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垃圾清运合同(精选3篇)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双方根据《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投资经营的某某物业公司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所涉及的双方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金交纳总额为下述方式中的一种:
1、 固定数额,每年 万元;
2、 逐年递增,第一年 万元,第二年 万元,第三年 万元,…。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 %。
二、 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 乙方承包金交纳时间为下述方式:
1、 每年上打株交纳,半年一给,第一次____月交____元;第二次____月交____元;
2、 每年上打株交纳,一年一给,在___月交____元。
四、债权债务处理:承包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承包期内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五、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管理好物业公司资产,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
2.甲方在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情况出现时,甲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解除通知要以书面方式送达乙方,并立即生效。
3. 甲方应当支持乙方行使正常经营管理权利,协助乙方搞好与各方协调工作。
4. 甲方应当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交给乙方。
5.其他:_________。
(二)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
2. 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乙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乙方应无条件将所承包企业的一切帐目、资产和资料在承包期满后完整无缺的返还甲方。否则除乙方正常交纳承包金外,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赔偿方式如下:帐目丢失,赔偿2万元;资料丢失,赔偿5万元;资产损坏,赔偿修复损失。
5. 其他: 。
六、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长承包期限。
2. 乙方完不成上交承包金指标,除由乙方按合同规定赔偿外,延期支付的还要承担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 其他: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包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纳当年剩余承包金。乙方还应当承担违约金 万元。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所有不利于经营的任何事件(甲方违约除外),乙方无权主张减少承包金,盈亏均与甲方无关。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某某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交于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事务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弄/号_______________号/幢_____________室物业之门匙一套,共_________________把。
1.不准许非本公司同行外借。
2.若本人于物业成交后三个月内仍不取回钥匙,贵公司有权自行处置。
业主签署:_________________收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小区环境管理工作,规范生活垃圾的清运,给居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物业管理区域内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市区路号。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每天清运两次。
3、清运时间:每天第一次在上午8:00前完成,第二次在下午15:00—16:00完成。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清运费为¥元月(大写:币元整月)。
2、结算方式:每月日,乙方出具武汉市正规税务发票或税务收据给甲方,甲方以转帐方式向乙方结算。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
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满桶、漏桶、落渣、漏渣”等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垃圾容器内,并保证送给畅通。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桶和漏桶”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容器归位至指定位置。
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清运出现“落渣、漏渣”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处理干净。
5、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垃圾容器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6、乙方如遇垃圾场变阻等特殊原因,应及时通知甲方主管人员,告知延迟清运,但最多不得延迟一天。
7、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8、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
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相应扣除乙方垃圾清运费。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2、乙方每天清运生活垃圾没有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天的生活垃圾清运费用(特殊情况除外,但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七、协议的续签与变更:
本协议到期日前一个月,由甲方通知乙方续签本协议。
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
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