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合同(精选15篇)
经销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经销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及市场合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 系列产品在 经销商。
(二)任务:
乙方自年月起至 年 月销售任务,具体分解如下:
(三)价格体系:
统一零售价:见后附“产品价格目录”
合同供货价:见后附“产品价格目录”
(四)奖励体系:
乙方进货量完成季度销售任务,甲方按当季度销售总额%作为返点,以等价货物的形式对乙方的奖励;
完成年度销售任务,甲方按年度销售总额的%作为返点,甲方年底以等价货物的形式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五)交货事项:
地点: 电话:
收货人: (收货必须是上述指定人员之一)
乙方收货时必须在收货单据上加盖与本协议相同的公司印章,并有上述指定人员之一的收货人签字。
(六)验收、风险转移:
1、乙方在收货当日完成验收,若对产品质量、数量等方面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无异议。
2、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自完成验收并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时起,有关货物的所有风险自动转移于乙方。甲方不再承担有关货物诸如丢失等的一切责任。
(七)结算方式:
1、甲方给予乙方每月 万授信额度,当月超过部分,必须结清后方能发货;
2、每月25日-28日为结账日,截止28日未结清当月货款,甲方有权利停止对乙方供货,如未结清而需要供货,采用现结的方式;
3、授信额度采用变动模式,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授信额度进行增长或减少,如乙方全年内出现两次未在28日结清货款,甲方将取消乙方授信,供货采用现结;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将货款以任何形式交给甲方合同委托人外的业务人员,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指定收款人为 其中之一。
(八)管理办法:
1、乙方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答允给下级客户回扣或其他利益,否则费用自理,后果自负。
2、在本协议约定周期内,如乙方无法完成双方约定的任务量,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代理资格。
(九)供货期限:
甲方在收到订货单后一周内组织货物发出。以后每次进货程序为:乙方提前10天预报购货计划,填写订货单加盖公章及签字后传真至甲方。款到七日内发货。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产品质量,对包装不合格的产品负责调换。
2、为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必须的证件复印件。
3、指导乙方制定产品销售策略、促销方案等。
4、对乙方相关销售人员进行产品及销售培训。
5、为工程提供系统的解决方案及CAD图纸。
6、广告、门头、展架、张贴的支持。
7、甲方对涉及本合同的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
8、在乙方发生窜货时,甲方有权查看乙方账目。
9、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甲方的产品销售方针及政策。
2、负责该产品在本地区的销售工作,并须具有包括人员、仓储、运输、经费等在内的经营条件,保证送货及时并保证做到甲方产品销售网络的畅通。
3、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擅自提价或压价抛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及时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信息。
5、不得为追求短期利益而从除甲方以外的其它途径进货,或跨区域销售。
6、对甲方的产品及经营情况、市场策略等信息保密。
(十二)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乙方若不能完成甲方要求的年度回款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相应的不再享有作为甲方特约经销商的一切权利。
2、乙方泄露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把本合同内容泄露给除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
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当协商不成时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免责条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合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叁)份,共(肆)页,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2、本合同有效期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自然终止。一方如果想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
3、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另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补充约定: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加快销售回笼资金,有效发挥乙方客户渠道优势,实现甲方在售项目的销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内容
甲方开发的项目*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号,甲方同意乙方将该项目在省内外地区进行销售,并授权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统一说辞》对外接受客户的咨询、解答、客户服务及协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收受任何有关该项目销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项,无权代表甲方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销售合同或协议或意见书,销售工作概由甲方负责。
二、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关于**区的相关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相关资料,包括:总平面图、户型图、地理地位置图、楼书、海报折页等;
(3)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等。
2、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就该项目推广销售的业务技巧、专业知识和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在乙方执行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和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
3、甲方应积极配合接待乙方组织的客户参观团,设置参观流程细则,准备相关 手续资料,协助乙方完成现场参观的接待。
4、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反馈客户参观情况的信息,完成乙方带来的客户认购第一国际新区的后续购房手续。
5、甲方需对乙方组织参观团(包括自行组织前往项目参观和参加甲方在当地举办的推介活动及看房活动等)的客户名单予以确认,确认方式为:乙方带客户到达项目现场或参与甲方推介活动前,必须用微信向甲方确认客户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甲方原则上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
甲方授权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权人与甲方进行确认。
乙方授权人姓名:电话
7、甲方在项目推广中所调整的相关销售计划、策略需及时告知乙方,以便进行业务上的紧密配合。甲方须及时将项目的最新销售情况告知乙方。
三、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充分利用自身客户优势,积极将甲方的项目进行宣传、推广,及时回复客户对甲方项目的咨询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2、乙方将对甲方项目感兴趣的客户组织到现场进行参观或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活动前,需微信方式与甲方确认客户信息。
3、在推广过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权的许可范围。在推广、促销过程中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向客户做如实的介绍,不得夸大、隐瞒、或欺诈。在客户认购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确认所认购的房源没有订出或销售,经甲方书面确认,否则发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仅作为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纽带,乙方不得收取购房
5、乙方在当地推销所有产生的广告宣传费用及相关费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项目推广中的权限范围:
(1)享有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项目宣传资料;
(2)组织有意向客户参观甲方的第一国际新区;
(3)邀约及组织有意向客户参与甲方在当地组织的项目推介类活动;
(4)在甲方书面提供的营销策略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5)负责对甲方项目的信息传播,协助甲方做好客户服务跟踪工作。
7、客户界定标准:
(1)乙方介绍推介的客户必须是首次到访甲方项目现场或者甲方在当地组织的推介等活动现场;
(2)推介客户之前在甲方有来访、来电等记录,一个月内有效,仍属于甲方客户;超出该时效期的,乙方若推荐成功,业绩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勾结作假、不得交易客户。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与客户勾结作假、不得向客户承诺甲方优惠以外的优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售楼处门口一公里之内的范围内宣传及招揽客户等。
四、 乙方佣金结算依据(乙方主张佣金,需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
1、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需满足合同第三条第7款中的规定。
2、乙方介绍的意向客户必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
3、若乙方人员未能在客户到访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与甲方授权确认人确认就带客户到访现场的,视为无效客户,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记客户30日内成交有效,如登记客户30日内未成交,该客户无效。未经乙方维护及重新登记确认,若该客户经其他分销商介绍或自行至甲方案场成交,不视为乙方业绩,甲方不予计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办法
1、销售佣金标准:
协议期内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价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协议项下的佣金全部为税前佣金,乙方应当自行承担全部税费。
双方同意,在客户缴纳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甲方在48小时内支付佣金。但是乙方应当提供发票,在非工作日时间上述支付行为顺延。
2、如乙方介绍成交的客户退房,不予计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应结算佣金额中扣还。已结算佣金的,乙方应在客户退房之日起三日内将已提取的相应佣金退还甲方,逾期未退还,则乙方每日按应退还佣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按照第七条第2款执行。
3、如购房客户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能按甲方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购房定金。如果甲方没收购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请支付本协议项下佣金、经纪人奖励等任何款项,均应当先行出具符合税务局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并顺延付款期限。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时间相应顺延。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__20xx_年_ _月_日止。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有权无责任解除本协议,协议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额仍按照双方约定标准计付佣金。
七、违约责任
1、在合作过程中,若出现乙方违反协议约定、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随时终止本协议,并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2、甲方可根据销售的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协议,甲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且将已经产生的佣金与乙方进行结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户任何款项的,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所收款项,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概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费用解决一切纠纷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
4、若乙方不实宣传、向客户作虚假承诺的,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甲方无正当理由延期支付双方已确认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应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价格表等情况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若乙方违反本条款,每发生一次,乙方须按照合同期内佣金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第三条第8款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总佣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
8、因乙方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或因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费用中直接扣除相应款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双方产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宜
1、拟委托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位于 ,性质为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服务的房屋面积最终以房地产测绘机构的测量面积为准)。
2、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寻找、搜集、挖掘潜在购买客户,
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
本协议委托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日止。若协议到期,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则重新签订协议,若不同意继续合作,则协议自动终止。
三、销售代理费
1、取费标准
代理费标准:成交合同额的2%
2、支付条件
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客户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到达甲方账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3、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确认乙方上月满足支付条件的房源明细,并于确认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销售代理费,乙方收到代理费时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全额发票。
4、因客户对预售/销售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支配,与乙方无关。
5、在委托期满后,甲方与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成交的,不视作乙方的代理任务,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四、客户确认
1、客户首次到访必须由乙方人员通过乙方的渠道带到现场,经确认是首次到访客户后,填写《团购看房单》。电话预约
无效。
2、客户的确认以填写《团购看房单》的形式进行确认,由客户、乙方现场渠道人员、甲方授权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此单一式三联,作为甲乙双方核对确认客户的依据及客户享受团购优惠的凭证。代理商发生客户重叠的,以《团购看房单》作为判别客户归属的唯一依据。
3、乙方介绍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当天,甲方将根据客户确认记录与乙方签署《成交确认单》,以确定客户成交的事实。
甲方授权负责人:;电话号码: ;
乙方现场渠道人员: ;电话号码: 。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若客户购买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提供项目的宣传资料电子版。
3、甲方负责将项目信息及时传送给乙方,如果项目进行价格调整或组织活动,及时通知乙方,以保证对客户统一口径和对已有客户的维护。
4、甲方组织大型活动, 提前通知乙方进行提前预热和客户积累,保证活动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5、甲方负责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它收取购房定金、房款等事宜均由甲方负责。
6、对乙方的营销咨询服务工作,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接洽,提供看房便利。
7、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通过自己的渠道对甲方项目进行宣传,主要通过 等形式进行推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须配合甲方对乙方客户发放项目宣传资料。
3、在委托期内,乙方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计划,提供甲方,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情况。
4、乙方可邀请其客户参加甲方组织的客户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客户邀请。
5、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对外报价,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变更房屋价格,乙方擅自变更的,变更行为无效,且乙方应赔偿客户损失和甲方遭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6、乙方不得擅自对客户进行相关的承诺,也不得以甲方名义进行与本代理事项无关的活动和宣传。乙方无权收取客户
任何费用,如因乙方私自收取客户费用产生的任何投诉,由乙方负全部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7、乙方客户在购房后,如出现退房等情况时,乙方应当将所退房屋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甲方也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8、乙方应当积极开展销售代理业务,随时应甲方之查询要求,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9、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资料和本合同约定进行销售代理服务工作,不得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如因乙方过度夸大、隐瞒或承诺该房地产的相关信息产生的任何客户投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当期应结算的代理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连续六个月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的,甲方应按应付款的%向乙方赔偿违约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代理任务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的投诉或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应结算的代理费用。不足以弥补客户或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八、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权乙方在 范围内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产品,代理销售限为
2.甲方为确保产品质量,在乙方代理期限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生产许可证、酒类销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
3.甲方为使乙方零风险开创市场,甲方按代理商级别首批供货可先不支付货款,其中一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二级代理商首批供货 万元,三级代理商首批供货万元(均按出厂价计算)。
4.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在6个月至一年内销不出的,乙方可退还甲方或更换其它产品,产生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向乙方收取首批货款50%的信誉保证金,代理商交纳的信誉保证金在终止代理时甲方全额退还代理商(如乙方欠有甲方货款,甲方可从乙方的信誉保证金中扣除)。
6.为确保乙方的市场资源,甲方不得在乙方的销售网点内进行销售,不利用乙方的销售人员销售甲方的产品。
7.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要求,甲方可向乙方组织非甲方的产品(只限西域神龙酒业以及甘肃省的其它中级酒)。
8.甲方向乙方供货后,乙方在半年内未产生效益或销售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进行甲、乙双方终止协议财务结算。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甲方的首批供货后,应立即组织和策划销售。市场销售区域及网点建立,不能在有代理商的区域内进行。
2.乙方销售人员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甲方的市场指导价,不得任意过份抬高价格或低于代理价销售。
3.乙方与甲方签订代理销售协议时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
4.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乙方按甲方出厂价支付货款,乙方如遇团购的,甲方可根据乙方的需求与乙方签订供货协议,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职责。
5.乙方在市场销售过程中,不得有损甲方名誉的言论好行为。
6.乙方年销售额超过30万元以上的,甲方给乙方超出部份进行奖励,奖励比例为:超出金额在10万元以内的按5%奖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给于8%奖励,30万元以上的给于10%奖励;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台微型面包车奖励。
第三条:供货结算方式
1.甲方供给乙方的首批货物作为乙方代理期间的周转物资,该货物待甲、乙双方终止协议时结算支付。
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第二批货物时,必须先款后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必须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发出。
3.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在运输途中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时当场验收,损坏的产品名称及数量由运输方签字认可,并于当日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运输方明确责任后处理。
4.货款结算按甲、乙双方协商的结算价进行结算,协议终止后的结算按乙方的实际销出量结算。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违反第一条第六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20__元至 5000元的罚金。
3.乙方违反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五款,除核定经济赔偿外,并处以1000元至 3000元的罚金。
4.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中产生异议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处理。
第五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从月年日止,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或负责人: 法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为共同开辟某房地产项目的房产在外的销售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之物业和地区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条 委托物业甲方位于 (以下简称"该物业")。现委托乙方代理(非独家)销售该物业,负责该物业在青海地区的代理销售工作。本协议的代理区域为: (以下简称"该区域"),代理权限:一般。
第三条 合作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协议到期3天后,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的意见,本协议代理期自动延长3个月。协议到期后,如乙方的房地产销售情况良好,乙方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出现违约的情况外,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 相关费用收取标准
1、甲方按乙方客户成交金额4%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2、甲方负责报销乙方成交客户的机票费用,报销机票款XX元/套,该款项直接从客户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第五条 服务费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户以按揭方式购房的,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完首付款后,甲方须结清与该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务费给乙方;购房客户通过银行按揭办理手续并由银行支付按揭贷款后,甲方须结清该房所有的服务费给乙方。
2、乙方的购房客户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甲方应结清该房应付的全部服务费给乙方。
3、甲、乙双方在每月5日前以报表方式核算上月的总成交量(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清首期款后视为成交),再根据成交量结算应付予乙方的服务费。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经营销售的全部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复印件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最近时期的价格表以及该物业可以成交的条款、条件,甲乙双方必须约定在同一时期该出售物业的成交单价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调整该物业成交单价的,必须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保证甲乙双方同时同步调价。
3、甲方须对该物业提供有关专业人员向乙方人员进行该物业的专业培训,培训方式可通过书面、电话或直接至现场等方式进行;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4、甲方遵守与乙方推荐客户所签署的协议文件、法律文书的全部条款并独立承担相关责任,若与客户发生纠纷,甲方须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文件,如有虚假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5、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完成购房团在甲方项目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6、甲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
7、甲方应按时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及合作内容,更不能私下与客户达成交易及推荐自己或朋友的房产、商业用地等一切与贵楼盘无关的事宜,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周须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该物业的可销售房型与房号信息,以尽可能促进楼盘的销售。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成立专业的房地产销售队伍,由专人负责在代理区域组织宣传本协议约定之物业,组织购房团。如因客户投诉或经甲方调查乙方负责销售甲方该物业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2、完成购房过程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于购房团到达甲方项目看房之前以传真的方式确认购房团名单、人数,甲方应及时回传确认,并有责任于3天内将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派送发放宣传资料、售楼书,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荐购买甲方项目房产的活动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客户作出任何承诺,引起相关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
6、乙方派专人负责与甲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7、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汇报销售进度和提供销售报表。
8、甲方的销售策略、销控情况等作为商业机密,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有义务保密并保证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权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销售业绩归属界定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首次接待登记并由甲方确认为准,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如经证实客户(包括甲方关系客户和内部)确由乙方组织接待促销成功,业绩归属为乙方;若由于甲方物业的原因未能在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的,最终客户仍然成交的,业绩归属为乙方。
第九条 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相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协议一旦终止,双方的协议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前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接该项目的全部文件和资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复印件的保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协议约定的,或故意隐瞒、延滞行为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协议约定费用,每逾期一天赔偿应付金额的0.5‰给乙方
3、关于业绩归属界定,如有发现故意隐瞒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户透露与乙方的合作关系或合作内容而造成乙方客户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经查证属实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佣金2倍的违约金。
5、如果乙方销售接待等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盲目夸大或其它虚假介绍,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退还所有已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费用。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未尽事宜,经双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专人把本项目的本月优惠折扣、价格、销控传真或qq的形式传给乙方,以便乙方销售!
2、甲方需派专人与乙方联络,若有人员变动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对乙方的客户,现场销售时务必要同步同价及优惠!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签约日期:20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厂商双赢,经合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销售区域、渠道
1.甲乙双方同意的销售区域、渠道分别为:
销售区域:
(甲方已经开发的其他省份的地区市场由甲、乙双方以附件的形式另行确,该附件为本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销售渠道:商超、批发、酒店、单位团购。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区域、渠道及约定的产品种类进行销售。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此经销合同书转让于他人。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发新品种的,乙方应预付30%的货款,甲方在15天内交货,货到付清余款;如乙方在甲方发货后拒收该产品的,则预付款抵作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处理该货物;甲方自行开发的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销权,乙方不经销时甲方有权自行销售,但不得占用乙方原有销售网络(包括乙方选定的经销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在白酒的研发、生产、质检、仓储等各个环节严格遵照质量体系各项标准执行。各种产品执行国家标准号见产品外包装。
2.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品质白酒。甲方根据乙方的定货计划情况按时、按质、按量向乙方发货,并保证乙方订货后3天内到货。
3. 甲方供应商品的商标及外包装应遵守法律规定,外包装应保持清洁、整齐、完好,适宜市场销售。
4.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监控、管理、指导。
5.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销售所需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文件资料。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6、在乙方发现有“窜货”(即甲方产品非通过乙方进入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问题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后三天之内全部收购完毕,有关收货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享有自主经营权。乙方应合法经营,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产品、票据及其他物品。
2. 接受甲方对产品价格和服务质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甲方企事业形象和利益。并保证甲方新产品顺利上市。
3. 乙方应根据市场及产品库存情况提前向甲方申报订购计划,列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乙方应保证市场货源充足,不出现断货现象。乙方在甲方产品到货后及时验货上柜。
4. 乙方不得将甲方业务资料透露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乙方应配合甲方处理客户投诉及相关问题。
第四条:销售品种、产品价格、货款支付、合同履行及货物运输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种类及产品价格为:
品 名
规 格
2. 甲方如有新产品上市,价格由双方按照不高于甲方提供给同类省级代理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 付款方式:。
4. 年销售任务数量分解:
略
5.双方确认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各批次的交货地点根据乙方的要求确定。运输费用由__方负责,货到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用由___方负责。
6.乙方派专人收货的,应该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乙方人员在收到货物后应及时检验,如发现货物数量、外观质量有异议,必须于收货当日提出,并通知甲方,货运正常报损1‰,由乙方负责,超过部分由甲方负责。
7.合同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__万元质量保证金,合同到期后乙方一次性返还给甲方。
前述质量保证金由甲方在其依据本合同向乙方交付第一批货物时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约定义务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 甲方非通过乙方将本合同约定产品发货至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的,或在乙方提出“窜货”现象后为按照约定收货的,应每次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3. 如因商标及外包装违法而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4. 如因甲方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乙方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则甲方应相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及支付的包括律师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合理费用。
5. 乙方首次进货不得少于__万,以后每次进货不得少于__万元。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三、四条约定义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a、乙方经销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
b、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区域跨地区销售;
c、因乙方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客户大量投诉未及时妥善处理的;
d、未经甲方同意,以甲方公司名义及标志从事经营活动的。
7. 一方有法定免责事由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为__年,自 __年__月__日起至 __ 年__月__日止。
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第八条 双方可用书面形式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
第九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的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传真电话:
乙方:
地址:
传真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约定,就乙方转介客户给甲方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转介商品房意向客户的范围
乙方介绍 项目的意向客户给甲方。
第二条:销售价格
1、 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价格由甲方确定。销售价格与 销售部销售价格及销售政策一致。甲方确定的商品房价格表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可视市场情况,对该商品房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调整的商品房价格必须提前以书面或其它形式告知乙方。
第三条:合作期限
乙方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的期限为:自 20xx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约满双方可协商续签。
第四条:费用负担
1、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等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由于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所产生的基本推广费用均由乙方独自承担,
除一些大型推广活动除外(如各大酒店产品巡展发布会,各大商业中心巡展,商业中心门店租赁,各大报媒广告,电视广告等)。
第五条:佣金的计算及结算
1、佣金比例:按已签约合同金额的 作佣金结算。
2、佣金的结算:佣金以月结形式进行结算,甲方在每月与开发商结佣后的一个月内支付佣金给乙方。一次性付款客户购房款全部到开发商账户后,按揭客户以实际到账金额计提(首付款到账后计提首付款部份,按揭款到账后计提按揭款部份),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完税发票。
第六条:转介客户业绩的确认
1、乙方必须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事先将其介绍的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预计抵达的时间等主要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没有事先传真或书面通知的,不予确认。
2、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告知的,在客户抵达 售楼中心之前,乙方应将客户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电话等主要资料以电话通知甲方,以现场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3、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业绩归属以现场首次接待登记购房人(或购房委托人)并由甲方签字确认为准,在双方合同约定的合作期内,凡经签字确认并签约成交的,应视为乙方的业绩;双方以第一时间传真客户名单相互确定为核定依据。若已签定购协议的客户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更名,不因更名而影响乙方业绩的认定。
第七条:销售控制
1、销控由甲方负责。甲方应以传真或其它形式及时向乙方通报销售动态。
2、乙方应及时与甲方确认销控。乙方对其推介的客户应通过传真或其他书面的形式预留房号。甲方收到乙方的传真或其他文书后,可预留房及其房号3天。
第八条:房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
乙方转介的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商品房的房款及相关费用均由甲方收取并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第九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乙方提交下列材料:
①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产权人的销售委托书;
② 本项目销售所需的相关证照文件(复印件);
③每套商品房的销售价格表;销售价格和销售折扣必须和甲方售楼处的价格一致
④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每套商品房的面积、楼层高度、平面图、套内设备等物业资料。
2、提供甲方能够提供的办理银行按揭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3、负责房屋价款及相关费用的收取工作。
4、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佣金。
第十条:乙方的责任
1、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工作。
2、在广告计划推广及销售过程中应如实介绍本项目,不得有违法或虚假、夸大、误导购房者的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所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书的内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者作出任何承诺。特殊情况下,如确需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作出修改或补充,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4、执行甲方制定的营销策略。甲方确定给购房客户的促销让利措施,乙方应如实给客户。
5、乙方销售价格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指定的价格表,销售价格不得低于价格下限或高于价格上限。
6、乙方和乙方工作人员在代理本项目销售工作中所发生或遭受的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的过程中,应妥善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购房客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因乙方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之损害均由乙方负责。
8、乙方在代理销售本项目过程中,不得收取、截留购房客户的购房款项和任何款项。
9、组织和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本项目情况。
10、协助甲方及开发商财务人员催收客户购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11、为甲方保守相关的商业机密。
第十一条:协调
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履行的协调工作,包括通报情况,签收、送达文书等。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双方另行协定。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每逾期一天,按应付金额 3 ‰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十日,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但未到账的部分在实际到账之日起15天内甲方应予以付清。
2、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实或甲方无权委托销售本项目而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由此造成乙方无法代理销售商品房并造成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的相应损失。
3、若因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进行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工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4、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收取购房客户房款和费用,除立即支付甲方外,自乙方收款之日起至交付甲方之日止,乙方按收款额每日 3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害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定义
1、售出
本合同所谓的售出系指:①产权人或产权人指定者与客户已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②客户一次性付款的,已收到客户支付的95%以上房款;③客户需办理银行按揭的,已交清首付;一次性付款同时满足①②两项的,银行按揭同时满足①、③、两项的,为甲方确认乙方售出本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2、价格表
本合同所指的价格表系指由甲方制定并提交乙方执行的记载本项目商品房销售价格的文书,乙方不得擅自以低于“价格表”上记载的销售价格转介意向客户购买甲方销售的商品房。
第十四条: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及加盖双方法人公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3、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予以完善。
5、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与乙方进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 合作关系
1.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2.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
4.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它同行所供应的同类品牌酒水。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冰纯嘉士伯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2.小百威 (——ml×24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3.大百威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正)。
4.威龙干红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5.西湖啤酒 (——ml×12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6.燕京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7.青岛啤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8.茅台迎宾酒 (——ml× 瓶/件)——。00元(每件人民币元正)。
在本合作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调整产品价格,应及时通知乙方,双方均按调整之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 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金20万元。
五、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定新合同。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后即开始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盖章)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语音网关系列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双方均确认已阅读过该协议,并理解和同意其中的条款和条件;该协议的签订,将取代双方口头和书面对乙方代理销售语音网关产品进行的所有交流。
一、协议有效期间、履行地点及代理准入区域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甲、乙任一方如无意续约,于某到期___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3.甲、乙双方如无终止协议表示,则本协议自动续约一年。
4.指定代理准入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销售的原则
1.乙方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实体或销售实体。
2.乙方注册经营范围项目中,必须包含与代理销售产品相关之项目。
3.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系列产品和通讯落地平台服务,如有新产品本合同仍然有效。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调查权。
2.甲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合格及市场的可销售性:即产品合格的质量标准。
3.乙方在行业选型、大客户攻关时,甲方给予技术和规划方案的支持。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的修理需客户(或乙方)支付运费及更换零件费;一年内需送甲方维修的,甲方提供替代设备,甲方对此造成的损失免责。
5.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免费代培技术,技术咨询,语音网关系列产品资料、销售方案以及大客户攻关等支持,大客户攻关支持乙方负责费用。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终端用户提供话费清单(在乙方有要求时)。提供话费清单的方式有:网页查询;电子文档邮件发送。
四、本协议的终止
1.按照双方要求终止协议。
2.任一方如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严重损害对方的利益时,受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附上,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开发商)
地址:电话:
乙方:(全案代理商)
地址: 电话:
丙方:(分销商)
地址:电话:
为更好的销售推广“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委托丙方利用其自有销售渠道分销“ ”项目,本着诚信、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供三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及范围
甲方同意乙方委托丙方为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三亚湾的“玛格瑞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二号楼提供分销服务,丙方为本项目的分销合作方之一,乙方有权同时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分销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到期各方若无异议,再另行续签。
第三条、分销代理客户业绩的确认
1、丙方组织购房客户看房前须将客户的姓名、电话和人数等信息先以传真的方式发于乙方确认;丙方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传真书面客户名单的,在客户抵达案场销售中心前,丙方可将客户信息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乙方营销负责人;收到丙方的看房客户信息时,乙方营销负责人应及时签字回复丙方进行确认。
2、丙方提供的客户名单有效期为三个月,如三个月内该名单内客户未实现房源的预定或签约,该名单自动失效,将不作为乙方客户分销业绩确认的依据,也不享受佣金提成;如丙方三个月后再进行该名单书面确认,该名单将继续生效。
3、由丙方提供的客户成交后,该客户再引荐新客户,最终达成新房源成交,该新客户仍然算做丙方的客户推荐,甲乙双方仍然按照协议约定予以结算佣金。
第四条、客户归属界定标准
1、分销带客以先到为准,两家及两家以上分销代理公司都给本项目发送客户信息且客户为同一人,该客户最后归属为将客户带至现场的分销代理公司。
2、两家及两家以上分销代理公司都给本项目发送客户信息且客户为自己到访(未有分销人员陪同到访),则客户归属以客户信息发送时间为准,客户归属于第一家发送客户信息的分销代理公司。
3、客户同属一家人(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夫妻关系),但其中家庭成员先后分别由不同公司的分销代理公司带至项目现场且客户登记在有效期内的,客户归属以成交后《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业主名字为准,此客户归属于首次带客户至现场的分销代理公司;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业主姓名为多个的,则该客户归属于业主中第一家带客至现场的分销代理公司,甲方仅需向客户归属之分销商支付代理费。
第五条、分销佣金、带团补贴
1、分销佣金:本项目的丙方客户的成交分销佣金按2%来计提。
2、带团补贴:岛外分销商带客户凡第一站到本项目考察(以分销商及客户的机票到达时间为准),我司第一时间接待并及时现场给予确认的,若客户没有成交的,所带客户5组以下的,带团人员给予单程机票补贴;所带客户6组以上的,带团人员给予双程机票补贴(以上均限1个带团人员,凭当次航班机票报销,限经济舱)。
第六条、佣金结算
丙方的分销佣金每月结算一次。丙方每月5日前将达到结算标准的结算清单上报乙方,甲乙双方在每月10日前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之前支付给
丙方;甲方向丙方支付销售佣金时,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含税发票。
如遇客户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之后悔约,则丙方在乙方书面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甲方所支付的该房屋的佣金,然后办理客户退房款手续。丙方业绩均应如实结算,如有造假,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当月佣金部分没收或全部没收的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结算标准如下:
(1)分期付款客户:客户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付清了100%的房款后,甲方向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100%分销佣金。
(2)按揭客户:客户与甲方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了首付款,该客户与银行签署按揭合同,且银行按照该按揭合同实际放款的通知单据抵达甲方财务后,甲方向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100%分销佣金。
(3)一次性付款客户:客户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支付100%的房款后,甲方向丙方一次性结算并支付100%分销佣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尽力协助丙方开展工作,及时向丙方提供需要的项目资料(加盖甲方公章)与有关销售、工程进度资料,以及该项目的销售资料,包括销售楼书、宣传单页等所需资料。
2、制定项目整体销售计划和阶段计划,制定项目价格以及阶段折扣政策、奖励机制;乙方拥有价格的调整权,对调整的价格乙方应及时向丙方反馈价格调整信息。
3、甲乙双方应保证该项目在价格、销控、折扣、促销等方面和丙方一致,不得对丙方隐瞒或故意延迟该楼盘信息,团购另议。
4、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丙方完成购房者的机场接送以及在甲方项目现场的参观、选购和签约、收款等各项接待程序,并保证现场的接待质量。
5、协助丙方销售团队培训;协助丙方主办为该项目策划、组织的销售活动。
6、甲乙双方应及时透明地协助丙方做好销售过程中的各项配合工作和客户归属业绩确认等工作;甲乙双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
7、甲乙双方指 先生/女士为本项目分销工作的指定联络人。
8、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丙方支付分销佣金。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应积极推广和销售“本项目”,应当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资料对外宣传、销售,不得夸大、隐瞒;否则由于丙方的不实宣传和承诺,由丙方负责其不利后果,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2、负责在丙方自有销售渠道发布甲乙双方提供的信息,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协议规定的所售房产以外的任何其它活动或以甲、乙方的名义收取客户购房的任何费用,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分销代理资格与罚没所有未发佣金,并保留追诉的权利。
3、丙方在自有销售渠道推广带来的客户,丙方有义务协助甲乙双方与客户签约,丙方不得超越本协议授权向购房客户做出任何承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丙方在自有销售渠道推广带来的客户,丙方应自行完成购房客户到达项目的前期组织及准备工作,并组织购房者按预订时间、地点看房,乙方应积极配合,考察期间,客户的食宿等费用由丙方自行负责。
5、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成交客户的按揭资料收集和催办以及款项催缴。
6、对本项目销售政策及本协议条款保密。
7、丙方指派专人 先生/女士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并做好看房后的跟进成交工作。
第九条、廉政条款
1、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甲、乙方工作人员和甲方相关单位行贿或索贿,否则,经查明情况属实,丙方每次10倍于行贿或索贿数额的标准向甲、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还应予以赔偿。
2、若甲、乙方工作人员向丙方或其工作人员索贿或行贿,丙方或其工作人员应当予以拒绝,并将情况汇报甲、乙方;若查明丙方或其工作人员接受甲、乙方工作人员的索贿或行贿属实,丙方每次按10倍于行贿或索贿数额的标准向甲、乙方支付违约金,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丙方还应予以赔偿。
上述行贿和索贿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任一方向对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第十条、合同终止和变更
1、本协议一方若单方终止协议的,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甲方应在本协议终止后10个工作日一次性结清应付丙方的分销代理佣金。
2、经三方同意可签订变更和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如发生合同争议,由仲裁部门或项目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签章): 开户名:
甲 方 代 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乙 方(签章):
乙 方 代 表:
丙方(签章) 开户名:
丙方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网站分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帮助中国的企业成功地将产品推销到国际市场,在世界范围内找到合作伙伴,甲方在中国各大城市开发网站分销商。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态度,经过认真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的市分销商,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该市设立除乙方的分销商(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所签订的分销商除外)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乙方利用自己现有的网站/客户资源以及销售人员与销售网络的优势,开展甲方业务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为线上合作与线下合作_________种模式。
三、甲乙双方的线上合作方式为:
(1)首页相互链接。甲方把乙方链接成为中国分站:_________站,乙方把甲方链接成为分支频道:_________(或由乙方另起名称),链接位置在双方网站的首页;链接页面内容设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其他自由链接。甲乙双方可自由选择对方提供的徽标/_____/横幅广告/栏目信息/邮件宣传等,将它们连接到自己的网站或发送给客户;双方提供的徽标/_____/横幅广告/栏目信息,均由提供方制作/处理/汉化。
(3)甲乙双方完成相互链接之后,必须在各自网站发布有关合作成功的公告,公告为期不少于1个月,公告的内容和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所有来自乙方线上服务的客户给甲方所缴纳的费用,合同期内乙方均可获得销售额的20%。
四、甲乙双方的线下合作方式为:
(1)乙方建立一支专业的销售队伍或利用自己现有销售人员与销售网络的优势开展甲方之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工作。
(2)乙方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开展甲方之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工作。
五、甲乙双方的线下合作中乙方所得的利润分配:
(1)乙方所有线下开发的客户所缴纳的费用,乙方均可获得50%的销售额分成,客户所缴纳的费用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缴纳,这一部分的费用包括在乙方的利润里面。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为合作适应期。在此适应期内,乙方提交的会员(无付费限制)数量不少于_________个,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适应期满,乙方如未达到本条款的会员数量或销售额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更改本合同。
(3)本合同签订第4个月起,乙方每个月提交的会员数量(无付费限制)不少于_________个,一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如未达到本条款的会员数量或销售额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更改本合同。
六、甲方将授权给乙方一个网站分销商账号:
(2)分销商帐号用来监督和管理自己下属销售代表的销售情况和客户资料及客户的缴费情况,以及乙方自己的年度/季度/月份销售额度的完成情况和应分得的利润级别与利润收入。
(3)该帐号的id和密码由乙方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可以任意转给第三方。否则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作为甲方的网站分销商,将承担起在当地的一切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的租用/人员的工资/广告费用/会议费用等等。乙方对其销售代表的工资和奖励待遇的制定以及具体发放的时间,由乙方自行制定。如果乙方与乙方销售代表之间出现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经济/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可以以甲方中国网站分销商的名义在中国开展甲方所有的分销业务,所有的销售活动均须符合中国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十、乙方根据甲方发来的培训资料以及_________。_________网上资源对自己的销售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讲解,也可以有权对潜在客户进行举办相关的演示会。
十一、乙方对销售员的培训和对客户的开发和讲解,必须本着甲方的培训材料和_________。_________的网上资料进行,不得有任何欺骗客户的行为,如果因乙方的销售误导而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负。乙方也不可以作出任何对甲方不利的宣传和误导,如果有任何伤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分销商的权利,同时对甲方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损害/损失/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付款方式
(1)甲方将按照每个月双方的线上合作销售额度及当月应得的20%分配比例按月向乙方发放。奖金的结算日期为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汇出的日期为次月的前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将按照下述乙方银行资料向乙方汇出线上利润:_________。
(2)乙方将线下开发的客户所缴纳的费用,扣除可获得50%的利润,当日将剩余的50%款额如数汇给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3)银行帐号如有变动,应及时电话通知对方,并寄出盖有公章的书面帐号更改通知书。
十四、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兜售甲方客户信息,也不可以利用甲方的客户信息作其他非法用途。甲方将按照下述乙方银行资料向乙方汇出乙方应得的利润: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探讨是否延续下一年度的分销商合同之事宜。
十七、如果有违反或违背此协议的情况出现,由甲乙当地的城市或地区的_____机构进行_____,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增加或删改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修改后的为准。
十九、本合同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名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和目的
1-1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作协议。
1-2本协议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或服务的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协议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
第三条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信息普通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全部合同权利义务由甲方独立承担,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收费标准不得低于乙方公开报价。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信息认定普通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乙方书面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某级别“代理”,“地区代理”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信息”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信息”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或总代理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总代理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_信息正式签署本合作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信息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信息相应损失。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虽然作为本合同服务标的的第一条所述之业务可能成为甲方与客户服务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标的,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建立合同关系并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乙方不与甲方的客户建立服务合同关系。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分销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规范。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2-10如果代理价格有变动,以乙方网站上的价格为准,乙方有义务用电子邮件把最新报价发到甲方的电子邮箱。
第四条对分销商的奖惩
4-1依据相关的价格体系对甲方的分销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普通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普通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6-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6-4在6-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6-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6-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6-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九条附则
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9-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9-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9-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9-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帮助中国的企业成功地将产品推销到国际市场,在世界范围内找到合作伙伴,甲方在中国各大城市开发网站分销商。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态度,经过认真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成为甲方的市分销商,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在该市设立除乙方的分销商(在合同签订之日之前所签订的分销商除外)本合同所涉及到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乙方利用自己现有的网站/客户资源以及销售人员与销售网络的优势,开展甲方业务的销售工作。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为线上合作与线下合作_________种模式。
三、甲乙双方的线上合作方式为
(1)首页相互链接。甲方把乙方链接成为中国分站:_________站,乙方把甲方链接成为分支频道:_________(或由乙方另起名称),链接位置在双方网站的首页;链接页面内容设计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其他自由链接。甲乙双方可自由选择对方提供的徽标/_____/横幅广告/栏目信息/邮件宣传等,将它们连接到自己的网站或发送给客户;双方提供的徽标/_____/横幅广告/栏目信息,均由提供方制作/处理/汉化。
(3)甲乙双方完成相互链接之后,必须在各自网站发布有关合作成功的公告,公告为期不少于1个月,公告的内容和形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4)所有来自乙方线上服务的客户给甲方所缴纳的费用,合同期内乙方均可获得销售额的20%。
四、甲乙双方的线下合作方式为
(1)乙方建立一支专业的销售队伍或利用自己现有销售人员与销售网络的优势开展甲方之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工作。
(2)乙方利用现有的客户资源开展甲方之产品与服务的销售工作。
五、甲乙双方的线下合作中乙方所得的利润分配
(1)乙方所有线下开发的客户所缴纳的费用,乙方均可获得50%的销售额分成,客户所缴纳的费用的全部税务由乙方负责缴纳,这一部分的费用包括在乙方的利润里面。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为合作适应期。在此适应期内,乙方提交的会员(无付费限制)数量不少于_________个,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万,适应期满,乙方如未达到本条款的会员数量或销售额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更改本合同。
(3)本合同签订第4个月起,乙方每个月提交的会员数量(无付费限制)不少于_________个,一年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元。合同期内,乙方如未达到本条款的会员数量或销售额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或更改本合同。
六、甲方将授权给乙方一个网站分销商账号
(2)分销商帐号用来监督和管理自己下属销售代表的销售情况和客户资料及客户的缴费情况,以及乙方自己的年度/季度/月份销售额度的完成情况和应分得的利润级别与利润收入。
(3)该帐号的ID和密码由乙方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可以任意转给第三方。否则所发生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作为甲方的网站分销商,将承担起在当地的一切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的租用/人员的工资/广告费用/会议费用等等。乙方对其销售代表的工资和奖励待遇的制定以及具体发放的时间,由乙方自行制定。如果乙方与乙方销售代表之间出现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经济/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可以以甲方中国网站分销商的名义在中国开展甲方所有的分销业务,所有的销售活动均须符合中国当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十、乙方根据甲方发来的培训资料以及_________。_________网上资源对自己的销售员进行全面的培训和讲解,也可以有权对潜在客户进行举办相关的演示会。
十一、乙方对销售员的培训和对客户的开发和讲解,必须本着甲方的培训材料和_________。_________的网上资料进行,不得有任何欺骗客户的行为,如果因乙方的销售误导而引起的一切经济与法律纠纷,均由乙方自负。乙方也不可以作出任何对甲方不利的宣传和误导,如果有任何伤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发生,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分销商的权利,同时对甲方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损害/损失/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付款方式
(1)甲方将按照每个月双方的线上合作销售额度及当月应得的20%分配比例按月向乙方发放。奖金的结算日期为每个月的最后一天,汇出的日期为次月的前10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将按照下述乙方银行资料向乙方汇出线上利润: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线下开发的客户所缴纳的费用,扣除可获得50%的利润,当日将剩余的50%款额如数汇给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3)银行帐号如有变动,应及时电话通知对方,并寄出盖有公章的书面帐号更改通知书。
十四、乙方不得擅自向任何第三方兜售甲方客户信息,也不可以利用甲方的客户信息作其他非法用途。甲方将按照下述乙方银行资料向乙方汇出乙方应得的利润: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合同到期之前的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将探讨是否延续下一年度的分销商合同之事宜。
十七、如果有违反或违背此协议的情况出现,由甲乙当地的城市或地区的_____机构进行_____,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十八、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增加或删改的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修改后的为准。
十九、本合同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对甲乙双方均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二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经销商):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分销商):
联系方式:
地址:
为了推动甲方代理产品的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思路,达成以下分销协议:
一、委托关系
1、鉴于甲方享有如下产品的代理权,现委托乙方作为该产品在_______地区的分销商。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_____品销售所需的企业合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司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认证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经甲方确认后,才能在甲方建档开户。?二、产品品种及价格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生产厂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货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厂家的供货价对该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但乙方不能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
三、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方式:以甲乙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约定为准。
四、返利政策
1、返利标准:乙方年度销售任务:?________件/年。
双方协商采用下列第________种返利方式。
(1)乙方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按________%返利。(即:返利金额=全年购货量_________________元/盒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完成最低销售任务的,进货量达到________件,返利________%。
2、返利时间:年终进行统计,当年兑现。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厂家的供货价对该产品的价格进行调整。
(2)甲方应协助乙方开展产品的推广宣传工作。
(3)甲方应保证所提_____品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者得到相关权利人的许可。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承诺:在同类品种中应重点推广甲方提供的产品,分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任务,并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价格销售。
(2)乙方有义务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质量监督、信息反馈以及提供相关的市场分析。
(4)乙方不得向所属区域外窜货及接受窜货,若窜货或接受窜货的,所得归甲方所有。
(5)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分销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无效,甲方有权予以撤销。
六、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协议的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八、协议的解除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协议:
1、双方协商终止本协议。
2、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行无必要。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分销商资格及返利兑现政策:未按协议约定支付货款;未按进度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未按协议约定时间及要求提供进销存明细;违反协议约定,低于甲方开票价销售或向其他分销商恶意低价窜货的。
九、如发生争议和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其他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QQ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QQ______________邮箱: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供应的产品达成以下协议(附件
一、附件二包含渠道经销政策、价格监管政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一条:分销授权
1.1甲方授权乙方成为甲方的下级授权分销商(授权产品详见附件一);乙方被授权的经销渠道仅限于以下:线上渠道:
1.2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变更分销渠道。
如乙方有意向增加或变更授权商品的分销渠道,须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知会甲方,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能增加或变更分销渠道。
1.3乙方自本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甲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甲方在本协议期满并且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将全额归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
第二条:协议期限
2.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第三条:交货条款
3.1双方交易以人民币结算。
3.2发货根据渠道经销政策严格执行。
3.3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的全额款项后发货。
如依据双方约定需开具发票,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应付的全额款项后于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法定节假日除外),经财务核实后将发票寄至乙方;乙方收到后须通知(邮件、传真)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企业或国家标准质量要求的产品。
4.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建议权和监督权。
4.3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运作的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顺利展开。
4.4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
4.5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并提前告知乙方。
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
对于在价
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4.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经销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
4.7凡因甲方管理上、运输上的原因造成产品内在品质瑕疵的,经甲方确认后,甲方负责调换同种数量的同型号产品,其它问题甲方则不进行退换货。
4.8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9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4.10甲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3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乙方,否则甲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11本协议提前终止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为客户提供相关产品的,甲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履行相关承诺,但超出服务范围之外的其他业务由乙方与客户自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
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害,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2乙方保存不当或未在保质期内销售完成而造成内在品质不良的,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再将已变质的产品进行销售或已销售该类产品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此而产生的社会、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商业信誉损失。
5.3乙方向客户销售甲方产品,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
在经销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5.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5.5乙方应协助甲方参加在当地举行的行业展示会和各种研讨会。
5.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中规定的经销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越权经营。
5.7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低价倾销或哄抬价格。
5.8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并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将甲方的产品售给与甲方已建立业务关系的经销商,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5.9协议期间,乙方不得转让、买卖甲方授予的经销权,并不得代表甲方向任何第三方作出任何承诺、担以及签订契约、合同或其他对甲方实施有约束力的行为等并不得以甲方或甲方经销商的名义从事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业务,亦不得有任何影响甲方商誉或者令第
三人混淆之不当行为;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经销商的名义或相似的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10乙方不因本协议而成为甲方的员工、代表、或合资企业,不得代表甲方对外做任何法律行为或陈述。
乙方属甲方的业务合作单位。
5.11乙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终止后不对甲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在本协议期间乙方应维护、提高甲方的品牌形象、企业商誉等。
5.12在本协议期间和(或)本协议延长期间,乙方不得和任何与甲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13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5.14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5.15乙方办理每一笔业务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与客户直接签订业务合同,乙方独立承担合同责任,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5.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5.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5.18乙方应设立并公布其用户投诉电话,建立有效通畅的投诉渠道。
对甲乙双方均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用户投诉,乙方作为最终解决方,有责任最终妥善处理用户投诉。
若处理不及时导致用户重复投诉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
5.19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5.20乙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天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5.2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有关工作,保证约定的工作不间断地进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保密条款
6.1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5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6.2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1)披露方是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2)披露方是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要求下,或为咨询律师、会计师和其他专家所需披露的,但披露方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商业秘密的确切性通知另一方。
(3)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由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的。
(4)在一方披露商业秘密前,另一方已通过合法途径知悉该商业秘密的。
(5)一方在接受另一方商业秘密后从其他合法途径不受保密义务约束地获得该商业秘密的。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
7.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7.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7.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
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7.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免责条款
8.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
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8.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8.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书面通知对方,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
9.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9.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
10.1甲乙双方在协议执行期内,如果由于市场发生变化或其它不可预见的原因,需要对本协议有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类别、价格等)进行调整,提出修改的一方应提前至少______天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调整解释说明。
10.2双方如果对上述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协商终止协议。
10.3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方可变更。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协议的终止
11.1本协议于下列任一情形出现时即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乙方因违约、资格考核未达标而被甲方取消经销商资格的。
(4)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5)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
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
(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协议。
11.2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
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协议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协议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协议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11.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本协议项下未完成的其他在终止日前已产生的义务或权利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