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终止合同书(精选29篇)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地:
乙方(员工):,性别: 男 ,民族:汉,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所在部门: 船舶管理部职务: 船东代表 劳动合约终止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乙双方依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乙方因合同到期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二、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依法支付乙方工资等一切待遇。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即行终止,甲、乙双方不得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乙方承诺离职后遵守职业道德,自觉保守甲方商业机密。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补偿金或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相当于上述补偿金的违约金。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签字并按指模)
签订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xx]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规定,你与单位就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建议你注意保存出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工资单、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资料,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及时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单位拒不签订,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事实劳动关系亦适用劳动法。
如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上文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存在上述三个条件的,那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成了劳动关系,不过此时还需要相关证据予以证明。包括 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年______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______方支付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已双方无任何经济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年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本单位起始工作年限: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社保、公积金缴交至年月止。
第四条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名称(甲方):______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就,如中英文版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电站解除的劳动关系协议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_____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__________方支付___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女, 年 月 日出生,
身份证号:
乙方系甲方公司员工,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协商一致自 20____年 月 日起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2.甲乙双方同意:
甲方除全额支付乙方 月份工资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金 元,(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竞业限制补偿费等各种补偿金)。
3.双方确认:
双方不存在其他劳动争议及债权债务关系。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在20____年 月 日全额支付乙方20____年 月份工资 元;
(2)甲方应当在乙方办理交接手续完毕时支付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元。
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工资或补偿金,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加付未支付部分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在20____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办理离职手续。
若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优先从应当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或补偿金中扣除。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的除外。
(2)商业秘密
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与文书资料、人事或财务数据,营业、采购等相关数据)。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保密信息公开或向任何第三者披露。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竞业限制:乙方在解除劳动关系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的其它企业任职;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甲方经营的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等)。
乙方违反本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
6.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另一方提起诉讼、仲裁或投诉。
7.本协议在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生效。
8.本协议一式两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员工)
乙方___年___月___日应聘进入甲方公司任一职;于___年___月___日时,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就甲方按照乙方工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一事上,现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立场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同时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保险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待遇;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元整,从乙方签领该款时起,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
三、乙方在签领上述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待遇以后,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终结劳动、保险关系;乙方同意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因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求及法律诉讼。
四、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确认甲方已结清乙方的所有工资及加班费。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劳动部门备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年___月___日
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劳动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时常处于分离状态。为此,有必要从法律上进行识别,以利于对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权利的救济。
基于劳动关系建立的实践性考量,《劳动合同法》第10条将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预设为三种可能情况:其一,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同时发生。其二,劳动关系已建立,但劳动合同并没有订立。其三,劳动合同已订立,但劳动关系并没有建立。为此,正确识别《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才能有助于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及其适用。
一、“理想模式”与“现实模式”的一般法律识别
从通常意义上讲,上述第一种情况可谓“理想模式”,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用工”的同时订立劳动合同。为此,上述第二、第三种情况可谓“现实模式”,即先建立劳动关系(指用工发生)后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或者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
对于上述第二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为固定劳动合同之证据功效,《劳动合同法》又为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设置了严厉的法律责任。其中第82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用人单位违法成本看,上述条文可促使用人单位主动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权益救济看,上述条文明确为劳动者指明了法律救济的路径;从行政执法效率看,上述条文为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对于先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无论从法律责任讲还是从稳定劳动关系讲,立法者都是着眼于追求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共存的效果。因为,这不仅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客观要求,而且符合劳动合同订立的实际需要。
对于上述第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谓先订立劳动合同(指书面形式)后建立劳动关系(指书面合同)之情形。无论是立法者还是法律适用者,乃至一般理性之人,从语意上解释或者理解此条款是容易的,即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劳动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订立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劳动关系建立以“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实际劳动”为判断根据。对此等情况识别有两种途径:其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既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实现各自利益的法律手段。其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这种情形并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的常态,也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特殊法律识别
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情形。《劳动合同法》并未就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作进一步明确规定,此种情形将直接影响法律的适用。
(一)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
基于客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病故或者需要住院治疗(包括劳动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劳动合同订立时所要求的劳动行为能力),或者劳动者因其他客观原因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如劳动者需要照顾家庭、需要在国内学习或者出国深造,等等。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例如,用人单位因市场经营变化,在原有员工已满足的情况下招用新劳动者实属不必要。又如,用人单位因违法经营已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用人单位已依法进入破产还债程序,等等。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客观不能”,且非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客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基于主观原因,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情形有:其一,就劳动者而言。例如,劳动者因其他单位给予的条件优越而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说劳动者以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其二,就用人单位而言。用人单位已招用了其他劳动者,或者说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业已订立的劳动合同。一般来讲,上述情形可称为“履行劳动合同主观不能”,且是由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过错所致。一般来说,基于主观原因阻却劳动用工发生的,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性质
《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从条文本身解释或者理解,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为判断根据。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协商一致(即实质要件)的基础上,已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即形式要件),劳动合同就生效。需要说明的是,已生效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则属于法律评价,即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有效。一般来讲,合同生效的法律意义是,合同经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订立后,即使劳动用工未发生,该劳动合同已不是一个处于“事实状态”的劳动合同,而是一个处于“法律状态”的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应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解决。
(三)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之解除或者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39条、40条规定,劳动合同法定解除是以劳动合同处于“实际履行状态”为发生根据。也就是说,劳动者已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正在从事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合同解除。由此可见,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只能适用协商解除,不可能适用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可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解除。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是针对已生效且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或者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另外,法定解除仅适用于履行过程中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有: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从时间角度看,劳动合同的终止可分为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过程中的终止和履行期满的终止三种状态。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发生的劳动合同,应属于尚未履行的终止。
(四)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发生的几种特殊情形
正如前文所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用工未实际履行而发生的特殊情形,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权利救济及其法律责任应如何处理,是一个十分棘手而又现实的问题。本文就此问题作一讨论。
第一,劳动者初次上班或者因工外出受伤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属于此种假设的情形有:其一,劳动者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事故。其二,劳动者受用人单位临时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
就第一种情形而言,是否认定为工伤应以《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六)项、第15条第(二)项规定为根据,即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职工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者,但可定性为“准劳动者”,以此求得成文法律的根据。至于其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酗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则依《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为工伤。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第一次上班途中受到的伤害不是机动车所致,而是由于他人的不法侵害,那么,他的请求权根据就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民法通则》或者《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就第二种情形而言,尽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履行劳动合同期限尚未成就,但劳动者因受用人单位指派临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受到的伤害事故,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则应依不同情形而定:其一,如果劳动者连续不间断地执行用人单位指派的工作,应视为劳动用工提前发生,在此情形下发生的伤害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二,如果劳动者受用人单位指派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是基于委托代理产生,那么,由此发生的他人侵权行为,应依《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由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侵害人无力赔偿或者没有侵害人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请求的,由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适当补偿,也符合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2条的规定。
第二,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实质上讲就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开始实际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未实际发生前,劳动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这在合同法理论上被称为“预期违约”。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由于这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落空,并给对方造成损害,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上述问题的法律规制主要有如下规范性法律文件:
其一,《劳动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二,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法中的“依法”是指《民法通则》等。
其三,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职工时应查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该职工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其四,《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见,上述事实虽然为劳动法所规定,但从内容上看显然属于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体现了劳动法规范的私法特性。
应该说,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之情形。不论是权利救济还是法律责任承担都应以民事法律规范为根据。其中,一方当事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是识别法律责任的关键。另外,对于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关系尚未建立,用人单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劳动合同之情形,仍应依上述劳动法规范为识别依据。
总之,立法技术本身决定了法律条文的设计采“归纳”方法,同时,司法性格决定了法律条文的适用采“演绎”方法。所以,对劳动合同订立与劳动关系建立的识别,应立足于上述两个层面上的分析。
在我国劳动用工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一旦双方不再继续互相履行权利义务,对于此情况下应认定为解除还是终止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一种观点认为,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随时将对方“炒鱿鱼”,是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另一种则认为,若允许随时将对方“炒鱿鱼”而不遵循“预告解除”的规定和“即时解除”的限制性前提或者允许用人单位随时辞退劳动者,都将对企业、劳动者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不利影响。
《合同法》对于合同形式成立要件的规定
一般来说,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有关联性的不同概念。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的,合同成立。
对于要约及与之对应的承诺通过何种方式体现的问题,《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此基础上特别强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那么对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取书面形式的,是不是就不予承认呢?《合同法》第三十六条针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给出的答案。
根据《合同法》中“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未采用的合同如何成立”的规定,合同的形式不是主要的,重要的在于当事人之间是否真正存在一个合同。如果合同已经得到履行,即使没有以规定或者约定的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也应当是成立的。如果合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有关劳动合同的形式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在我国众多法律中,有些法律明确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典型的为劳动合同。
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就以第十九条明文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后来的《劳动合同法》又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又作出了人性化的规定:一个月的缓冲期。
一般情况下,劳资双方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进行磋商过程中,会对下列基本事项进行口头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和劳动报酬。一旦双方就上述事项达成合意并且开始履行,劳动关系即行建立,这也就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指出:实践中即使是事实劳动关系也是种合同关系,只是口头形式而已。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劳动关系本身具有平等缔结履行和履行过程中单向管理(失衡)的双重性,即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如双方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等,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是管理者,劳动者是被管理者,双方是处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地位,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旨在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20xx年1月1日起,国家不再承认事实劳动关系。这样的观点是否能经得起推敲呢?
为了明确事实劳动关系的地位,原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以第二条中提出: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后来又以劳社部发12号文件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的提出了解决方案,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其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否获得经济补偿的问题上,劳动部针对海南省人事劳动厅《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请示》做出了《关于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求经济补偿问题的复函》。《复函》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因要求经济补偿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上述观点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响应:不但各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将事实劳动关系比照劳动合同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最高法在第一次系统地就劳动争议适用法律作出解释时明确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笔者认为,20xx年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对《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简单重复,故而事实劳动关系的处理在20xx年1月1日前后是没有较大的区别;即便如此这个形式上的“简单的重复”在《劳动合同法》是有着重要的意义的:
首先,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紧接着就以第二款规定了人性化的一个月缓冲期规定;后面又以第三款规就“用工前就订立劳动合同在的情况下如何确定劳动关系的建立”问题作出了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确立了在“一个月缓冲期”内不签订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我们称之为“缔结劳动合同形式过失责任”),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后又一次参照英美法系作出的惩罚性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加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方式强迫用人单位必须主动与劳动者订立符合法律规定形式的劳动合同;立法没有将增加工资标准一倍的支付作为行政处罚收入国库而是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彰显了《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积极主动维权的立法本意,这就是资方反对《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之一。
笔者认为,制定法律是一项非常严谨的国家行为,所以法律草案的每一个条款都是要经得起推敲的;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出现,是为了第十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三款以及第八十二条服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该法的立法目的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真正要消灭口头劳动合同确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中“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体现,使得劳动者维权有了更多的保障。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劳动合同制度,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制度的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亦没有对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给予明确处理,导致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二十多年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依然较低。建筑业、餐饮服务业中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40%左右,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根据《20xx年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就业质量评价报告》显示,
“中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占12.67%、高职毕业生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比例为14.5%”。大量的数据表明,在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上,用人单位原因占主导地位。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初衷在于指导劳动者合理维权,但是不妨碍个别劳动者“投机倒把”地滥用“第八十二条”。
为了杜绝这一现象,使得“第八十二条”不被滥用,国务院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条例》以第五条和第六条对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和超过一个月的不同时间内提出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作出了规定。
《条例》指出,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也就是说,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单向辞退劳动者并可以拒付一切劳动报酬之外的给付项目,杜绝了劳动者歪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条例》规定,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据此可以看出:
1、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前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分水岭在于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
2、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或终止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法定事由出现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解除或终止;
3、国家对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或终止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除《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的情况下,只有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才能解除劳动关系。
从契约角度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符合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
《劳动合同法》要解决的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施条例》要解决的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而对于“劳动者不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我国的立法在劳动者普遍处于弱势的国情下还是倾向于宽容劳动者的态度,以彰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第六条再次明确了无书面劳动合同亦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精神。
据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有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精神来看,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又不满一年的情形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试用期的期限待定劳动合同,而且除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得擅自解除或者擅自即时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是符合对劳资双方都依法加以保护的立法本意;而且通过将用人单位对事实劳动关系的随意解除的民事责任等同于解除书面劳动合同的民事责任,更彰显《劳动合同法》有关“保护劳动者”的立法宗旨。
有关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报酬如何确定的问题
一般来说,双方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后,双方对劳动报酬的约定一般出现三种情形,笔者对于这三种情形如何分别作出阐述: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除了上述两种情形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有关“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有关“劳动合同全面依法履行”的精神,用人单位应按承诺和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发放劳动报酬。
有关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条的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作为民事行为表现形式之一的订立合同也不例外。那么对于劳资双方有口头约定工资标准的,对该口头约定应当如何认定效力呢?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部分学者们认为,《劳动法》所称的劳动合同,不仅仅指书面合同形式,包括口头约定。按照这种观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如果有口头约定的,即使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也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而我们从事审判工作的多数同志则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兼具民事和行政特点的法律关系,既然《劳动法》未作特别说明,那么,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的形式包括口头约定和书面约定两种,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劳动关系已有口头约定的,亦属于订立了劳动关系而不是所谓的事实劳动关系,只有既无口头约定、又无书面协议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才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法》第十八条列举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两种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比照《合同法》增加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
现实中比较常见的是工资标准低、社会保险缺失和工伤概不负责的无效情形,其中最复杂、最普遍的当属工资支付的有关问题。
最高法民一庭指出:包括约定劳动报酬条款在内,劳动合同被整体认定为无效的,或者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劳动报酬标准的,就应当按照本单位的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可直接参照适用的标准,亦可参照其他单位同期、相类似工种、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其劳动报酬的数额。比如,某用人单位非法以欺诈、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明显低于正常工资标准,当此劳动合同被依法认定无效后,该约定劳动报酬的条款亦不得适用,为保护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利益,就可以直接适用本条的规定予以解决。通常情况下,这种参照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确定的劳动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往往是相同性质工作中获取报酬较低的,故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有对劳动报酬作出相对较高约定的,尽量应当按照约定标准来计算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其自身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向劳动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在此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第八十六条将其扩大为双向责任,即明文规定过错人应向对方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据此,我国的劳动合同并非当然无效,而是采取宣告无效,即劳动合同(条款)经由人民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宣告后才发生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溯及力。
综述
总之,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合法不能否决劳动合同的存在,更不能以此否决劳动合同的效力。对于劳动合同形式或劳动合同内容不合法的,应追究其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对于双重违法的应分别追究、合并执行。将事实劳动合同按照“不满一年”和“超过一年”分别视为“期限待定的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更加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本意。
建立劳动关系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在招聘新员工时,企业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跟据《劳动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
据来自劳动仲裁等办案部门统计,每年12月至翌年3月间是续签劳动合同案件纠纷高峰期。尽管劳动合同法对续签合同规定不细,但诸多相关、相近法律及解释鞭长可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了3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劳动 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也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 动合同。”上述解释与规定明确了这样一种法律关系:即未续签劳动合同情形下,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都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用人单位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包括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进行赔偿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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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沪劳保关发(20__)24号》文件,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和期限的录用条件
1、本协议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前个月为试用期。
2、乙方是属于特殊劳动关系人员,并提供有效证件或证明。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部门。
2、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岗位执行工时制。(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
2、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3、甲方因工作、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经与乙方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
四、劳动报酬和待遇
1、本协议的工资计发形式为人民币现金。
(1)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没岗位工资。
2、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可延长三天发放。
3、本协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本市或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4、甲方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休息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的工资。
5、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建立健康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3、甲方应根据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和培训。
六、本劳动协议的履行和变更
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作任务。
2、甲方根据其义务(生产)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接受甲方调动,工资随岗位而变动,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本劳动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4、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5、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6、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4)乙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5)以期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协议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甲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以期诈、胁迫的手段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本协议的;
八、其他
1、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终止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协议或由于乙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3、因自身健康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工作中突发疾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法终止合同。
4、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5、合同期满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终止。
6、乙方提供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手续必须合法有效。
7、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以用工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及其它一切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就解除劳动关系,经与乙方协商,根据乙方要求对乙方自入职之日起至解除劳动关系止的标准工资差额与加班工资差额及与之相关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费补偿(如有)、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高温津贴、带薪年休假工资、休假工资、住房公积金补偿及一切其它甲方因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而应当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义务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前述款项,甲方在 前支付完毕。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
乙方确认:本协议生效之日,甲方已经依照法律规定向乙方支付了全部的标准工资、加班费、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带薪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休假工资履行了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方面及住房公积金方面应尽的义务、承担了一切其它因双方建立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用人单位方的义务。
乙方承诺:不得再就双方因建立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以投诉、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向任何部门主张任何权利。
乙方特别承诺,不得私自带走在用人单位履行职务中所接触的工资发放有关记录资料,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他人透露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相关情况。乙方如有违反,按本协议2.3条向甲方承担返还责任。
对于未依法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补偿的补偿、补办问题,相关补偿金、补办费用已含在第一条的费用内,如今后乙方提出补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请求,则全部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缴纳款应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位及个人应承担部分)。
3、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社保关系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解除。
4、如如何乙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
员工: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1、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劳动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员工工资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同时根据您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按照《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双方协商,我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元人民币。
5、员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员工离职当月工资及补偿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6、劳动合同解除后,员工仍有义务对在公司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公司在设计、技术、管理、劳资、财务、客户关系、客户名单等方面的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公司书面允许,员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帮助第三方获取、使用、传播公司的商业秘密。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自公司与员工双方签署后生效。
9、员工是在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协议内容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的,员工对协议内容无异议。
公司: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员工: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和政策,聘用______(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月为试用期。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的工作部门及岗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缩写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需要可安排乙主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___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职工工资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___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____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甲方按本市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要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优抚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须按照本市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 ______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的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时间,需要裁减人员,但必须征求职工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各点规定;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菌医疗终结期内,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以及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以内的为三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六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为九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视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郭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_____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修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国家有新析政策、法令规定时,本合同有样条文作自动修正。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关:(盖章)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业名称):
乙方(个人姓名):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一致,就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
协议:
1. 双方同意于 年月日起解除之前订立的.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已于本协议签署前完成了同甲方的工作交接,并未在甲方承建(监)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3. 截止本协议书签署日,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纠纷及未了结债权债务。
4. 以上内容经双方共同认可属实。
甲方(企业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伤案件办理的过程中经常出现这样一个情况:因公出差时,不幸遭遇车祸,想申请工伤待遇,但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公司不想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以下证据可以证明你与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确认)、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类似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中,只要其中含有劳动者本人的名字,一般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但是,此类证据必须上有用人单位的公章才有证明证明效力。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
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合同特别是经济事务的合同时,一般都会有“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此时,如果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的话,那么可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
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它单位若能出具有关劳动者曾代表用人单位洽谈业务方面的证明,也可以证明劳动者曾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因为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第三方接触时,有时会在办理某些事务时向第三方提供有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的资料:比如说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代表用人单位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签名等。劳动者如能取得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开具有关的证明,也可以推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4)、录音、录像、照片
录音最好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录音,只要录音能够清楚反映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承认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就可以基本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它关于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律师提醒: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妥善保管劳动合同。
雇用方(甲方):______
劳务方(乙方):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2、用工方式为______全日制。
3、工期为______一年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合格后。
6、甲方责任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交底,下达该工程的安全、质量措施和工程技术标准。
及时组织测量和交桩
及时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检查及办理签证手续。
对本工程的施工作业质量、安全、技术、物资采购、作业进度进行全方面的管理、控制。
负责需要安装设备和所有材料的采购供应。
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
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价手续,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报送名单及相关上岗证明。
乙方的施工作业人员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乙方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交纳国家规定的应交的各种税金,并及时支付劳务人员费用。
8、施工作业的检查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隐蔽工程的作业未经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检查签认,不得自行隐蔽而转入下道工序作业。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
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调查,乙方自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10、工程材料
甲方按定额消耗量,根据施工组织和进度情况,供给乙方材料,材料经双方验收签单后,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派专人对材料的使用进行旁站监督。
在施工中,材料实际消耗量超出定额消耗量的部分,按市场价在乙方劳务工费中扣除。(其中钢材按定额量节余5%以上,水泥按定额节余7%以上,未达到者视同超耗。
11、劳务费的结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按设计要求组织现场质检人员、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签认完成的合格作业量。
按项目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附表单价结算劳务费。
12、劳务费的结算和拨付
劳务费按月结算,根据本工程资金情况及时拨付。甲方根据施工任务书(代结方单)进行劳务费结算,结方单应由项目有关人员核定签认,项目经理签批后,于当月28日报送财务处审核,作为甲方拨款的依据。现场临设完成后可结算付款,基础施工期间不付款,基础工程完成,验收后结帐,付款80%。主体工程,乙方除了交保证金外,二个月不付款,从第三个月开始,结帐后付当月款项的70%~80%。工资中的优质价在工程质量评定后再付给。
13、环境和文物保护
乙方应在施工作业中保护施工作业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由于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如有违反甲方及上级下发的有关环保条例的行为,甲方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与建设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
14、违约责任
甲方按合同要求应及时拨付劳务费。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
15、争议解决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裁定或约定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工完帐清后自动失效。
17、补充协议
在合同执行中情况变化时,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项目部一份,乙方二份;报送公司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工程管理处三份备案。
附件《劳务费用一览表》
甲方:(印章)______乙方:(印章)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
日期:______日期: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共同遵守。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经营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具体工作部门和岗位及劳动报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及经济补偿、赔偿责任。
2、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乙方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月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基本工资包括公司加班工资、其他假期工资。基本工资以外的报酬,为岗位及综合能力所体现的月度奖金,一岗一定。如乙方在年底前离职的,按本协议的第4条执行。)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元,上述工资均为税前工资。
3、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4、乙方在年底之前中途离职的,乙方的月度奖金、年终奖、效益奖金及公司各项补助全部取消,甲方不再给予发放。
5、乙方属于自离的,甲方不给予乙方当月考勤工资及所有福利报酬。(乙方有三天以上包含三天不出勤记录的属于自离。)
6、免责申明: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甲方无关。
7、处罚与赔偿
1)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2)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8、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双方签订专项培训协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2)劳动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提供办理录用和社会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证明的,甲方可视作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本合同或视作乙方主动放弃其应享有的保险福利待遇。
3)劳动合同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虚假资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9、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10、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关于将丙方劳动关系从乙方转移到甲方,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乙方与丙方原先签订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并终止劳动关系。
2、丙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关系正式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3、乙方自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再对丙方的劳资及社会保险负责。随同丙方劳动关系的转移,其劳资、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关系均转移至甲方。
4、甲方接收丙方劳动关系后,负责支付丙方薪酬及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用。丙方的薪酬及福利待遇保持当前水平,或根据评估员工贡献或业绩作出提升调整。
5、乙方不支付丙方经济补偿,但丙方在乙方的工作年限顺延至甲方,即丙方在甲方的工龄自其在乙方的入职之日起计算。
6、丙方与乙方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代表乙方及不可以以乙方名义开展业务/工作。不可以用以往的工作关系进行与乙方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7、丙方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代表甲方开展业务/工作,不可损害甲方的利益及泄露甲方机密信息。
8、本协议如有争议,可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丙方:_______________(签名)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企业名称(甲方):
职工姓名(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月__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甲方:乐山市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金文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年__月__日至年月3日的工资,共3000元,于___年__月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___年__月__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__________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___年__月__日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
甲、乙双方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并承诺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自愿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劳动关系;
2、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资、补贴及经济补偿金等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同意并认可本金额;
3、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乙方仍应遵守《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保密义务,不得再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费用;
4、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否则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第2条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责任;
5、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或经济纠纷;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甲方:乐山市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金文林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20xx年1月12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的工资,共3000元,于20xx年1月31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20xx年1月16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1)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2)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3)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4)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
(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
(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快熟悉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
若在乙方离职期限截止时,接替其岗位的员工还不能独立主持工作,经甲乙协商双方约定可适当延长离职期限,但不超过一个月。
八、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乐山市银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20xx年1月12日20xx年1月12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书范本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______年______月(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____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______方支付______方经济补偿金(违约金)______元;
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已双方无任何经济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xx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劳动关系解除合同
企业名称(甲方):xx公司
职工姓名(乙方):
甲乙双方于xx年11月28日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现经乙方提出,并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从签订本协议起,原劳动合同即行解除,甲乙双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7000元;
3、甲乙双方同意原劳动合同解除后不再提出或威胁提出针对对方的任何劳动仲裁、诉讼或索赔请求;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就,如中英文版本之间存在任何差异,以中文版本为准.
7.本协议按中国法律解__________释,受中国法律管辖.
甲方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性别: 出生: 居民身份证号码: 经常居住地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系人: 紧急情况联系人地址: 紧急情况联系人电话:
声明条款:
乙方在此声明:在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
1、我已向甲方提交了本人已缴纳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证明,并承诺由原单位缴纳,甲方无需为本人缴纳;
2、我向甲方提供或反映的所有个人资料包括个人学历、个人职业资格证书、个人工作履历、证件及其他个人信息均为真实有效;
1.合同期限
1.1 本劳务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2 本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续签本合同的,应当履行相关的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二)。
2.工作岗位和内容
2.1 本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
2.2 乙方按照甲方对乙方的岗位安排和相应的工作职责界定,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3 甲方确应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工作,或依照乙方的能力和工作表现及甲方经营需要,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但在甲方批准前,应当服从安排,若乙方消极怠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可申请解除本合同。
3.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3.1 乙方在上述岗位工作期间,实行以下 [ ] 项工时制度(可选):
a.乙方工作岗位实行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b.乙方工作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 □年; □半年; □季; □月;
C.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在此认可,此处工作时间是指正常工作小时的累计,午餐、午休及其它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的非正常工作时间均不包括在内,乙方每天上下班时间和休息日由甲方根据需要决定。
3.2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经甲方书面的要求或确认,否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乙方自行延长的工作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关于加班的申请、审批及补偿方式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3 乙方仅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公司给予的其他假期。关于假期的享受资格、申请假期的程序及待遇按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4.劳务报酬和社会保险
4.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的月劳务费为税前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每月 日按照乙方上月劳务出勤状况,向乙方发放劳务费。
4.2 按照国家和( )市规定应当由乙方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劳务费中代扣代缴。
4.3 由于乙方已缴纳社会保险待遇,因此甲方免除为乙方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5.工作纪律
5.1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5.2 乙方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管理,参加甲方安排的相关业务培训,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6.1 本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的,需履行变更合同手续合同手续(见本合同附件三),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或变更条款不明的,视为未有变更,双方按原条件继续履行;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6.3 乙方因任何原因连续一个月不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6.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6.4.1 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个人文件或信息是虚假的情况; 6.4.2 乙方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
6.4.3 乙方因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的。
7.其他
7.1 乙方保证不因其在甲方从事劳务工作,致使甲方受到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的法律或其他纠纷影响,并承诺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7.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3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男,现年__________岁,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与我单位签订了为期三年的__________劳动合同,现该同志正在依据合同约定,从事__________工作,合同正在履行中。
此致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公司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聘用单位(甲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被聘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作为钟点工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从事工种(_______岗位)的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为:
二、聘用协议的有效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月。
三、工作时间
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四、工资待遇
1、工资:
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有效工作时间(或工作量)付给工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______元。
2、工资附加:
甲方每______月给予乙方基本工资的25%,作为钟工资附加部分,含公司的福利、按劳动法由公司支付的保险费。
3、加班工资:
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工资标准的2倍计算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工资标准计算。
4、补贴:
根据乙方的工作性质、特点及工作环境条件,甲方每______月给予乙方如下补贴(缺勤时按天数扣除):
①伙食补贴及交通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②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③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④补贴,每______月______元。
5、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国家规定的保险项目,由甲方代办,费用从甲方给予乙方的25%工资附加中扣除。
6、工伤保险由甲方另外出资为乙方购买。
7、乙方享受______年终双薪,按其实际______年度有效工作时间计算应得额度。
8、乙方享受______年休假,休假天数根据其______年度的情况确定。
9、除上述待遇外,钟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的薪酬分配和福利待遇。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公司钟管理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2、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本_______岗位的职业技能培训。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4、乙方有权获得规定的工资待遇,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5、乙方负有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声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义务。
六、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①本协议有效期已满,双方未续签协议。
②甲方依法宣告破产。
③甲方依法被解散或被依法注销。
④乙方死亡。
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视情况向乙方或担保人追索相应的经济损失。
①事实表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乙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违背公司行为规范的。
③乙方具有贪___、盗窃、失职、懈怠等不良行为,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④应聘或签订协议时未反映真实情况,在违背甲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的。
3、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需提前1周通知乙方。
①乙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②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
①乙方在聘用期间患有本职工作引起的职业病或因公负伤或致残,经劳动部门鉴定证实在疗养期间的。
②在本公司已连续工作满______年的女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5、乙方提出辞职需要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若乙方自动离职(未办或不办离职手续),甲方有向乙方及其担保人追索相应经济损失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被甲方辞退、开除的钟,本公司(包括子公司、合资公司)将不再录用。
6、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的经济补偿
符合第六条第3款第①项或第4款第①项的情况,可按公司规定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额度为乙方离职前三个______月平均______月基本工资的1~6倍。其他情况下甲方对乙方不作任何补偿。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有冲突,以本协议的规定为准。如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签字确认。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聘用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为期__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______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______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六、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七、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八、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九、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十、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十一、此协议书一式__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另______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