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广告牌租赁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赁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
甲方租用乙方楼面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
1.租赁地点:__________
2.广告规格:每块为__________米。
3.租赁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年。
4.租赁费用及说明:广告牌为甲方全额投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位建成后第一年给乙方使用,第二年为甲方使用。第三年开始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租赁费用。以后每二年在原有基础上递增_______%租赁费用。
二、付款方式:
从第______年开始每年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当年租赁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墙面广告位的租赁权,并按约租赁承包。
2、乙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算,另行向甲方收取。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
2、按时支付租赁费用如因广告位掉落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五、本合同为期限为______年,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全部损失。
七、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能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权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海南木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凭资产名称与地点
甲方将其坐落在地址: 小区名: 的道闸,出租给乙方做广告使用。
第二条 租凭期限
租凭期共年,出租期自月日起至 月权,并且提前一个月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 元,半年一付,本协议生效后安装广告前先付6个月租金,第7个月开始支付下半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无发票则由双方协议开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租凭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1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
2因租赁自然原因或非乙方原因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 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协议期间无人员或车辆进出时,甲方应将档杆处于关闭状态。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为了夜间车主驾车安全,乙方在道闸上安装一条5W的照明灯带,并使用定时开关,亮灯时间为第日19点到次日凌晨3点,一年按照365天计算,每年耗电为15度,电费包含在道闸租赁费中。
第七条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 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功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______县委宣传部
乙方:______广告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租用乙方广告立柱南侧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坐落地点:高速公路______段,减河北岸立柱广告牌南侧一面。
二、广告位尺寸:18米×6米
三、广告位租用期限及费用
广告位租用期限为壹年,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费元,计肆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应付广告位租赁费的全额,逾期付款,乙方有权拆除画面。
五、甲方负责喷绘画面及安装,如发现问题与乙方无关。
六、甲乙双方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规签订本合同。
七、甲方必须向乙方出具发布广告的全部证件、内容和图片,不准有虚假。
八、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纳广告位租赁费,逾期付款应按广告费的总值赔偿乙方5%(按日计算)。
九、合同生效后,甲方需要改换或停止发布,应在制作前五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