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拆除安全协议【通用三篇】

玻璃幕墙拆除安全协议(通用3篇)

玻璃幕墙拆除安全协议 篇1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日 期:

施 工 合 同 书

建设单位(甲方):任丘市兴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相合作、紧密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就书香世家玻璃幕墙工程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造价数量、单价、总价

1.1 工程范围:

书香世家4号楼建筑外立面玻璃幕墙工程的内容包括:蓝星灰色玻璃隐框幕墙的设计、供料、加工、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等。

1.2 工程单价:每平米600元

1.3 工程数量及总价合计:幕墙面积大约200平米,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详见后附报价书之工程报价总表)

1.4 此总价结算时单价不变,面积按实际完工展开面积结算,如有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材料变化等,价格经双方协商后以增补协议形式确定。

第二条:工程用料

2.1 玻璃:幕墙的玻璃采用 公司产的 mm厚蓝星灰 钢化玻璃 mm透明钢化白玻,按乙方提供的玻璃样板确认。

2.2 铝合金型材:

均选用 公司产的6063-T5铝合金型材,铝型材表面为银白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满足AA15级要求,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3 硅酮结构胶及密封胶:

选用 产的MF811硅酮结构胶及MF889硅酮耐候密封胶,按乙方提供的样品确认。

2.4 幕墙开启配件:国产优质执手。

2.5 钢件:国产优质Q235b钢型材。

第三条:付款方式

3.1 铝合金型材、钢件进场后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50%作为第一次工程进度款;

3.2 铝合金型材、钢件安装、玻璃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七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95%;

3.3 剩余5%从验收之日起一年保修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3.4 甲方如不按协议条款支付款项,乙方在约定时间五天内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仍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在乙方进场前,清除施工现场内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

4.1.2组织有关单位与乙方的协调会;

4.1.3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进行签署;

4.1.4组织和配合质检及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办理设计变更和其它必要的工程签证管理工作。

4.1.5组织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工作;

4.1.6在乙方递交工程竣工书面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玻璃幕墙验收;

注: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则相应顺延。

4.2 乙方责任:

4.2.1 对幕墙进行设计,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使用,保证设计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对设计质量负责,承担因设计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并向甲方提交幕墙设计图纸。

4.2.2 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工程监理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程质量负责,承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

4.2.3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前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原因乙方自费修复,非乙方原因损坏,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4.2.4严格遵守工地及土建施工单位的有关管理规定,确保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

4.2.5作好施工原始记录,在竣工验收前整理好工程的所有有关资料两套作为竣工资料交给甲方。

4.2.6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保证验收通过,如因乙方资料或其他原因,致使工程未能按时通过验收,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期

5.1 开工日期:甲方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2 施工总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10天。

5.3 工期顺延: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工期相应顺延;

5.3.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和内容变化;

5.3.2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5.3.3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大雨、暴雨、地震等;

5.3.4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5.3.5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5.4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 工程质量等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6.2 工程验收按甲方规定的各项参数及国内现有规范标准进行。

6.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保证玻璃幕墙的施工符合设计及计算。

第七条:竣工、结算与保修

7.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如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申请验收,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工程即告竣工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如工程未验收,而已开始使用,视为已验收。

7.2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甲方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如收到结算书后十天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则认为已接受乙方结算报告,从第十天算起按同期贷款最高利息支付工程款利息。

7.3 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两年,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

第八条:其它

8.1 所有甲乙双方签认的函电和有关的技术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文件。

8.2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可申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8.3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后立即生效, 生效后无正当理由单方不能弃约, 弃约方需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本合同待工程验收, 工程结算完成, 甲方支付完工程款,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8.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玻璃幕墙拆除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部分中银改造室外墙玻璃幕墙拆除工程(具体见承包范围)交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特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银行辽宁省分行改造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号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根据施工图要求和甲方指定拆除范围,主要如下:将自然地坪以上室外台阶、扶手以及外墙立面所有干挂理石、钢架、玻璃门窗、幕墙、铝板拆除,所拆下的废料包括理石、玻璃、铝板、铝合金龙骨、钢埋件、白钢扶手、白钢扣板、旋转门(卷帘门、白钢门除外)归乙方所有并及时清运出工地现场(地下一层理石墙面排渣除外)。

第三条 工期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形象进度总计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出的工期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要求完成的工作内容,否则,甲方有权将其合同范围内工作内容划分给其他班组进行拆除并对乙方作出任何经济处罚,且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四条 质量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施工,并最终满足业主和工程监理的验收要求,如不符质量要求,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乙方自行承担拆除及运输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拆下废料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元废料款)。

3、本施工范围内不存在任何一个零点工,如有施工范围以外的零点工,按项目部标准零星用工签证办理,否则按无效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之日后一天内乙方一次性支付清全部合同金额,同时另外交纳5万元保证金,履约完毕无息退还。

第七条 文明施工

乙方应当合理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存放和处理材料设备,及时及时从现场清除并运走各种残物、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必须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检查、督促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工作。

2、提供垂直运输,做好施工中协调工作。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满足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罚款按总价的2%扣罚。

2、拆除操作须保护原结构,质量按照国家的验收规范必须经监理验收合格。因乙方原因无法施工者,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其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对施工人员进行具体的安全操作交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和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重罚,按偷盗物品市场价20倍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发生偷盗行为的分包队伍,第一次以处罚教育为主,如果第二次再经发现,该队伍一律清退出本工程,前期工作量按一半结算。

7、乙方自备安全帽、线手套、小型工具等。

8、乙方人员对所领取机具工具等应妥善保管好,及时归还甲方仓库。

第十条 安全责任

严格执行项目部拆除工程安全防范实施细则,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劳务作业人员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在本协议之外签订的内容与本协议相抵触时无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成失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玻璃幕墙拆除安全协议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对关于拆除长沙市雨花区高桥雨花农村合作银行玻璃幕墙事项,经协商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一、建设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及相关工作提供帮助。

2、配合乙方将施工工作面交给乙方。

3、提供地面临时安全防护所用材料给乙方使用。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及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施工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2、服从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

3、按有关标准设置安全标志。在进行有可能危害他人安全的施工作业前,须告之相关单位及人员。

4、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

5、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

6、为本单位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

7、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建设单位存二份、施工单位保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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