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煤气中毒安全保证(合集3篇)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保证(通用3篇)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保证 篇1

冬季即将来临,为了保障广大租户朋友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煤气中毒等人员伤亡事故给您和家人带来损失,请您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具体内容如下:

1、必须购买合格铸铁取暖炉具和相关配件,并索要发票和收据

2、必须正确安装和使用取暖用具,并且要掌握和教会家人预防煤气中毒、防火、安全用电等相关自防、自救知识。

3、取暖用具必须要安装牢固,要离木箱等可燃物有一定间距,四周不要用可燃物品如:塑料、报纸等易燃烧材料做隔离。

4、必须要购买和使用合格烟囱,烟囱接口处要顺茬连接(粗的一头朝向炉火),用胶布等物品粘牢,不得漏气。烟囱距可燃墙壁、顶棚等要有一定的防火间距。烟囱穿过可燃物屋顶、门窗时要采用不可燃材料隔离。烟囱要远离电线、可燃顶棚、木墙壁和木门窗等。

5、使用炉火取暖,必须要安装合格风斗,且风斗要安装正确,不准堵塞,保持通风顺畅。

6、风门、炉盖等炉具配套设施要齐全,及时清理烟道,保持烟道畅通,无堵塞物。

7、封火时要将底下封门和上边封门适当保持缝隙。

8、使用煤制品取暖时,要使用正规厂家的煤球或煤块,并且要将它们晒干后方可使用。严禁购买小商、小贩或私制煤制品。

9、要自觉主动接受出租方、管理者、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检查、管理服务。

10、广大租户人员要本着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格遵守,自觉执行。对不符合炉具使用规定或造成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内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保证 篇2

具体内容如下:

1、必须购买合格铸铁取暖炉具和相关配件,并索要发票和收据。

2、必须正确安装和使用取暖用具,并且要掌握和教会家人预防煤气中毒、防火、安全用电等相关自防、自救知识。

3、取暖用具必须要安装牢固,要离木箱等可燃物有一定间距,四周不要用可燃物品如:塑料、报纸等易燃烧材料做隔离。

4、必须要购买和使用合格烟囱,烟囱接口处要顺茬连接(粗的一头朝向炉火),用胶布等物品粘牢,不得漏气。烟囱距可燃墙壁、顶棚等要有一定的防火间距。烟囱穿过可燃物屋顶、门窗时要采用不可燃材料隔离。烟囱要远离电线、可燃顶棚、木墙壁和木门窗等。

5、使用炉火取暖,必须要安装合格风斗,且风斗要安装正确,不准堵塞,保持通风顺畅。

6、风门、炉盖等炉具配套设施要齐全,及时清理烟道,保持烟道畅通,无堵塞物。

7、封火时要将底下封门和上边封门适当保持缝隙。

8、使用煤制品取暖时,要使用正规厂家的煤球或煤块,并且要将它们晒干后方可使用。严禁购买小商、小贩或私制煤制品。

9、要自觉主动接受出租方、管理者、工作人员的监督、指导、检查、管理服务。

10、广大租户人员要本着保护自己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严格遵守,自觉执行。对不符合炉具使用规定或造成煤气中毒事故发生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内生效。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预防煤气中毒安全保证 篇3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习班,学习班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学习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学习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习班的设施有关,但学习班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习班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学生患病是自身身体素质引起的,产生后果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和学习班共同负责,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负责任。

6、学习班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当,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

7、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8、学习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学习班、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习班承担相应责任。

9、学生应按学习班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习班不承担责任。学习班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习班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习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习班可承担部分责任。

10、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习班负责。

11、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2、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学习班学习期间。

甲方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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