生的工程量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不再增加费用。)
工程暂定含税合同总价: 整。(¥ 元)。
工程结束后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
工程结算总价让利下浮10%为最终结算总价。
四、工程款支付
支付方式:
(1)乙方进进场施工15天后(3月5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20%;
(2)所有设备安装结束支付合同总价的30%;
(3)所有系统调试结束,双方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4)20__年春节前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
(5)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支付到结算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不计息)。
五、质量技术要求
1、质量等级: 合格
2、适应的验收规范: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技术规程均要符合图纸要求及国家规范。3、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电子技术防范功能,能发挥预防、监督、取证等作用。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投标报价清单内指定的产品,产品质量及参数符合国家规范及甲方要求,与经双方确认的报价清单内容一致。
六、 安装调试
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期间,超出合同定价之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要求除外),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规程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七、 工期要求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应派遣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内要求完成工程项目。工程工期为45天,自20__年2月15日开始至20__年03月30日完成。(整个工期根据装修进度而定,竣工日期不可延期。节点工期以满足装修总包单位进度要求为准)。
2、乙方的施工进度必须根据甲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安排穿插施工并满足甲方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考虑甲方装修工程对乙方施工进度的影响。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验收移交
1、系统调试开通1周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2、系统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九、设备保修
1. 24小时报修接待。
2. 二年内免费保修与维护。
3、免费培训用户操作人员。
十、 违约责任
1、未经双方约定单方变更工程规模、设备规格、安装地点等,变更方承担责任,并对损失赔偿。
2、单方违反或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责任,并对损失赔偿。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双方责任及施工安全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电(费用由乙方和装修总包单位协商解决)。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检查和督促乙方工程质量和进度。
乙方服从甲方的协调指挥,协助有关各方进行本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监督。
乙方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在工地中发生的工伤、残、亡之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和承担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交甲方审查)。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一式两份。
备注:1、如有超出方案报价范围(以附件清单为准)的工程变更(20__元以上),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按实办理工程签证单,最终并入工程结算。
2、负责协调公安主管部门,满足甲方可能的监控接入公安网要求,须正式交纳的入网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江都区拓展科技服务中心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税 号: 税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甲方:签订日期:
乙方:签订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接甲方安防监控工程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概要
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接甲方的安防监控工程,由乙方提供系统所需的相关设备及部件,并由乙方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以及开通后系统运行的技术服务。
第二条技术要求
该安防监控工程应当具备基本的防盗功能,具体技术要求:图象清晰,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终端合格率为100%。
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当是全新的且是合同指定的产品。
设备清单与《电子监控工程预算书》(详见本合同的附件1)所载明的设备完全一致,该设备清单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并予以确认。所用设备费用不得高于报价。
第三条工程款及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总额为元整,大写。工程款支付方式为:
1、本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作为预付款,即元整,大写:。
2、乙方对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对该工程的验收。验收合格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工程款元,保修期。
上述工程款包括工程设备、部件及其运输、安装、调试和保期内的设备保修、维护费用。
第四条工程设备的验收
1、甲方付清预付款后,乙方应及时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
地方,甲方验收后应予确认并负责保管。
2、乙方依合同所订时间将工程设备及其部件运至指定地点时,甲方应即时接收并妥善保管全部货物。
第五条工程安装、调试
1、甲方应负责提供系统安装和调试的必要条件,做好施工方的现场协调工作,积极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2、条件具备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始施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日内将工程安装完毕,在安装完毕后日内调试完毕。
3、系统安装、调试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应立即返工直到达到标准。
第六条技术支持及服务
1、在系统正式投入施工后,乙方保证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按施工的不同阶段指导实施,并保证进度。
2、乙方的施工安装调试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甲乙双方协商的标准进行,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3、乙方为甲方培训操作人员。
第七条验收和移交
系统调试开通壹周内,甲乙双方对系统作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签字确认,并由乙方移交给甲方使用。
第八条设备保修
1、出现简单技术问题时,乙方应提供电话咨询。
2、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对复杂技术问题,乙方应24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3、系统开通后保期内如出现使用故障,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故障是因人为或意外引起的,需调换的设备或零件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违约方应按国家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2.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若甲、乙双方中一方废除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工程总金额25%的违约金。
3.如项目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延期,乙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未完成部分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费用作为甲方的补偿(自然因素导致延期除外)。
4.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须另加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每天的逾期违约金作为乙方的补偿;乙方并有权利暂停工程的施工,待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和逾期违约金后恢复施工,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期责任。
第十条责任的免除
发生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均应当免除对方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损失扩大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设备保修、维护期届满之日终止。
第十三条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