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维修合同(精选7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今有甲方所辖片区内路灯维修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及工期。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施工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维修片区内损坏路灯及长明灯。
(二)质量标准:恢复正常照明。
(三)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人工数(120元/人)及材料费结算。
(四)付款方式:乙方按照合同如期完工后,甲方付清。
(五)工期要求:开工、竣工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无特殊情况逾期完工,乙方应进行相应经济赔偿。
(六)安全要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若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损失及责任(包括对行人及其它非施工人员人身伤害及财物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七)工程保修:所用材料质保期一年,期间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维修。
(九)其他:
(1)如有损坏小区设施的,乙方应及时维修解决。否则甲方将按照维修费、损失费的两倍价格从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本着‘先安全,后施工’的原则组织施工。对于安全防护及安全设施不到位的,乙方必须立即整改。
(3)施工中甲方负责协调外部关系。
(十)如有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办事处财税所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路灯设施管理及维护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范围及内容
1.工程地点:
2.维护内容:
3.维护数量:路灯 套,被盗电缆恢复 米(以拨付管护费用为准)
二、合同费用
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金额说明:金额中包括路灯日常维护的人工、材料、机械等各项费用。
三、维护期限
本工程维护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四、双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以及上级相关规定进行维护,甲方有权对乙方管养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乙方须设立24小时保修电话,并有专人负责接听,并按保修登记安排维修,维修时限48小时。建立保修台账,在办公室须设立路灯公布图。
2.管养期内,乙方应确保照明设施完好,达到设计要求。每日按季节变化及时开、关路灯,晚上照明时间根据个行政村村委会决定,保证正常运行和亮灯率在95%以上。
3.乙方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套袖,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处理及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维护人员须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强化技术训练,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技术水平。在维护抢修过程中,应持证上岗,如驾驶员必须持有大型车辆驾驶证和驾驶特种车辆资格证,路灯维护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等。
5.及时巡查灯具设施紧固情况,防止灯具脱落,防止线路短、断路或漏电现象。如遇突发事件,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灯杆、灯具、线、缆等损坏事项,如车辆碰撞、第三方施工破坏、人为破坏等因素,乙方另行收取费用。
6.遇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暴雨等)、重大节日、重大庆典活动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增加人员上路巡查,并且服从委托方调度。
7.施工时应保持路灯现场卫生环境不影响交通,同时上杆操作应注意杆下及作业场地安全,不乱扔安装器材与配件,施工维护现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应有警示灯或照明灯。
8.每逢节假日,如元旦、五一、国庆、春节及政府要求的特别日子,甲方需要在主要路口、路段另安装灯饰时,乙方应积极配合,若由乙方施工,应按甲方要求施工、管理。
9.需要更新设备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10.乙方因维护工作的需要,查阅复印原图纸、档案等资料的,甲方应积极协助,提供方便。
五、不可抗力因素
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2.乙方提出的设施、设备维修计划或报告,如因甲方拖延而无法及时实施,造成设施、设备损坏,影响维修质量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维护费,每延期一日按维护费总额的 3% 支付乙方违约金。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
七、付款方式
每年度维护费分两次支付。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合同年度维护费用的50%,其余养护费每6个月支付一次(一个合同年度的50%)。
八、其他事项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友好协商不成、不愿提请争议组评审或者不愿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选择下列第 贰 种方式解决: (壹)提请 / 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均有约束力。 (贰)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 四 份,正本双方各执 一 份,副本双方各执 一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揽的路灯广告牌拆装维修升高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共计139杆,要求安装统一高度。
一、工程造价及付费方式
1.路灯广告牌拆装维修升高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工程详单附后)
2.支付方式:乙方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95%工程款,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质保期为一年,自该期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工程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完成施工项目,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例如:雨、雪、大风)导致乙方无法正常施工,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待甲方确认施工时间顺延。如因甲方反复提供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议延期时间。
乙方施工期间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甲方书面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予以修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变换方案,乙方施工期限顺延。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办理广告牌的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按本合同约定结算广告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安装画面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时,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安装。如有变动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保质期为一年,一年内出现路灯广告牌非人为损坏、歪斜,乙方应当在知道或者由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如未按时到场维修,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直到修好为止。
4.广告牌安装及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三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一周内组织验收,超时乙方可视为甲方验收质量合格。
五、违约责任
1.待乙方施工完毕后,甲方应当按时付款,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安装完成广告牌,每逾期一天,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五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且甲方可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等,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发现工程质量书面通知乙方返工,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乙方未按时返工,逾期三日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
六、此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后附具体项目明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路灯亮化工程
工程地点:x镇
工程内容:xx街道管线敷设、灯具底座、灯具安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上述工程内容中设备材料供应、管线安装、附件安装和管井砌筑、灯光照明调试。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管线敷设工期总日历天数天、灯具安装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约定工程为一年的非人为损坏保修期。
五、合同价款
工程单价以预算书为准,工程量以实施施工决算量为准。金额(大写):材料、管线敷设、安装及调试费用:rmb 万元,¥:xx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进行现场按图纸及甲方意见实际测绘,准备材料、敷设各种路灯管线、灯具安装,工程完工验收后一次性结清工程款。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路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书
2、合同条件
3、国家和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兹有乙方承接甲方贵州省惠水县“同心路、和谐路”路灯安装工程“安装施工”,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内容
施工长约3.2KM、乙方承接挖坑、基础笼供应、基础浇注、挖沟、管道敷设、电缆供应、电缆敷设、看守,灯杆、灯具、光源安装及调试、矫正等工作。
2、安装说明
同心路长约1.47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23高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51棵,另一边52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和谐路长约1.78公里,路灯安装间距为30米,安装HXZX013中华灯,安装数量为一边60棵,即两边120棵,两灯间由电缆连接通电,电缆穿管敷设。
3、相关施工数量、费用见价格表:
4、安装期限
在甲方基础设施、变压器等及时提供的情况下,同心路12天内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和谐路6月8日前至少30盏路灯安装完毕、亮灯,但安装期间如遇台风、水灾、地震以及其他自然原因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双方协商解决。
5、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6、付款方式
协议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合同款的给乙方;路灯安装50%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45%;路灯安装75%以上、亮灯时支付至合同款的70%;路灯安装完毕、调试亮灯、验收合格后支付乙方至最终结算的97%,剩余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一年,一年内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每次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7、其他
在路灯交付甲方使用前,由乙方自行负责路灯、电缆等重要材料的保管。本次施工人员由厂方技术工和农民工组成。
8、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预付款支付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路灯和光纤线安装工程项目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约,并约定有关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总库路灯改造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公司总库区
第三条: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需求之时间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路灯设备的安装及相应调试,使甲方正常使用。
第四条:合约总价:人民币:整。(_______元)
1、如果工程数量有所增加,按合约工程报价单办理追加。
2、由于设计变更,经甲方确认后所发生的费用,按第八条执行。
3、本条款所涉及本合约工程数量之增加,工程设计之变更,必须是因应甲方之需求,或事先得到甲方之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项目启动款;工程安装完毕,系统调试正常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_______)。
2、剩余10%在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
3﹑付款方式:由甲方开立即期支票或以电汇方式汇款至乙方帐户,汇款费用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
开户行:
帐号:
上述款项乙方需持合法合规的发票,按甲方的付款流程向甲方请款;
4﹑迟付款罚则:如甲方未能按合约规定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甲方付款为止,若因此对工程进度产生延误影响的责任,由甲方完全承担。
5﹑本工程依实际工程总数量订定工程总价,因此乙方不得要求任何物价指数增减而调整工程总价。
6﹑上述合约金额均为包工的总价,并含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1年保固的费用、相关税项。
第六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为20天。
开工日期20xx年11月16日至20xx年12月08日前完工。
2、因故延期:因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减工程数量,工程数量增减而须延迟开工日期或延长、缩短完工期限者,须于事先由双方同意。因天灾人祸及法令限制确非乙方人力所能挽回;甲方相关工程未能按时完成,影响进场施工;甲方未按合约规定拨付工程款项;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相应顺延,甲方依照实际情况给予确认。
第七条:工程变更: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的权利,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加;但不得以新增项目价格未议妥而擅自停工;因甲方变更设计计划、调整工序及增加工程数量,乙方必须废弃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付给乙方。
第八条:施工管理
1、乙方对于工程所在地法规或条例应一律遵守。
2、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设置警告标志或加防护设施,对于工地附近公私财产的安全均应由乙方预为防范。
4、凡遇不适宜工作的天时,乙方应遵照甲方的指示将工作全部或一部份暂停,并须设法保护已经完成的工作免使损坏。
5、本工程在未经正式验收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于工地的机械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保管与保护,凡一切损坏皆由乙方完全负责。
6、施工时严格要求工程品质符合国家标准,并确保工程安全。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建筑物破损或因施工需要进行挖墙开洞等动作,乙方有修复责任。
8、本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清理工地及由本工程产生的废料、垃圾、鹰架、工具等,以确保工地安全。本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在验收前清理工地所有废料、什物等。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将乙方留存于工地之施工设备、未用材料等全部撤离工地。
10、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应当配合乙方施工,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在施工期间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不得对损害甲方已有之建筑及财产。
第九条:工程监督:甲方可派人员监督工程。
第十条:检查与验收:
1、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约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及检验并为检查及检验提供便利的条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返工、修改并承担自身原因导致之返工及修改费用。
2、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应于十日内完成试用与验收程序。如不合格,乙方应根据甲方合理修改意见进行工程与资料修正,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并重新提报竣工报告,如甲方逾期超过十日仍未办理验收则视同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售后服务及保固责任:
1、质量保固范围为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纸等技术资料;本工程的质量保固期为一年,质量保固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属于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在保固期内所发生的一切故障、损坏,只要不是因为甲方的故意、或基于法律所规定之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之状况,乙方在一个工作日内负责免费修护。保固范围内的项目,如因甲方故意、过失行为或天灾造成故障、损坏,乙方同意酌收甲方基本费用进行修护或。
3、保修期满,甲方可与乙方再次签署维护协议,乙方承诺每年维护费用不高于工程费用的10%。
第十二条:违约条款:
甲、乙其中一方违反合约之规定,致他方受有损害者,受损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但如违反合约规定是因为天灾人祸等人力所不能抗拒所致时,不在此限。
1、甲方责任:
①未能按合约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②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品质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③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乙方责任:
①因乙方原因造成该工程逾期交付的,处逾期罚款,罚金按日处该工程项目工程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②由于工程品质造成甲方及其它第三人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纠纷及仲裁:
双方因本合约之效力、履行各自义务,任何相关事项生异议时,应本诸最大诚意,依公平原则协商解决。凡因本合约引起的或与本合约有关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由当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约附则:
1、本合约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约如有附件的,为本合约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约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约的补充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签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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