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协议书实用三篇

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协议书(精选3篇)

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协议书 篇1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为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对分包方文明安全施工进行管理、监督,有效地预防、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规程办理。

一.分包项目开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管理目标

杜绝发生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杜绝因火灾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文明安全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安全管理责任人

总承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分包单位: (岗位证书号: )全面负责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岗位证书号: )为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

四.协议内容、双方责任

总承包单位

1、签定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协议书的同时,向分包方提供总承包单位的文明施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份,供分包方组织学习。

2、坚持教育领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对进场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参施人员的思想动态、安全知识、操作技能情况,对分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参施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使参施人员了解、熟知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总承包单位制定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在涉及现场用火或消防安全的分项施工前,对分包单位承担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总包方有权对分包单位的施工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分包方的违章、违纪和安全隐患进行纠正和处罚,并责令整改。分包方整改不力或不进行整改,有权停止分包方施工。

5、根据施组中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现场的具体实际情况,合理划定施工生产和生活责任区,划分到分包单位,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

6、总包方应为分包方单位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临时用水设施、大型机械设备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标准。完全因总包方的安全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总包方负责。

7、协调各分包方之间配合,安排施工时间、作业区域和机械设备使用。

8、总包方有权审查分包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分包单位

1、分包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分包与其资质相符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

2、分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北京市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3、分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依据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将交底内容落实到每个操作人员,经常对所属工人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自检,及时发现、纠正、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5、分包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分包工程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6、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安排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消防检查。

7、分包方必须接受总包方或总包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8、分包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的消防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分包方必须承担因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2、分包方有权拒绝总包方的违章指挥。

13、分包方不得使用超过建筑施工企业允许年龄(五十五岁)及身体有残疾、缺陷不适合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参加施工,禁止使用童工。

(一)进场手续

1、进场后提供单位资质、营业执照、施工安全许可证、外地企业进京注册备案手续、人员花名册、专业管理人员上岗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报总承包单位备查,并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责任协议。

2、按照北京市对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工人相关证件。

(二)现场管理

1、按照总承包单位划分的施工责任区、生活区、加工区,按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管理所属区域。

2、施工使用的材料按照总包单位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高度不超过1.5米),设有明显的材料标识。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设专库存放,确保安全,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3、执行总承包单位的生活区(含食堂、宿舍、厕所)管理制度,认真搞好卫生,保持整洁干净。严禁在生活区使用“电热器具、煤炉”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器具。

4、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设置现场消防栓和消防器材。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库)周边,必须设置消防水源或足够的消防器材,以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自救使用。

5、在施工程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设置临时消防立管,管径要求不小75mm,建筑物每层设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和水枪。临时消防立管应在正式消防系统使用后方可拆除。

6、未经总承包单位批准,严禁在工程内住人或设仓库,现场严禁住宿非施工人员或家属(老人、女性、小孩),违反此项规定总承包单位有权停工和处罚。

7、严禁挪用、破坏、损坏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损坏的负责维修,严重的要赔偿或接受处罚。施工中需拆改以上现场设施,必须报总承包单位同意并安排专人负责施工。

8、施工现场范围内严禁吸烟,分包单位坚持日常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安全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工人违章进行教育、处罚,杜绝类违章。

9、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现场重点消防管理区域和消防设施设备处,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牌。

10、施工用水不得使用消防系统,防止消防系统失压不能正常使用。

(三)施工管理

1、现场动用明火施工作业(电气焊、喷灯等)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和消防器材。现场开具的动火证当日有效,施工区域和作业项目发生变更,必须重新开具动火证。

2、现场动用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已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申请动火证时出示原件审核后方可开具动火证。

3、未经总包单位批准,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煤或其他燃料动火取暖或施工使用。

4、分包的焊机、气割设备、防水喷灯等涉及动火作业的机具设备,进场和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性能完好。防止因机具设备引发事故。

5、现场防水、油工作业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的,不得在在施工程内存放大量上述材料,携带当日或当班工作使用量。作业时必须与动火作业项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垂直方向同时进行交叉作业。

6、现场的结构临边、洞口动火作业,必须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兜挡措施 ,防止火花、焊渣坠落引发火灾。

7、分包单位使用的电焊机一、二次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两头接线处使用压线设备接牢,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30米,一二次线端必须有良好的防护罩和接地装置。电焊机必须使用焊机专用漏电保护器。

8、分包单位使用的氧气、乙炔瓶焊割设备必须使用具有相关资质供货单位的合格压力容器瓶体和焊割具,保证使用过程中,气瓶的压力表、气管、回火防止阀性能良好,无破损情况。

(四)生活区管理

1、分包单位的食堂必须按照总包单位的图纸进行布置,使用的燃气设备必须是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提供的合格产品,燃气瓶与大灶不得在同一房间内,应存放在操作间以外的房间。

2、食堂使用的大功率电气蒸饭车或燃气蒸饭车要确保安全,电气蒸饭车要有专用的开关箱控制,按照“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标准设置。燃气蒸饭车的燃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房间内。

3、食堂及储物间内严禁住人,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4、宿舍区内严禁任何形式的用火,此部位的用火作业不予批准。严禁使用炉具或电热器具。

5、宿舍区用电实施日检制,总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分包单位的安全人员、电气工长要每天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发现“私拉乱接”违章用电情况,立即进行拆除和处罚,保证用电和消防安全。

6、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宿舍楼要设置消防安全通道,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发生火灾时的人员逃生和自救。

五、违约

1、根据本协议约定,若分包单位违约,总承包单位可要求分包方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分包方应按总包方要求进行整改和补充完整,直到符合协议约定条件。

2、因分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3、因总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总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4、当总、分包发生争议时,可通过总、分包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调解,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六、奖惩

1、施工过程中违章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造成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总承包单位根据北京市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可视情节和造成损失情况给予20-50000元经济处罚,从工程款中扣除。

2、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上报总承包单位杜绝了事故发生的、发生事故抢救人员和物资的有功人员总承包单位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七、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理

分包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总包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分包方须积极配合总包方及总包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察,不得提供伪证。

分包单位人员发生意外伤、残、亡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总包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总包方应积极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签章) (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协议书 篇2

材料供应商/承包商: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厂方(以下简称为公司)与材料供应商/承包商(以下简称为承包商)经协商一致,同意就要求材料供应商/分包商共同遵守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达成如下约束协议:

1 说明

承包商应当保证他们的人员在活动具有影响反恐安全管理体系的潜在可能时,应当和企业的雇员一样采用和服从反恐安全管理体系。

2 承包商选择

作为承包商选择程序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承包商或分包商提供关于其过去安全表现的详细资料,以及其对健康、安全和环境(HSE)程序承诺的文件证据。

如果成为公司的待考察承包商,公司会有选择地访问承包商的所在地,以对其HSE及或反恐程序进行首访审核和确认。确认通过的承包商在以后将每年接受一次本公司的例行反恐审核和确认。对不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将给予业务叫停处理。

如果承包商将要提供的是专家服务,公司将可能雇用一家咨询机构来对所有列在竞标单上的公司进行专业审核。

所有此类的文件应当由承包商为其服务的部门经理进行评估,安全环保部将向合同管理员提供一份正式的建议书

3 承包商反恐安全教育

在所用的承包商开始他们的工作之前,他们应当被告知与设施及他们直接参与其中的工作过程某些部分相关的危险。另外,教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a) 设施上的报警系统;

b) 应急反应计划;

c) 工作许可证体系;

d) 防火和消防设备;

e) 事故/事件报告;

f) 医疗设施;

g) 人员防护装备;

h) 危险识别;

i) 安全会议;

j) 反恐安全管理程序制度体系的概述。

J1)、总则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社会的两大主题,但是局部的动荡依然存在,恐怖分子仍然蓄意破坏目前团结稳定的发展环境,尤其是美国9.11事件以后,更加大了各国打击恐怖活动的决心和力度;

为了响应美国海关-贸易商反恐伙伴关系(C-TPAT)倡议,主旨在于创立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进口商以及它们的供应链之间的伙伴关系,以加强货物的安全保证,同时促进贸易流通以及保证公司及承包商的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特制定此反恐安全管理程序制度;

此反恐安全管理程序制度的具体实施责任人为工厂保安队,其主要职责为保证相关的保卫安全政策在各个部门或单位落实并实施;督导并检查所有安保设施完好无损并能达到安全保卫的目的;加强全厂保安的训练及培训工作以达到对保安的素质要求,严格执行并实施工厂所有的保安政策/措施及门禁制度。

J2)、场所安全管制

1.相关场所由能够抗拒非法入侵的材料制成(如:钢、铁、混凝土或石料);

2.所有的场所要由内外门、窗户、大门及栅栏,锁具和充足的灯光照明,以防止恐怖活动有机可乘;

3.安排警卫24小时在工厂范围内巡逻值勤(如:生产车间,布料储存库、成品仓库和车辆停放地,宿舍生活区等)

4.对所有人员到访均须使用访客证或贵宾证、并护送访客或贵宾至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

5.在工厂重点安全位置设立24小时监视录像系统;

6.各厂区建立消防报警系统(如灭火筒),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7.全厂范围内所有机电设施(如:平车、烫床等)),固定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案; 8.厂区的安全设施由保安人员负责进行巡检,如有异常报请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9.要求所有入场的人员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工厂范围,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10.装/卸货区域须保持清洁及灯光明亮。各车间及仓库应加锁并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保管确保安全。

J3)、人员进出管制

1.所有的职员进出公司必须佩戴公司工作证方可进出;

2.外来人员要进出必须先到保安室进行登记,保安人员向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确认后发给外来人员访客证及在〈人员进出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派保安陪同及护送访客至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处;

3.所有人员要带物品进出工厂必须接受大门保安的检查,待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出;

4.所有人员若要带物品出工厂必须有相关主管开具物品放行条后经保安检查合格后方可带离工厂;

5.所有入场的驾驶员必须出示个人有效证件方可进入工厂范围,并限制他们进入工厂其它区域;

6.进入卸货区域的人员仅限于工作相关人员及卡车驾驶员;

7.工厂制定对于在厂区活动的不明身份的人员或未被授权之人员进行检查的程序。

J4)、成品仓库管制

1.所有成品、半成品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2.成品仓必须有保安定时及不定时地进行巡逻检查;

3.保证成品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J5)、原材料仓库管制

1.所有原材料存放在单独的,安全的区域(不使用时须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2.原材料仓必须有保安定时及不定时地进行巡逻检查;

3.保证原材料仓有一个照明良好,整洁有序的装卸环境;

4.检查原材料装卸是否有超装或短装现象。

J6)、出货安全管制

1.船务部出货须按反恐程序执行。

2.船务人员必须清点当天出货是否有超装及短装的现象,如果有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船务人员及成品仓出货人员必须核对装箱单(箱数,核对外箱标签、总箱数)与包装箱是否一致, 直到完全一致时才能出货;

4.保安人员应当全程参与安全监控并与相关人员共同《集装箱安全检查报告》作好记录。

j7)、计算机账户及密码管制

1.用户密码保护:自动化操作系统必须有专人的账户和密码,并定期更改用户密码;必须对员工进行

信息技术安全知识培训。

2.监控措施:工厂应针对计算机保安系统制定标准的明文条例;安装有关的监控程序以便有系统去识

别滥用信息技术的情况包括非法的进入工厂IT网络、临时的或更改商业数据;对违反者进行相应的惩诫。

J8)、人员安全意识教育与培训管制

对所有的新进职员及保安进行安全意识教育训练;

平常对所有员工进行反恐怖活动的安全教育活动;

积极鼓励全体人员积极检举各种恐怖活动,并对那些积极参与和举报有功的人进行物质或精神方面的奖励;对不配合或违规反恐安全作业的人员将依照《员工行为规范》制度厂规惩戒。

在教育完成的时候,每一位承包商将收到一份反恐安全管理手册的复本。

4 承包商表现 应当对承包商定期地进行评估,以确保他们履行了义务。承包商有责任保证其所有的雇员遵守设施上所有有关的规程和反恐安全规章,保证他们已经接受了实施工作所必须遵守的工作规程方面的培训,并且他们已经被告知和了解了与设施相关的危险。所有的不足应当予以明确并且得到承包商的重视来进行改正。

5 承包商参与和信息共享

雇用安全的和尽职尽责的承包商是总体安全努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鼓励承包商积极参与到危险的认定,并通过参加反恐安全会议或特意安排的其它会议来协助对此类危险的评估和改正。设施应当提供此类可能会对承包商有所帮助的安全资料。

承包商人员进入本公司范围内应有维护本公司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在本公司活动期间,有发现安全事件(如:未佩戴证件人员闯入、偷窃、内部安全事件)和异常事件(如:门窗破损、锁具破损)等情况应向本公司有关人员报告。

紧急联络电话号码

报 警 110 安全经理

火 警 119 保安队长

XX派出所 总 经 理

医院急救 120 船 务

6 培训记录

承包商应当保存所有的雇员反恐安全培训记录。此类记录在公司要求确认时应当能够得到。记录应当表明:

a) 雇员接受了培训;

b) 培训的性质;

c) 用以证实雇员对培训内容理解的方法;

d) 要求重新培训时更新的资料。

合同书一式两份,有效期两年。涂改无效,经定作人与承揽人双方签章即生效执行,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厂方全称: 承包(供应)商:

公章 公章

海关商贸反恐安全管理体系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

2、施工内容:外墙保温及真石漆施工

3、工程地址: 来安县新城开发区,新丰路、向阳路和来安大道交叉口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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