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寄存合同样本一(精选3篇)
合同编号No。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类型:□生产厂家□分销商
乙方供应商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编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互相说明义务,并对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双方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提供资料及双方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适用于甲方以下区域内的全面合作,即乙方必须确保为合作区域内所有店包括新设立商场供货,甲方新设立商场包括甲方以自建、租赁等形式筹建的商场,同时也包括甲方通过收购、合资或其它等方式获得经营收益的分店和甲方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经营的分店,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的商品类别——商品品牌——商品详细内容见双方确认的《商品报价单》。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以上指定区域新设立商场不再签订新合同,新设立商场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本合同履行;新设立商场的经营期限按照本合同的剩余期限确定;甲方新设立商场根据乙方现有合作正常商品订货的订货单视为有效订单;其它折扣按原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折扣收取,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扣除。
3、在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有效证件或资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商品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乙方通讯地址确认函;
(4)其它甲方要求提交的资料;
(5)商品质量资料: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卫生质量评价书□进口卫生检验证书□关税证明□其它文件
4、乙方派往甲方的促销员(含导购员、理货员等,下同),视为乙方员工,在接受乙方管理的同时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乙方负责促销员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并负责办理促销员的相关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以及所产生的劳动合同纠纷。若乙方未按时给促销员发放工资,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代扣代发或暂停乙方的货款结算及解除合同。促销员违纪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促销员与顾客发生纠纷所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在甲方商场派促销员的,促销员需负责乙方促销赠品的保管。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人员、促销人员、乙方聘请的第三方人员)不得在甲方经营、办公和仓库等场所发生吸烟、偷吃、盗窃、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如有此类行为发生,乙方自愿支付违约金为所涉商品总价值的10倍以上(但不低于____________元/次,不高于______________元);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工作或经营场所时,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如有认为甲方工作人员工作方式或服务态度不恰当的,乙方可事后向甲方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投诉或反馈;如有对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辱骂、恐吓、殴打等行为,乙方同意每次向甲方支付不低于___________元/次,不高于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一经甲方证实乙方私下转让,乙方及第三方需分别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即时单方面终止合同。
7、除有明确书面声明外,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不应视为机密或独占的资料;但双方所签订的商品和该合同项上的订单、销售数据、双方业务回顾资料等,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公开。
8、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与任何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关联企业、分店签订任何合同或其它相关文件。
二、乙方商品来源及质量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应向甲方交付的《商品报价单》加盖公章双方确认的商品,其中详细列明每个商品的名称、编号、规格和进价。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并向甲提供所经营之商品的所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必须有合格并注册的商品条码,对于无条码或不符合国家条形码管理规定的商品乙方应予以处理及更正,并就交付给甲方商店的每项不符合条码的单品向甲方按0.5______元/条码购买条码纸,并授权甲方在当月销售货款中扣除。
(5)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虚广告宣传,如有违约处以违约金300—3000______元。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其保质期必须在2/3有效期内,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对滞销商品和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应负责退换,退换办法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换季商品退换要及时衔接,新品种进场要安排特价及促销活动。在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中,按进货金额计算的商品管理费及防盗费等合同折扣费用在商品退货时不另作退还。
(7)商品的内外包装均符合中国法律要求的标准。商品在销售过程中如包装损坏的(包括顾客损坏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乙方须对其所供商品的质量负责,自觉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和甲方的商品质量监督。甲方可对乙方供货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查,必要时可抽样送检;行政监管部门或甲方质量监督抽样检验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检验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个单品违约金人民币300-3000______元/次。
(8)如乙方违反上述保证,导致甲方被行政及/或司法机关处罚及/或对第三方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用、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并授权甲方在货款中代扣。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签订合同前所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如有违反处以违约赔偿金_____________元。
(2)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到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3)乙方约定补偿甲方并使甲方得以免除因下列原因引起的任何请求、司法行动、责任、损失、费用开支。
a、本合同期内,乙方提供的商品在实际上或由他人主张的对人或对任何专利、商标或版权的侵犯。
b、全部或部分地因售出商品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有缺陷而造成的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人员死亡或伤害,对财产的损坏,或对任何个人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此类产品缺陷可以是明显的或潜在的,可以包括在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产品不适当的制造或设计,或该产品未达到标准,或违反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c、任何实际上或他人主张的该商品或其生产厂家对任何法律、法规、法令或政府部门的行政命令的违反,而不论是在生产、占有或使用该商品过程中发生,或买方在安装本合同项下商品而引起的投诉及损失。
甲方因上述原因遭受的损失,包含直接及间接损失;间接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直接损失的200______%计算;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授权甲方可在乙方货款中直接扣除。并追究乙方任何有关的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4)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乙方所提供经营的商品进行检查或抽查,并要求乙方提供资料。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提出撤架并对乙方有商品质量问题要求赔偿处理,乙方无条件接受;经验收通过产品,甲方享有的质量异议权仍被甲方保留,且异议期不受任何时间限制。
3、乙方如违反合同以下条款,将按照下列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下列规定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实际损失部分,甲方将另行追偿。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在乙方销售货款中扣除。
A、商品为其它商场退货商品(商品上有其它商场的条码或标示);
B、包装上有破损、生锈、污湿或促销品未贴“三签”;
C、经甲方同意销售的处理品(含次品、等外品)而未在商品显著部位标明“处理品”等字样;
D、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包装完好,但里面无实物为空包装的,除补齐所缺商品外;
E、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应标明而未明确标明保质期、生产日期,数量较少的(除食品类和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外);
F、收货部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在包装完好的情况下但实际数量比包装标注数量少的;
G、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
H、乙方所送货商品名称与甲方订货商品名称不符的;
I、前款未予规定但影响或损害甲方利益、情况较轻的其它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A、商品包装上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如实际重量小于包装标识上的重量)或同一条码多个商品共用;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标签标识未按照国家相关的标准要求及规定进行标示的;
C、同个条码商品外包装不一样、商品实际与外包装不一致、混装(同包装不同条码)或无产品合格证、有毒、易燃物品而未标明;
D、商品进场不按甲方规定审批,而套用以前的条码;
E、商品包装内有异物(如毛发、虫子等),影响商品质量或商品以旧充新;
F、送货员或司机在仓库区域内不服从指挥而撞坏甲方财物除赔偿损失外;
G、商品出现其它质量问题未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按规定进行售后服务;
H、乙方提供给甲方商品存在有一个商品上有两个生产日期或生产日期提前的;
I、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散装商品不符合国家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
J、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有里料但未标注里料成份的;
K、乙方以低价的商品代替高价的商品提供给甲方的(将价格贵的商品条码贴至价格便宜的商品条码上);
L、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前后几次送货质量不一样的;
M、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临近保质期(超过2/3保质期)的;
N、乙方将赠品当成正常商品提供给甲方的;
O、前款未违规事实上但影响或损害甲方利益、情节严重的其它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并授权甲方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A、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如证件、报价单等)有弄虚作假的;
B、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冒充名优标志和认证的;
C、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变质的或过期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每个单品___________元/次的违约金:
A、商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假冒伪劣商品)或更改商品商标;
B、产品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或索赔、被政府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或被新闻单位曝光(除赔偿损失外);
C、送货员、营业员、促销员盗窃商品;
D、前款未予规定但严重影响或损害甲方声誉和利益,情况特别严重的行为;
因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本合同商品质量条款规定的相应责任外,对因此可能造成的甲方经济、信誉上的损失,乙方同意支付该存在质量问题商品该次销售总额30倍以上(最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订(供)货
1、甲方根据市场需求以订货单的形式确认购销商品的具体运输规格、数量、供货时间及地点,订货单包括但不限于当面告知、电话等口头形式,且包括但不限于电传、传真、挂号邮件、当面送达的书面订货单等书面形式,乙方按甲方订货单的要求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都应在由甲方现场电脑打印出的书面入库单上对上述行为签字确认。
2、订单终止:
(1)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未履行订单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乙方在订单规定的交货期限内没有履行订单,如甲方同意推迟履行,乙方在书面通知允许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订单自动取消。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供货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订货单进行,如乙方在订货单有效期内少供货,原则上允许每月少送货数量小于总订货数量的_____%,当每月少送货数量等于总订货数量的______%时,支付违约金_____元,在此基础上每超过______%追加违约金______元;重点商品因乙方原因缺货,按上述一般商品缺货违约金标准的两倍承担违约责任。本条所指的重点商品是:在商品中分类中,前一个月销售内同一中类别商品销售数量排名为前______%的商品。
4、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装卸配送折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商品价格
1、乙方需给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商品报价单,商品的供货价如高于周边地区商场的同种商品,在甲方发现前,乙方已自行调低到周边商场最低价的,甲方不予追究;如由甲方通过市场调查发现商品的供货价高于周边地区商场的同种商品或证实周边零售价比乙方的供货价低,甲方有权自行将价格调整到周边地区商场同种商品的最低价,甲方可对乙方每个单品处以1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供货之日起计算进货总量差价作为对甲方的补偿,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在甲方周边商场安排促销活动的,甲方享有同等待遇。
2、乙方如用两个不同价格的条码销售同一商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按一品多码中的最低价格调整,并可对乙方每个单品处以1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供货之日起计算进货总量差价作为对甲方的补偿。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需双方协商。
3、如乙方或乙方促销员采取场内联系、场外交易的,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处以交易额10倍以上(最少人民币3000______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请求商品进价调高,其应在所要求的执行该提高进价日期之日之前至少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书面通知后15天内乙方需按调价前的价格正常向甲方供货。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商品新进价价格高于原进价时,在该商品新价格生效前,乙方授权甲方可在库存金额中直接抵扣其库存调价差额。
五、商品退换货
1、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如代提供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生的相关保修费用甲方可从乙方货款中扣除。乙方最后一次结算货款时,该款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后给予结算,有质量“三包”期的,“三包”期满后给予结算。
2、甲方在保管、销售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或存在滞销量大商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退货。办理退(换)货按下列方式办理:
(1)一般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的,甲方每日按商品金额的5______%收取场地占用费和管理费,逾期二十日未撤走,甲方有权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减乙方货款。
(2)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乙方应自甲方发退(换)货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甲方有权视情况即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并冲减乙方货款。
(3)乙方未在上述时间内办理退货手续,影响了甲方仓库商品存放、流通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货款结算,直至乙方办理完退货手续为止。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一定数量的滞销的商品,乙方新品方可入场。
3、乙方在办理商品退货时,在甲方未结算余额不足抵扣所需退货商品金额的,应先向甲方补足不足抵扣部份金额后进行退货。
4、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索赔时,甲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酌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积极配合并不得与顾客或有顾客在场时与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如乙方认为甲方工作人员处理方式欠妥的可以事后书面向甲方相关部门反馈协调解决。
六、发票
1、乙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且符合销项税率的增值专用发票(□17______%增值税发票、□1_____%增值税发票、□______%增值税发票、□自产自销证明)
2、如因乙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虚开发票及与本合同项下发生事实不符的发票或进项发票税率不对等,致使甲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地抵扣进项税,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自愿另行支付该虚假或开发票总额的17______%和该金额的十倍违约金给甲方。乙方授权甲方可以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损失金额和违约金。
3、乙方开具发票后,应将发票直接交于甲方财务部门,其它任何人员均无权接收。
4、乙方凭送货单和甲方收货单,持税率为17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国家规定税率为13______%的商品持13______%的增值税发票)和甲方发放的结算卡派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甲方进行结算。乙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17______%增值税发票(国家规定税率为13______%的商品不能提供13______%的增值税发票)以其它票据结算,甲方则从结算货款金额中扣除17______%货款作为税金(税率为13______%的从结算货款中扣除13______%),双方特殊约定除外。
七、付款约定
1、甲方的付款方式:_________转账支票、电汇或网上银行付款。不得委托收款,银行支票不得背书转让。属乙方自行到银行办理转账手续的,乙方要将货款转入合同提供的银行账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双方约定选择如下第种方式结算货款,签订合同后引进的新品结算方式以《新商品入场引进表》为准:_________
(1)代销:_________乙方的商品委托甲方销售,按乙方在甲方商品销售的供货价金额,甲方收取乙方应缴折扣后结算。未销售的商品无条件退还给乙方。
(2)购销: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和调价),甲方收取乙方应缴折扣后结算。
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规定,在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货款。乙方违约,除乙方提供的商品有质量问题的情形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影响双方订货及供货的继续进行。乙方在第一次供货时即向甲方提供每店不低于______元金额的铺底货款(商品)用于铺柜陈列等用途,合同终止,供应商退场后,甲方将该商品予以返还(有三包期限的商品过三包期后返还)。
4、双方约定,甲方对账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最后一日再顺延一个结算周期的第天,即每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结算日为每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日;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后,双方同意唯一结算周期(周期:_________即每笔业务交易为一个结算周期)为:_________(1)双月结(2)月结(3)半月结(4)周结(5)购货到付款(6)现结;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连续三个月不结算则视为自动放弃结算。
5、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收款人。
6、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重新付款或因支付产生的银行费用、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7、乙方确认的付款资料应用于所有付款之目的,若需修改乙方在甲方合法的付款资料信息,乙方应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向乙方确认是否采用该修改数据。但为了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在修改乙方的数据和信息一段时间内,甲方要投入额外的人力和物力,同时维护乙方原有和新的数据信息,鉴于此,乙方同意每次修改其相关数据和信息时,支付人民币五拾______元给甲方作为资料维护费。
8、供应商付款信息:_________乙方承诺账号真实的有效,因此账号引起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如需修改付款信息,乙方应在新付款信息生效之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未能在本期限内通知甲方,则乙方应承担甲方根据过期信息向供应商进行任何付款所发生的一节费用和支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每月支付货款后对前期双方往来账务的明细视为已经确认,放弃对前期往来账户异议的追究权利。
八、折扣收缴
乙方除以现金或支票直接缴付折扣外,同时还郑重承诺并明确授权甲方可在结算乙方货款时根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促销协议、传真件、各种临时协议(包含口头协议)中约定的乙方应付折扣中直接予以抵扣,而不论该抵扣是否因退货、违约金、折扣、和其它原因而产生。
九、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所有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折扣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如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则视为乙方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3、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需续约,乙方应提前30日到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续签合同,甲方有权暂不予结算货款。甲方从合同解除或终止后3个月为乙方结算货款。甲方将未售出商品全部退回乙方,由此产生的装卸配送折扣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终止,不影响乙方承担其在甲方已销售、尚未销售商品的质量保证的相关责任。
5、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如双方未续签合同,但未终止合作关系的,乙方需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继续正常供货、销售和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折扣;乙方同意额外按照每个结算周期实际折扣金额的8______%支付甲方无合同期间的额外管理费,直到双方签订新合同或解除合作关系,并同意在货款或保证金中扣取。续签合同后,如新的合同中合作条件及折扣标准比原合同提高的按新签订的合同标准执行。
6、对商品自然损耗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账实不符,双方对账存在的差额,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甲方因经营布局调整、经营环境改变、连续3个月以上整体亏损、场地租赁被认定无效或者解除等需要整体终止或者部分终止营业及/或减少营业面积的,导致需要全部及/或部分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不得认定为甲方违约,因此而造成后果,甲方不作赔偿(包括进场所有销售折扣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安排清理退场并与甲方结算。
十、战略联盟
甲乙双方保持良好的合作伙伴,对甲方所有商场包括新设立的商场都要合作,不会受甲方商场所在区域内乙方所经营商家的干预或影响而继续与甲方合作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乙方在甲方所有商场的经营合同;乙方要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守约方可采取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2、甲方明确表示,甲方不授权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员工,代理或代表公司实施任何可能在签约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前述民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要约、承诺、达成合同、担保等,如需实施上述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须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3、乙方代理人、业务人员或其他指定人员代表乙方实施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洽谈记录表、促销协议及其他业务文件、办理结算、收取提货卡、办理相关折扣的承担及赞助、办理退换货、办理清场等,均视同乙方自身行为,乙方应对上述人员的行为承担责任。
4、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承诺不接受甲方任何人员的借款、借用物品等要求,任何甲方人员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5、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聘请的导购员、促销员等员工若利用他人消费金额使用会员卡骗取积分享受甲方返利优惠的,视为乙方违约,一经发现,除返还积分外,甲方还有权视精节严重程度按200-1000______元/次的标准对乙方处以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有效期内,遇不可抗力、经营证照、政府审批等因素致使甲方商场无法经营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本合同自行终止。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撤走属其所有的全部商品。
十三、合同终止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的。
2、任何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3、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乙方报价单、乙方通知调价传真单、特价传真单、及经乙方授权签订而没加盖公章的促销协议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其它约定事项
1、如果甲方自有品牌开发或后期签订全国合同涉及到本合同所有约定的全部或者部分商品,则本合同全部或者部分相应终止。
2、如因国家政策变化、经营证照、政府审批及其它任何因素导致甲方商场无法营业或延迟开业的,乙方同意自行承担由此遭受的各项经济损失,并放弃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3、如果本合同到期,而甲乙双方仍然合作,在双方未签订新的合同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六、合同有效期及生效
1、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理: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
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
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将档案、资料寄存在甲方。
二、乙方寄存的档案、资料所属年度为_________到_________;档案数量为_________卷,具体见交接清单。
三、乙方的档案寄存保管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乙方按标准向甲方缴付寄存费_________元后,双方办理寄存档案的交接手续。
五、寄存期内乙方因特殊情况须提前退回寄存档案的,甲方不退还寄存费。
六、寄存期满乙方如需延长寄存期,应重新签订协议。
七、因不可抗力造成寄存档案受损,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提供寄存档案存放的场地、技术设备、管理人员。
2.负责寄存档案的保管、保护,确保档案安全。
3.负责寄存档案的管理、统计、查寻、检索。
4.拥有寄存档案的管理权,有权查验利用者的身份证明。
5.对寄存期满不取走的档案有权进行处置。
九、乙方权利义务1.寄存档案应具有保存价值,经过整理,编目,也可委托甲方提供有偿整理编目服务。
2.应按收费标准向甲方缴纳费用。
3.查阅利用寄存的档案应出示寄存者有效证明(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工作证)。寄存者利用其所寄存档案不再收取档案利用费。
4.对寄存的档案拥有所有权。寄存期满,如不继续寄存须在期满后60天内取走所寄存的档案。
5.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以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对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虫蛀、霉变、遗失等问题,有权要求赔偿。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签字):________
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保管物
保管物名称: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
价值: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保管物(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
第七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八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九条保管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十条保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一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寄存人:
合同三
甲方:__________大学档案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认真协商,乙方同意将本单位(个人)的文书档案______卷______件、音像光盘______套______盒______张______盘、实物______件寄存在甲方标准库房内,具体协议内容如下:
一、档案寄存时间:乙方自愿将本单位(个人)文书档案______卷______件、音像光盘______套______盒______张______盘寄存在甲方库房______年,起止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乙方寄存档案需要向甲方提供所寄存档案的目录明细,逐一核验无误后,双方签字盖章。
三、根据《档案法》和档案安全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确保乙方寄存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乙方在利用本单位(个人)寄存档案时,必须持有本单位(个人)的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按档案馆的利用程序进行,查阅不收费。
五、乙方寄存档案如若达到寄存时限或达到销毁条件的,甲方通知乙方办理续寄或甲方组织专家鉴定后按法定程序销毁。
六、寄存期间,档案所有权归寄存单位(个人)所有。
七、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领导签字和单位盖章后协议生效。
八、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大学档案馆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