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备购销的合同(精选3篇)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______工程项目的______设备订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供货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详见合同清单。
二、产品订货总金额¥: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此价格不含税。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合同尺寸数量及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四、交货周期: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______天为第一批货的交货周期。确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提前______天通知甲方。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昆明市区外由甲方负责运费和卸货,收货人姓名及电话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按乙方出厂标准;包装不回收。
七、结算方式及质保期: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设备预付款,计¥:______元,乙方按甲方提交的需用计划开始供货;
2、货到工地后验收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1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55%的货款,计¥:______元;
3、安装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造价12%的货款,计¥:______元。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3%余款,计¥:______元质保期自出厂之日起质保两年。
八、验收:
1、甲方应指定专人对乙方产品进行验收及签收,验收的内容包括数量和质量验收;
2、代办托运或交货地为甲方所在地的,甲方应在货到之日验收数量,并在托运单或送货单上签收;甲方收到产品之日起3日内将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通知乙方,甲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收到甲方对质量的书面异议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
4、甲方因使用、保管、自行安装不善导致产品质量出现问题,不得提出异议。
九、合同的变更:
合同生效后,甲方如要求变更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由双方另行商定;如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生产,则甲方不得要求变更,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十、风险承担:
1、甲方自提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装上甲方车辆后由甲方承担;
2、代办托运路途中,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采用送货方式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货物到达指定地点由甲方接收签收后由甲方承担;甲方无故拒绝接收产品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甲方拒绝接收时由甲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的,乙方可以选择将货物拖回并由甲方承担往返运费和总货款5%的违约金;乙方也可以卸货并由甲方按日以不能付款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不可抗因素除外。
2、乙方收到付款日内将第一批货运至甲方工地。乙方延期交货的,应按日向甲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因素除外。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不服仲裁判决,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资料交付:乙方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验证清单。
十四、因通风产品的特殊性,甲方需准确的提供产品订单,如因甲方提供数据失误导致产品无法使用,乙方不负责退货。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可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订立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
工程地点:
发包单位:
伊金霍洛旗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代表:
承包单位:北京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安装变配电设备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备采购内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札萨克水库西部矿区中水回用工程,甲方决定由乙方负责污水处理厂建设中的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土建及附属工程不在本协议范围之内。
设备包括采购及安装包括:混凝沉淀系统、MBR污水处理系统、二氧化氯消毒系统,合同金额伍佰万元(¥:5,000,000元),以最终核定金额为准。
第二条质量验收标准
乙方上述系统工程质量达到环保质量要求,回用水达到国家及环保要求标准,产品质量合格。
第三条工期
乙方自接到甲方首期款后90内完成。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材料合格证、产品保修单、日常运行
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
2、工程现场乙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3、由于安装不合质量要求,造成的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责任:
1、工程现场甲方负责人全面负责安装施工现场的工作;
2、甲方如需调整产品型号,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承担乙方重复运输、保管、设备差价、材料损失等有关费用。
3、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支付款项和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卖方:___备有限公司
买方:
一、产品数量及价格
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金额合计(人民币):
二、付款:
1、买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全额贷款的 % 计: 元。
2、买方在安装验收完毕后付清余款 % 计: 元。
3、安装材料费按实际发生计算。
三、安装及验收:
1、卖方在收到预付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出具安装方案。
2、由买方在五个工作日内明确安装日期。
3、买方严格按照卖方《怡口饮水、净水机安装位置设计单》的要求自行改造安装场地,卖方负责安装调试。
4、买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当天内验收,否则视为默认验收(如对质量有异议时,应在签收时注明)。
四、质量保证:
1、本产品的质保期(除滤料外)为壹年,自交货日起始。
2、在保质期内属产品的质量问题,均由卖方负责修复或更换。
3、在保质期内由于买方或用户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修复,但买方应承担所需的材料或零部件等相关费用。
五、违约:
买卖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有其它相关事宜发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按国家《民法典》规定 处理。
六、其它约定: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买方壹份,卖方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卖 方:西安怡口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买 方:
代 表: 代 表:
地 址:长安北路14号朱雀广场写字楼C309 电 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安路支行 地 址:
账户: 开户行:
开户行:西安银行南二环中段支行 账 号:
账户:xx000148207
电 话: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