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员工雇佣合同(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12272.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综合楼室内棚面、墙面、地面、电气等装饰工程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价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4、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内付清。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贰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盖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在公正、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届满合同自行终止。
二、 聘用待遇: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付乙方聘任工资每月人民币 元整,奖金或其他收入由所在部门核定。
三、 劳保福利待遇:
1、 个人劳保在原单位享受。
2、 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养老金、公积金手续。
四、 双方职责:
1、甲方应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对乙方加以关心,乙方应服从甲方的领导和工作调配,遵纪守法。
五、 其他:
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办理续订手续。
2、 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按上级和公司全员劳动合同制文件汇编规定办理。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 方:
代 表: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套房装饰装修工程合同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 套房装饰装修 工程,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项目及内容:
铺贴地板、油墙、做柜、线路新装 等工程,详细内容见乙方提供的,经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元)
为人民币 ————
四、工程款项结算方法:
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50%工程款即(人民币——元),工程完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五、乙方必须按质按量按时和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如属乙方因材料质量或不按图纸施工,而造成施工项目不合格的,乙方要自行返工,返工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由乙方自行解决。如在施工期间,甲方提出更改正在进行或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更改所使用的一切材料费、人工费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如在施工期间提出增加施工项目或更改使用材料的,必须经甲方负责人或技术员签字认可。
七、交付使用日期:
总施工期为 天,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逾期乙方每日按总造价的千分之五赔款给甲方。如甲方因某种原因令乙方不能进行正常施工的所误日期顺延。
八、其它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连同乙方提供给甲方认可的施工说明和工程预算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各执为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装饰公司
代 表:
代 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