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外汇商品房抵押的贷款合同(通用3篇)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房屋面积为;第层共层;出租包含附属建筑物.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整。
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支付租金给甲方,下次付租金时间应在已付租金到期前日支付。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十条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元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定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水表现为:度;电表现为:度;煤气表现为:度。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乙方:_____
身份证号: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账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人(抵押权人):
法定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电话
借款人(抵押人):
电话: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证编号:
借款人为购买(以下称“房产商”)的(以下称“房产”),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贷款币种:
1.2贷款最高额为元(大写元)整。
1.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额归还。
第二条利率和利息的计算
2.1贷款利率为“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个百分点(LIBOR+%)。每期计息日的的LIBOR为贷款利率的LIBOR,但每笔放款的第一个计息期的LIBOR为该贷款发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个月浮动。
2.2贷款利息以贷款的实际发放天数计收,以360天为一年。
2.3结息方式:
第三条贷款条件
3.1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a.《房产抵押贷款申请书》和《贷款申请人资料》;
b.与房产商签订《预购房屋合同正本》或《购房契约》;
c.房产商出具的购房预付款的凭证。
3.2借款人到贷款人指定银行开立购房专户,今后有关购房费用,均通过该账户结算。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根据“预购房合同”规定,当贷款人收到房产商付款通知书后,主动将贷款划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并借记借款人账户。向借款人发出付款通知书。
第五条还款
5.1借款人应遵照本合同1.3条款规定,按时偿还。
5.2每次还款日前十五天之内,借款人应将本期归还的贷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购房专户。由贷款人在还款到期日,主动在购房专户中扣除其款项,无须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条提前还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必须在三十天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6.2提前还款只限于还款期序的倒序进行,而不能抵冲即将到期的贷款或下期的还款。
6.3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支付提前还款金额的0.5%至1%补偿金。
a.借款人在贷款不足一年(含一年)内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一补偿金;
b.借款人在获得超过一年后提前还款,应向贷款人缴付提前还款金额0.5%的补偿金。
第七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7.1手续费:贷款合同签订后,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之内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的%手续费。
7.2在购房与贷款过程中所涉及的契税、保险、法律手续、抵押登记、抵押物的处置等费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违约行为使贷款人遭受损失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有关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
第八条保险
借款人必须按贷款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险种到保险公司分公司办妥抵押物的保险手续,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投保期限应长于贷款期限1-3个月,保险单正本须注明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正本送交贷款人。
第九条借款人的保证
9.1保证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金额还本付息。
9.2向贷款人提供一切资料真实可靠,无任何伪装和隐瞒事实。
9.3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均须负责赔偿贷款人的损失。
第十条贷款人的责任
10.1按合同有关规定,准时提供贷款予借款人。该贷款人以购房者的名义转入房产商在贷款人处的账户。
10.2借款人按合同规定,付清贷款总额,利息以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将抵押的《房产买卖契约》或《房产权证书》交还给借款人。
第十一条违约及处理
11.1下列事项构成违约:
(1)借款人在付息日、还款日未能或未能足额支付应归还的本金及应付的利息,造成贷款逾期和欠息;
(2)借款人失去执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发生使得本合同之执行成为违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条款。
11.2违约的处置:
(1)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的行为时,贷款人从借款人违约之日起按逾期和欠息金额在原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20%的罚息;
(2)当借款人发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为时,经贷款人书面通知后从违约之日起60天内借款人仍不纠正;或借款人发生11.1(2)行为,贷款人有权宣布全部贷款到期,同时,要求借款人偿还已发放的贷款金额及利息。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按其解释。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需经借款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双方签署书面协议。
贷款人:
借款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订购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订购甲方开发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交纳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整(¥______元),订购甲方所开发的小区号房之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含分摊公用面积)为平方米(该面积为暂定面积,最终签约面积以测绘机构测绘报告为准),单价_________元/㎡(按建筑面积计价)。
二、双方商定所订购商品房的价格及付款方式按下列第种方式(最终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购房款):
1、一次性付款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
2、银行按揭付款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含定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贷款金额_________元整,贷款年限___________年。
3、分期付款该套商品房折前暂定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最终签约总价按最终签约面积乘以前述单价计算。
该套商品房折后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其中,首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50%(含定金),人民币元;第二次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40%,人民币元,于日前付清;第三次付款为最终签约总价的10%,人民币__________元,于日前付清。
本订购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不包括乙方因购买物业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如维修基金、办证相关费用、契税等),该等税费由乙方按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及时缴纳。(该条款需要针对分期付款乙方责任作出相关约定,需找律师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三、乙方签署本《订购协议书》时,甲方已向乙方作出充分说明并明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范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收费项目等,乙方已认真充分理解并认可上述明示的合同范本条款、合同补充协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收费项目等。
四、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携带本订购协议书、身份证照及定金收据,并带齐购房款(或按揭贷款首付款、或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契税、印花税、预告登记费、办证相关费用、办理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相关费用(仅贷款客户缴纳)到本项目营销中心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有关文件。
五、若乙方选择银行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当日提交贷款所需相关资料(详见:按揭须知)。
六、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甲方应将乙方所订购房屋进行保留,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另售他人。
七、如乙方未按本协议所约定的期限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则本协议终止,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另行出售。如甲方违约另售第三人,定金双倍返还乙方,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由甲方收回,双方具体权利义务均以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乙方所交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
九、乙方确认上述邮寄地址、通迅方式为甲方进行联系的地址和方式,甲方按照上述邮寄地址、通迅方式与乙方进行联系视为甲方已有效履行告知、通知义务。
如乙方变更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联系乙方而产生的任何责任一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签订本协议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买受人姓名。
十一、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自乙方支付定金且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