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开挖班安全协议(精选3篇)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利益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地铁四号线十七标段黄庄---中关村站区间相关的钢筋、钢结构以及其它零星钢筋、钢结构项目的加工、制作、安装等在施工至完工过程中的安全事宜定立以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全目标:无工程事故和设备、人员伤害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第一章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负全责,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议;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并向乙方公布安全规章制度;组织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乙方的安全保证措施和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编制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实施。
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书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并备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严格按照交底的要求实施操作。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查验并复印身份证,按照名单对乙方进行队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协助乙方做好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等工作提供适当的帮助,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及防护用品等要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发现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责令其整改,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和乙方自带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劳动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甲方并有责任协作乙方处理相关事故和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管理监督下,对本班组以施工作业为目的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本班组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本作业队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本作业队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做好教育学习记录,并要求参加人员在相关会议记录上签字。如有人员调整更换时,需立即报告甲方,并将其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送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还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让其充分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及穿戴的防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除应报告甲方知道外,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劳动监护。
六、乙方班组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时间较多,不能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非专业氧乙炔气操作人员进行氧乙炔气操作等);不能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因患病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或不适于本班工作的人员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八、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在生产生活区的防火安全教育,不能因为抽烟或私拉乱接电线引起火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护好设置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生活区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出现消防事故时能快速控制并消除险情。
九、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要求并检查工人在生活区安全用电。
十、乙方人员在上班时间或临上班前不能饮酒,保证在上班过程中头脑意识清晰、绝不能酒后作业。若酒后作业造成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造成损失。
十一、由于施工场地位于中关村大街中央分隔带内,围挡外车流量大,车速快。乙方人员在任何时候横穿大街时,必须等到前后红灯亮车辆暂停时,才能快速经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十二、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特别是氧、乙炔气时,应严格遵守氧、乙炔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气瓶的间距要求;做好对气瓶的安全保护和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操作者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存放、运输和使用。
十三、乙方在材料堆码抬放过程中不仅要注意自身安全,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堆码后的危险性,将材料堆码支垫稳当,不能倾斜、偏移或堆码得太高留有安全隐患。若因材料堆码不挡垮塌对围挡外的人员、车辆及施工场地内的人员、设施等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十四、当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行为。
十五、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较多,乙方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和社会治安教育,特别是对于施工用电、电焊、氧乙炔气、切割机械、钻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六、教育作业队工人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操作,即使持证上岗的工人也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绝对不能违章作业(如戴手套进行钻床作业等),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根据乙方责任的大小,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应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呈报给甲方, 由甲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以便甲方了解实情,协助处理。除此外,乙方任何人不能就事故随便对外界发表不明真相的言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八、若乙方人员发生了安全事故,无论责任在于谁,乙方应立即组织相应的救护措施,对受伤的当事人实施医疗救治,防止事故扩大,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延或不予救治。同时,甲方为乙方抢救提供必要的帮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十九、 乙方可为其雇佣的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时自行考虑其他一切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单独计价。乙方投保后索赔自理,若不投保,则风险自负。
二十、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完成计量金额的2%作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金,视乙方在现场对安全、文明、环保的保证情况,在以后计量中酌情予以返回。
本协议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生产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内临时用电设施已经全部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临电已投入使用为项目建设施工全面开展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为保持临电设施有效使用和成品保护,避免因人为破坏、违章操作等行为引起安全生产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协议范围
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乙方生产责任区域和生活临建区域范围内的临电设施的使用、维护及成品保护等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
三、临电管理负责人
甲方已经全权委托海城海鸣矿业项目部动力处代表甲方对海城海鸣矿业项目生产、生活区域内的所有临电设施进行全面管理,乙方须服从海城海鸣矿业项目部对临电设施的管理安排。
1、甲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该负责人代表甲方进行临电管理。
2、乙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协议的负责人为 ,职务: ,职称: ,该负责人代表乙方进行临电管理。
(1)乙方负责人必须随时有两个以上电气维护人员(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并要求在工程技术部资料管理备案)长驻工地现场,以协调解决临电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如必须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时,须经过甲方负责人批准,并委托有资格的代理人临时负责协调工作;
(2)乙方负责人不能坚持在工地现场工作,每次按500元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无故离开工地现场5天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负责人。
四、甲方的权责
1、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正确、安全使用临电设施。
2、甲方有权对管理现场临电的负责人进行不定期稽查,并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3、甲方有权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检查乙方自行设立的电闸箱、各种漏电开关及外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三无产品、劣质用电设施进入生产、生活现场。
4、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自带用电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各种防护是否齐全有效。电焊设备必须装触、漏电保护器,并且做到焊接时双线到位作业。
五、乙方权责;
(1)管理责任
1、乙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管理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用电的相关规范、条例以及现场施工用电组织设计规定,严禁违章作业。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和指导管理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合理化建议,应及时整改,坚决服从甲方的各项工作任务安排。
2、乙方在准备接入临电前,必须按规定办理接入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时。
3、乙方必须按规定对临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按照甲方的审批程序通过审批后方能接入。
4、乙方负责本单位生产、生活范围内所有临电设施的安全使用和设施保护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设施、设备损坏所引发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责任及一切经济责任,甲方将对乙方违规使用、维护不力和违反本协议各项规定等行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乙方施工生产、生活期间必须将安全生产施工及管理放在首位,在施工中要正确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必要合理的安全措施,在全面贯彻安全方针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施工任务。施工中不仅要遵循国家有关的安全法则及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而且要遵守临电安全使用维护安全协议,更应针对自己的作业特点采取相应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6、因乙方临电线路,设备故障,造成变压器或总断路器跳闸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临电管理人员说明,故障原因及整改措施。乙方将故障点维修好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能送电。
7、乙方应加强对全体职工、各作业队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生产班组(队)在接收生产任务后,每日上班前,班组(队)长必须召集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人员,结合当天任务,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注意事项。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各种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凡是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班组(队)有权拒绝任务,并提出意见;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必须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消,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施工现场;按时参加项目部每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教育会。
8、安全员负责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重点查防触电,防预埋管线、电缆覆盖土层随意开挖,防物体打击、防机械撞击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临电设施要求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进行记录。
9、乙方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工具配带齐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质量合格。
10、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的各项管理规定。
1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障供电质量,不随便拉闸断电。当甲方发生必须停电情况时,应提前告诉乙方,乙方应事先做好停电准备。
12、甲方提供的配电箱开关下端出线起,安全用电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乙方所使用的电闸箱和用电设备,必须保证各种用电设备、设施运行良好,规范临时用电,保证施工用电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不能有危及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情况发生。
1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安全用电方面的正确管理,对甲方提出的安全用电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后的情况反馈给甲方。
15、乙方应加强现场(含楼层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办公区的巡视,如发现违章用电现象以及存在用电隐患、故障应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巡视记录。
16、乙方应做好自己施工用电和负责区内电缆、电杆、设备等的标识标记工作,对责任区内的地下电缆敷设位置应做出明确标识,并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设立的标识标志安全、醒目。如没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没有标记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如有明确标记挖断的管、线,费用全部由挖断管线的一方承担,并对责任方加倍惩罚。
17、正常检修、维护工作应提前计划并做好准备,出现突发故障应及时处理,以保证施工、办公正常用电,并做好记录。
18、乙方临电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须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经允许后方可离开。
19、进行临电维修要及时,维修记录要详细(日期、天气、温度、处理事宜、责任人、解决情况、有无隐患等)。
20、乙方项目负责人和临电管理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随时接通,保证及时应对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如关机或无法接通或没有人接听或不及时处理,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2)临电使用责任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器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电操作,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
4、熟悉用电急救知识,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电工操作必须至少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均需持证上岗。现场变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6、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需要停电工作时(如变压器围档内),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7、变配电室电气部分检修工作时,应按如下规定操作:
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切断有关电源后,操作手柄应挂标牌;
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8、未经甲方允许,严禁私自处理变压器电源故障或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开关。
9、经甲方允许并采取绝缘防护措施(如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等)后,方可处理变压器处缠挂的杂物,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0、设备运行故障引起线路跳闸,须先切断设备电源,再切断上一级电源并有人监护方可进行维修工作,故障排除后,先通知设备使用方再逐级送电。
11、按施工用电组织设计做好以下资料(该资料缺少、不全或者没有,检查时按项目罚款,每项500元):
(1)电工值班记录;
(2)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定期检查记录;
(4)接地电阻检、复查记录。
12.其它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原因,并同时上报甲方项目部。
(3)电费缴纳事宜
1、工地临时用电每月10号抄表,乙方临电管理人员需与甲方共同到场确认用电量,如有异议需当场或尽快提出。
2、月度电费账单签字确认后,作为月度核算,扣除施工电费凭证。
3、每月电费以现金方式结算,不得在工程款内扣除方式结算,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未缴纳或未缴齐,按两倍电费扣除。
六、协议的生效与变更、终止
1、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在协议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如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协议。
3、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地位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共同协商,及时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当乙方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临电的安全使用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甲方可发出警告直到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时,应当在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6、正常情况下,自海城海鸣矿业项目施工责任书约定的建设工程竣工止,协议终止。
七、争议的解决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以上条约经甲乙双方签订确认后必须遵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施工队
为进一步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保护甲乙双方利益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相关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北京地铁四号线十七标段黄庄---中关村站区间及其附属结构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初期支护等相关工作内容在施工至完工过程中的安全事宜定立以下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安全目标:无工程事故和设备、人员伤害事故,杜绝因工死亡事故。
第一章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对施工现场安全的管理负全责,组织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定期召开安全学习会议;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并向乙方公布安全规章制度;组织乙方及其相关人员贯彻、学习国家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检查乙方的安全保证措施和保证安全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二、编制施工项目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乙方实施。
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书由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并备案,在施工过程中监督乙方严格按照交底的要求实施操作。
四、对乙方进场职工进行登记造册、查验并复印身份证,按照名单对乙方进行队级安全教育,乙方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验证,协助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等工作提供适当的帮助,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五、乙方自带的机具、设备、安全及防护用品等要符合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的检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甲方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六、对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和安全规范作业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发现的违章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制止,责令其整改,并可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根据甲乙双方签定的《施工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对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和乙方自带的各种机具、设备、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并要求乙方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处理相关事故并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在甲方管理监督下,对本班组以施工作业为目的进行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三、根据甲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制定本班组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对本作业队的施工人员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接受甲方入场前的安全教育。乙方应组织本作业队人员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学习,做好教育学习记录,并要求参加人员在相关会议记录上签字。如有人员调整更换时,需立即报告甲方,并将其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送甲方备案。同时乙方还应对新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让其充分了解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不得录用无身份证的人员和未满16岁的童工,不得安排50岁以上的施工人员从事强体力劳动。
五、负责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着装及穿戴的防护用品;发生交叉作业,除应报告甲方知道外,还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劳动监护。
六、乙方班组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时间虽较少,也未配备专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但需要进行特殊工种作业时,不能安排非特殊工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非专业氧乙炔气操作人员进行氧乙炔气操作等),必须与其它队进行商量协调,请其它队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乙方不能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因患病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或不适于本班工作的人员作业。
七、向甲方申报自带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机具、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备和设施。
八、设置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要求并检查工人在生活区安全用电。
九、乙方应加强对工人在生产生活区的防火安全教育,不能因为抽烟或私拉乱接电线引起火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保护好设置的消防安全设施,在生活区准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出现消防事故时能快速控制并消除险情。
十、乙方人员在开挖上断面时临空面较高,在上班时间或临上班前不能饮酒,保证在上班过程中头脑意识清晰、绝不能酒后作业。若酒后作业造成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造成损失。
十一、由于施工场地位于中关村大街中央分隔带内,围挡外车流量大,车速快。乙方人员在任何时候横穿大街时,必须等到前后红灯亮车辆暂停时,才能快速经过。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十二、乙方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地下管线时,应向甲方人员报告,并按照甲方技术人员制定的方案进行开挖,使用风镐挖掘时要仔细小心,不能钻破管线引起事故。若不小心挖断、挖漏了管线,要按照相关的方案立即组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抢险,以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乙方无资格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特别是氧、乙炔气。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时,必须与其它队协商,请其它队有相关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使用。同时应严格关遵守氧、乙炔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气瓶的间距要求;做好对气瓶的安全保护和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操作者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使用。
十四、当甲方违章指挥时,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行为。
十五、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作虽较少,但施工用电、电焊等特殊工种的操作还是很多,乙方也应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和社会治安教育,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十六、教育作业队职工遵章守纪,不得违章操作,特别是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制定的开挖顺序和方案施工,不能挖随意更改开挖方案;若在开挖过程出现了砂漏、涌水、坍塌等险情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认真处理和抢险,在最短的时间内排出隐患或险情,消除安全隐患。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事故根据乙方责任的大小,由乙方承担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负责人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立即通知甲方,同时,应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书面形式详细地呈报给甲方, 由甲方上报上级相关部门,以便甲方了解实情,协助处理。除此外,乙方任何人不能就事故随便对外界发表不明真相的言论,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十八、若乙方人员发生了安全事故,无论责任在于谁,乙方应立即组织相应的救护措施,对受伤的当事人实施医疗救治,防止事故扩大,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拖延或不予救治。同时,甲方为乙方抢救提供必要的帮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十九、 乙方可为其雇佣的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一切相关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单价中,不单独计价。乙方投保后索赔自理,若不投保,则风险自负。
二十、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完成计量金额的2%作为安全、文明、环保施工保证金,视乙方在现场对安全、文明、环保的保证情况,在以后计量中酌情予以返回。
本协议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代表签字: 时间: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