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购销采购合同合集三篇

产品购销采购合同(精选3篇)

产品购销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为明确商品采购中供需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详见合同附表)

第二条:供方商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有质量问题的商品,供方负责修理,更换,退货,并赔偿由此给需方及消费者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供方商品应有合格包装.由于包装破损而影响正常销售之商品,供方应予以退换.若原包装内商品短少,由供方负责.

第四条:供方交付的商品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或使需方提供的方形码,如使用需方提供的条形码,供方应将商品交付需方前贴好.若因条形码与商品不符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供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需方根据销售情况,及时向供方出具订货单.供方须严格按订货单要求送货(直上柜月订单数量及交货期限以柜台实际需要为准),并承担送货费用.

第六条:订货单,合同附表?办理供应商结算卡的协议书?及?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若供方不能按要求交货,需提前两天书面通知需方,逾期交货按不能交货总额5%(每天)向需方支付违约金(人力不可抗因素除外).

第八条:若供方提供给需方的商品价格高于提供给同等结算条件下的任何第三方或虽实行统一市场零售价但有第三方未执行的情况出现,需方有权为供方提供给第三方的低价或市场最低零售价执行本合同,并按所进商品的价差额的10倍收取违约金.

第九条:若供方价格调整,须前提3天书面通知需方,供方同类商品在同城其他商场,专卖店作特价促销或作其它促销活动,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需方同时进行.由于上述原因导致供货价或售价高于同城其他商场,专卖店,需方将按本合同第八条向供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供方应积极参与需方组织的促销活动,并承担部分宣传费用.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结算时供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发票.代销商品的结算日期为每月15—25日(特殊情况,需方另行通知),结算的销售数量为需方当月与上月两个盘点日间的销售量.

第十三条:若发现双方货款结算有误,将遵循下列原则处理:

1. 若需方多支付货款给供方,需方将在供方下月或下次结算货款中扣回,若供方在需方的帐面未结货款不足,则须在接到需方通知后15日内退回不足额给需方,否则,需方将每天按欠款的万分之五向供方收取罚金.

2. 若需方少付货款给供方,需方应在下月或下次的结算货款中补足少付部分给供方.

3. 双方应及时核对帐目,供方收到需方对帐通知后,须在7日内回复,逾期后果由供方负担,若供方不及时对帐(逾期半年以上)造成双方帐目不符,以需方帐目为准.

第十四条:需方按合同规定验收商品,对不合格商品有权拒收.经过验收的商品,需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十五条:需方对不适销商品有权退回供方,或要求更换.供方接到书面退货通知后须按期与需方办理退货手续并撤走商品(货款不足,供方应补足),逾期不撤,需方权自行处理商品,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第十六条:凡所供商品涉及售后服务的,供方应签署需方提供的?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

第十七条:为保证本合同的公平与公正,供方不得向需方工作人员赠送财物或支付回扣,否则,供方须向需方偿付合同有效期内供货总金额10%的违约金,需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第十八条:供需双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分别比照?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其他:

第二十条: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执一份,需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采购合同 篇2

供方: 履约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供需双方经充分协商,需方向供方采购以下设备用于 供电工程,具体条款如下:

一、 规格型号、厂家、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型 号 规 格单位数量金额(元)总价(元)

备注含税不含运费,不含避雷器。

合计金额人民币(含税):(¥元)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产品按图纸、技术协议和相关国家标准执行,产品出厂前,均按国家规定的检测规程进行出厂试验,可以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本合同设备自签订合同且供方收到定金之日起 天生产制造完成。

2、交货地点:需方工地安装地点,具体地点为 。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自提。

四、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正常使用情况下,自供方交货之日起,按国标产品质量免费三包(包修、包换、包退)12个月。

五、标的物所有权

标的物所有权自付清全部货款起转移,如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供方所有;但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卸车后,货物的安全风险由需方负责。

六、产品变更:合同签订后,需方对原设计图纸要求有变更的,或对产品规格型号、技术标准等有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因变更给供方增加的材料、工时、及损耗等费用经双方协商并签字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所增加的金额由需方按本合同付款条款支付给供方,同时交货时间应当顺延。

七、检验标准

由当地供电局按附后图纸和中国南方电网标准检验。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国标及出厂证明配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发货前付清全款。

十、违约责任:如供方未能按时交货(因不可抗因素及需方未按合同付款的情况除外),造成需方未能正常送电的,迟交货的自合同约定交货之日起至实际到货之日止,每延误一天,供方按需方已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需方;需方没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天则应按应付未付货款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给供方。

供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需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购销采购合同 篇3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灯具购销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灯具的型号、规格、数量、单价(详见附表)。

二、本合同的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小写:850000元。最终结算金额如超出或者减少合同约定的数量,那么所有增加或减少的`按实际增减数量以及合同约定单价进行增减结算。

三、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GB7000.1-1996和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图纸)以及甲方设计签字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质保期为两年(不含光源)。

四、包装标准及要求:按乙方产品出厂包装标准包装。

五、交货期限:20xx年12月20到第一批货,最后一批到货日期为20xx年12月30日。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地点为甲方工地(海南万宁喜来登酒店工地现场),方式为落地交货,甲方委托刘建民和张英进为工地现场收货人。七、运输方式、费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在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2、在乙方所有货物送到现场,经双方验收无误后,甲方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一月内进行结算,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价95%,余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货款,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至合同所载明的或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帐户方为有效货款。九、安装与验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装服务,甲方需负责乙方所派安装技术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和食宿费用及配合安装并提供安装所需的照明、脚手架或升降机等设施;

2、乙方货到工地现场由乙方组织甲方进行验收,如有质量问题或所供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十、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条约定付款,属甲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付款,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条约定交货,属乙方违约,每延期一天交货,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违约金给甲方。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无法解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表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福建新文行灯饰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福建泉州市泉港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人代表或委托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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