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通用三篇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通用3篇)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推动汽车赛事这一文化体育项目的开展,并为我省文化体育事业和经济发展助力,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

独家冠名意向协议。

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推广运营机构,乙方是本赛事的独家冠名单位。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是经批准授权的大型赛事。

2、的比赛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定。

3、比赛地点为省________________(体育中心)。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为本赛事某地区独家运营单位,负责赛事的申办、落地、宣传和组织工作。

2、乙方为独家冠名单位。

3、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为: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拥有的申办和组织权,以及比赛场地的广告权,甲方有权确定赛事名称,

2、依照赛事要求,甲方负责牵头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的赛事筹备执行机构,负责整个比赛的筹备和组织实施。

3、根据赛事宣传及推广需要,甲方有权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和实施的赛事新闻发布会及赛事宣传和推广的相关工作。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赞助费用。

5、甲方在实现乙方的赞助回报过程中,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比赛风格内容合适的资料。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的规定使用赛事的名称标志,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制作的印有赛事名称标志的各类物品,在质量、设计、适当性、使用途径等方面都应得到甲方审查合格后才能生产和发售

8、甲方有权自行开发的与赛事相关的各种商品,并要求乙方所制作的各类物品与其在设计上具有显著区别性,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形成直接竞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乙方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主管单位申请本赛事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

2、在得到赛事批文后,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公安、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申请举办比赛的所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负责各方的协调工作。

4、乙方应按赛事和甲方的需要,及时组织赛事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宣传的相关工作。

5、乙方应积极对甲方的商务开发及宣传工作进行协调和配合。

6、甲方有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护乙方形象。

保守双方的秘密。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拥有该赛事的独家冠名权和战略合作伙伴权利。

2、乙方有权维护独家赞助商的权益,在甲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有亲自维权的权利,同时有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的权利。

3、乙方片甲方使用赛事名称、标志过程中违反合同约定的做法有提出意见、要求甲方更正的权利。

4、合作期满后,乙方拥有与甲方继续合作该项赛事的优先权。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本赛事取得及省体育局批文后,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本赛事确定赛事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甲方支付本赛事的运营费用,为独家冠名费用的30%,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本赛事正式开赛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本赛事独家冠名费用的40%尾款,即: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

任何一方如果全部或部分不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延迟支付赞助费用,以每天支付到期应付款项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延迟____________天后,视为乙方放弃履行合同,甲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总赞助金额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同时甲方拥有另行安排此赛事的权利。

4、在甲方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行比赛,甲方应承担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作期限

本赛事合作期限:即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月________日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九条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意向协议。

2、本意向协议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条不可抗力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意向协议引起或与本意向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提请市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则进行仲裁;或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二条其他

1、本意向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本意向书所述的内容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协议;

2、本意向协议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意向书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3、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意向协议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

本意向书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何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驶。

4、本意向协议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5、本意向协议未尽事宜,有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_____公司,是本合同的_____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范围

1.1?在本_____期限内,因本_____单除外责任以外的、被_____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被_____人不得不取消、中断或推迟举办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造成被_____人在本_____单明细表列明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2?本公司对每一_____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_____单明细表中时应列明的分项_____金额以及本_____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_____单下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_____金额。

第二条?_____责任

本_____单承保的_____金额包括:

2.1?因取消、中断活动而产生的确定费用。

2.2?因推迟活动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2.3?为降低因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第三条?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1.1?恶劣天气;

3.1.2?组织活动或预定参加活动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发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_____单特别列明(但发生巨灾或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筹办活动的经费不足;

3.1.4?由于场地设施不完善;

3.1.5?违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政府行为;

3.1.7?缺少观众或公众支持;

3.1.8?被_____人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人的不忠实、欺作、犯罪、恶意行为;

3.1.9?任何法庭裁决;

3.1.10?核反应、核辐射或核污染;

3.1.11?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_____、_____、_____、类似战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

3.1.12?被_____人的雇员_____。

3.2?本_____单对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3.3?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以外举办的活动。

3.4?被_____人或其代表未根据本_____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_____费。

3.5?在本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未做好举办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质安排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签发的举办活动的许可。

3.6?被_____人举办的活动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3.7?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款。

第四条?_____期限

自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开始之日起,至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结束之日或在活动结束之前但被_____人认为有必要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之日止,以先发生之日为准。

第五条?被_____人义务

在投保时,_____人及其投保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5.1?在投保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地说明或描述。

5.2?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_____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

5.2.1?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2.3?协助本公司调查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关记录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2.4?必须在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____天内向本公司提供损失证明。

第六条?释义

6.1?重复_____: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系被_____人或投保人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6.2?保单无效: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6.3?放弃或改变保单条件:除非本_____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编本_____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4?协议:除非本_____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变本_____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5?权益转让:若本_____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经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证据,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6.6?附加费用:本_____单中的附加费是指因推迟活动而不得不发生的超出原预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实际的额外费用,或为了保证不取消、中断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附加费用。附加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7?确定的净费用:本_____单中的确定净费用是指在取消、中断活动之前实际发生的不可撤销的费用、成本、保证金、不可返还的合约金,包括广告、促销、筹办费用等(扣除被_____人可以收回的残值部分)。确定的净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8?活动:本_____单中的活动是指本_____单明细表中所描述的活动。

6.9?推迟:必要的推迟、暂停一段时间,但自活动预计开始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____天。

6.10?恶劣天气:本_____单承保的恶劣天气特指以下天气条件,即发生在本_____期限内并且当地气象机构发出橙色以上警告,认定该天气条件可能会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形成_____。在任何索赔或诉讼中,因恶劣天气引起损失并进行索赔时,_____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本_____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7.1?提请北京_____委员会按照该会_____规则进行_____;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体育赛事延迟取消险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保险范围

1.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被保险人能力所不能控制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不得不取消、中断或推迟举办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造成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列明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2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时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下承担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第二条保险责任

本保险单承保的保险金额包括:

2.1因取消、中断活动而产生的确定费用。

2.2因推迟活动而产生的附加费用。

2.3为降低因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所需要的附加费用。

第三条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3.1.1恶劣天气;

3.1.2组织活动或预定参加活动的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发生意外、疾病或死亡,除非本保险单特别列明(但发生巨灾或可能对大多数人造成影响的意外事件除外);

3.1.3筹办活动的经费不足;

3.1.4由于场地设施不完善;

3.1.5违反合同(但因不可抗力直接引起的除外);

3.1.6政府行为;

3.1.7缺少观众或公众支持;

3.1.8被保险人及其代表、雇员、代理人的不忠实、欺作、犯罪、恶意行为;

3.1.9任何法庭裁决;

3.1.10核反应、核辐射或核污染;

3.1.11战争包括未宣战的战争、内战、暴乱、叛乱、革命、类似战争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任何后果;

3.1.12被保险人的雇员罢工。

3.2本保险单对任何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

3.3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以外举办的活动。

3.4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3.5在本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未做好举办活动所需的所有物质安排或未取得有关部门签发的举办活动的许可。

3.6被保险人举办的活动违反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

3.7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款。

第四条保险期限

自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开始之日起,至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活动结束之日或在活动结束之前但被保险人认为有必要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之日止,以先发生之日为准。

第五条被保险人义务

在投保时,保险人及其投保人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5.1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出真实、详尽地说明或描述。

5.2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5.2.1立即通知本公司;

5.2.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5.2.3协助本公司调查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的原因,提供本公司所需的相关记录和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

5.2.4必须在取消、中断或推迟活动____天内向本公司提供损失证明。

第六条释义

6.1重复保险: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系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6.2保单无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6.3放弃或改变保单条件:除非本保险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编本保险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4协议:除非本保险单另有批单约定,否则放弃或改变本保险单的任何条件都将是无效的。

6.5权益转让:若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经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证据,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6.6附加费用:本保险单中的附加费是指因推迟活动而不得不发生的超出原预算部分的任何必要的、实际的额外费用,或为了保证不取消、中断活动而实际发生的合理的附加费用。附加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7确定的净费用:本保险单中的确定净费用是指在取消、中断活动之前实际发生的不可撤销的费用、成本、保证金、不可返还的合约金,包括广告、促销、筹办费用等(扣除被保险人可以收回的残值部分)。确定的净费用不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

6.8活动:本保险单中的活动是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描述的活动。

6.9推迟:必要的推迟、暂停一段时间,但自活动预计开始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____天。

6.10恶劣天气:本保险单承保的恶劣天气特指以下天气条件,即发生在本保险期限内并且当地气象机构发出橙色以上警告,认定该天气条件可能会对参加活动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形成威胁。在任何索赔或诉讼中,因恶劣天气引起损失并进行索赔时,保险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据,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7.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7.2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字具同等法律效力。相关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签字盖章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