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购销合同(精选8篇)
供货方:(甲方)
采购方:(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
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三、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四、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五、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乙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buyer):乙方(seller):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contact): 地址(add): 地址(add):电话(tel):电话(tel): 传真(fax):
传真(fax):
网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万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5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深圳能王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万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5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_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废旧铅酸电池的购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提货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不负责提供废铅酸电池的质量化验指标和分析报告。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无。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五条提货方式、地点:由乙方自行到甲方现场自提。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地点:废铅酸电池销售执行“先款后货”原则,乙方一次性将货款打入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据此发货并开具17%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因不可抗力或违约方无力履约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按《合同法》相关条款协商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在合同期限内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出售给乙方以外的第三方。否则,乙方有权要求加倍返还货款。
2、乙方无故不提货或提货不及时,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种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具有回收处理废铅酸电池资质,且提供的资料属实。乙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将废铅酸电池用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其它用途,由此发生任何民事或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需为甲方办理危废转移五联单。
3、提货车辆应有废铅酸电池运输资质。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供货方: (甲方)
采购方: (乙方)
兹因甲方向乙方订购下列货品,经双方议妥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及规格如下:
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600组共计35万元整
交货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交货期限次日计算生效,有效日期为10日内
二、货款的交付方法:
1、银行汇款方式入账,合同双方达成一致甲乙双方签订后,启动款到发货
2、乙方通过物流,货到付款给物流公司进行接货交易。产品运输到乙方地点后,在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产品所有权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否则甲方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四、运输方法及费用负担:
1.甲方供货价为产品价格,运费由乙方承担;
2.产品价格随行就市,执行甲方同期公布价,及时通知乙方;
五、质量标准及要求:
1、甲方按照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提供三证给乙方;
2、产品必须符合实际标准,不得是虚标,若出现虚标或者重量达不到标准重量或现标参数与实际参数不一致,甲方必须无条件的换货;
六、售后服务约定:
1.保用期:18个月(以生产批号计前 7个月换新、7个月后到当地的维修中心维护);
2.以生产批号计两个月内(积压)新电池甲方予以调换,往返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非产品质量问题造成蓄电池不能正常使用得,甲方不承担责任;
4.因不符合《电动助力车用密封铅酸蓄电池运输、安装、实用技术规范》要求,而造成蓄电池部能正常使用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
乙方: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负责人: 传真: 帐号: 负责人: 传真: 帐号: 年 月 日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彩钢扣板广告材料
第二条 数量:实收方数178平方米(单价:65元/平方米)
第三条 货款总费用:壹万壹仟伍佰柒拾元正(¥11570.00)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30%,乙方运货到甲方指定场所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天内,甲方再支付乙方货款总额的70%。
第五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第六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盖章) 负责人: (盖章)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全款提货
二、付款方式:乙方支付货款总额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作为定金,定金到达方帐采购生产(或凭汇款传真件),甲方第二日起开始安排生产,产品采购生产加工完毕,乙方付清余款470000.00(肆拾柒万元整)后,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
三、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样品以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收到的产品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一面要妥善保管好产品,一方面要在四天内书面异议。如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以传真件为准),则视为所交货品合格。
四、交货期:5天(定金到达甲方帐面起开始生产,按合同清单发货。由于乙方定金未到而延迟发货,甲方不负责任责任)。
五、售后服务: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及更换。 六、此价格不含税、含送货费用。
七、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和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可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东莞分会仲裁解决,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八、此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