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简称已方):
甲方现有住房/会所/写字楼壹套,委托________________ 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并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家庭装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以报价表所列项目为准
4.工程施工方式:a. 单包工 b.包工包辅料 c.包工包料
5.工程工期: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二、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前向乙方确认该工程的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并在图纸及报价单上签字认可;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批件手续并交纳物业公司费用及装修押金。
2、负责审定双方协议的变更、增改项目,并按进度支付变更增改项目工程款项。
3、如确定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若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或要求乙方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4、协调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协调邻里关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6、甲方所购材料质量需由甲方、乙方共同验收认可,否则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材料进场日期必须符合乙方施工进度要求,如因此误时误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甲方所购材料之项目,由甲方承担保修费用。
7、甲方指派 为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 查,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
三、乙方责任
1、协助甲方对装修设计及施工说明的确定,拟定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所采购的装饰用主材,事先经甲方审定、认可;协助甲方办理入场手续,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2、指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 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及施工说明进行施工,对施工进程中的项目变更事先交甲方审定、认可后方可施工。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单。
4、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垃圾处理等工作,同时协调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毁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施工成品进行保护。
8、乙方为甲方验房,验房通过即表明乙方已认可甲方房屋质量,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出现水、电、空鼓等质量问题,不应将责任推卸给甲方,应自行解决或者与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9、所有与此合同有关的劳动工具由乙方提供。
10、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天提出工程进度,及甲方所需购买物件和甲方需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现场评估和监督等。
四、工程质量、工期、保修及违约责任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报价单、工程增改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而影响工期,或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以及因甲方临时更改图纸而影响工程质量、延误工期,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工程款,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6、由于乙方原因延期竣工,每延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100元违约金。若合同期内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作为奖励。
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8、因单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工程完工自验收合格当日起两年内,乙方实行质量保修。即两年内因乙方施工或所购材料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两年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所购材料造成的问题,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材料的购置费用,乙方免人工费进行维修。
五、附则
1、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保修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3、以下附件为合同之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合同同时生效)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项目报价单
③.工程增改单
④.双方书面认可的附件
六、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
1、进场前查水、电,进场后不能打坏水、电,打坏后由乙方负责。
2、不能在房内做饭,出了事由乙方负责。
3、电的管内不能有接头,管与管的交接处不能有接头,从上一接线盒处找接头。
4、乙方施工完成后,交付甲方水电施工图1份或水电改造图片。
5、防水经甲方验收后,才可以贴瓷片。
6、插座右边火线,左边零线
7、火线用红颜色,零线用黑色,地线绿黄相间的
8、工程结算价按竣工实际工程量核算,多退少补。
9、水电项目保修三年。
10、由甲方购买的材料,乙方须在使用前三天内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清单。
11、合同签定后,乙方不得单方面增减工程项目。
12、合同签定后,在不变更项目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工程价格。
七、备注事项
1、本合同未涉或未详部分,以政府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2、凡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合同之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另议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为合同之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工程款付款方式的约定
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分以下五次完成:签合同后,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10%,作为装修定金(定金将打入工程款); 开工,水电改造完毕后付总工程款的40%,作为第一批材料款;木工完工,油漆工进场付总工程款的30%,作为第二批材料款;施工完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15%;验收合格一个月内,甲方将余款5%一次性付清。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量:图纸标注以及经双方协商通过的补充协议内确定的工程量为准。
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甲方签字认证的实际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______项执行
(1)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2、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3、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4、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四、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工程总用工时间:_________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五、工程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人民币)
¥:_________元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六、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按以下第_________执行
(1)国家标准(2)地方标准(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七、图纸
1、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但乙方需提供电子版图纸资料以及负责提供政府部门验收用的蓝图晒制工作;
(2)甲方自行提供施工图纸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_________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八、合同组成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九、工程变更
1、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确定变更价款
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3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甲方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4)甲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5)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十、双方一般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工作
(1)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者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约定乙方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因其他原因需由乙方办理的,相关费用应当由甲方偿付给乙方,并且工期相应顺延;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2、乙方的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者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由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规范、防火规定,按期按质完成施工;
(3)未经甲方同意或者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试试拆改原建筑物主结构及各设备管线;
(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在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十一、有关材料的约定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2、对于任何一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由此增加费用,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乙方在保管过程中有重大失误而造成的材料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4、材料运输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5、甲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乙方现场负责人验收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有关施工和工期的约定
1、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5)不可抗力;
2、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关于质量和中间验收的约定
1、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检查和返工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十四条关于安全施工的约定
1、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安全防护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关于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_____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支付的约定
2、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关于工程保修的约定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_____ 月内。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甲方留工程总价的15%做为保修押金,保修期限为 _____ 年
3、甲、乙双方对保修的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3、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_____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_____ 元的违约金。
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第十八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委 托 方)
乙方:(被委托方)
一、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施工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要求:
二、工程期限及保修期:
1、工期(日历)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2、工程保修期:整体为年,隐蔽工程为年。保修期自甲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单》之日起。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和保修:
工程总造价:(大写) (小写) 元
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时即开工,工程结束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保 修:乙方在保修期内,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以内应及时做好保修工作,逾期未及时维修的。
四、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对工程造成所有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施工前准备细则:
1、甲方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源、电源等(乙方负责安装计量表)。
(2)、施工中使用公用部位操作,由甲方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
2、乙方
(1)根据甲方要求,结合现场情况组织施工、工艺质量说明并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并及时处理好户外垃圾等工作,每天做到人走场清。
(3)乙方必须做好现场文明施工要求:每位施工人员应佩戴好胸卡便于小区物业管理,施工现场入口处应竖立文明施工标志牌。
(4)乙方委派: 张俊立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协调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六、施工安全与防火
1、乙方拟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1993年7月29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室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注意施工安全。
3、乙方拟定的施工方案或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或施工现场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工程施工变更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以最合理的效果为最终目的,平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为效果作出的 适当变更(所变更内容只允许在原确定的设计方案基础上增加,但不允许减少),所增加的费用不作调整。
八、工程质量、验收及结算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的监管。
2、工程质量按现行的行业标准《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以及施工方案、工艺质量说明,预算及材料品牌明细等为合格标准依据。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4、工程竣工验收,乙方应通知甲方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办理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5、竣工结算,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即由乙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及有关资料给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15天内审查结果通知乙方,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由甲方原因引起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提交书面确认单,以使延误的工期得以顺延。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
2、乙方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本工程在20xx年 月 日前通过甲方竣工验收。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陈设和其它物品,如有损坏,应赔偿所有造成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原样恢复,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争议或纠纷的处理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家庭装饰市场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双方协商或协调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同等法院效力。
十二、其它约定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