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私人贷款及还款合同(汇编三篇)

民间私人贷款及还款合同(精选3篇)

民间私人贷款及还款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于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区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以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自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民间私人贷款及还款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双方代表经友好磋商后,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二、甲方职责:民间贷款合同范本1、提供借贷所需的真实性资料。

2、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维护乙方权益。

三、乙方职责: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

2、全面协调甲方与金融机构的关系。

3、维护甲方权益。

四、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银行贷款利息(详见甲方与贷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3、项目前期启动及专家费用: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贷款成功到达甲方账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贷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

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

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贷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贷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贷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它: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2、

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

民间私人贷款及还款合同 篇3

贷款方: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

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并聘请作为保证人,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三方(或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为千分之,利随本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品由贷款方退还给借款方。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

、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时期内,银行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加减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贷款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应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本合同非因《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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