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商品购销合同范文(精选33篇)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
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供方:
需方:
年 月 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 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 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第六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 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 先款后货。
第八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 供方:
电话: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月日
主要负责人:
乙方(购货方):
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 %的合法增值税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购销合同
商品购销合同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或进口许可等有关附随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15日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确认之日起生效,适用于确认之日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72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2)电子邮件(3)传真(4)订货合同(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不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具体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24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供应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
供方: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
为切实贯彻执行民法典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第二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_____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__________供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总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供需双方确定的样衣及包装验收。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回收处理:按各型号,分类包装。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由供方送货到需方厂仓库。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运费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验收标准:按原质量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供方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需方有权将货物退回,退回费用由供方负担,如对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费用及连带责任;供方逾期交付,每延期一天,供方应承担总货款1%的违约金。
第九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1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单位: 单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 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 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第六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 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 先款后货。
第八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 供方:
电话:电话:
代表人: 代表人: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项目名称:
签订地点:合肥大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龚洼恢复楼项目部办公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金额:
备注:本合同中订货总量为概算数,合同签订之后,发生增加或减少时,按实际送货总量结算。
二、质量标准:
1、已方所供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为准。
2、每批次瓷砖生产时均有一定色差,请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砖有大小、方正、翘曲的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同批次瓷砖产生色差由乙方负责及时调换(调换时间为15天)。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送货时间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砖数量。供货数量由甲方提供。
2、送货地点。
3、乙方瓷砖进场时必须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员验收并开具凭证,已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为准。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车、运输及运输保险(即运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集司乘人员安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卸货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共同验收,双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并依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前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员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在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现场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额度%,该工程瓷砖项目施工完成后付总货款,余款在此工程验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验收前不能付清余款,超过天按延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二追缴违约金。付款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汇入本合同各方确定的指定账户。
3、建行账号:
4、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缴前期材料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其他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二、补充协议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后15天内必须供货到现场。
2、因乙方供货及调换不及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和工人误工费由乙方负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____________(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商品购销合同由提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六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发货流程:
A.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售后服务:
A.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收购方:_________________(单位或个人)简称甲方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商品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清单:_________________
品名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万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一、 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双方根据合同产品清单共同清点产品箱数、规格、型号,如完全一致为验收合格。
二、 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时间地点
三、 运输费用:_________________运输费用经协商由方承担。
四、 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货到付款,凭增值税发票通过银行承办,或以现金及其他方式银行转账支付;
五、 违约条款:_________________如乙方未按时交货或甲方未按指定日期付款,每天均按合同金额的2‰收取滞纳金。违约责任按《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
1、
2、
3、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指定委托人(公章及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指定委托人(公章及签字)
共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________年月日
总合同号: 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品名:_________________
种类: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____项作标准:_________________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_____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
其它情况: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共谋发展的合作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产品:
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供乙方超市销售,详细供货商品名称由乙方参见甲方所提供的商品目录,由乙方自行选定。
二、供货价格:
具体价格参见乙方提供的价格表。
三、产品质量: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附合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且是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若甲方提供的商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无条件包退包换货,并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合理索赔及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四、送货及验收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乙方________市区的超市直接送货到其指定收货处,由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确认,若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签字后出现数量短少、品种不附或损坏等情况,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在或异地开店,则在原价格不变的基础上,甲方代办托运,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市场维护:
为了维护整体市场及双方共同利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品的正常零售价应不低于甲方供价的____%-____%之间进行销售,以免因销价低而影响整体市场或因价格过高而导致商品滞销。
七、退换货规定
1.若因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保持期内,出现的爆袋、漏气、漏油、变质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包退换货。
2.若因商品滞销,乙方应在离商品保质期前_________以上要求甲方退换货,否则,甲方对一切过期商品一律不予退换。
3.因乙方保管不善而导致的虫蚀、鼠咬、霉烂、变质等原因,甲方不予退换货。
4.甲方事先申明或有明文规定,不能退换货的商品,甲方一律不予退换货。
5.乙方所产生的一切退货必须有甲方人员签字确认的退货单方可生效,否则甲方不予确认其退货,乙方无权凭单方面出具的退货单扣出甲方货款。
八、价格调整:在合作期内,若市场因素或厂家供价调整,则无论调高调低,甲方均应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也应在此期限内全力配合甲方调整供价及零售价格,否则甲方不对因价格不附停止送货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九、关于订货:乙方每次补货时,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业务人员或传真书面订单,以避免送货不及时而导致缺断货现象。
十、乙方配合:在双方合作期内,乙方应重视所供货商品,给甲方系列商品提供较好的.陈列位置,且保证合理的陈列面,并在店内条件允许情况下,给甲方商品提供免费堆头或端架,以达到销售效果。
十一、促销支持:在合作期内,甲方将根据乙方所销售的商品数量及厂家政策支持等情况,合理给予乙方促销政策支持,对甲方给予的促销政策,乙方应全力配合执行,否则,甲方将有权取消支持,并不予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二、款项保证:乙方,对甲方的货款,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货款,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货款或未按合同付款,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十三、关于费用: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入场费、促销费、检验费等),必须经甲方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否则,乙方无权单方面从甲方货款中扣出。
十四、合同执行
1.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合作中遇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附件,该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若双方在合作期内有分歧,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导致清场的,则双方应在清场后_________之内货款两清,否则,违约方每天应按未付款_________%赔偿对方违约金。
3.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执行。
十五、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百货商品购销合同 总合同号:HT1426 供方:
需方: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第一条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劳保用品、等五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量,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三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四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第五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
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六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
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第七条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
以下第 1 种方式(1.款到发货;2.银行汇票;3.商业汇票。)
第八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
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第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需方 : 供方:
电话:电话: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期间的所有产品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
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一致的价格。
23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将价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因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
消防公告的。
2114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型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甲方以上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日内进行确认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
诺所有交付的产品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他影响产品正常销售的问题。
36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日进行结算。
42货款结算方式为:1、支票;2、汇兑。
43乙方预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相关票据。
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理甲方对此作出表述与陈诺。
44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换到位或在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账扣(包括产品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书。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3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金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
残款以及其他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的余额为准。
(表述上不是很准确)
46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53甲方支持乙方在是卖家,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这个网址上,应该是平台进行卖货)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乙方还要协助甲方进行促销活动,那么乙方就不只是在买甲方的产品而且还有给甲方搭建平台,让甲方在平台上卖的一种动机),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这块的意思是说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营吗?还是说整个京东都是一个平台,有些产品,厂家只是占一个窗口,这块得搜搜)。
55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一、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__酒店工地一楼,即__市__路与__路交会处东北侧__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50%(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60%(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总金额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总金额
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供需双方确定的样衣及包装验收。
第三条:包装方式及回收处理:按各型号,分类包装。
第四条:交(提)货地点、方式:由供方送货到需方厂仓库。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运费由供方负担。
第六条:验收标准:按原质量验收。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供方交付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需方有权将货物退回,退回费用由供方负担,如对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全部费用及连带责任;供方逾期交付,每延期一天,供方应承担总货款1%的违约金。
第九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时间结束后1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约定,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方
单位: 单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税号: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签字盖章:需方便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_______系列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经销商。
2、销售范围:_____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范围内销售甲方产品。
3、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
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
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_____甲方将以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货,即甲方负责将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配货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配货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费用。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7、货物残损、退换:_____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8、销售任务:_____乙方应完成总的销售额为:____________套/年。
9、付款期限:_____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条件为款到付货,即乙方每次定货需先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内,甲方在确认款已到帐后5日内发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0、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_____当甲方在当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资源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_____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
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_____
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出厂价_______元/套;
乙方累计销售台以上时在出货时即可以可享受______________的优惠;
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四、违约责任:_____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_____
(1)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产品;
(2)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未按要求付货款;
(3)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五、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销售合同书样本三需方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供方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_____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140万元。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
第二条验收方法;由甲方现场验收,乙方应确保质量合格,如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24小时负责处理解决。
第三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第五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甲方提供一定的材料验收场地,保证货运道路畅通。
石子采用过磅计量,以磅单为准,甲方派人过磅抽检。
2.交货地点:_____株冶低货位施工现场
3.交货日期:_____甲方天提前三通知
4.运输费:_____包含在货款内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
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
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
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
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
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2%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罚金。
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三的罚金。
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三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
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
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八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的补偿金。
第九条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
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
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订立合同人:_____
甲方:_____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株冶低货位项目部盖章
乙方;株洲天仙水泥有限公司盖章
经办人:______(盖章)经办人: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建行香樟路支行____开户银行;建行株洲电力支行___
帐号帐户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36000 (大写: 万 千 百 十 元)
一、付款方式:现款现货
1 、对公帐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支行
二、甲方对所销售的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政策:
1、 甲方对以上销售的产品按说明实行保修,在保修范围内硬件一年上门服务,软件故障(死机、不能开机)一年内上门服务,终身技术支持。
2、 在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不予执行售后政策和收取相关费用
A: 产品售出时间已超出售后政策的规定时间的.,软件故障超过一个月的。
B: 乙方私自开封产品设备、标签,或自行维修而造成产品损坏的。
C: 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如带电拔插、高压等情况下造成的,甲方在维修时,视产品损坏情况的级别,而收取一定的费用或提供建议信息。
三、其它: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在维修时请出示此合同。
2、 本同自签字之日并支付款项后立即生效。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供应商):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购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适用于乙方总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区划范围内开设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连锁门店或关联公司就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权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体包括:
一、订购商品
1、商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清单》。
2、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同时提交有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及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
3、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价。价格变动自双方确认的调价日期起生效,适用于该日期后的新订单。
4、乙方对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别指定原料或样式等专门条件时,需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向甲方提交指示说明书或样式说明书。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他说明等。商品应当使用正规条形码,以便于POS机识别;无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在附件一中说明,同时向乙方购买内部条形码贴于商品外包装上。
6、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权的业务环节中所签署的各种文件、单据,作为双方签订、履行合同的有效凭证。
2、双方如变更或撤换代理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委派和撤换代理人的通知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三、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_________小时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乙方电子商务平台
(2)电子邮件
(3)传真
(4)订货合同
(5)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正规条形码、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如不能接受,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予以明确答复,答复形式同订单形式一致;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如答复中对订单实质内容有修改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小时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4、订单及订单答复以电子网络为传输载体的,应当发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网址或电子邮箱;以传真、订货合同等书面文字为载体的,应当加盖订货单位公章或代理人签字,方为有效。
四、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乙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及时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如乙方无法在到货后的___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向甲方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24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甲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不受前述提出异议时间的限制。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甲方应当予以退换货。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五、商品促销
1、乙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
2、甲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乙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具体促销方式、促销期间、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甲方支付的服务费用、商品折扣及支付办法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三。
六、商品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甲方选择的退换货类型为:
(1)不接受退换货
(2)有条件的退换货
(3)在商品总价值_________%损耗范围内可接受退换货
2、在选择"有条件的退换货"的前提下,为了保持乙方合理库存,且有利于商品周转,双方同意: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同意更换商品: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在第_________种条件时,甲方接受乙方退货:
(1)残、次品
(2)滞销、过季商品
(3)其他:_________
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乙方退换货应当向甲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甲方应当于收到后_________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_________日内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A、降价处理B、退货,乙方承担运费C、自行销毁D、其他:_________)方式处置该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对账与结算
1、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为:
(1)预付
(2)现结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现结间隔周期")
(3)月结_________日(本合同"月龄"的起始时间为:A、当月1日至末日B、当月_________日至次月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月结间隔周期")
(4)滚动结算_________日(空白处填写的日历天数为"滚动结算周期")
(5)其他,具体定义为:_________。
2、如因商品种类不同,确定的对账日、结算方式或结算周期不同,可就具体商品的对账日、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另行制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采用第1款第(3)、(4)方式结算的,双方应当在本合同中明确对账日。按照商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确认的对账日为每月_________日。乙方应当在该日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工作人员同甲方业务人员进行账务核对。对账时双方应当核对的原始单据包括:商品订单、甲方出具的送货/出库单、乙方出具的入库/验收单、退换货单据以及促销费用单据。根据对账结果,乙方出具《商品对账单》(附件四)经双方代理人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乙方逾期不予对账的,甲方可依据上述对账单据出具《商品对账单》,交乙方确认;乙方收到后3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商品对账单》的内容。
4、乙方应当尽力建立顺利、便捷、无障碍的结算机制。结算期满后,甲方可在约定的结算周期届满后持《商品对账单》及相应数额的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足额支付货款。
5、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为:
(1)现金
(2)转账支票
(3)电汇
(4)_________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甲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九、反对商业贿赂
甲乙双方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业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教育,对任何商业贿赂和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均应共同予以抵制,同时有义务向对方提供相应的信息和证据。
十、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订单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1日应当支付延迟交货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取消该批次订单;累计_________次迟延交货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每延迟1日,应当按日支付应当结算金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3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由于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乙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甲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乙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应当先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约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_________日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条第2、3、4、5款约定的严重违约行为时;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他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3)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
(4)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被取消时。
(6)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经书面提示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
4、合同解除后的结算
(1)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方式进行对账与结算。
(2)除购销商品的货款外,对于乙方已经收取的整个合同期内的各种促销服务费用,应当按照合同实际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还。乙方可留存该结算期内结算数额10%的货款作为商品质量保证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个月内如甲方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则应当退还甲方,如存在质量问题,保证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损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2、合同期满前1个月,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如未签订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达订单且甲方接受的,视为原合同自动顺延1年。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在通知方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寄达本合同约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员签收后,视为送达。
2、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按照双方约定的解释顺序进行解释。
3、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税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供应商(甲方):
买方(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同期内向乙方供货达成如下商品购销合同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品供应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种类和数量以双方签字确认盖章的订单为准。
二、商品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应符合货物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没有国家标准。如果是工业标准,应遵循符合合同目的的普通标准或特殊标准。
2、每次甲方向乙方供货时,双方可就订单中货物的具体质量标准达成一致。甲方在供应乙方货物时,应提交所供货物的证书或质量保证书。
第三,商品价格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除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外,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为保护商业秘密,甲方提供商品的成交价格以双方确认的报价为准,该报价是每一份具体商品供应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保持所经营商品零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4、供货价格如有变动,甲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乙方仍以旧价与甲方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涨价生效前保持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法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一般方法。如果没有通用的方法,应采用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法,以确保货物安全、卫生地到达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的标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地、原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标志、保质期、生产期限、保质期条件等必须标明。
3、双方可在订单中规定具体货物的包装标准,乙方可要求提供给乙方的货物贴有商品编号、条形码和标签。甲方应承担货物的包装费用。
五、商品供应。时间地点方式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向甲方采购货物。
2、订单周期和交货周期由特定订单指定。
3、如果乙方变更订单,且甲方在收到变更通知后天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地点应由具体订单规定。
5、供货方式为甲方一次性交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另行交货。
6、交货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订单的复印件,并采用乙方指定的送货单填写方式列出各种交货数量。
7、甲方负责交货的运费不及物动词检验标准和方法
1、对于甲方提供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应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中的标准作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时,只接受甲方提供的货物数量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查。
七、供货退货
1、甲方保证无条件退回有质量问题(如变质、破损等)的货物。);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货物。
2、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将货物保持在货物规定的质量保证条件下。如发现甲方供应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剩余两个月保质期的产品(保质期较短的产品除外)。
4、甲方应退货时,如乙方两次通知甲方仍未处理,乙方应直接从应付货款中扣除货款,并于一个月后销毁货物。
5、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负责返还运费
八、支付结算方式
1、实际销售及结算:甲乙双方应在双方声明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乙方的付款方式为(a)电汇;b 、支票;c 、现金)。
3、甲方在结算时应提供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如乙方因甲方提供的非法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处罚或罚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反合同,多付或少付货物,乙方有权拒收多付的货物,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交货,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需少付货款,甲方应继续少供货。
2、乙方不得无故拒绝甲方按合同供货,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并应予以赔偿。
3、如果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提供假冒、劣质或陈旧的产品,导致乙方相关政府部门或客户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十、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附件齐全,甲方为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甲方(买方):
电话:
联系人:
乙方(买方):
电话:
联系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平等互利,协商 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总价:大写(陆拾贰万贰仟玖佰贰拾捌元正)
2、验收
2.1本合同的验收期为货物正式运行后七天内。
2.2货物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结算验收证明书上签 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如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 验收或不验收超过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
3、付款(详见双方说明的其它事项) 3.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3.2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5个工作日内 付款。
4、质量保证
4.1乙方应保证所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 全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4.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 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 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或使用单位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 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4.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免费维修或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
4.4如果乙方在接到甲方或使用单位通知后,甲方可采 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负担,甲方根 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5、误期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 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 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 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 算。并且,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6、适用法律
6.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7、合同生效
7.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 章后生效。
7.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8、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产品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风险告知:如果双方是第一次合作,一定要在合同签订之前,尤其是涉及金额巨大时,一定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
第一条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按_____________产品企业。
风险告知:要在合同中尽量约定明确质量使用的标准,如按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企业标准。作为卖方应全定产品在检验时发现问题买方应当立即以书面进行反映,必须在合同中明确产品的`检验期限和质量异议期,如果超过异议期则视为产品合格。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依照《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买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合同总金额:
二、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按国家标准、部委标准执行;
2、无国家和部委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3、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合同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满足需方技术要求、使用要求。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供方 日内到货。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运输费用。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包装标准、包装货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若无上述技术规定,供方应合理包装,确保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包装物由供方提供,不得向需方另行收取费用。
八、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依照技术标准验收,验收若不合格,需方有权拒收、解除合同;供方对其产品质量负责,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负责无偿修理、更换。如装配不符,双方退款退货。运输过程中对合同中的订货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承担上述情形下给需方造成的损失,验收若有异议,验收异议期为验收后30工作日。质量异议期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九、随机备用、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按出厂标准执行。与主产品一起提供。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供方在货到7日内提供17%全额增值税发票。
十一、违约责任:供方按时交货,需方及时付款,
1、供方若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发票,每逾期一天,供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 %的违约金。
2、若不能交货,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取得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合同履行地:需方所在地。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主要负责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3、若乙方更改订单,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甲方应负全部责任。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保证乙方不断货。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在合同所列附件齐全,并甲方为单位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为自然人时,自然人、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及加盖手指模、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促销补充合约:
项目明细促销费用备注
促销次数/年
天数/次数每次促销的天数
折扣%
免费商品
赠品价值人民币
海报赞助费/档人民币▁ /档期
特别年节新年人民币▁ /店
春节人民币▁ /店
劳动节人民币▁ /店
国庆人民币▁ /店
中秋节人民币▁ /店
赞助公司庆典赞助费人民币▁ /次
开业赞助费人民币▁ /店
店庆赞助费人民币▁ /店
灯箱广告费人民币▁ /个
代表签名:
公章:
供应商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签名:
供应商公章:
以上促销补充合约可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另行协商后再签订。
甲方: 乙方: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
(签章) (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______
需方:______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按照____标准执行。(副品不得超过__%)。
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____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_________。
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处理_______。
(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规定各种包装方式、包装材料及规格。包装品以随货出售为原则;凡须退还对方的包装品,应按铁路规定,订明回空方法及时间,或另作规定。)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第七条 预付货款(根据不同商品,决定是否预付货款及金额。)
第八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及保险_________。(根据实际情况,需委托对方代办运输手续者,应于合同中订明。为保证货物途中的安全,代办运输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代为投保运输险。)
第十条 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___仲裁机构仲裁的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需方:_____(盖章) 供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盖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务实的原则,就位于三门峡市,甲方开发的“圣通国际花园”综合楼盘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约万建筑平米达成销售推广资金管理总代理意向,具体相关事宜如下:
第一条代理内容
在合作合同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该项目的全国独家销售推广总代理商。负责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营销推广及各销售渠道之整合、总体销售调配。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至小区房屋销售、结算结束;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就是一家人的思想,同心同德、相互积极配合工作,计划方案的变更等合作,以书面函件的方式进行工作通知与回复。
第三条广告费
乙方负责提供各阶段广告推广计划,呈报甲方审定,广告费由甲方直接支付。
为了保障销售有效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销售办公案场,乙方提供营销方案,甲方给予装修并配置必要办公、水电、通讯设备。
第四条:价格的确定
甲、乙双方协商制定科学的价格策略,入市前制作详细《价目表》作为销售底价,经双方签字盖章确定,作为销售代理的底价;
根据市场行情及时调整价格。调整后超出双方确认的《价目表》底价的部分为溢价部分;
第五条佣金提成
对于底价部分销售提成,底价定为元每平米按照销售底价的计提,对于溢价部分的销售业绩,甲方、乙方按照5:5比例分配,乙方佣金按月结算。
结算标准:
①购房客户一次性付款达到合同房款的100%时,甲方按以上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②购房客户办理按揭首付款到位时,甲方按以上佣金标准支付乙方佣金。
佣金结算只与乙方合法代表人或授权人结算即可;各分销商的结算由乙方另行支付。
佣金结算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甲方责权
1、负责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售楼的法律批文,并为该项目的成交客户以政府部门认可的程序办理买卖手续。向乙方提供关于代理项目的有关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并保证一切文件资料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2、配合乙方给客户办理有关销售手续事宜,并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以及《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所需的收据等有关文件资料。
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计划以及营销计划,并必须在7个工作日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并以甲方签字或盖章形式认可为准。
4、首次公开发售之前,应在项目现场提供给乙方一处已装修好的售楼处,并提供相应的办公设备(电话、复印机等),并负责因销售而产生的电话费、电费及水费。
5、负责该项目的所有宣传推广过程中一切合同文件的签署。
6、甲方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人与乙方协调处理代理期内的相关事务,除此之外的个人或部门无权干涉乙方在代理期内的各项事务。
7、提供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8、有乙方财务人员负责统一收取购房客户的全部购房款或定金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所得资金的30%需支付前期已支出或需支出的部分(如收取的保证金和房屋销售款等),待全部事项处理完成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所得销售款的30%归甲方所有。其余资金用做乙方的建筑工程款和房屋销售佣金款,直至抵扣完全部工程款和销售佣金款,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9、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项目的代理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
10、甲方负责项目广告费用支出,总体广告费控制在总销售额的%,根据实施情况由乙方制作广告计划,由甲方负责确认广告计划并负责付款。
乙方责权
1、乙方在整个策划、宣传和销售过程中必须遵守、河南省有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需组成项目工作组,并确定项目经理、销售主管及销售员,尽快开展销售工作。
3、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的个工作日内制订《项目营销策划推广方案》,并开始销售实施。
4、协助甲方为客户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及其购房合同,并负责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作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5、协助甲方向客户索要各种办理银行按揭的资料,配合甲方交房及售后服务工作。
第七条协议的变更、补充、终止
在对方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双方均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经双方同意可签定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及其他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请上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3页,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村
为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促进企业增效,农民增收,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绥棱县上集镇 村(种植户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购销合同。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定单收购乙方生产的水稻,品种为特优10 公斤。
2、甲方收购价按乙方生产的水稻出米率计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个米,甲方收购价比当地水稻特优10品种市场价每个米高0.0075元。
3、甲方收购时间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购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由甲方负责。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会交收购定金5万元,在签 定合同当日一次交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购的水稻公斤数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种植的水稻斤数和品种,水稻品种为特优10号。
2、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销售甲方
要求种植的特优10品种和相应公斤数,不得在销售时掺杂其它品种,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过15%。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非违约方1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四、此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 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绥棱县上集镇 村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兹有甲乙双方锅炉使用事宜洽商协议,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照执行,其条款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乙方为减少锅炉购置维修、保养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帮使用甲方一台 吨生物质锅炉,整套锅炉设备总价:元(不含税金),供应给乙方生产,乙方每月支付燃料费用给甲方作为回收金。
二、双方权益:
1、甲方负责锅炉的购买,设计布置(一切报装费用乙方负责)。
2、锅炉以外的一切材料和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锅炉的维修、保养、检查。
4、甲方负责燃料供应。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生物质颗粒含木量90%以上。
6、甲方负责配合乙方锅炉申报工作,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所需的合法有效资料与手续。
7、乙方负责锅炉支行所需水、电与费用,同时负责将水源、电源分别接入锅炉水处理进口和电控箱进线瑞子。
8、乙方负责建设锅炉房、锅炉基础(按甲方提供图纸施工)及燃料与废料栅房。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付甲方人民款锅炉试完付清押金。
2、生物质颗粒以“吨”为单位,每袋25公斤,向乙方输送,甲方收取乙方每吨颗粒单价为 元/吨含运费不含税金。生物质颗粒价格如果上升必须调整价格。
3、生物颗粒运送到乙方厂内,乙方必须在当场验收后立即付款并负责卸货。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如有终止合同者视为违约方。
2、合同期间该台锅炉是唯一合法使用设备,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更换,否则属于违约。
3、如乙方违约则赔偿人民币套锅炉设备归还乙方。
五、双方约定
1、锅炉以乙方名议登记注册,合同期满该锅炉产权属于乙方
2、每月生物质颗粒用量不能低于吨,若低于吨结算。(差额价200元/吨)
3、每月锅炉设备累计维修时间为2天(国家法宝世假日及每年锅炉年审检不计维修时间)。
4、锅炉的操作人员及支行安全由乙方负责。
5、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政府法规而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行该合约,则合约自然终止其他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吸收。
七、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
八、合同期限: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盖章签字即生效。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传真件有效。
十、附注: 甲方: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1、交货方式,地点:项目施工地点。
2、运输,包装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卸货及产品自身安装由需方负责。
3、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提出异议期限为收货之日起5天内,如5天内无书面异议,视为型号、数量、质量均合格。
4、结算方式:货到现场付合同总额的80%(计人民币27,600.00元),安装完毕付合同总额的15%(计人民币5,175.00元),余5%做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合人民币:1,725.00元)。
5、违约责任:需方逾期付款则每天加收未付款千分之四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货则按每天未交货物总额的千分之四承担罚金。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双方均可向供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7、其他约定事项:质保期12个月,如质量出现问题,供方必须在三小时内到达现场盔行维修。
8、需方将设备安装完毕,第一次调试必须有供方客户服务人员到现场指挥,需方应在调试之日三天之前用书面通知供方。如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自行调试所引起的不良后果,均由需方自负。
9、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之间的任何补充协议或凡没有加盖供方公章的均属无效,对供方无任何约束力。
10、乙方向甲方开合格发票。
供方:需方:年月日:
供方:
签定地点:
需方:
签定时间:20xx年xx月xx日
一、产品名称,牌号,数量,金额及供货时间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电解铜 吨
合计 贰万壹仟陆佰陆拾叁元整 小写
二、供方提供17%的增值税票。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标。
四、提货地点:供方仓库。
五、提货方式:需方自提。
六、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原则以供方出具的质检单为准。如出现异议,需方在到货2日内向供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xx年xx月xx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国籍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