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商铺订购协议书(热门3篇)

河北省石家庄商铺订购协议书(精选3篇)

河北省石家庄商铺订购协议书 篇1

法定代表人:

地址:联系人: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就乙方自愿订购甲方开发的商业用房,达成一致并签定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乙方订购甲方开发的【广场】商业用房(或其他指定区域,其他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商场平面及立面、走道、花车、墙面、卫生间等区域,)的所有权,具体情况如下:

栋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订购面积(㎡)

二、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订购金(大写人民币)元,(人民币:元)。

三、订购有效期:一年(12个月,以年为单位),自乙方支付购房订购金次日起算,有效期届满或双方合同解除本合同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乙方确认:

4.1乙方自愿按照第一条约定的认购方式向甲方订购商业用房。

4.2订购有效期内,该商业订购人之外的第三人决定购买整套房屋(或划定不可分割,或如果分割可能影响其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区域、范围)并按照甲方要求支付购房全款(部分或全部)的,该套房屋的订购人则无条件放弃本合同范围房屋的购买权。

4.3当出现订购商业用房被出售情形时,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指定其它区域置换等价值的商业用房作为本合同标的物。

五、订购商业用房有效期届满处理方案

5.1乙方可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当月公布的该商铺出让价格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届时,乙方依据本合同支付的订购金及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转换为购房款。

5.2乙方决定不予购买甲方商业用房的,则由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交付的订购金及资金占用费。

六、资金占用费的约定

6.1订购有效期内,乙方未提前取消订购的,甲方按乙方所支付的订购金额和签订的订购年限,按订购金额的20%/年做为资金占用费给予乙方。

6.2订购有效期内,乙方提前取消订购的(最低不得少于3个月),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接受后同乙方解除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订购金额的10%/年做为资金占用费给予乙方。

6.3订购有效期内,甲方如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电话及书面方式告知乙方,并在终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退还订购金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发生的认购期限和本合同约定的相应标准计算。

6.4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支付。现金支付;转账支付户名:开户行:账号:

七、告知与送达

甲乙双方以本合同载明通讯信息互为通知对方,于通知发出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有效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其中之一或多种: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快递及媒介公告方式。

八、特别约定条款

8.1本合同已约定条款中涉及对方权益关联的事项出现时,对方不再另行告知或通知。

8.2订购期届满,乙方未前往甲方处办理退款或购买手续的,则乙方已付订购金不再计算资金占用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其他第三方透露本合同所涉内容、信息。

九、违约责任

9.1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资金占用费,按应付资金占用费的1‰每日支付逾期违约金(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9.2甲方未按期足额向乙方退还订购金的,按应退还订购金的1‰每日支付逾期违约金(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十、保障

甲方以乙方所订购的商业用房作为在乙方不购买商品房时,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所交订购金及资金占用费的资金保障。

甲方明确表示无法按期支付应退订购金和资金占用费的,乙方将获得资金保障。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若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河北省石家庄商铺订购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附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就项目的商铺购买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小区位于地块,占地约亩,建筑面积约

万m,其中:住宅楼约万m、商业办公楼约万m。

二、户型面积、价格:

1、甲方在地块为乙方定向设计,定向建筑购买商铺。经甲乙双方

协商,乙方正式订购小区的图纸编号为的商铺,按商铺建筑面积约m2,单价为元/m2,购买总价为元,大写:

×认购单价=购房总价)。

2、办理产权正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公共维修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缴纳。

三、购房款交付方法:乙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签署商铺定

协议书,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到100%即元,(大写。

2、分期付款: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签署本协议。15日内支付到总房款的50%,即元,(大写:元整)。60日内支付到总房款的100%,即元,(大写:元整)。

3、贷款: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伍万元人民币,并签署本协议。15日内支付到总房款的50%,即元,(大写:元整)。余款乙方以贷款形式支付给甲方。

4、甲方交房前,乙方付清本协议约定费用和购买商铺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维修基金、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

四、乙方应确保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便于甲方能够通知到乙方。

甲方通过寄信、电话和报纸通知等方式通知乙方交款等事宜,乙方应按甲方信件寄出或电话和报纸通知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如不回复意见,即表示接到通知,同意甲方意见。如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有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的商铺户型,最终以规划批准的户型为准。

六、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七、交房标准:

外墙为小区统一装修墙面;内墙为刮腻子;顶棚为主体结构,不做处理;地面为毛面;222

卫生间:顶棚为主体结构,不做处理、墙面为毛面、地面做完防水;供暖形式为集体供暖,暖气为暖气片;供水形式为单户单阀独立系统;窗为断桥铝;内门预留洞口,不按框扇;户门为防火卷帘门、有框玻璃门或断桥铝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向甲方交付房款,如逾期未办理交款须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每日按当期应付房款额的0.3%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内仍未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视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交款项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二次出售给他人。

2、该商铺在年付使用,如不能按期完工,甲方须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已付购房总价的0.3%向乙方交纳违约金,如因政策原因、非甲方原因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意外情况致使本项目停工、停电、停建,无法正常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可延期交付使用。

3、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信守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如单方违反协议,须按购房款总额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均自解除通知送达3日起生效。

2、自书面或媒体公示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后,乙方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的,自通知的期限界满之日起第二天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房屋,乙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开始计保修期,且该房屋发生一切变故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资料,在房屋交付两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不提交有关证件手续,造成逾期办理产权证书,责任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交定金系乙方为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的担保。

5、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甲方将协议条款的内容、内涵、意思表示已向乙方告知说明,乙方均已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

十、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所有义务自动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销售代理公司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相同。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河北省石家庄商铺订购协议书 篇3

甲方:

电话:

乙方: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相关法律规定,就项目的商铺购买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小区位于地块,占地约亩,建筑面积约万,其中:住宅楼约万、商业办公楼约万。

二、户型面积、价格:

1、甲方在地块为乙方定向设计,定向建筑购买商铺。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正式订购小区的图纸编号为的商铺,按商铺建筑面积约,大写:__认购单价=购房总价)。

2、办理产权正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及公共维修资金由乙方按规定缴纳。

三、购房款交付方法:乙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整,并签署商铺定购协议书,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到%即元,日内支付到总房款的%,即元,。

3、贷款: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伍万元人民币,并签署本协议。日内支付到总房款的%,即元,。余款乙方以贷款形式支付给甲方。

4、甲方交房前,乙方付清本协议约定费用和购买商铺法律政策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维修基金、印花税、契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等。

四、乙方应确保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便于甲方能够通知到乙方。甲方通过寄信、电话和报纸通知等方式通知乙方交款等事宜,乙方应按甲方信件寄出或电话和报纸通知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回复,如不回复意见,即表示接到通知,同意甲方意见。如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有变更时,应及时告知甲方,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的商铺户型,最终以规划批准的户型为准。

六、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七、交房标准:

外墙为小区统一装修墙面;内墙为刮腻子;顶棚为主体结构,不做处理;地面为毛面;222卫生间:顶棚为主体结构,不做处理、墙面为毛面、地面做完防水;供暖形式为集体供暖,暖气为暖气片;供水形式为单户单阀独立系统;窗为断桥铝;内门预留洞口,不按框扇;户门为防火卷帘门、有框玻璃门或断桥铝门。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向甲方交付房款,如逾期未办理交款须向甲方交纳滞纳金,每日按当期应付房款额的0.3%向甲方交纳滞纳金,逾期一个月内仍未履行,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视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视为乙方放弃购买该房屋的权利,所交款项不予退还。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二次出售给他人。

2、该商铺在年付使用,如不能按期完工,甲方须向乙方交纳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已付购房总价的0.3%向乙方交纳违约金,如因政策原因、非甲方原因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意外情况致使本项目停工、停电、停建,无法正常进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可延期交付使用。

3、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信守本协议,除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外,如单方违反协议,须按购房款总额的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1、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权或法定解除权均自解除通知送达3日起生效。

2、自书面或媒体公示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后,乙方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的,自通知的期限界满之日起第二天视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房屋,乙方应自交付之日起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并开始计保修期,且该房屋发生一切变故及产生的所有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提供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资料,在房屋交付两年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关税费,不提交有关证件手续,造成逾期办理产权证书,责任由乙方负担。

4、乙方所交定金系乙方为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的担保。

5、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协议,甲方将协议条款的内容、内涵、意思表示已向乙方告知说明,乙方均已完全理解且无任何异议。

十、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所有义务自动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持两份,销售代理公司持一份,乙方持一份效力相同。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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