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质保合同范本(通用3篇)

汽车质保合同范本(精选3篇)

汽车质保合同范本 篇1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送修车辆和接受修复竣工的车辆,并确保送修车辆的一切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二、乙方保证原厂配件和维修质量,严格按照部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执行,并在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交付修竣车辆。

三、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

四、晋CZJ080于20xx.12.17在乙方大修竣工,费用合计为柒仟叁佰元整。详细明细参照车辆维修结算单。该车质保期为车辆行驶20000km或者180日(甲方驾驶员按正规操作规程驾驶使用车辆)。

*有限公司

20xx.12.17

汽车质保合同范本 篇2

甲方:

乙方:

一、车辆清单:

1、车辆号码: 2、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事宜:

送修日期: 年月 接车方式:送修地点:接车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大修、小修、油漆、钣金等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  万  仟佰  拾元整(¥.00)

四、质量保证: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 天或行驶  公里以内出现维修 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五、修理时间

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转包

甲方不同意将此修理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七、安全责任

乙方在修理中应作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承担因修理中造成的自身和他人的人员损伤及物品损毁,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八、材料要求

乙方保证合同中所供设备及材料符合我国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并且是全新的产品,并且有义务将更换的旧设备材料提供给甲方。在质保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实行包修、包换,直到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特殊情况,乙方需在与甲方协商认同后更换与原部件应用功能与技术指标相近的部件。

九、验收标准及方式:按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验收

十、结算方式:维修费在维修车辆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实际维修费用一次性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工的,乙方每拖延工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1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则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2、乙方提供的修理配件均为原厂全新合格配件,如未使用正厂配件,乙方应免费更换;如 因零配件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事故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

十二、争议的解决: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维修费是预计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3.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4.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开户银行 帐号

汽车质保合同范本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日期:

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经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下述车辆司机的使用权在本合同期内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车型 车号 颜色 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如双方续租,需以书面形式再次确认用车费用和时间等。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车辆月租赁费RMB元(大写), 其中包括甲方每月3000行驶公里内的油费(建立在 年 月 日的汽油价格基础上)

第四条:在试用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书面形式终止合同,通知期为2周。

第五条:租赁期间, 乙方用车的每月公里限制数为3000公里,超过限制公里数,乙方将按照人民币3元每公里支付超公里数。甲方需每天记录公里数并每月申报超公里数。乙方有权对该 记录进行检查。

第六条:其他费用,如临时停车费、过路费等由甲方凭有效发票向 乙方直报直销。

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各种机件安全可靠、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并提供经验丰富的驾驶员。

第八条:甲方负责车辆的油费,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车辆中严禁吸烟,保证乙方安全可靠卫生租用该车。因甲方责任造成对乙方的损害,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甲方在车辆常规保养,车辆每日清洁及发生事故期间,甲方确保能提供同等的车供乙方使用。

第十条:上班应着规范整洁服装,保持良好个人好生习惯并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甲方每月1日向乙方出具当月付款通知及有效发票,乙方收到付款通知和发票后于每月25日安排付款。

第十二条:若根据需要延长汽车租赁时间,需经双方再次书面确认。任何一方需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若出租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承租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未能保证车辆的清洁、安全,未能定期 对车辆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2)未能按照预定时间和线路出车,且情形严重的(3)危险驾驶。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出租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

合同订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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