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牌设计制作合同(精选三篇)

制度牌设计制作合同(通用3篇)

制度牌设计制作合同 篇1

委托方: (甲方)

制作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设计、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及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网站进行有关的设计和制作。

网站设计、制作项目名称: ;

平台内容含:

乙方负责网站的设计、制作,并参考甲方的意见和建议。网站内容由甲乙双方确定如下:

详情见:

第二条 资料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验收日之前,随时向乙方提供网站设计、制作时制作网页所需的文字、图片及电子文件等资料,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完整、真实、合法。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3日内回复,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未得到回复的,有权停止工作,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交付的时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完成网站,app的设计、制作。 乙方应在甲方支付全部价款后的 3 日内,以纸介、磁盘或CD-ROM方式将工作成果交付给甲方或者上传至甲方指定网络服务器上。

如甲方变更设计要求,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时间。

第四条 验收期限及标准

1、甲方在收到工作成果后,应在3日内完成对工作成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签收;甲方未书面签收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满足如下标准:

(1) 甲方可以通过计算机访问这个网站,手机访问app端。

(2) 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为准)错误。

(3) 网络程序正常运行。

第五条 价款

一、设计制作价款总计:人民币 元,含:

1

2

3

(1)如甲方提供的资料需乙方录入,乙方按照4元/千字收取费用。

(2)网站制作完成后,若甲方需大幅度改动整体风格等,乙方向甲方加收网站设计、制作总价款的30%。

(3)乙方在网站上为甲方免费添加总共不超过30个(条)的产品和新闻;超过部分,乙方按照10元/个(条)收费。

二、手机app(安卓+苹果ios)设计制作价款总计: 万

①:普通展示档 (具体价格视功能要求及开发周期而定)

很好的展示功能,介绍企业详情,产品分类,产品描述,价格

咨询,联系方式。

②:展示+部分互动功能(具体价格视功能要求及开发

周期而定)

上述功能+在线客服,会员注册,客户信息收集,客户留言,

第三方平台对接,

③:精品定制型 (具体价格视功能要求,及开发周

期而定)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网站价款的50 %,

即 万元;

②网站验收之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余款,即 万元。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约定使用网站,其中包括乙方免费赠送的产品或服务;该产品或服务不予以抵价,但如甲方不使用该产品或服务,视为自动放弃。

2、甲方享有委托乙方创作的网站(包含文字、图画及其组合)的版权;网站中的相关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对该等程序、文件源码的使用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公布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网站及其程序、源码等。乙方可以在业务范围内使用网站。

3、甲方委派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人员。

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为 ,如甲方变更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甲方在使用网站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特别地,应当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不得利用网站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害信息。

5、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的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甲方在使用网站时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制作的网站中包含有关色情、宗教、人种歧视、政治敏感问题等内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退还已收费用。

7、如甲方利用网站进行的经营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或批准的,甲方应获得该有关的认可或批准。

8、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签署意味着甲方授权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域名、企业标志等,但此等使用不能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网页及app制作等工作。

2、在履行合同时,乙方不得进行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等的行为。

3、如有需要,乙方可将网站建设相关事项委托第三方进行,但乙方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4、乙方有权在网站上标注乙方的名称,未经许可甲方不得更改;

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

7、网站完成后,乙方应的所有资料(网页、程序、数据结构、数据)及时交付给甲方。

8、验收合格后,如果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对网站结构进行修改,乙方可根据改动情况酌情优惠收取制作费。

9、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要求帮助甲方举办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的操作方式及费用双方另行签署协议确认。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价款并应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上述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任何一方在合同的签订或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则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免费服务直到验收完成,不得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2、甲方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需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保密义务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自然灾害,火灾,爆炸,停电,通讯线路中断、他人蓄意破坏、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入侵或发作、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政府管制等及其他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和不可控制的不可抗力和事件影响网络正常运行,从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助恢复本合同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上述文件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等,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5、如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或义务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过失,不应视为对任何其他权利或追究任何其他过失的放弃。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

9、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 3 日内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 期 日 期

制度牌设计制作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二、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整,(大写 ) 。

三、交货时间: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将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安装完毕, 年 月 日之前须向乙方支付实际产生的费用 ,计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本合同总金额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劳务等费用。

五、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完成制度牌,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制度牌保质期 年,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破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4.甲方应派驻代表,对本次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并办理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5.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6.制度牌质量验收:以甲方确定的样品(稿样)为准。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协议,不履行或完全不履行协议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2.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违约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制度牌设计制作合同 篇3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制作报价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5800.00大写: 伍仟捌佰元整)。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 ¥元

三、验收方法

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成品外观、色彩、内容应与样品及合同规格一致。

四、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五、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 乙 方: (盖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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