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厅出租合同书【精选三篇】

个人房厅出租合同书(通用3篇)

个人房厅出租合同书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租赁事项订立本契约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区 路 街(巷、里) 号 部位的房屋(连同土地,下同)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已载于契约附件一,乙方愿意承租。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

三、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至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月租金为( 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第 日前缴付本期租金给甲方。

付款方式

四、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的保证金,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契约之日将保证金退回乙方或者抵偿租金。

五、在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负责对房屋定期安全检查,承担除乙方应负担房屋维修费以外的其他维修费用;因甲方维修责任而延误房屋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3.转让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4.租赁期内,甲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5.租赁期届满须收回出租房屋的,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该房屋继续出租的,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六、在租赁期内,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依约按时交纳租金。

2.将房屋转租、转让、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房屋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合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

3.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或者室内外装修,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和订立书面协议,并按规定重新议定房租,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

4.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5.负责对下列项目房屋维修费用:

①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疏;

②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③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无分电表内电线、电掣、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内水管、笼头更换;

④室内墙面的排刷和天花等的粉饰;

⑤水泵设备的维修和更换。

因乙方维修责任延误房屋维修造

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6.协助甲方检查房屋安全,因不搬迁或者妨碍施工而延误房屋的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遭受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7.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需要安装或者使用超过水、电表容量的任何水电设备,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增容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8.不得贮存有危险、易燃、违禁物品。

9.租赁期内,乙方须提前解除契约的,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

10.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契约之日应交还原承租房屋和设备给甲方,如须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契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房厅出租合同书 篇2

甲方(出租方)

姓名:

身份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租房协议:

一、甲方愿把产权属于房厅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人民币/月(大写):.按一季度缴租,计人民币(大写):

四、缴租方式:一季度完结最少十天之前缴租下一季度房租;如不续租,则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不退押金。

五、甲方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整(¥:元)作为有关费用(如水、电等)的押金。待本契约期满或终止时,乙方结清一切费用后无息归还。

六、乙方应爱护甲方的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将承租房屋拆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否则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另行处理,并且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简单房屋出租合同书

七、乙方不能以押金代房租。遇拆迁等不可抗力不能出租,按当月实际天数按月租费用计算租金。

八、租赁期满时,甲方房屋如不继续租给乙方,应提早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如不续租甲方房屋,也应提早壹个月通知甲方。若续租也应提前壹个月重新签订租赁合约。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街道等有关部门的法令、法规,不得利用甲方的住房进行任何的违法活动。

十、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卫生费、治安费、闭路电视费等住户费用由乙方自理。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十一、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将用违约金赔偿对方。

十二、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应本着相互平等,相互尊重的原则,若乙方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剩余租金。

本合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到期自行作废。

十三、现水表数:吨(不欠费);电表数:度(不欠费);有线电视费:已缴到年月,(不欠费);卫生费:(不欠费);上网费:(不欠费)。

出租方:(手印)

联系电话:

承租方:(手印)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个人房厅出租合同书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物及租赁期限

1、甲方同意将位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详见本合同所附“租赁物”平面图)

2、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第三个租赁年的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办法:第一个租赁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以后每个租赁年的租金在当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费用

1、乙方负责支付“租赁物”在乙方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水费、电费等费用,水费、电费按供水、供电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水电费的损耗按实际用量的5%计收,当月产生的水费、电费,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支付给甲方,乙方用水、用电数量以甲方抄表数为准。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水、电押金在合同解除或租赁期届满时,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3、乙方在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标准向绍兴县华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纳,每一租赁年的物业管理费与房屋租金同时付清。

四、“租赁物”的使用及装修

1、对于“租赁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务办公。

2、“租赁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对“租赁物”进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装修的,改建、加固和装修方案需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以不损坏“租赁物”整体结构及第三方利益为前提,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装修费用及完工后的维护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依本合同规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使用,水、电单独设立计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扰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

1、自觉遵守治安、消防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保证“租赁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对“租赁物”的安全检查和整改意见

2、按时、足额地向甲方交纳租金和水、电等其它费用。

3、负责对租赁区域内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维修,并承担一切相关费用。

4、按本合同规定使用“租赁物”并开展经营活动。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

6、遵守甲方对“租赁物”所作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合同的续订

在租赁期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租的,应在租赁期届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责任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及“租赁物”的归还

1、本合同可因租赁期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不能使用而终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项费用达30天以上(含本数);

B、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装修租赁房屋的,或擅自转租、分租、出借“租赁物”的;

D、乙方利用“租赁物”进行违法活动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一切实际损失。

A、甲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经乙方书面催告后超过30天以上(含本数)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赁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将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或因租赁期届满而终止时,乙方应在解除或届满之日起三天内将“租赁物”腾空,并交还甲方。对于“租赁物”内的固定装修及附着物,乙方应予拆除(甲方认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复交房前原样。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十、违约责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赁物”或无正当合法理由拒收“租赁物”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每天500元。

2、一方违约,另一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规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另一方赔偿相当于该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依据本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时除外。

4、如因发生不可抗力,致“租赁物”损坏或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加以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系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数

1、本合同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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