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引起诉讼(精选3篇)
委托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晚会”活动灯光、音效等设备布置及操作,签定如下协议:
一、活动内容等
1、活动内容:“香缇半岛主题推广活动晚会”
2、活动时间:20xx年4月17日
3、活动地点:金陵滨海大酒店3楼多功厅
4、参加人数:约700人左右
5、布置时间:20xx年4月16日
二、乙方提供服务内容及费用(见附件清单)
三、费用支付方式:
1、总费用:rmb3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2、支付方式:合同签字之日起,即付演员费用的50%,10250元(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演员费用尾款活动当天即付清10250元(计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元整),其它设备租赁按合同执行完毕后,甲方在收到收据后1个月内付清除演员部分的全款即rmb13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叁仟伍佰元整)。
四、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负责与主办方的沟通、协调;
2、乙方负责服务项目的设备、运输及服务,按时保质完成。所有设备搭建在4月17日14:00前准备完毕,以便主办方进行彩排。音响灯光等设备操作人员在活动前即17:00全部现场到位,准备就绪。
3、乙方在运输、搭建及服务过程中,维护酒店方设备、装修等,若因乙方原因破坏酒店设备等而引起的赔偿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保证服务质量,音乐播放、灯光投影等使用按流程表提前准备到位,保证应有专业水准及现场执行的顺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活动现场出现问题, 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
5、节目流程甲方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如有节目大变动,甲方在活动前提前通知乙方,其他细节现场微调。
五、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原因终止合作协议,若单方面终止合同,别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它,违约方必须根据守约方实际损失情况,向违约方支付合理赔偿或其它。
六、乙方按合同履约完毕后,甲方应及时付款。
七、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署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再定,可签定补充合同,与原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秦皇岛市路面相关的路灯广告箱招商业务交由乙方承包代理。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年,即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二、承包范围和价格:详情参见本协议附件内容。
三、承包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招商业务,乙方自主经营,超收自留、如有因甲方原因造成招商价格低于乙方价格要求之情况出现时,甲方应向乙方补齐差额。
四、利润的上缴方式:
乙方将在灯箱完成招商后,再将甲乙双方所协商的费用数目足额打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不同路段的广告位招商价格和所得收入的分配。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招商业务,更不得再将乙方承包路段广告位招商代理权私自转承第三方。
3、乙方享有承包范围内所有广告箱的招商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灯箱上的广告内容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承包时间内,广告灯箱的更换、维修、保养等施工工作全部由甲方承担。
5、乙方承包招商的时间内如遇市委、市政府有重大活动,广告灯箱需做特殊宣传时,甲方须提前告知乙方,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对广告灯箱进行更换施工,对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与广告主自行协商解决。
六、广告管理
1、甲方应保证乙方招商广告箱在承包协议开始生效时,可及时投入使用,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协商解决。
2、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七、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箱招商业务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八、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南平市工业路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泉州市____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金帝商厦_____楼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广告费46666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从20__年6月起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__年10月10日,原、被告双方就原告委托被告发布户外广告一事签订了一份《广告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广告发布时间为20__年10月20日-20__年10月20日,广告发布费共计人民币420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履行了全部义务并支付了全部广告发布费用共计420000元。但在此过程中,被告却未能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0__年6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撤下了原告委托其发布的户外广告。根据合同第八条第三款的约定,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甲方(即“原告”)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和终止履行期间的广告发布费。
原告认为,被告擅自提前停止发布广告的行为已经严重违背了双方订立的合同之约定,已经构成了违约,并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如所诉,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