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是由_________网站发起成立的一个以销售各类行业,专业信息为基础的合作型联合体。_________的基础业务和主要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所属网站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加入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的业务说明:
_________是一个以销售信息产品为目的,以高科技为手段,基于平等互利的原则一个,而成立的合作型联合体。即:_________成员的产品放在销售平台进行销售,_________的成员有责任和义务对_________及销售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另一方面_________成员还可以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作为_________的倡导和发起单位_________网站,是由_________主管,_________委员会主办的网络新闻媒体,自_________年成立以来就一直致力于行业新闻报道和行业资讯产品的销售,在宣传推广和销售方式及销售渠道上具有一定优势。
二、合作内容:
1、乙方免费加入_________,享受协议所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乙方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入口并需提供一定数量经常更新的免费资讯,以引导用户培育市场;
3、甲方负责利用_________推广销售乙方的信息产品,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成;
4、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新闻宣传服务,行业频道宣传链接;
2、甲方有义务通过各种方式对_________进行宣传推广;
3、_________的所有经营权归甲方所有;
4、甲方负责销售乙方提交的信息(包括行业深度报告,会员服务,行业资讯,企业黄页,产品价格,科技专利,法律资讯,国外信息资讯,金融数据,信用数据,市场供求,商标信息,标准认证等),收入所得甲乙双方按乙方网站在此方面实际收入的5:5进行分成。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免费享有_________提供的服务;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完成_________统一页面的设计,制作;
3、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署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挂接_________统一的网页入口及_________标识,并不得随意删改;
4、乙方有义务免费在网站显着位置配合_________的有关宣传;
5、乙方可以以优惠价格代理销售_________其他成员的信息产品;
6、乙方有权享有甲方在此合同生效后推出的_________的新政策及服务。
五、保密
1、本协议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六、违约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应在收到守约方有关其违约行为的通知后5日内予以纠正并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否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索赔因此发生的损失。
2、若因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则对方有权追究该方责任,要求其消除影响,并作相应的经济赔偿。如属双方过错则应按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包括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4、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争议,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现行仲裁规则在_________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书面通知对方,并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之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协议由中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
鉴于甲方希望生产及装配,该产品规格列于本合同附录a。“许可证产品”意指包括所有改进、增加和修正的部件,无论其是现在完成的抑或将来完成的,均构成许可证产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上述附录a在任何情况下只有以双方书面协议形式方能修改;
鉴于上述内容,乙方希望甲方自取得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权利;
鉴于甲方期望与乙方依本协议进行合作以生产及装配上述许可证产品。
据此,甲方与乙方双方就下列内容达成一致:
a.生产及装配的权利
1.a.甲方作为在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权利所有人,特授予乙方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以及依照本协议条款出售许可证产品。但是,这一授权仅限于在附录a所列明的许可证产品车型以及由甲方提出的涉及许可证产品的改进和技术解决方案,这种改进和技术解决方案是为使许可证产品更具竞争力,提高效率,更适合于市场并使生产效率提高并降低成本。其目的是为使现有甲方的设计在生产上有合理的延续性。
b.并未列明在附录a中的有关许可证产品“新的/更新的车型”的生产及装配的权利不包含在授权范围之内。所谓“新的/更新的车型”是指与附录a所列任何一种车型在外观、性能或机械功能方面明显有区别的车型。“新的/更新的车型”可以在任何时候基于双方商讨同意后加入本协议。
c.在“新的/更新的车型”加入本协议之中时,本协议有关此类新的/更新的车型内容的有效期限自将此车型加入附录a之日起 年。
2.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许诺,则自身不从事且亦不再授权他人在秘鲁生产及组装许可证产品,仅限于乙方在从事该许可证产品的生产及组装。
3.乙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授权不得自愿或非自愿地由乙方再行转让。双方同意甲方可以通过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甲方受证人及分合同执行人履行其合同义务并行使其权利。
4.在本协议项下所授予的权利明确限制零部件的生产和采购以及更换零件的供应仅得用于许可证产品的组装。乙方同意自身不使用,亦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出售、转化此类零部件以组装许可证产品之外的设备或为许可证产品之外的设备更换零件。
5.乙方同意不
在不符合甲方生产规范所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上标识甲方的车型号。乙方亦同意须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在许可证产品上标识替代牌号。
6.乙方同意在未得到甲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在许可证产品上标识任何甲方的商标或商业名称,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并不视为构成甲方对于其商标或商业名称的许可。
乙方明确同意如果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其将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商标或商业名称,即使此时依规定商标或商业名称许可协议并未终止的情况下亦如此。
7.乙方须确认许可证产品是基于甲方的许可制造的,此类确认文件的形式和存放须经由甲方批准。
8.如果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10)个月内采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积极步骤,则甲方有权选择是否将非独占地生产及销售许可证产品的权利扩展及其他人。
甲方将在采取扩展许可的行动之前3个月向乙方发出通知,以使乙方可以选择是否采取生产许可证产品的积极步骤。
b.提供技术文件和技术援助
1.甲方将在收到乙方书面请求之后的90天内向其提供依商标许可和技术援助协议b.1.部分所规定的两套文件,其中一套将是可复制的。
c.更换零件
1.乙方同意将保存有关更换零件的充分的纪录并允许甲方根据其需要查阅此类纪录。
2.乙方应向甲方按季提供生产报告,如属尚未开始生产的情况,也应如实反映。
d.部件及更换零件的供应
1.甲方同意依本协议规定就其便利提供毛坯或成品形式的部件,以满足乙方生产许可证产品的需要。这类部件将是与现行甲方设计或依乙方订单相一致。
2.乙方同意依本协议仅向甲方购买此类部件,这些部件是由甲方专有设计,或依甲方专有标准生产,或以甲方专有工具生产的,但由当地供货商依分合同供应的生产的部件。
3.甲方或其指定的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可以甲方公布的许可证产品的净出口价格为基础出售部件。如果不存在净出口价格,则其价格是可以商讨的。
双方确认此公布的净出口价格可由甲方于任何时候修改,其编制发票时的价格依订单发出之日生效的价格为准。
4.乙方同意于当年 日向甲方或其所指定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下达确定的部件订单,并为甲方作出生产此类型号和数量部件所需不少于4个月的预先通知。乙方亦将尽其最大努力向甲方提出其后8个月的生产计划预计需求量。关于供货计划(订单)的修正(无
论是增加或减少、新的零部件序号的增加或前一计划数量的全部删除),均由甲方在当月 日前收到请求后在确定计划的当月和下月的一日或二日进行确认。
5.甲方同意将由甲方或其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受证人向乙方供应非在秘鲁生产的更换零件,该更换零件价格为甲方所确定的净出口更换零件价格。
6.乙方同意另行下达购买更换零件的订单,该订单与用于完整的许可证产品及其附件生产相区别。购买更换零件的订单应是具名的,即:
7.a.所有购买车辆或部件的由乙方下达给甲方或其指定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的订单应同时伴有进口许可(如果必要的话)以及由一家中国银行确认的以美元标识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支付手段。该不可撤销信用证须在包装工厂启运之前至少两周送达甲方。
b.所有购买更换零件的由乙方下达给甲方或其指定子公司、分支机构、受证人的订单应同时伴有进口许可(如果必要的话)以及由一家中国银行确认的以美元标识的不可撤销信用证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支付手段。
该不可撤销信用证须在包装工厂启运之前至少两周送达甲方。
c.乙方同意通过一家美国银行设立一项担保金,金额为20万美元。该担保金将作为依上述a款和b款同意之开证能力的担保。
d.甲方同意自本协议终止或为满足用户需求而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停止生产之日起 年内向乙方供应许可证产品所需更换零部件。此类供应应是以装运前预付现金或其他双方同意的方式支付。
8.所有由乙方购买的货物均在甲方所属工厂交付给乙方。包装费用、内陆运输费用、装船费用、海运杂费以及保险费不论由乙方出具指令与否,经甲方判别和斟酌后由乙方支付,仓储费用、保险费(内陆)、异议费用和其他费用,包括所有签证、认证和领事认证费用,以及所有银行费用和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9.甲方将从速满足已确认订单的要求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尽其最大努力按乙方所提出经确认的订单规定的日期或提前装运货物,但甲方不承担因非其所能合理控制的因素而未能按时装运或确认订单的责任。
10.乙方须监督全部货物到港事宜的办理,并应在收到货物60天之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最好是使用甲方标准溢短装及损害报告程序)关于所收到货物溢短装或货物损害索赔要求。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提供信息,则免除nor-inco更正其错误的责任。
如果通知按时送达,甲方将 有一段合理的时间审核乙方的索赔要求,并依乙方的指令或要求,作出如下选择:
(1)延展或拒绝延长信用证以更换受损害部件;
(2)拒绝或给予乙方双方事先商定并由乙方进行的重复性工作费用;
(3)建议处置不当部件或溢装货物;
(4)建议对短装货物的处理方法。
溢装部分和不当部件依甲方的要求运返预定地点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11.甲方向乙方保证依本协议项下交付的所有部件和零件在依甲方标准组装车辆时就通常使用和服务目的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是无瑕疵的。基于本担保,甲方的责任限于在由其所指定的工厂修理和更换经甲方确认并发现有缺陷的部件或零件。本担保将在乙方收到部件或零件之日15个月后或向以该部件或零件装配许可证产品的用户交付之日12个月后终止,二者以先达到者计。
12.甲方不承担由于任何非因部件或零件缺陷而引起的不论是否属于本担保项下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上述担保内容将优先于任何其他担保内容、明示及暗示担保内容,而且任何人,包括甲方的代理人或代表均无权给予涉及部件和零件的以甲方为名义的任何其他担保责任。
13.凡涉及外埠零部件供应商时,乙方可被授予与甲方相类似的特权,但此特权不得超过外埠零部件供应商可能基于任何担保给予甲方的类似特权范围。
e.实施
1.乙方同意依照由甲方向其提供的文件、专有技术和技术援助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并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部件和工具。除非因生产能力、履约无力或材料适用方面的原因不得不使用其他设计方案,则乙方须依甲方的设计方案执行。
乙方有责任保证由其依甲方零件序号所生产和/或供应的全部零件在所有方面须与甲方基于同样零件序号所生产的零件相同。除非此类零件是绝对相同,否则不得使用甲方的零件序号。
任何改变或变更须依商标许可和技术援助协议第c.1.部分规定的方式进行。
2.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内对由乙方或其供应商生产的许可证产品或部件进行检验,以判定其材料和工艺是否符合甲方规定的图纸和规格标准。乙方同意就类似的检验提供合作及必需的设施。
3.乙方确认由其生产的许可证产品须严格依照甲方规定的设计方案、图纸和规格进行生产,除非依c.1.的规定进行修正则不在此列;同时许可证产品应具有与甲方所生产的产品相同的质量特征。然而,甲方
并不承担对于乙方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任何担保责任。
f.短期服务
1.依乙方的要求及甲方视其服务需要,甲方准备向乙方派出技术生产和实施操作人员。此类人员的数目,停留时间和期间,以及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
g.许可证产品销售
1.双方同意依本协议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及许可证产品的工具应由甲方的分销商或分支机构在秘鲁独家销售,如果没有此类分销商或分支机构则可由甲方与乙方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分销商。
2.除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之外,甲方产品在秘鲁的销售应建立在分销合同的基础上。本协议不得构成对甲方或其授权人销售甲方产品、附件和工具的阻碍,但依分销合同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则不在此列。
3.所有由乙方在秘鲁生产的许可证产品的出口只能通过甲方的分销商进行。
a.双方同意许可证产品不得以违背本协议规定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在秘鲁销售从而导致产品的出口行为,而且该许可证产品不得以未经甲方许可的出口交易方式自秘鲁出口。
b.乙方将直接自分销商或其他用户接受由乙方自定价格、交货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许可证产品订单。乙方在直接向此类分销商或用户收运货物并出具发票的同时,应依每批货物价格计向甲方支付5%的使用费,除非在特定情况下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同意以另一比率或支付条件之外不得变更。上述使用费应在乙方向其用户出具发票时支付,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发运日或使用费支付指令发出日30天。此笔使用费包括了甲方的担保管理费用和在销售国内的产品售后支持费用。
c.双方同意甲方就分销商或用户的义务并不导致对乙方的责任,而且就乙方的义务亦不导致对此类分销商或用户的责任。
4.甲方同意鼓励其在拉美市场周边的或其他由甲方指定市场的分销商和用户考虑以乙方作为许可证产品的主要供货渠道,同时乙方与甲方承认上述分销商或用户并不受其主要供货渠道的约束。
h.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自首签之日起 年内有效; 年之后本协议可商讨其续展问题。任何一方在协议最后有效日内或随后的任何时间之前90天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如果没有此类一方对另一方的通知则本协议仍然有效。
1.作为本协议的一个基本条件,乙方须依本协议规定积极地生产和销售许可证产品;甲方与乙方将在协议首签之日商定年度生产目标。任何一方将保留在乙方未能依乙方与
甲方双方商定的年度生产目标生产时审核本协议条款的权利。
2.在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条款或条件,而且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之后90天内未对其不履行进行补救的情况下,发出通知的一方可依通知终止协议。
3.任何一方可以在对方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4.双方一致同意亦可终止本协议。
5.如本协议因任何理由而终止,所有由甲方提供的图纸、图片、规格以及其他全部生产和操作资料,包括全部复制品,均返还甲方,同时乙方应停止生产上述许可证产品、或部件、或零件。
本协议的终止不得影响乙方对甲方的既存债务。
6.如本协议因任何理由而终止,依g.3.b.规定的任何未付使用费,或由乙方向甲方采购的部件或更换零件货款,均应立即得到清偿。
i.一般条款
1.除非另有书面通知,则有关的通知及联络均以下述邮政地址为准:中国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必需的销售规格图表、销售目录、操作手册以及零件目录的复制件,以英文方式表述。
a)甲方同意尽可能提供可供复制的文件资料。
b)甲方不承担就上述资料翻译成另一种文字或转换度量制式的责任。
c)乙方同意就上述以书面订单形式索取的资料支付费用,其包括由甲方确认的管理费用和支出。
3.甲方同意保护乙方不受由于甲方许可证产品设计缺陷而引起任何责任、费用及支出的损害,而且乙方同意保护甲方不受由于乙方在生产许可证产品过程中使用材料或工艺方面缺陷而引起任何责任、费用及支出的损害。
4.本协议构成协议双方生产及装配许可证产品的完全和完整的合意内容,在此之前任何超出本协议范围的口头或书面的允诺不再产生约束力。任何协议的修改内容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意见。
5.本协议的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6.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内未能对另外一方采取行动或未能就某种原因终止协议,其并不影响该方要求全部履行协议或在其后任何时间内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且,违反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一方的自动弃权并不构成其后违约的自动弃权。
7.除非商标许可与技术协助协议在首签之日或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的其后时间计60天内能得到有关权力机关的认可,则依甲方的选择可终止本协议。
8.除另有规定外,所有双方之间的纠纷或争议,无
论是否与本协议有关,抑或是违约或过失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协议存续的纠纷,以及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的争议)如友好协商解决不成则提交仲裁。
仲裁应依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进行,除非该程序规则进行了修改。
仲裁应组成仲裁庭,在瑞士苏黎世进行。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乙方与甲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如果被诉方在接到申诉方仲裁通知之日后 日内未能指定仲裁员,则由苏黎世商事仲裁院主席指定,或在其妨碍仲裁程序或不行为的情况下由苏黎世行政区最高法院依民事程序法典第364条指定。此二仲裁员将推举第三位仲裁员并作为仲裁庭主席,如果在被诉方指定仲裁员的通知之日后 日内先提名的两名仲裁员未能就第三名仲裁员人选达成一致意见,则该第三名仲裁员依上述程序指定。
仲裁程序(包括书面通讯及仲裁庭的其他文件)应以英文作成,而且所有的仲裁员应精通英文。解决争议的仲裁决定应由至少三名仲裁员的两名通过方可作成,仲裁员应以书面裁决形式表明其基本意见。
仲裁庭的仲裁决定或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可以裁决要求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作成司法判决。双方须以良好诚信的态度遵守仲裁庭的决定。
仲裁员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作为实体法律。
仲裁的费用由双方均摊,但各方各自承担其律师和证人费用。
本协议将在得到所有有关权力机关的认可后生效。
本文件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于文首日期订立,特此为证。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司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产品的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产品在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元以上销售额。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月保换、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1、甲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日以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